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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山。
太史慈立马山坡之上,看着沿着渝水河谷不断涌出的鲜卑人,眼神平静。
近万精骑已经列阵完毕,正等着太史慈的命令。除了战旗被风吹得猎猎作响,整个阵地鸦雀无声,就连战马都一动不动的等待着战斗的开始,只是偶尔摇摇脖子,动动马蹄。
乌延喘着粗气,跟着阎志爬上山坡,来到太史慈的面前。他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太史慈的亲卫营,心里有些发毛。在一群汉人骑士中,他看到了不少鲜卑面孔,太史慈的身边也不例外。
“见过都督。”乌延停住脚步,拱手施礼,满脸陪笑。
太史慈端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乌延,嘴角挑起一抹浅笑。阎志已经汇报了相关情况,他知道这位乌桓大人已经被吓坏了。
“原来是汗鲁王。”太史慈轻声笑道。“或者,我该称你为单于?”
“不敢,不敢。”乌延面红耳赤,连连摇手。汗鲁王是他们自称的,单于是袁绍封拜的,在太史慈的面前这两个称号都不是什么好词,弄不好会送命。
“名不正,言不顺,大人迷途知返,难能可贵。”太史慈摆摆手。“你的牧地在右北平塞外,就随右北平太守作战吧。若能建功,我自会为你请赏。”
“多谢都督。”乌延如释重负,向后退了两步,再拜,转身跟着阎志走了。他一边走一边抹着额头的油汗,腿有些发软。太史慈的部下虽然精锐,士气也的确高涨,可是兵力有限,只有不到万人,而且还有不少鲜卑人,这仗可怎么打?阙机可有四五万人,万一形势不利,这些鲜卑人临阵叛变,那可怎么办?
“怕了?”阎志倒是很轻松。有三场酣畅淋漓的大胜为基础,他相信太史慈不是莽撞之人,既然敢来迎战,必然有取胜的把握。至于太史慈是怎么收服鲜卑人的,那是太史慈的事。鲜卑人没有什么族群观念,不同部落之间互相争斗也是常有的事,他们争的就是利,太史慈手中有最锋利的战刀,背后有富甲天下的吴侯,想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一手钱,一手刀,天下有多少不能征服的蛮夷?
“没有,没有,既然你们兄弟都相信太史都督,我自然也相信他。”乌延强笑着,却掩饰不住额头的冷汗。他越想越后悔,早知太史慈就这点兵力,他绝不会亲自赶来增援,派个小帅来应付一下就够了。
阎志存心看乌延的笑话,也不解释。他知道太史慈对乌延印象不好,具体是什么原因,他却不太清楚。乌延做的蠢事太多了,谁知道哪一件犯了太史慈的忌。
他们一起来到公孙续的阵地。公孙续坐在马背上,瞟了一眼乌延,连搭理他的心情都没有,只是指了指身后,示意乌延带着人马在他后面列阵。公孙瓒在世的时候他就见过乌延,知道这位汗鲁王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如果没有强悍的武力镇服他,别说看他这谄媚的笑脸,就想跪下来求他,他也未必给你好脸色。
公孙续倒是和阎志聊了几句。虽说以前有分属不同阵营,也有些过节,但现在在太史慈麾下效命,几次作战,阎柔都立了功,深得太史慈信任。阎志安抚三郡乌桓,稳住了这些乌桓人,也是有功之人。
他们说话的时候,山坡下的鲜卑人不断聚集,在坡下立阵,人越来越多。虽然隔着远,看不太清楚,但是从阵势来看,这些应该都是鲜卑人中的精锐,飞马部落的骑士。
公孙续挥了挥手。“你回阵吧,看着乌延那畜生,别让他生事。”
“担心他在背后捅你一刀?”阎志开玩笑道。
公孙续冷笑一声:“我倒希望他有这个胆量。”
阎志哈哈一笑,与公孙续拱手作别。几年没见,公孙续变了很多,再也不是那个靠着公孙瓒抖威风的纨绔了,言行举止自有威严。他回到乌延的阵地,乌延眨着眼睛,看着远处的公孙续。“阎兄,公孙太守……说些什么?”
“没什么,让你安心等着,到时候跟着冲杀就行了。”阎志从侍从手中接过马缰,翻身上马,又叹了一口气。“这次亏大了,这么重要的战事,只能站在一旁看,不能跟着太史都督冲阵,见识一下甲骑的威力,可惜,可惜。”
“甲骑?”乌延愣了一下,伸长脖子,四处张望。“太史都督麾下有甲骑?”
“不要急,你马上就能看到了。”
说话间,中军方向响起了战鼓声,战旗摇动,近万将士齐声呼喝,如平地惊雷,气势惊人。
“破!破!破!”
