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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豹营的征募消息放出去了。
数日以来,城中可谓鸡飞狗跳……
毕竟,三千钱招兵,供披甲、配刀,这可真个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县民街头巷尾的碎嘴中,羡慕者有,酸溜溜埋汰者也有,更有不少开始臆想这位公子爷县令的脑壳儿是不是不小心被驴子踢到了。
真别说,还真有不少证据支持这些县民的猜测。
这上庸城几十年来,也换过几任县令,但谁个见过县令老爷天未亮、鸡儿未打鸣就起床到处跑的?
“这位公子老爷,是真的到处跑……准确点说,是带着那群大兵绕着城池跑。”
“什么,你亲眼看到那位公子老爷了?”几个人围了过来,齐齐看着那在春日暖阳下吃酒的老头。
另一桌的老头不屑地说道:“这有什么?起得早些的都看见了。”
“这公子老爷,倒是相貌端正,就是脸有点黑,嘴唇……有些儿薄,像是幅刻薄相。”
“谁说不是呢?听说最初他只是下令绕营十圈,来看过一回后,却嫌军营太小,竟要求改成绕城。虽然减到了五圈,但实在是多跑了五倍不止啊。”
另一人插了嘴:“虽说如此,但兵士们还挺服气这位公子老爷,五圈……竟然一步不落地一同跑下来,还跑在前边。”
“毕竟是长安贾尚书的公子……当街斩赃官的,几十年后,想必也是如同李元礼、张元节等大人一般,为人传颂的人物啊……”
“就只怕和这些好大人一般,没个好下场……”
贾政隐然已成了上庸的一个大话题,庆幸的是,他并没因为街头巷尾的八卦太多而连连打喷嚏……虽然在这春寒依旧料峭的季节,他穿得确实不多。
“主君,你所创制的这‘衣二姨’的号子,还真有些奇效,兵士们齐声喊了,比平日里喊的号子倒还齐整些。”
“正是,我看这群小王八,这几日过去精神更加壮旺了!”眼看萧白狼又去拍马,归九难得没有翻白眼,还颇为赞同。
贾政只是笑笑不说话。自古群体行动,便少不了喊些口号或者说号子,来统一,其实改成“一二一”并非必要,只是他实在听着别扭,便借着上位者的特权提要求了。
过来和这些兵士们一同训练,最重要的原因当然还是把兵员质量拉好。在这乱世中,安身立命之本,重中之重必然是武力,贾政尽力地回忆着两千年后接受过的种种相关体质、制度、纪律训练,融合进这支军队里……
毕竟,除非运气太差遇到全军覆没的情况,这支军队便是他日后大军的种子,从根本上抓好,既有利于当前可能遇到的地方豪族反抗、汉中甚至襄阳来袭,更有利于今后壮大,形成传统播撒开去。
因此,除了号子,贾政还指导着军士们在早餐前晨跑后相互揉肩搓腿,这是消解这些仍不惯运动,呼吸方式也不太良好的人运动后肌肉乳酸过多的良方,兵士们固然不知其所以然,不过这一番做下来终归舒服了很多;又要求早餐必须供应豆浆,毕竟这年代牛奶是胡人处所盛行的玩意,而豆腐早在西汉就有了,到此时已是工艺成熟,虽然补充营养方面不如牛奶,但也总胜过没有。
说起来,连日来跟着军士们一同晨跑,加之偶尔还做做力量锻炼,贾政都觉得自己的体质增强了不少。
“主君,下吏以往读古书,每每感叹古之名将白起、孙武爱兵如子,可也不过是推食食之,解衣衣之,便以父子来看,也不过是纵溺而已,似主君这般宽严相济,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随侍身旁的左之,这几日来虽然奉承不少,这时的这份感慨倒有几分发自真心的模样。
“我这般年纪,不过二十三,倒做不得他们父母。”贾政随口说道,“这些兵士便是我手里的刀,身侧尽是虎狼之徒,不把这些凡铁尽早锻成百炼钢,磨做斩虎刀,难道等着他们也来砍我头颅,挂在北门上吹风么。”
“对了,”贾政又想起来募兵的事,眉头一皱,这事推行数日,他实在是心焦得很。
“左异达,那龙虎豹营募兵一事,有什么进展了?”提到“龙虎豹”三字,贾政总算脸上带了点笑意,但仍旧有些急促地看着左之。
“主君,照此前议定的事项,先是把消息放出去,毕竟现今这城内壮士并不多,而左近的人闻知消息赶来,也须三五日。这事李臣在管,据说这几日城中已聚了有两百多人,虽然还是不足,但也可以从明日开始初选了。”
“可以,兵器甲胄,还有马匹的征调收购呢?”
