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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有话说话,别夹枪带棒”
“夹枪带棒咋了?老子捅你了还是干了你p眼了?”
两名佣兵争吵后开始相互推搡,有人哄笑有人拉架,排队进城的队伍乱了起来。
“吵什么”守城士兵一通大喝,手持长矛气冲冲地走近他们。“想打架去斗技场,要进城的排队,不想进的滚别他妈干扰进城秩序”
“挺横啊兄弟,”其中一名佣兵停止推搡,扭头盯着眼前士兵,眼里露出不屑之色。“大爷我可是剑阶佣兵,就你一小兵卒子胆敢……”
士兵打断他话瞪眼道:“就凭我是秦门弟子,骂你怎了,有意见?”
“……”那名佣兵被噎得不轻,憋得脸庞通红,愤愤地冷哼一声老老实实排起队来。
士兵放横长矛,边对人群推挤边喝道:“别歪歪扭扭的,都排整齐了你们不想耽误时间,我们更不想耽误时间,谁他妈再试图惹事地牢伺候”
排队进城的人等士兵走了,这才小声议论起来。
“秦门的势真大,连门下弟子都这么横……”一名外地佣兵感慨了一声,转而问起排在身前的佣兵。“诶,这位兄弟,听说秦国地牢不管饭是不是?”
那佣兵道:“是啊,想吃饭得自己掏钱买,没钱就逮耗子吃,话说耗子在牢房里可是抢手菜,没点本事连耗子都吃不上,屎尿倒是管够。”
“兄弟你这么熟悉,进去过?”有人插嘴笑问。
“瞎打听甚呢,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众人议论的焦点从流民转为其他琐碎杂事,队伍有序地缓缓前行。
秦正眉头紧锁,对那句话总是十分在意。听到琅国被佣兵团所灭,他下意识想到贪狼,难道贪狼已经具备灭国实力了?可能么?记忆中琅国灭国的事,曾成为秦夏两地的佣兵嘴里的谈资,至于灭国原因没人在意。
琅国,坐落秦国以西的山区,国都琅城,盛产美玉,其中以青玉为最,佣兵工会中大肆使用的青玉有一半数量都出产自琅国。
琅国包括都城在内只有三座城,境内多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秦国数次想大军压境都被地势挡了回来。
要说琅国境内也有一个修士门派,叫佩青门,是个百余人的小门派,不像秦门融入世俗,而是像隐士一般久居山中,对俗世甚少过问。不知琅国被灭,佩青门可有参与?料想琅国是存是灭对佩青门来说意义不大。
排除修士门派作乱,还有宗室内乱的可能。
琅国再小也是国,生在宗室中的王侯子弟,没有一个不向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可是再怎么内乱,最终目的不可能乱到亡国。
难道是临国所为?最近没听说哪里出现大的战事,佣兵的消息最灵通,如果哪里发生大事,决计逃不过他们聪灵的耳目。
秦正排除了种种可能,最后又转了回来,对贪狼佣兵团始终心存怀疑,相信琅国境内肯定有贪狼的痕迹,如果贪狼真的具备灭国的实力,他的计划就要做出更改了。
队伍一点一点的前进,秦正眺望前方,看见方才透露消息的佣兵,正从士兵手中接过青玉准备进城,他是猜测还是亲眼所见?心里记下对方的相貌,摸出碎银挨个跟排在前面的人调换位置,对方瞧见换下位置有钱可拿,一个个乐呵呵地十分爽快。
不一会,秦正换到队伍最前方,守城士兵投来几道好奇目光,从秦正手中接过青玉和佣兵徽章,查看没有异常便放行了。
“前面的兄弟,等等”秦正追上去喊道。
那名佣兵先是没在意,尔后发现有个陌生的少年搭他肩膀,转身一看,望其相貌英俊,气质不凡,表情不由地和善了几分。“你是?”
“我之前就排你后面,听你刚说起琅国灭国的事,话就被人打断了,”秦正说道,面不改色编了个谎。“我有亲人在琅国,而我在外数月未归,对灭国一事毫不知情,看兄弟你好像知道一些内幕,不知能否说与我听?”
少年面目英俊白净,气质并非等闲,身穿衣物也是质地上乘,不像寻常人家出身,一看就是个有钱的金主,不乘机宰一下真说不过去。青年男子眼珠转了转,沉吟道:“我是知道一点内幕,只是情报这种事岂能白白说与你听……这样,一金锭卖你如何?”
