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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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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远首先去的地方是胡小仙在华大家属院中租的房子,打开房门,一切如旧,与他们三人那日商议完如何处理那批珍贵药草时一模一样,但如今却恍如隔世。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秦远顺利登上养肌境,并且成为华东省修行界的供奉,有许多拥趸,也有更多恨之入骨之人。

    胡不良身受重伤,掉了一只耳朵,甚至半条命都差点搭进去。

    胡小仙更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秦远冥冥中有一种感觉,若是胡小仙没有太大意外,一定会来黄城市,也许会去曾经住过的地方。这倒不是他一厢情愿的凭空猜测,而是有根据的。

    因为他之前了解过,胡小仙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盗版青丘山上的那窝小狐狸之外,便只有他相熟信任之人,也就是说,自己是她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至于为什么她没有去找自己,其实也很简单,胡小仙不想因为她而连累自己,那桂婆婆和胡子行当真心狠手辣毫不留情。

    秦远想来,也许她正藏匿在黄城市的某个地方,观察着这里的风吹草动,准备伺机而行。

    秦远找遍了房间中的角角落落,这里并没有任何她回来过的痕迹,一切都是那么井井有条,没有丝毫外人乱动的迹象。

    他也没有太过失望,其实他在来这里之前,也有推断,胡小仙不可能藏在这么一个随随便便就能猜到的地方,这里胡不良来过,难保桂婆婆不会知道。

    秦远找了一件胡小仙留下的衣服,递给闪电金鼠,道:“这是她的气味,找到她,你就有一粒化形丹,正式化形成人!”

    皮毛金灿灿,绸缎一般光滑的小家伙愣了愣,抬起小爪子,抱起那件外套,小鼻子使劲嗅了嗅,而后冲秦远“吱吱”点头,告诉他自己已经记下了她的气味。

    “走。”秦远将衣服放回原位,便要离开。

    “吱吱。”

    然而那追风金鼠却没有跟上秦远的脚步,它如同一道闪电般骤然蹿出,与秦远的方向背道而驰,撞在床头柜上,那薄薄的胶合板根本不能阻挡它小型炮弹般的撞击,追风金鼠一头便扎了进去。

    “嗯?”

    秦远一愣,不明白这追风金鼠要做什么,但可以看出来它绝非想要逃走,不然它撞破的就不是床头柜了,应该是近在咫尺的宽大窗子。

    而且秦远也不认为它有逃跑的胆子。

    床头柜中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没过片刻,追风电鼠出来了,还拖着一个比它体型要大三四倍的紫色化妆盒,那化妆盒是秦远与胡小仙一起逛街之时买的。

    秦远还记得那时的胡小仙在见到这个化妆盒后,腿都迈不动,乌溜溜的大眼睛中全是小星星,渴望到恨不得抢走。

    于是秦远便花了六十块钱,将那做工精致的化妆盒买了下来,送给她,胡小仙当时大眼睛都笑成了一道缝,甭提多开心。

    “这盒子有问题?”秦远问道。

    追风电鼠轻叫着点了点头。

    秦远接过化妆盒,沉甸甸的,小心打开,在那一刹那,他的瞳孔骤然收缩。那里面没有太过恐怖的东西,反而是一件极其珍贵物品,那是一枚做工精良,但稍显老旧,雕刻花纹已有磨损的镯子。

    这只手镯便是胡小仙一直带着身边,从不摘下,视若珍宝的那件储物手镯!

    “它怎么会在这里?”

    秦远心中大惊,胡小仙回来过,可她为什么不去找自己,而只是将这镯子留下呢?在那一刻,秦远心中生出一丝不安。

    她的情况可能非常差,没有能力保护,但更多的是,应该是想留给他。

    胡小仙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答案显而易见,她已经到了山穷水尽之时,说是礼物,倒不如说是遗物!

    “找,一定要找到她!”

    秦远将储物手镯放进兜里,向追风金鼠下命令道。

    皮毛犹如黄金的追风金鼠毫不犹豫,快速在屋中转动一圈,它行走的轨迹就是胡小仙在屋中行走过的轨迹。秦远眼前不由浮现一个画面,那位精灵般美丽的女子,在卧室中流连片刻,将储物手镯摘下,小心放在化妆盒中,又来到在厨房中驻足片刻,看着那些洗刷干干净净的厨具,面带微笑,又来到客厅,抱起她的洋娃娃,坐在餐厅椅子上,发呆片刻,最后洋娃娃放回原处,去除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推门而去……

    秦远的心脏愈发跳动如擂鼓,有怜惜有着急,跟在追风金鼠身后,大步而去。

    他一定要将胡小仙找回来,无论她受了多么严重的伤势,他也要将其救回,现在的他不缺钱不缺势,治好她的伤并非难于上青天,大不了就给沐清雨多卖命几年。

    同时,他对胡小仙也十分恼火,这是要做什么,不告而别,一个人潇洒离开这个世界,成为他一辈子都难以释怀的遗憾?

