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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0章:疯狂的馒头
枪响,终于惊醒了雨幕下最后醒来的乌鸦,凶宅外有大树,树上挂着乌鸦,雨水漫过黑色的羽毛,此刻扑棱棱,数只乌鸦震开了翅膀,哀叫着飞入夜空。
林家老宅外的雨幕里,无数双眼睛向这大宅院看过来。
高高的院墙挡住了视线了,这一声枪响惊动了所有人。
“结束了?”
花傲雪放下了手中的杯子,朱唇微启,轻轻地呢喃了一声。
“结束了。”
须发花白的佘伯,单手捋着下巴上的胡须,面色平静地道
“是姓林的被宰了么?”花傲玲的双眼中充满兴奋。
花傲雪静静地没有说话。
佘伯想了一下,道:“根据事先掌握的情报分析,公孙小刀是占据上风的,林昆之所以名气比公孙小刀大,是因为公孙家这些年一直退隐,门下的子孙也不经常在江湖上露面,至少从过去掌握的战绩情报来看,林昆固然可以被称之为威风八面,但公孙小刀......”
不等佘伯说完,花傲玲嘭的一声打开了一瓶香槟,兴高采烈地道:“太好了,那个混蛋终于死了!”(二一)
花傲雪依旧是不说话,她的眉头轻锁,内心里的深仇大恨得报,可为何心里却忽然空落落的,三会的新盟主真的是自己想要的么,还是这么多年来,能让自己一直在这个位置上坐下来的动力,是复仇?
天空中的一道闪电,惊醒了无数睡梦中的人,林家老宅外的一群人,这一刻也都清醒过来,目光中燃起灼热。
文红红依旧是一副慵懒的姿态,她的豪车座椅舒服,手中把玩着两个红的通透的核桃,这核桃的品相若是放在古玩市场上,少说也能拍卖出个大几百万。
核桃把玩发出摩擦声,文红红的嘴角勾起淡淡地笑容,她的目光如炬望着林家宅子那漆黑的两扇大门,口中轻轻呢喃,“要开始了么?”
邵平的手中紧抓着一把银光闪烁的短刀,短刀离鞘三分之一,冰冷的刀光将他英俊的半边脸照亮。
沙啦啦......
两颗红得通透,在夜里仿佛能发光的核桃,摩擦出声音。
“不急。”
文红红嘴角淡淡地笑道:“不管走出来的是谁,抢在第一个动手的,未必能占到便宜,都说穷途之末好欺,可如果是背水一战呢,临死也得拉上个垫背的,谁喜欢当垫背的第一个冲上去,我们等着瞧好戏就是了。”
咔!
邵平的刀收进刀鞘,恭敬问道:“小姐,走出来的会是林昆还是公孙小刀?”
文红红想也不想到:“肯定是林昆啊,他比较更帅一点儿。”
邵平脸上微微一愣,笑道:“我认为会是公孙小刀。”
黑色的劳斯莱斯里。
唐幼微刚吞下自己做的小糕点,西疆三美各有擅长,文红红善舞,花傲雪善棋,而她唐幼微善茶与糕点。
两根手指捏起一张纸擦了擦嘴,唐幼微对鹿伯道:“鹿伯,如果走出的人是林昆,你胜算有多少?”
鹿伯道:“七成。”
唐幼微轻轻一笑,“如果走出来的是公孙小刀呢?”
鹿伯望着车窗外林家宅子的漆黑大门,“最多五成,如果我们得到的情报资料准确,把握可能还要低。”
唐幼微笑了起来,“怎么,你就这么看重公孙小刀?”
鹿伯轻轻颔首,“公孙家乃是漠北最具传奇色彩的武道之家,家族中从来就不缺武道上的奇才,公孙小刀能够在公孙家这么多的人当中被尊为第一刀,一定有过人之处,比起林昆的声名显赫,公孙小刀这么多年一直是藏在暗处,我翻看资料的时候发现,漠北的军方有很多高手,都栽在了无名的飞刀客手中。”
唐幼微道:“您的意思是说,这个飞刀客就是公孙小刀?”
鹿伯道:“或许本来我也不会相信是他,但刚刚院子里传来的飞刀的声音,让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是他,这世间用刀之人不少,但能将飞刀的破音儿控制得如同凛冽风啸,又能如蜜蜂嗡鸣的,全天下不出三个。”
唐幼微一根手指头轻轻地擦着下巴,似乎在想什么,旋即嘴角淡淡一笑,“照这么说,我们西疆还不得不和公孙家冲突了,如果放了公孙小刀回去,日后公孙家来踏平我们西疆的时候,还有谁能阻拦?今日的公孙小刀,将是他最弱的时候,往后恐怕再没有机会了。”
“我更看好林昆!”素来不善言语的大黑开口道:“我不管这公孙小刀被传的有多神秘,刚刚院子里的枪响,一定是林昆的,依我看林昆的枪已经把公孙小刀的屁股打开花儿了,咱们就等着屠狼王吧。”
唐幼微和鹿伯一起看向大黑,大黑正憨笑着,这时林家老宅的大门开了,暗处所有人的目光再次看过去。
林昆正一摇一晃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林昆?”
