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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活得没有深浅呢!
进了门,钟灵已经收拾好情绪。迎过来,接过我手里的东西。
“姐,我来。”
“你帮我拿酒杯就行。”
两人移到桌边,红酒被流畅倒入玻璃红酒杯,褐红色酒液与透明玻壁碰撞,一路跌跌撞撞,酒液互相追逐,流淌如泉。
有故事的人,酒就是最好的助消化液。没什么心事不能被化开。
两人举杯、碰撞,酒入喉,带着不知名的果香,从食道进入,一路蜿蜓向下,肚肠热起来。我到那时终于明白人有时为什么要在一起喝酒。酒能热了彼此的肚肠,人是肠子一热才会吐真言,才会掏心掏肺的动物。
而不愿意说的人,就如同此际的我和钟灵,酒又是最好的媒介,最能缓和尴尬的东西,所谓的喝闷酒。我不是没看见过男人喝闷酒,那时就奇怪得很,想一个人喝酒有什么意思呢?现在终于明白,那人不是在喝闷酒,有心事一直在陪他。更何况酒是最好的听众,若能再大吐特吐一回则更加畅快不过,最好眼泪和鼻涕一起流,吐得恨不能把肚肠吐出来才好。
人,有时不过需要一个出口罢了。
烟、酒、呕吐、沉默或者倾诉,都是。
等高天成进来时我和钟灵已喝至微醺,钟灵还好,我已薄醉。
高天成只笑笑,坐我们两个中间,自己为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然后一饮而尽。
“梅森睡了没?”
我问。
“嗯。”他点头应允。
钟灵站起来。
“我该告辞了。”
她说。
我忙不迭也站起来,拉住她一条胳膊,她胳膊可真细啊,我可以握得她手腕结实,像只有一根骨头包裹着一层皮。我有点儿心疼,我是到后来才发现自己是个十分懂得怜香惜玉的人的,遇见没有把自己照顾好的女孩儿就心生不忍。
“不是说你!”我说。“你呆你的。”我把她往后拽了拽,竟把迷迷糊糊中的钟灵拽得一个趔趄。她就势倒入我怀里,小小靠了我一下。也就那一下,我感觉到她该有一个充满孤独而无助的灵魂。
唯其因为孤独与无助,哪怕就是那短暂的一小下,我感觉到她停留得结实。她的身体在告诉我:真累啊!真好想找个人靠靠啊!
但她强迫自己离开、离开、离开。
只能离开。
她朝我非常恍惚与迷离的笑了一下,然后推开我拉着她的那支手。
“姐!”她叫我,眼神清澈,没有一丝醉意。
“嗯?”我回,回望她。她眼神在我脸上停留数秒,然后又低下头笑笑,也不过笑笑而已。
“我走了。”她说。
“什么?”我怔愣在原地,还在消化他的话,钟灵却已经推开门出了门口,我追出去,高天成紧随
其后。等我到了客厅,钟灵人已经没了影子。
“钟灵呢?”我问。
刀条脸脖子上还挂着围裙,看着我一脸茫然。
“走了啊!我以为你知道。”她边说边往下摘围裙。“怎么就走了呢?我又做了两道小菜。完了,今天的菜多了,又得剩。”
刀条脸没完没了絮絮叨叨边走边走远了。我望着那门,脚下一个踉跄,幸好高天成在身边扶住了我。
我长出一口气,高天成夸张的咳嗽两声:“这满嘴的酒气。走!”他扶住我,“去吃点儿东西,压一压,一会儿再耍酒疯。”
我再一回头,看那扇黑胡桃木颜色的木门默然无语、悄无声息,一个曾经爱过康生的女人?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她的故事。让故事归于故事,让尘归于尘,让土归于土,让一切归于一切。
“梅森都吃过了?你没吃?”我问。
“没有。等你。”简短几个字。
我站定,灯光穿过他的头发,我听得见他的呼吸声,像风漫过海草。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问。
高天成笑笑,牵起我的走来。
“不对你好对谁好?”
我不依不饶,复又站定。
“男人都喜欢美的,年轻的。”
他便又笑笑。
“美的、年轻的?”
高天成侧过头来看我。
“是啊!”我像孩子一样重重点头,挑起眼皮来看他。那一瞬间,也就那么电光火石,我觉得自己似乎又恋爱了,青春草长莺飞,真的女人多大年龄都有可能少女心。
我低下眼睑,复又抬眼望他,侧过头来仔细端详,怎样看都看不够似的。我总以为我心里应该塞满了沧桑,没想到还会有跟过去的自己重新相见的一天。是他让我变回少女,弥补我曾经有过缺憾的人生吗?
