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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这里就叫刘凤部落,十一片大陆,建造十一主城,戚昌、李魁,赵阳、张鹏飞、吴兵、郭三、王晓晓、胡飞、朱昌、孙言武、陈晨,任城主,其他原本就已经有的城池,作为卫星城拱卫主城,城主由你们自己挑选任命。”
十一片大陆,中间全被刘凤留出建设主城的空地,修士建一座城还是很快的,至于建成什么样子,那就和刘凤无关了。
就算他们只在刘凤给他们预留的主城位置建一座茅草房,那也是他们的自由。
十一大陆散开,留下众人脚下踩着的这片中心大地,半径都足有八千一百里,是刘凤给自己留下的地方。
作为一名地煞巫修,应该只有一种道意的血脉传承,刘凤最强悍的就是继承自刑天氏的土系道意,也是他祖巫实力的根本,跺跺脚之间,大地悄无声息升起一条巨龙!
巨龙蜿蜒,龙头所过之处,永久留下高低起伏,并不规则的龙身,很快,整体土黄,上有密密麻麻黑**纹的城墙,建造完毕。
与其说是城墙,还不如说是龙身,因为每一片龙鳞都清晰可见!
四面城墙,四条巨龙,每条巨龙七爪,那是洪荒远古时代出现的七爪苍龙,实力只比祖龙低一点的龙族大能。
每一条巨龙龙爪下,都紧紧抓住了一个妖族尸身,实力,全部都是大妖王!
蛟、龙、貉、兔、狐、虎、豹、犴、羊、獐、马、鹿、蛇、蚓、獬、牛、蝠、鼠、燕、猪、貐。二十一大妖王,正是组成青龙、朱雀、玄武星宿阵的大妖王,一个不剩,全被刘凤抓走。
白虎星宿阵的七位大妖王直接被打死,连尸体都没留下,刘凤直接选了七个佛陀金身代替,一点也不比大妖王实力差。
反正只是作为能源,被绘制禁制之后,吸引天地间灵气的引子,刘凤可不想凝聚的全是煞气,将这里变成第二个北俱芦洲。
分身虽然是巫族,意志却属于刘凤,刑天氏已死,刘凤丝毫不受影响,自然不喜欢煞气漫天,伸手不见五指的北俱芦洲。
地球上在澳洲生活百多年,他已经习惯了一望无际的草原,习惯了大片的庄稼,习惯了草绿花红,这些习惯,他不想改变,因为那会让他失去家的安全感。
八千一百里,除了巨龙城墙之外,大地变动,高山、湖泊、小溪、河流、全部按照澳洲原地形改造,只是体积变大了十倍以上,高达万米以上的山峰,比比皆是。
在地仙界,万米以上才算山,低于万米,那不过是个土包,是个丘陵罢了。
城里的景色,越来越熟悉,直到,那座庄园升起,魔幡直接化作一杆大旗,插在庄园前院,三角幡面迎风飘动起伏,除了没有机场,现代化的建筑之类,其他山川地貌,已经和澳洲一模一样。
二十多万修士,除了十一个主城城主,其他全部留下,就在这座巨大城池里生活。
至于张鹏飞等人,各自离去,去往自己的地盘,他们没有刘凤这么强大的力量,没有那么高的境界,想要将他们那面积比刘凤这里还要大一些的地盘整理好,需要花费的时间不少。
立足之本乃是人,人,刘凤已经给他们了,能发展到什么程度,看各自的本事。
戚昌百丈红尘百年历练,没有管理自己城池的时间,刘凤直接让刘华去代劳,命运之力本就要入世多看,多观察,对于这个任务,刘华不会傻到选择拒绝。
“娘亲,爹也太过分了!我比赵阳他们实力还要高一些的,为啥我就没有封地!”
刘顺显得有些暴躁,在荣静房间抱怨,作为刘凤集团第六个大巫级别高手,李莫风、王武、张鹏飞、吴兵、郭三五个人超过他,拥有封地也就算了,还不如他的赵阳等人皆有,只有他没有,他感觉在朋友面前都快要抬不起头来了。
在荣静面前发牢骚,自然是想要荣静去给老爹吹吹枕边风,好男儿,有几个不希望拥有封侯拜相的权力?
