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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五二章 犀牛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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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底款上来分析,即便是真得仿制,这水平也绝对不低,最起码张天元这么一看,这底款竟然有九分真。

    无法完全判定真假,必须得继续朝下看。

    他用大拇指压住杯身向前推移了一下,胎质白而细腻、釉质肥润、色彩到位,这与真品几乎没有区别。

    鉴定斗彩有诀窍,三个称呼一个号,先画青花入窑烧,烧成瓷器加彩料,低温烘烤再复窑,摸时挡手画笔妙。

    斗彩是预先在1300度的高温下烧成的釉下青花瓷器上,用矿物颜料进行二次施彩,然后复窑,再经800度的低温烘烤而成的瓷器,图案摸上去有立体感。

    张天元的鉴定手法没有任何问题,有了手感后,他转动鸡缸杯再次仔细观察。

    这个鸡缸杯敞口微撇,口下渐敛,平底,卧足,杯体小巧,轮廓线柔韧,直中隐曲,曲中显直,呈现出端庄婉丽、清雅隽秀的风韵。

    从各方各面来说,这个斗彩鸡缸杯都像是真的,可他总觉得这东西哪里有什么不对。

    再仔细观察了一阵儿,不由露出了微笑。

    即便是没有用鉴字诀,他也瞧出这鸡缸杯的毛病了。

    方才是没瞧真,这一次算是肯定了。

    他起身正要对柳怜说这个事儿,却被方才吸烟的那个老家伙撞了一下,手中的斗彩鸡缸杯直接落了下去。

    亏得他眼疾手快,脚更快,直接用脚面将那鸡缸杯接住,这才小心翼翼地放了回去。

    “神经病啊?懂不懂规矩?”

    之前被这老东西骂,张天元没理会,因为毕竟是小事儿,可是这会儿险些把那高仿的鸡缸杯给打碎了。

    这要被摊主缠上了,还真说不清了。

    “碰你怎么着了?穷鬼,打碎了不让你赔,老子赔得起!”

    土豪老板瞪大了眼睛吼道。

    “两位,两位别吵了,来着都是客,既然东西没打坏,就各退一步吧。”

    摊主急忙上前劝说。

    依着张天元的性格,肯定是饶不了这土豪老板的。

    不过收拾这种人,有的是办法,不一定非要用暴力手段。

    “算了,我们看别的吧。”

    张天元将斗彩鸡缸杯放到了摊位上,又去瞧别的东西。

    柳怜看到这一幕,忍不住压低声音问道:“张大哥,那东西不对吗?”

    “嗯,先别说话,看看那个白痴土豪准备做什么。”

    张天元点了点头,然后示意柳怜和欧阳晓丹都不要吭声,却是装模作样地去看摊位上别的东西。

    本来只是等着坑人呢,却不想目光所及之处,竟然有一件东西顷刻间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并非是一件瓷器,而是一只犀牛角的杯子。

    这是一只土黄色的素面杯子。

    杯子造型看来平淡无奇,口径大约9.8厘米,底面直径6厘米,高6.2厘米,杯壁却十分厚实。

    杯子表面略带玉质光泽,有几条黑色的裂纹,杯子底部有一块三角形的区域是黑色的。

    仔细看时,如果是专家,就能分辨出这是一只犀牛角做的杯子,应该是截取了犀牛角中段制作的。

    由于犀牛角是“前实后空”的,即靠近牛角尖的部位是实心,靠近犀牛鼻子或是脑门的位置是空的,这样材质做杯子很合适。

    由于犀牛角靠近尖端的实心部分颜色较深,因此犀牛角杯子底部会出现一块三角形的黑色。

    用犀牛角杯盛酒的妙用,估计看过《笑傲江湖》的人都记得,祖千秋说,关外白酒酒味极好,可惜少了一股芳冽之气,最好是用犀牛角杯盛之而饮,须知玉杯增酒之色,犀牛角杯增酒之香。

    而用犀牛角杯盛水,角中有药用成分也会溶解在水中。

    在古代,犀牛的作用绝不逊色于战马。

    不但春秋时战车的驾驭多是牛,且犀牛冲阵的绝对杀伤力,令将军校尉们丝毫不敢怠慢。

    而上古时代冶炼术尚未发达,铜铁之属多用于兵器盾牌,而所谓的甲胄,在最初时候即多以犀牛皮为之。

    犀牛皮坚甲厚,抵御刀剑砍刺,韧性非凡,既贴身又不致沉重难负。

    在江浙余姚河姆渡、洛州淅川下王岗等距今6000年的遗址,都发现了犀牛遗骨,证明当时都有犀牛生息繁衍;虽不像野牛野马可以驯养,但古之民生战事中犀牛之用,还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春秋吴国最强时曾自称有犀甲军士十万三千人,若以每名兵士披犀牛皮甲(胸甲、裙甲)计算,则其数量极为巨大;倒推当时自然界犀牛群的庞大,可知一二。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有一尊西汉“犀尊”。

    出土于陕州兴平,造型勇猛,强劲霸悍之气扑面而来。

    尤其值得称道的是,犀鼻大孔开张,似在怒吼,鼻端有一长弯锐角,是犀牛主要攻击武器;额头有一短角,颈部厚实粗壮,多圈皱襞环绕,粗犷狂野,沉重无比。

    体型硕大,如巨墙重墩,不可动摇,而四足短促有力,肌肉隆凸,总之,每一个细节都无不表现出犀牛的凶猛暴烈。

    “犀尊”既名为“尊”,功用在盛酒。

    想彼时大将出阵、士卒用命,慷慨激昂,举戈以酹,仰“犀尊”畅饮而祈天奏功,决机万里,鼓舞飞扬,则犀牛强悍之形正足以鼓荡其气。

    因此,“犀尊”的特定外形塑造,决不仅仅是取一动物以求美观而已,它是一次明显的主题性创作。

    “尊”的酹酒之功,“犀”的战伐之意,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

    犀牛的勇与蛮,使它长期适应野生状态但极难改造。

    殷商时称犀牛为“兕”,仅凭此字形,即知上古人对它的戒惧之心。

    犀牛生活于湿热之地,除分布南洋、印度、非洲中南部外,在中国,目前则仅限于云省、西广交界处——从过去楚湘湖广地区犀牛横行,乃至前举在浙、豫诸地遗址皆见遗骨的情况看,其实上古时代,犀牛的生活区域是非常广阔的。

    但随着商周时代气候变冷,又大量草地、沼泽被改辟为农田,犀牛失去了理想的生活环境,族群南迁是必然的选择。

    但更重要的是人类的捕杀。

    一则犀牛角可治病,清热、解毒、止血、定惊,药效明显。

    汉代《神农本草经》有详细记载,于是捕杀以充药需,亦为当时大量消耗犀角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