一下子,暗处的这些西疆江湖上的人,几乎同时在心底诧异了一声。
铿!
刀子亮了出来,有人第一个走出来,踏破一地的泥泞,向林昆走了过来。
“喂,他是我的!”(零零)
又有人从暗处走了出来,手中同样攥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子。
“是我的!”
又有人走了出来,冲之前的两人嘲笑了一声,“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动刀子呢,该与时俱进了,哥们儿!”
咔嗒,这人手上的枪打开保险,冲着林昆就瞄准过来。
越来越多的人从雨幕中出来,这看似平平无奇的老宅四周,竟一下子出现了黑压压的一群人,少说也有三五十。
“老子,老子特么的不是姓林的那个王八蛋,老子是公孙小刀,是你们的刀爷!”林昆佝偻着要怒吼道。
所有人靠近过来的人互相看了一眼,“怎么着,咱们的狼王大人这是傻了吧,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本来都猜测是公孙小刀从这扇门走出来,没想到是林昆,看来刚刚的一战太惨烈了,这位漠北狼王虽然赢了公孙小刀,可也伤得够呛,重要的是伤到脑子了。”
“有点意思,非要说自己是公孙小刀,刚来刀爷对他的影响很大啊,就算他最终赢了,也应该是侥幸获胜的吧。”
“咱们大家可说好了,谁先拿下了姓林的脑袋,就是这西疆新三会的盟主,下面就要各看本事了。”
嘻嘻哈哈取笑的一群人,立马都安静了下来,看向站在门口的林昆的眼神,全都带着一抹猎人般的贪婪。
刀子握在手里,枪也握在手里,还有拎着斧头、短戟的,这些比较传统的也就算了,还有个拎着馒头的哥们儿,心里头想啥呢,想用馒头把狼王给噎死?
江湖上的能人异士不少,用馒头杀人的不见得没有啊。
“我说了,我不是姓林的王八蛋,他根本没有死,他就在这院子里面,你们要寻仇找他啊,找我干鸟毛!”
“混蛋,王八蛋,禽兽不如的狗东西,我不要变成他的样子,把我的脸还回来,还回来......”
林昆一边疯狂地大喊着,一边用力地撕扯着自己的脸,似乎想要将脸上的一层皮给硬生生地扒下来。
众人本来马上就要动手了,但这一刻又犹豫了,大家伙又互相看了一眼,漠北狼王的脑袋坏的可不轻啊。
这么多人去冲一个傻子动手,是不是有点太不仁道了?
“不管了,我先上了!”
一个身材五短的瘦男人,突然跨出一步向林昆冲了过去,他的手中双刀,撞在一起发出铿铿铿的响声,然后猛地一交叉,闪过了寒光抹向了林昆的胸口。
“双刀开膛!”
身材五短的瘦男人厉喝一声,脸上自信心十足。
全盛时期的漠北狼王,他肯定不是对手,但现在这个一看是重伤的漠北狼王,他一根手指头都能搞定。
他最大的特点是速度快,抢先了所有人一步冲过来。
西疆江湖的新三会盟主不一定要武功最高,但一定要最机智,只要这一刀子下去开膛破肚,咱就是新会长啦!
会所、嫩模、洋酒......人生的巅峰指日可待啊。
砰!
“给老子去死!”
林昆的手里不知道从哪里拎出来了一块板砖,冲着这身材五短的瘦男人就拍了过来,板砖直接拍在了对方的脑袋上,碎了个稀里哗啦,身材五短的男人立马一声惨叫,整个人直接趴在了地上,腿脚抽搐。
刀是好刀啊,速度也是够快,可这好刀快刀也得分在什么人的面前用,至少眼前的这位林昆先生更懂刀。
“看我的!”
一个身材极其健壮,如同黑塔一样的男人大步冲了过来,抡起了他手里的大馒头,就向林昆拍了过来。
抱歉,刚刚那是误会,这馒头不是用来噎死狼王的,而是要拍死,那白白的大馒头,用来拍人真是可惜了。
噗嗤......
林昆脚底下在身材五短男人手中的刀子上一踢,刀子直接化作了一道银光,插入了高大男人的肚子。
“额......”
身材高大男人嘴里痛叫了一声,整个人佝偻着身子蹲下,鲜血吧嗒吧嗒地流出来,染红了他手里的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