更何况,那十一块封地,在地球上,比绝大多数国家的面积都要大了,万里乘万里,五百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土地肥沃,人口却只有一亿,关起门来,绝对是土皇帝,国王级别的待遇。
尤其有一点最重要的,封地在外,他就可以离开刘凤,不去看那张令人生气的脸。
别说五百万平方公里,就算是五十万平方公里,他都愿意去当个领主,那种逍遥自在的日子,一定比在庄园里呆着强得多。
“顺儿,你爹本就不想你们下来地仙界,我们娘仨下来,就已经让你爹很不高兴,更何况,你的鲁莽,确实害死了董伟,那是你爹手下大将,不出意外,也和张鹏飞他们一样是个大巫了,你爹正在气头上,我们还是安心待在家里的好。”
荣静皱眉,她不喜欢战争,如果不是担心刘顺和刘华,他更愿意待在小千世界那个与世无争的地方,给普通人治疗一下病患,在家绣个花,都比在地仙界呆着强。
这里的血腥,这里的残酷,战争的惨烈,人数暴跌,都让她心生厌恶。
作为普通人的时候,命运的起起落落让她感受到了人心的险恶,遇见刘凤,又让她感觉到了人生的美好,她很珍惜拥有的一切,不想有什么改变,连参与都不情愿。
“娘!好男儿,活着的时候,不建功立业,扬名立万,和死去咸鱼有什么区别!现在世道大乱,正是大好时机,错过了再想遇到,不知道要等多少万年了!孩儿可不愿意一辈子待在庄园里!”
刘顺烦躁的走来走去,不停的转着圈,一刻也停不下来。
他是好动的性子,加上习武,气血充盈,百多年时间就修炼到金仙级别的战力,天赋绝对强大,也更加说明了,他在一个地方,是待不住的。
想想以后一直待在庄园里的日子,他就有种蹲监狱的感觉,在地球上,世界有点小,平常在澳洲转转,也没有什么束缚的感觉,但见识了地仙界的广大,他如何还能蹲得住。
“哎~~如果你去找你爹,他会给你一块封地,但是你爹绝对不会给你任何支持,而我,没有了神器,去帮你的话,只会拖累你,你的性子,很容易招人算计,就如同在封印空间内,没有你爹赐下的先天神器,你早就死了。”
荣静看着刘顺,眼神中满含希望,她希望刘顺能够多想想,为了所谓的扬名立万,九死一生,甚至十死无生,到底值不值得。
在封印空间内,敌人还不知道刘顺就是刘凤的子嗣,就已经高级别针对,刘顺和刘凤的父子关系,绝对瞒不了多久,到时候,又是什么光景?想想就足够让荣静忧心的了。
“娘,和默默无闻的藏在庄园里修炼相比,孩儿宁愿战死,不过是我一个人罢了,以爹的性子,孩儿就算战死,最多也就是损失一个大巫罢了,爹不会为了我兴师动众,算计也只是算计我一个人。”
孩子啊,你认为娘亲说这些话,是怕因为你被算计而牵连你爹吗?
荣静有些失望,或许,小的时候,真的应该把刘顺交给刘凤教育,人长大了,可是心智却并不相等,空有学识,却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连个好赖话都分辨不出来。
荣静不傻,她自然知道,刘凤不给刘顺封地,是在保护他,这一战的结局,必然令刘凤威名大振,作为刘凤手下最出色的那些人,包括刘顺在内,也会引来更多关注。
澳洲修士这么多人,难免有一些见钱眼开,出卖消息的人,那四千玄门修士,刘凤都怀疑他们在利益面前有没有节操!