刚才跟人聊天所说的闲话,此时涨价到一金锭,简直秦正掉头就走,他也是心急了,琅国被灭这么大的事,暮月教廷的执事不可能会不知道,他们获知的事远比佣兵要多,更为可信。
青年男子顿时急了。“嘿,别走啊,五银锭如何……三银锭……一银锭不能再少了诶……”眼瞅着少年扎入人群里消失不见,肠子快悔青了,早知道价就开低点,说不定还能混顿饭钱。
李元化一行人刚进入碌渡城,准备去找人,西子看见秦正站在不远处等他们,立即拉住了李元化,他神色一喜,疾赶了几步上前问道:“首领,您方才走那么急干什么?”
“没事,认错人了。”秦正随口搪塞了过去。
听秦正这么一说李元化也没再多问,和西子贾曼斯一起紧跟在秦正身后往南边城门走去。
四人穿过数条长长的街道,左拐右拐之后远远地看清了街道尽头的城门。
越接近城门,往来的人流越多,地上的粪便也多了起来,东一滩西一滩,经过毒辣的日头爆晒,空气中的汗味臭味混作一起甚是刺鼻难闻。
一个个晒得黝黑的彪形大汉,身负重物汗流浃背跟着牛车走,头上系着汗巾,裤子卷到膝盖,双脚裹满了泥污,草鞋跟脚趾仿佛焊接在了一起。监工手拿皮鞭一路喋喋不休,身着体面的雇主也不忘对他们高声叮嘱,强调货物的金贵,还有交货时间迫在眉睫。
秦正等人小心避开地上的牛粪,步出城门赶往江边,浑浊的江水一眼望不到边际。
下午时段,码头上尤其忙碌,佣兵商人背夫还有平民百姓们人来人往,来往货船川流不息,载人的客船很快满员,只听三声鼔响便起锚远行。
好在客船为数不少,长途短途的都有,秦正四人登上一艘开往丹烟城的短途客船,来到船头眺望江景。
“我还没去过丹烟城呢,小贾也没去过吧?”李元化用胳膊肘捅了捅贾曼斯。
“我去过,还去过更远的地方。”
贾曼斯的话令李元化一愣,将信将疑道:“你一个古兰人,不是商人也不是佣兵跑那么远作甚?”
西子在俩人身后浅笑,贾曼斯虽是医生也是暮月教廷的见习执事,跟着白长老的座驾走南闯北,什么地方没去过?视线瞄向秦正,看他趴在围栏上盯着水面出神,接着转向了他肩上的小黑猫,瞧它窝在颈窝团成一团懒洋洋打着盹,忍不住凑过去用手指逗弄它。
“你见过海吗?”贾曼斯问起李元化。
“海?我知道比这江要大。”
“江和海比起来,就像这艘船和江的差距,大到你无法想象。”
李元化倒抽一口凉气,虽然想象不出海有多大,但他能看出船和江的差距,脸色渐渐泛青,腿脚有些哆嗦起来。身为火武大多天生畏水,尤其是大到无法想象一望无际的水面,无处下脚的感觉远比直接面对凶猛的妖兽可怕,深不见底的恐惧,顿时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窒息感。
咚
一声鼓响惊得李元化原地一跳,接着又传来两声鼓响,示意客船满员要起航了。船体一动,李元化的脸色由青转白,望着距离陆地越来越远,下意识连吞了几口吐沫。
“你还好吗?脸色看起来很差。”贾曼斯很快想到一种可能,问道:“你晕船?”
李元化担心被贾曼斯取笑,连忙摇头否认道:“怎么会,我才不晕船”
“不要看水面,看我。我给你讲讲我在海边的故事,很有趣,相信你会喜欢。”
李元化一点也不想听见海这个字眼,可是贾曼斯一脸真诚,他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无奈地点了点头。
“我在南疆的一座小岛上认识一个美丽的姑娘,她叫瑞娅,我落水的时候是她救了我,也是她教会我游泳。瑞娅的腿是鱼尾,很美也很有力量,鳞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她的头发是蓝色的,跟海水一样蓝。常常看见瑞娅坐在礁石上唱歌,美妙的歌声被海风吹得很远很远,附近的渔民十分喜欢她,只是瑞娅有点儿害羞,如果有人想接近她,她就会扎进水里躲开。”
“等等,你说的瑞娅是人还是鱼?”李元化听得有点迷糊。
“人们说她是鲛人,可我觉得鱼人没有人鱼好听,瑞娅是美人鱼。”贾曼斯的认知里,鲛和鱼没什么不同。
“美人鱼……”
李元化开始浮想联翩。心想,鲛人听起来有股凶悍气,哪有美人鱼好听,不禁深深认同起贾曼斯。
秦正被贾曼斯的故事吸引了,对美人鱼起了兴趣,迎着风听不贴切,扭头转身时没留意正在跟小黑猫玩耍的西子,怔怔地看着她,看到她也是愣愣地注视自己。
刚才嘴唇好像有碰到她?秦正心道。触感轻微,也许是风造成的错觉。
刚才他的唇好像有碰到?西子心想。那触感又好像是风拂过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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