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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说实话这些年小蓉跟着邓兴华跑前跑后的,也没少为邓兴华卖命,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就算是用一本厚厚的大部头的小说写出来,恐怕也写不尽。
但是如果说转化成两个字的话,无非也就是——恩怨。
在这个世界上,人和人的关系不就是这两个字吗?
这两个字可以全部都概括了。
邓兴华一边端着一杯红酒慢慢的啜饮着着,一边问小蓉:“小蓉,你觉得林凡这个人怎么样?”
小蓉微微垂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指。
她那十根尖尖的手指上,涂着红红的指甲油,散发的一种说不出来的,带有一些魅惑的光芒。
这种光芒如果是落在了其他男人的眼中的话,一定会让那些男人分外沉迷的。
不过。
落在邓兴华眼中的话,邓兴华不为所动。
毕竟。
他见的实在是太多了。
此时,小蓉听到了邓兴华在问自己关于林凡的印象怎么样的时候,小蓉歪着头想了想,然后,她轻轻的咬着嘴唇对邓兴华道:“我觉得,林凡这个人很年轻,又是一个明星,可以说他的成功是特别的巨大的,在现在这个世界上来说的话,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和他相提并论,这样的一个人,如果说不能当做自己的朋友,而是成为自己的对手的话,那么,相信是很可怕的,因为林凡不但有钱,而且说,他还拥有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名号,另外,据我所知,他和很多国家的那些首脑,以及商界的人士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不只是这些。
林凡这个人他和三教九流的人来往都很密切,可以说,上至达官贵人,下至百名平民百姓,很多人都是他的忠实的粉丝。
想一想,这样的一个人,拥有庞大的粉丝群,很可怕。
除了这个之外,他个人的魅力也是很强的,说句实话,如果不是因为他年龄比我小了几岁的话,我还真的特别喜欢他呢。”
小蓉在说特别喜欢林凡这几个字的时候,她抬着眼皮,看了看邓兴华,似乎在观察邓兴华的神色。
邓兴华的表情依然十分的平静,没有一丝波澜,他仍旧一口一口的,小小啜饮着手中的酒。
对于小蓉说喜欢林凡这样的话,他不但不气呢,反而点着头连声道:“不错,对于这样一个又多金又有才华的小伙子来说,无论是哪一个女人也会为之着迷的。
不要说你,了其他很多的有钱的女人,都巴不得和林凡交好,只可惜的是……
只可惜的是林凡比她们更有钱,至于说地位,林凡根本不在乎地位,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如果说用金钱和地位来诱惑他,来征服他的话,肯定是万万不能的。
那么……
如果说想要这样一个人成为自己的朋友的话,除非是有其他特别的事情,或者说重要转机才有可能,不过现在来说,我看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恐怕是已经不能了,既然做不成朋友,那么肯定就是不折不扣的敌人。
……如果说林凡是我们的敌手的话,那么,你认为他的身上有什么弱点呢?”
小蓉转了转眼珠:“我觉得林凡身上的弱点,大概应该就是他的那些亲戚朋友吧,比如说他的父母啊,他的那些长辈啊,或者说和他关系特别要好的一些朋友,这才是他的弱点了。
毕竟在这个社会上,人,才是最大的财富,至于说其他的什么名利地位啊,一切都是身外之物。
一个人如果说没有了,获得太多的名誉或者地位什么的都没有什么用的。
所以说,我认为对于林凡来说,他的那些亲戚朋友,才是最大的弱点。”
邓兴华点点头,他的眼睛里面露出了赞许的目光。
他微微笑着对小蓉道:“不错!
你说的对,林凡最大的弱点,就是他的亲人,至于说那些朋友,虽然也是,但是还不是他致命的软肋。
林凡真正致命的软肋就是他的那几个最亲的人,我觉得,如果说想要控制林凡或者说影响林凡的话,从他身上下手可能是不太现实的,但是我们可以从别的地方下手迂回,比如说他的那些亲人身上下手,你觉得怎么样呢?”
小蓉点点头:“这一招行是行,只不过,是不是有点不够光明正大呀,不管怎么说,如果说个人恩怨的话,还是个人之间解决的好。
所谓的君子不株连家人,如果说株连到别人家人的话,恐怕就不太好了。
以前的时候,三国演义里面曹操,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那个叫做陈宫的人,后来因为陈宫不跟他在一起,而是转投了吕布,曹操抓住他的时候,陈宫说,你杀我可以,但是我相信你是一个不会株连别人家人的人,因为君子的话不会那么做的,所以说当时的时候曹操听到了陈宫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也是十分的动容的。
曹操虽然因为政治方面的原因把陈宫杀了,但是曹操并没有杀他的家人,甚至于还厚葬了陈宫,优待了他的家人。”
邓兴华点点头:“你说的这个典故没错,按理说是这样子的。
可是……
如果说我们这么做的话,恐怕是不行的吧?