刘顺的身份,在利益面前,不是秘密,除非杀掉所有人,负责根本不可能隐瞒下去。
正是因为这样,正是因为想的明白,荣静才会更加担心,也正是因为明白,刘顺也更加想要表现自己,他不想别人提起他刘顺的时候,后面加上“哦,是刘凤的儿子啊。”之类的话语。
刘凤有一句话,刘顺很赞同,想要实力进步更快,就要在战斗中成长,对于武者、巫修、或者剑修之类的修士来说,这是修行速度最快的方法。
至于捷径意味着的风险,刘顺愿意去拼,哪怕死亡!
“你去找你父亲吧,他会同意的。”不过,更多的是失望吧,再次令你父亲失望,代价你想明白了吗?
“呃...娘,不如你先去探探爹的口风?”刘顺有些尴尬,他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老爹刘凤,或许,也是在地球渡劫时,被老爹劈得很了,还有那万丈红尘的神通,只是想想就足够他心中发毛。
荣静无语,也难怪刘凤不喜欢刘顺,不管是生活态度还是性格,刘顺和刘凤都差的太远。
生活态度上,刘凤认为人活着得潇洒一些,不用去争太多东西,刘顺则认为,想要活的潇洒,就必须得去争,作为修士,争法宝、争资源,实力才会更强,才有能力活的更好。
两人的目的相同,但是心态完全两样,矛盾早就有了。
性格更不用说,刘凤只要下定主意,立马就去做事,但前提是他能够活着,那些事情不会威胁到他的性命,如果遇到能够威胁到他性命的事情,哪怕只有生死各半,他都会选择退避。
刘顺再次相反,头脑一热,根本不管生死,闷头往前冲,虽然适合武者宁折不弯的修炼心态,却难免被人坑。
两人在这方面只起过一次争执,刘凤说刘顺不知死活,早晚必死无葬身之地,刘顺则反驳说,刘凤胆小怕死,甘愿当缩头乌龟。
当然,争执虽然只有一次,刘顺作为忤逆老爹的代价,被刘凤暴打,除了脑袋,差不多全身骨头都被打碎一遍,刘顺在刘凤治好他之后,要碾碎第二遍时,选择了屈服。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刘顺见识到了暴力下的强权威力,一心想要拥有超越刘凤的力量。
“顺儿,不必害怕,他毕竟是你父亲。”荣静摇头,往日的英雄气概哪里去了?
“孩儿才不是害怕,只是没有那个实力之前,争取尽量减少摩擦,这是孩儿早就订下的计划。”刘顺坚决不承认自己见到父亲的胆怯。
“好吧,娘和你一起去。”话说,儿子害怕父亲,有什么好丢人的?虽然荣静对刘凤的暴力手段很不赞同,打刘顺的那一次太过暴烈,才接过了刘顺的教育权,但她现在真的有些后悔了。
自从她接过教育权力,刘顺的进步就开始大幅度缩小,无论她多么努力,都难以改变这个结果,现在,刘顺更是连父母的苦心都毫无所觉,自私自利的心,越来越浓重。
“好啊,我答应了!”刘凤听到荣静说明来意,回答的很痛快,仿佛早已经料到他们母子二人会来提这个要求一样。
“部落周围,除去十一城,外围还有一圈缓冲地带,本来也属于这片大草原,原狮圣地盘,这片缓冲带,大概能划分九九八十一片封地,想要借助战争压力提升实力,那我就成全你。”
刘凤手指一点,虚空出现十二块地盘,中间那么明显的巨龙城墙,显现的自然是刘凤部落占据的战利品。
十一座主城范围往外,还有一大圈空白,刘凤手指点的,正是聚灵城一路往下,最外围的一小块空白缓冲地带。
地图沿用地球上的标准,上北下南左西右东,刘凤手指点的位置,毫无疑问处于刘凤势力所属的最南方边缘地带,和妖族接壤。
“谢谢爹!孩儿必不负所望!”刘顺毫不畏惧的挺身而出,抱拳行礼。
“不用谢。荣静,你这次可要跟去收尸?”刘凤淡淡的摆摆手,说出的话却足以让刘顺吐血!
“这样的我,去了恐怕是顺儿先给我收尸,就不去给顺儿添麻烦了,只是,还望你能给顺儿一些保命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