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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一十三章 挥师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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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米特眼眸中透着浓浓的恶毒与凶残:“就算你能跑出沙漠,前往君士坦丁堡也没有用,穆德拉已经病得连床都下不了了。”

    “奥斯曼的继承人却在沙漠,只等穆拉德一死,整个帝国就会陷入混乱,我的人正好可以挥师北上,占领整个国家。”

    “而你们,只能死在这片沙漠里面,永远掩埋在黄沙之下,没有人知道,你们在哪里,哈哈哈!”

    “什么,你是说我哥哥,他病了?”易卜拉欣听后,眼眸颤动,心中惊涛骇浪。

    难怪阿米特会将他留下。

    阿米特满脸贱笑:“回答正确,易卜拉欣王子,你哥哥不仅病了,而且快要死了,他病重在床的同时,还下了一道命令,让我杀了你。”

    “若不是我,你早就死在君士坦丁堡了,按理说,你应该感谢我才对,不过现在,你已经没有什么用了,死了最好。”

    现在自己已经控制了开罗附近的兵马,又易卜拉欣的名义,联络了帝国很多将领。

    只等穆拉德一死,大军就会直奔君士坦丁堡。

    啧啧啧——

    唐学志听完整个过程后,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可以利用易卜拉欣来做点文章。

    “呵,阿米特,易卜拉欣王子,是我的朋友,我不会允许你这么做的。”

    阿米特蔑视的看着眼前的这些人:“是吗?难道,你真的以为依靠这点兵马,能阻止我手中的弯刀吗?”

    在他眼里,唐学志的人,就像一群蚂蚁,只需挥挥手,就能将他们 消灭了。

    唐学志道:“当然是依靠我这些人,阿米特,你若是不信,可以去问问哈罗德、或是藤野一郎,他们每一个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在我看来,你们都是上帝之矛的一条狗。”

    阿米特犹如暴怒的狮子,气得额头青筋狂跳:“你,你敢侮辱奥斯曼未来的皇帝,很好,那就看看你们身后吧!”

    说话时,他用刀指了指金子塔的后方。

    “老大,你看,无形者和巴比伦都来了。”

    转头望去,只见金字塔的后面,一百多名身穿黑衣的无形者和二百多身穿白色长衫,手握长枪的巴比伦侍卫正朝这边徒步走来。

    “很好,看来,决战的时刻到了。”

    唐学志半眯着眼睛:“刘青领十二鹰,戴松带二百兄弟,对付无形者和巴比伦,其他人马对付阿米特。”

    “是!”

    刘青大喝一声:“兄弟们,跟我来!”

    大手一挥,一百多士兵,跟在十二鹰后面。

    炮兵也将两门迫击炮调转方向,瞄准了无形者那边。

    “唐将军,既然是决战,可少不了我们波斯人。”

    阿契美心里有些紧张,却知道,万一唐学志败了,他也不可能单独杀出去。

    唐学志淡淡点头:“阿契美王子,你们帮忙对付阿米特吧,易卜拉欣的安全,也交给你了。”

    “明白,勇士们,嚣张的奥斯人就在前面,该是你们好好表现的时候了,跟着竹影将军,去战斗吧。”阿契美找来卫队长,自己留下十个兵后,其他人全部出战。

    阿米特蔑视的看着前方,这些来自东方的马队,在他眼里,就像一群蚂蚁。

    既然谈不成,那就只有用弯刀说话了。

    很快他便返回到驼队中。

    “藤野教父和哈罗德教父都说,东方人的战力很强,但是我到要看看,是奥斯曼帝国的弯刀厉害,还是明国人的马刀强。”

    “勇士们,杀光所有的敌人,擒获易卜拉欣,我重重有赏。”

    “给我杀!”

    弯刀指着前方,暴喝一声。

    数百骆驼骑兵,高举着弯刀,犹如滚滚洪流,朝着前方涌去。

    竹影半眯着眼睛,看着前方,嘴角勾勒着淡淡的不屑之色:“给我轰!”

    咚咚咚!

    四门迫击炮相继喷出火舌。

    炮弹呼啸而出,划破了蓝天,朝着密集的骆驼群落了下去。

    轰隆!

    轰隆!

    剧烈的爆炸声响起,骆驼群中一阵躁动,血雾纷飞。

    哀鸣四起,惨叫连连。

    阿米特眸光一颤,压根就没想到,明军居然笑携带了火炮。

    奥斯曼不是没有火器,而是这次是沙漠行动,他只是来和哈罗德商议夺权的事情。

    尼罗河流域,能够威胁到他们的敌人,几乎没有。

    真正的敌人,唯有西边的波斯帝国。

    有六百骆驼骑兵在身边,足够让他傲视任何对手。

    更何况,还有强大的无形者和巴比伦侍卫作为他的盟友,哪怕尼罗河上游的那些国家,都未必敢招惹他们。

    几发炮弹落下来,骆驼群被炸得血肉横飞,四散逃窜。

    “大炮,该死的,勇士们,给我冲上去。”阿米特气得脸色铁青,但他知道,这种情况下,唯有以最快速度冲破对方的防线,才能对冲他们的火器优势。

    命令下达,那些被吓了一大跳的骑兵,再次发出嗷嗷嘶吼。

    慑人的弯刀,指着前方,以极快的速度席卷而来。

    骆驼兵的速度虽不如骑兵,但也足够快,挨了几发炮弹后,除了前面一部分骆驼被打散外,后面涌上来的骆驼群,依然保持着很强大阵容。

    杀!!

    鱼鹰士兵却已经开始了第二轮轰击。

    轰隆,轰隆!!

    几声巨响过后,骆驼群中再次传来哀鸣,士兵纷纷跌落下来。

    巨大的驼身,向前栽了下去,也将它们背上的士兵,甩了下来。

    骆驼兵对马队,除了士兵本身因素外,其实还是有一些优势的。

    高大的身躯,足够让士兵居高临下,使他们在和马队对战时,取得一些优势。

    骆驼奔跑速度,稍微慢一些,也能够让骑射手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只是,奥斯曼帝国的兵马,火器化程度很高,弓箭保有量比较低。

    六百多骆驼兵中,弓箭数量只有不到十分之一。

    马弓相比于步弓来说,弓身短,便于携带,骑手容易操作。

    劣势也同样突出,由于弓身较短的原因,射程和杀伤力也小了许多。

    优秀的射手,可以通过坐骑冲刺的速度,超长发挥,但是在沙漠中蹦跑的骆驼兵似乎还做不到这一点。

    在阿米特的人马接近到二百步时,戴松大手一挥,二百多名火铳手,列着长队,靠了上去。

    如林的铳枪,对准了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