    所以,在找到她之后,他一定要狠狠揍她屁股!

    追风电鼠十分娇小,只有小老鼠大小,除去尾巴不到五公分的长度,但速度极快,近乎脚不沾地,快速从华大家属院离开,来到华大校园中。

    它心中充满了对化形丹的渴望,也能感受到秦远的着急,又是被秦远“俘虏”之后的第一件事,三者加在一起,足以让它使尽吃奶的力气。

    “吱吱!”

    它已经确定找到了胡小仙的踪迹,现在要说的便是顺藤摸瓜,只要她行走的速度没有快速秦远追踪的速度,便早晚能够将其找回。

    “干的不错。”

    秦远笑了笑,扔给它一粒地灵丹,小家伙抱在怀里,眼珠子转了一圈,快速啃完,更加兴奋,追踪的也愈发快速。

    只是秦远却没有丝毫轻松,心情反而愈发沉重。胡小仙所走过的地方,正是他们一起在校园中所驻足过之处,他们的宿舍楼下,校园湖边八角亭中,瓢泼大雨里,两人的“第一次”相逢……

    她真的是在告别啊!

    不是跟秦远告别,而是与她自己告别,与这个世界告别。

    距离华东大学约莫二十里地外,一处破败的关帝庙中,关二爷手执青龙偃月刀,灰尘满身,蛛网片片,但依然威风凛凛,长髯飘动,不怒自威。

    在他威严而又怜悯的目光之下,一个娇俏的倩影,坐在关帝庙破败的门槛之上,一手托腮,一手拿着一根刚刚折断的狗尾巴草,随意转动。

    她的眉清目秀,精致的如同画中人,但是神色萎靡,面色略带惨白,胸口处沾染点点血迹,如同梅花怒放,满身疲劳与困顿之意,不过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眸子中,依旧是那般狡黠与明亮,还带着几丝外溢的喜悦。

    “好饿哦,很想再吃一锅兔肉。”胡小仙坐在门槛上,看着远处青山绿水,摸了摸小肚子。

    她的身体情况很糟糕,在破除护山大阵之时,需要精密的灵力输出,换做以往,全盛之时,也要费些手脚,更遑论是现在呢?

    她的妖丹再次遭受重创,随时随地都有破裂的可能。

    “唉,这就是命吗?有人可以顺风顺水,平步青云,可我们却命运多舛,一波劫难之后又是一波更大的劫难。人家都说否极泰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我好像等不到那个时候了。”

    她感受着那支离破碎,随时都会解体的妖丹,幽幽叹了一口气。抬眼望向湛蓝天空,凄婉神色一扫而空,她自言自语道:“是命就是命吧,我改变不了,但也要谢谢你,让我在离去之前,遇到那个狡猾的家伙,也算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呢。”

    胡小仙拿出手机,手指无力,手机当啷一声掉在地上,她试着捡了一次,但刚刚弯腰,肚腹之中的妖丹便发出剧烈抗议,让她精美的面孔都在微微抽搐。

    她又哀怨起来,也不知道那个睡在温柔乡里的家伙,此时正在做什么?会不会与那个叫夏诗雨的小姑娘你侬我侬,而把自己彻底忘了。

    “咯咯,小丫头,要死了吗?”

    就在这时,一道阴柔的声音响了起来,在胡小仙正前方十几米外,野草丛生的曲折小径上,立着一位嘴唇猩红,媚眼如丝,皮短裙黑上衣的妖娆女子。

    “你是,白姐姐?”胡小仙看着那女子,先是疑惑,继而古怪,这人的确就是白肖薇,眉眼唇鼻一模一样,身材身高不差分毫,但气质却如同另外一个人,大相径庭。

    如果说白肖薇是一朵静静绽放的白色莲花,端庄大气,那这女子就是一株黑玫瑰,妖娆妩媚,还带着丝丝危险气息。

    “白姐姐?啧啧,叫的挺甜的。”“白肖薇”撇撇嘴,很不以为然,但当看到胡小仙胸口处那点点血迹之后,双目之中一阵精光大放,贪婪的伸出香舌在红艳嘴唇上舔了一圈。

    “既然咱们是老相识,你又快死了,那不如卖我个便宜,在你死前,把你的血送给我,啧啧,热的血才有滋味哦,冷了就难喝了。”

    “白肖薇”邪邪一笑,垂涎欲滴,胡小仙汗毛倒竖,如芒在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