左之叹了口气,说道:“甲胄这物,向来百将才用,积存的征调一番,倒还有得,刀枪一类就有些不足,但赶着城中的匠官冶炼,也勉强足够使用,只是这马匹,眼下只征到六十匹,却凑不足主君的百骑之数。”
“马匹不够,便先令随虎营做刀枪兵,待征得再练骑好了……”事儿无非是走一步看一步,贾政似乎想起了些什么,却又有些想不清楚,心中烦闷,问道:“左异达,上庸城中什么地方稀罕物较多?……是了,何必问你,自是市场。”
左之讪笑着点头,也不知心中腹诽有无,一行人又往市场走去。
这时巳时将尽,市场中正是一片热闹,贾政走了进去,挨个打转着看……当然了,县令老爷考察市场,走到哪里,哪里就安静下来,但贾政还一个劲往那热闹处走。
“熊猫啊!”贾政一行走了不少热闹处,都没有太多可看的,这一处却让他看到了某类后世极为亲切的、有着柔滑的黑白相间皮毛的熊科动物,不禁叫出声来。
左之在一旁小心翼翼地说道:“主君,这食铁兽在长安也得见么?此物食铁吞金,凶恶无比,不过这一身皮毛,倒是柔顺,也不知金铁之物如何被它所化用……”
食铁吞金?贾政有点失笑。他想了起来,这大萌物在古代,有时被叫做白罴、白熊,又有把它当貔貅的,更多时候被叫做食铁兽……也许古人觉得竹子坚固,如同金石一般吧……
只是这时代的古人还没有爱护国宝的意识,当然野外的国宝怕也对人类不太友善,这一只是死了的,且毛皮在野外打滚,有点土黄色的污渍。贾政蹲下身去,摸了摸这国宝的皮毛……这却是前生未曾有过的体验。
对了,竹子……贾政终于想起了自己所想的事情。身在这汉朝末年,他还真想发明,或者随身带个万能空间带出几万条火枪几百门大炮,遇到对敌的无非排队枪毙大炮洗地,对面是刘备这种老卒固然无法抵挡,便纵然遇上几年后发育成熟的曹阿瞒又何惧之有?至于,如果对手都是带十万兵送经验的孙十万大王的话,那一百条火枪就足够了……想多了想多了……
贾政按了按太阳穴,止住了不合时宜的妄想。当前,最简便的便是把后冷兵器时代的成熟武器给复制到这个时代来,而国宝大熊猫爱吃的主食,正对应着冷兵器巅峰时代明朝的一种神兵——戚继光发明的狼筅!
狼筅又名狼牙筅,准确点说最早是明朝的矿工摸索出来的土武器,最后被戚继光发现,加以完善,成了戚家军的代表性神兵。
汉代,作战在和蛮族的对抗中,渐渐从先秦冠带之国间还带有礼仪遗风的战争,转向追求大杀伤、实用性的战斗,加上铁器的发展,刀逐渐取代了剑,成为汉代的代表性武器环首刀,日后延绵到唐朝,发展为陌刀,再传到东瀛,成为太刀……而在后世,这一刀式在中土一度失传,倭人熟习太刀,竟一度以之横行中国沿海,直到他们命中克星——戚继光的出现。
戚继光抗倭,朝廷也没给他太多时间和空间练兵,如何找到克制倭人长刀的兵器,就成了关键。
贾政依稀记得,当年看过戚继光所写《纪效新书》的一段这样说:“缘士心临敌动怯,他器单薄,人胆摇夺,虽平日十分精习,便多张皇失措,忘其故态。惟筅则枝茂盛,遮蔽一身有余,眼前可恃。足以壮胆助气,庶人敢站定。”“狼筅乃用大毛竹,上截连四旁附枝,节节枒杈,视之粗可二尺,长一丈五六尺。人用手势遮蔽全身,刀鎗丛刺必不能入,故人胆自大,用为前列,乃南方杀倭利器。”
这几句话说的,便是这用大毛竹所做的狼筅,易于制作成兵,同时粗大,可以有效规避新兵胆怯,纵然对面是杀人无数的老寇,这几支大毛竹所做的狼筅一旦支撑住了,众人的胆气自然上来,站定了便好杀敌……而见过了几次血,自然便成了老兵。这玩意儿,可不正是为眼下只得一群新兵蛋子的贾政所最为适用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