在呼喝声中,一道沉闷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整齐,战马感受到脚下地面的震动,扬首踏足,斗志昂扬,乌延不得不紧紧勒住缰绳,控制着坐骑。他紧紧的盯着中军方向,只看到中军战旗摇了几下,很快消失在山坡下。紧接着,轰隆隆的马蹄声渐行渐远,沿着山坡冲了下去。虽然没有看到甲骑的影子,但乌延还是震惊不已。那些沉重的马蹄声必然是甲骑无疑,从声音的范围来看,太史慈不仅有甲骑,而且数量不少。
怪不得他能大破鲜卑人,原来有这样的利器啊。
乌延心里痒痒的,恨不得挤到前面看看甲骑冲阵的神勇,但公孙续占据了山坡,还没有起动,乌延无法挤到前面去,只能竖起耳朵倾听,试图想象甲骑突阵的情景。他刚才一路走来,已经见识了太史慈部下甲胄的精良,甲骑是骑兵中的重兵器,想来应该比他看到的那些骑士的甲胄还要精致,绝非鲜卑人那些破烂可比。
鲜卑人也有甲骑,不知道这次阙机有没有带出来,会不会派上阵。
——
阙机仰着头,看着山坡中奔腾而下的铁骑,又惊又喜。
惊的是太史慈不仅有甲骑,而且数量不少,足足有四五百,比他的甲骑还要多,这次算是遇到了对手。喜的是他的兵力远胜太史慈,这些甲骑再勇猛,最后都会成为他的战利品。有了这些中原人制造的精良马铠,他以后在草原上就更没有对手了。
也许这就是东部鲜卑称霸草原的开始。没有了弥加、素利掣肘,没有了槐头那个自不量力,以大王自居的蠢货,东部鲜卑终于可以团结在一起,共进退了。
虽然他是东部鲜卑实力最强的部落大人,拥有近三万骑士,拥有东部鲜卑仅有的三百甲骑,但他毕竟还没有强到能碾压所有人。这次出征,太史慈先后击败弥加、素利、槐头,等于帮他除掉了三个对手,他成了东部鲜卑硕果仅存的部落大人,又收拢了弥加等人被击溃的残部,猛增万余骑,即使是和中部、西部的几位大人相比,也有一战之力。
唯一的遗憾是太史慈来得太快,居然抢在他前面占据了有利地形,顺着山坡加速,到山坡下时正好达到理想的速度,而自己的甲骑却没有足够的加速空间,只能等太史慈的甲骑冲进河谷之后,从侧面发起攻击。河谷的空间有限,摆布不下四五万人,而且他部下也没那么多精锐骑士,所以只能安排实力最强的两万多人迎战,其中就包括他当作眼珠子一样爱护的三百甲骑。
不过今天他不用隐藏实力,只有甲骑才能对付甲骑,只要能击败太史慈,所有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阙机举起手,下令甲骑出击。
号角声一声接着一声,像波浪一般传播开去。三百鲜卑甲骑开始冲锋。他们并没有正面迎战汉军甲骑,而是从侧面攻击,拉长的攻击线不仅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加速,也让他们可以攻击汉军甲骑的侧后方。在兵力略有不足的情况下,这是对他们最有利的战法。
骑兵对决,速度是关键。速度不足,没有足够的冲击力,速度快了,又很难转向。马铠沉重,甲骑比普通的骑士更难改变方向,一旦达到预定的速度,再转向非常困难,就算前面是悬崖也无法停住。
鲜卑骑士的马铠也许没有汉军骑士的马铠精良,但鲜卑骑士的骑术却有明显的优势,把握战机的能力毋庸置疑。看到汉军加速完毕的那一刻,阙机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他要让这些汉军甲骑有来无回。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阙机嘴角的笑容凝固了。当鲜卑甲骑冲出大阵,达到冲锋的速度,眼看着就要与汉军甲骑接触的那一刻,汉军甲骑再次加速,冲向他的中军,同时甩开了冲到身后的鲜卑甲骑。
马蹄起落,蹄声隆隆,人马俱甲的汉军甲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无数道阴冷的目光穿过面甲上的孔洞,落在阙机的脸上,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怎么可能?汉军骑的是什么战马,怎么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加速?这哪里是甲骑会有的速度,就算是穿着皮甲的鲜卑轻骑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以这种速度冲锋,更何况骑士和战马都穿着沉重的甲胄。
难道汉军的甲胄真的像传说的一样不仅坚固,而且轻硬,即使甲骑也能像普通骑兵一样自由加速?
阙机的脑子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