“年轻的、美的凭啥看上我啊?你看!”他两支手一摊,“我一个瘸子。”
我挽上他臂弯,将头偏了过去。
“我可不觉得你瘸,觉得你英俊着呢。”
“傻瓜!”他摸摸我的头,像对待孩子。“如果你真嫌弃,我就去做个修复,据说可以垫高。”说着,他努力将另外一条腿提高了一点儿,然而可能抻到他哪一条筋,我见他嘴角痛苦的抽搐了一下。
“怎么了?”我拉住他,“你怎么样?疼了吗?”我蹲下,注视他那条残腿,我只在他睡着时仔细看过,但也只看了一眼,便忍不住挪开目光。我不敢往深里去探究。估计高天成也是,他现在一年四季都穿长裤。
谁也无法真正漠视自己曾经受到过的伤害。不再提也是最好的安抚过去的方法。
他陪我吃了饭,刀条脸全程在旁边碎碎念,对于这样的一个神一样的存在我和高天成都愈发适应。直到我被她
吵得实在脑壳疼,这才拉长脸来。
“真是奴大欺主。不然你来当家好了!”
刀条脸委屈的扁扁嘴,这才完全收声,也不在我们旁边侍候了,洗了后到客厅去看电视。我和高天成相视一笑。
没想到隔天传来钟灵的死讯,她住本城一家富丽堂皇酒店的总统套房,洗完了澡,连张浴巾都没有披,她就那样从28层高的楼上一跃而下。她很瘦,皮肤很好,新闻图片却为她的皮肤打上了马赛克,连脸都没露。她死后,留给这世界最后的影像就是一团模糊而遥远的图片,辨不出形迹,语焉不详。
警察查她的来路,查到我这里,询问她在我这里都曾经发生什么。
发生了什么呢?酒。她喝过了酒,酒勾起她的伤心事,她最终决定以死来成全自己的过去。不要再折磨我了,如果这个“我”都没有了,一切可能才能最终成云烟消散。
所谓的事过境迁,事在心里总过不去怎么办?只有境迁。钟灵这个“境”迁得有点儿一步到位,再也回不来了,她走得果断而绝决,连凭吊的机会都不留给自己。
我以为钟灵会给我留下一封信啊之类的,至少陈明因果,然而也没有,她连片言只语都没留下。云淡风清,有时我甚至有刹那恍惚,也许她没来过,从来也没来过。
她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正如她走。
一个谜。
女人啊,成了谜,有时竟是以生命为代价。
接下来联络她真正的家人,我们还要借助官方的力量,这才一点一点揭开钟灵的真实身份。她从广东新会过去印度,在印度做特殊行业,在那儿第一次见到康生,康生是她最大的恩客,后来康生把她带到美国,她继续在美国的红灯区操皮肉生涯。有时她想上岸,但康生从来没说过要娶。
所以女人不能活得太过有自知之明,她太过介意自己的出身,在爱的人面前便失了章法。自信这东西特奇怪,有时无知反而能让人生出迷之自信来,而当阅尽千帆,自信有时反没了底气。
见过世面的人知道天高海阔任鸟飞,却心知有自己永远无法启及的高度,没见过世面的人茶杯里总能翻出风波,关键还以为自己翻出来的是大风大浪。不但如此,还能左右风向,若真遇见这情形有人买单就更加了不得-----这行为会愈演愈烈。不难理解啊,行为本身被正向强化了嘛,胜利了嘛!而人都愿意获得成就感,哪怕那行为他自己也心知不光彩、并不值得称颂。
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历史上的很多人大家都会释然:小人为什么会在小人的路上越走越远?因为他会不断的得逞。所以可恶的不是小人,而是不断创造机会让小人得逞的人。还有一项非常
值得人们注意:跟小人交手胜利的永远不是正人君子,而是更小的小人。比如昏君一般就都是被太监或后宫搞垮的,太监一般都是被农民起义领袖干掉的。有些人琢磨怎么做事,有些人热衷于研究对方吃哪一套。被研究明白吃哪一套的人便会被吃得死死的。
所以人性不能去细究,细究了以后你会发现千疮百孔、惨不忍睹。而更加惨烈的一个事实却是:我可能并不比你强到哪里去!
在天下几乎一般黑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行走的乌鸦。如果你看谁不是一身墨色,可能不是他卓然出尘,不过是套了件外套而已。
人性都亦正亦邪,人心都忽明忽暗。
不过,不影响你热爱它。
当然,也不影响你重生。
重生都是痛苦的,像鹰行将就木的时候去山崖高处磨掉自己的爪子,磨掉自己的老喙,直到它们全部都长出新的来。
人之随波逐流,大抵是因为无力改变,于是便只好说服自己自己是对的。
所以人最容易说服的对象是谁?是自己!
可是人还有另外一重境界,就是看破但是别说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因果,种下以后到最终都要收成。这时仍旧有另外一重众生相在等你收割。人来一场,有时是为演戏,有时是为看戏。有些人演着演着戏假情真入了戏,有些人看着看着着迷忘我入了局。
你是哪一种呢?
也许两者皆不是,也许时而a时而b,都是平凡人,七情六欲都有便大抵都无法免俗。所以中国人才讲存真理灭人欲,被欲左右的红男绿女,真难做到两袖清风,人性有机可乘,可悲同时也才更可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