如果说我们也这样做的话,首先就使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优势了,以前的时候明朝的时候建文帝和他的叔叔朱棣两个人争夺天下的时候,他就曾经下过一道昏庸的命令,他命令所有的将士在捉拿燕王朱棣的时候,不能伤他的性命,如果是这样子的话,我们就会形成一种投鼠忌器的局面,这样恐怕是不行的,也是万万不可的。”
小蓉点头道:“那也是……
如果说这样子的话,他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因为他知道你不会拿他的家人做要挟,所以说对我们也是不利的,看起来,如果说事情一旦到了无法控制或者说必须做出抉择的时候,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
也就是说,如果说把兔子逼急了的话,兔子还会咬人呢,更不要说人了。”
邓兴华赞道:“这就对了。
所以说自古以来有句话说的好,凡做大事者,不拘小节。
只要达到目的,无论中间采取什么手段都是可行的。
因为,往往在成功的道路上,别人并不问你这个过程当中是多么的曲折,又是多么的刺激和惊险,别人只关注的是结果。
譬如说一个人取得世界冠军的话,他背后无论付出再多的努力,流再多的血和汗,别人都看不到,别人看到的只是他站在领奖台上获得冠军的那一刻,别人关注的只是他的成功,而至于他背后付出的是什么,别人一般是很少关注的。”
小蓉叹道:“所以说,现在很多人看问题的时候都是这样子的。
别人只是关注结果,而不关注过程。
不过,我反倒恰恰认为一个人成长的过程,或者说一件事情发展的过程才是最有魅力的,而结果只不过是所有的过程促成的而已。”
邓兴华摇了摇手中的高脚玻璃杯,将玻璃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然后。
他又拿起桌子上面的酒瓶,缓缓的倒了一杯酒。
邓兴华将那只高脚杯放在自己的面前仔细的打量着,摇了摇,看了半天之后,他有点沉思着对小蓉道:“小蓉,你觉得这一个葡萄酒的颜色像什么呢?”
小蓉不太明白邓兴华的意思。
但是。
既然自己的老板问自己了,还是要据实回答的。
她看了看邓金华手中的那一只高脚玻璃杯玻璃杯中的红酒,看上去颜色一片红,如同火焰一样。
于是小蓉对邓兴华道:“我觉得那个葡萄酒像火,又像血液。”
邓兴华道:“不错,这个葡萄酒看上去虽然是酒水,其实,它也是另外一种血液。”
小蓉不太明白邓兴华的意思。她眨着眼睛问邓兴华的:“为什么会这样说呢?”
邓兴华叹道:“想一想就知道了,这个葡萄酒是怎么得来的?
无非就是把葡萄果揉碎了,捏烂了,然后经过发酵蒸馏,各个工艺酿出来的。
它,其中是包含了很多果子的,而果子,对于植物来,说不正是它们的血液吗?
这只是其中的一个解释。
而另外一个解释就是,其实人们在酿制葡萄,做葡萄酒的过程之中,是付出了大量的心血的,无论是劳动还是什么,所以说,这也是很多工人的心血。
如果我们这样说的话,说这个葡萄酒,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血液,你觉得我这样说合不合理?”
小蓉赞道:“你如果这样说的话,那肯定很合理了,我觉得你说的特别对,看起来,这个葡萄酒确实也是另外一种鲜血。”
邓兴华一笑。
关于这一个问题,他没有和小蓉在继续谈下去了。
因为这个时候,门外突然来了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
正是孙扬。
孙扬进了邓兴华的房中,一屁股坐在了宽大的沙发上,们看着摇着玻璃杯的邓兴华,又看了看站在旁边的小蓉,这才抹了一把脸上的一层细汗,同时鼻子里面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哼的声音,才对邓兴华道:“大哥,咱们公司内部最近老是有一种传言,就是因为前一段时间有个人跑到咱们公司里面了,所以说搞的公司不知道丢了什么东西,弄得全公司开始大清查。
很多的高管和那些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互相之间猜测,也不知道他们猜的什么东西。
他们有很多人认为我们公司的内部肯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一个个议论纷纷,我跟他们解释,我说都没有什么事情,只不过是平常的例行检查而已,那些人却不相信,非要问我说这个,那个的……
我能知道什么呀?
对不对?
所以说我跟他们解释的时候,他们一个个不听,真的是,我真的是烦死那些人了。”
邓兴华点点头:“扬扬,辛苦你了,这件事情你没有必要跟他们解释太多了,只要执行下去就可以了,至于说别人心里面怎么想的,这个你没办法。
你可以管住一个人的工作或者说规范他的日常行为,但是你无法管住别人的思想,人家脑子里面想的是什么,你也不可能把它抠出来看一看,对不对?
再说了,这些人你不必要管他们想什么,我们只要开钱给他们,让他们拿钱做事,只要你给的待遇足够优厚,给的钱足够多,他们必定会追随在你旁边,的这个很正常的。
就好像是你养条狗一样,你隔三差五的给它丢一点骨头啃,那么,它一定会围在你身边撒欢的蹦来蹦去的。”
孙杨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了,大哥,我只是感觉到那些人真的特别烦人,跟他们安排点什么事情吧,做点什么工作吧,他们以为我拿的尚方宝剑,打着你的旗号做什么事一样。
其实我这不是为了工作嘛?
他们以为我想管似的,我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