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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凉。
楚风挺拔的身姿靠在一棵枫树旁,慢悠悠点燃一根香烟,愁绪不止。
之前,他脑海中演练过一万种和云沐晴母女倆相认的方式,甚至做好了被痛骂、被指责,甚至被仇恨的心理准备。
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当真正面对她们母女时,自己竟然不敢相认!
云沐晴是那样的懂事,那样的温柔贤惠,为自己生下女儿,独守空闺五年,甚至不惜被赶出家门,和家族决裂。
而朵朵,更是把自己这个从未见面的爸爸当成大英雄,她是那样的崇拜自己,在她心中,自己是那样的完美。
可自己,又怎承担得起这份厚望,怎对得起她们母女两个?
五年来未曾给过丝毫关爱的楚风,又有何脸面站到她们母女面前,进行所谓的‘一家团聚’?
“我亏欠她们母女俩太多了,至少现在来说,我没资格去当一个丈夫,当一位父亲!”楚风目光远眺,呼出一口浊气:
“还是,暂时不要相认了。”
“我要留在她们母女身边,竭尽一切去保护她们,去补偿她们,直到,我认为有资格直视自己的身份为止。”
可,自己又要以何种方式,何种身份留在她们身边,才会显得顺理成章,不影响她们母女的怀疑?
楚风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头疼的要命。
他掐灭烟头,一路想一路走,离开了小区。
“龙首,您回来了?”
一直在路边等候的罗刚连忙从车里出来,身躯笔挺,满是恭敬。
“嗯。”楚风点点头,钻进车子里。
“龙首,有人和您动手?”罗刚剑眉皱起,同为军人,他能感受到楚风身上流淌的那股戾气。
“要不要,属下帮您赶尽杀绝。”
罗刚眉宇间流露出一股凝聚实质的杀气,虽然在楚风这尊军神面前,他恭敬的如同一个小学生。
但同时,他也是江陵手握重权,雄踞一方的狠角色。
至少,像云家、李家这种二流家族,在他面前唯有跪地求饶的份儿。
“一些小鱼小虾,算了吧。”
楚风坐在车子里,有些慵懒的挥挥手,眼眸闪烁。
云家,毕竟是云沐晴的亲人,这个傻女人心软,还是在乎亲情的,自己也不想做的太过,让女人伤心。
但,若是他们执迷不悟,还要挑衅自己的底线,那自己不介意,亲手送他们一家老小上路。
“是。”罗刚出声点头,没有丝毫意见和情绪波动,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
“那龙首,我们接下来,要去哪?”
去哪?
楚风透过车窗,望着大街上的车水马龙,眼眸中泛出阵阵追忆思念之情。
江陵市,作为自己的第二故乡,的确有着太多的童年的美好回忆和不舍。
就比如,他的养父养母。
和自己没有丝毫血缘关系,却待如己出的周烈夫妇。
还有,那个总是缠着自己,爱穿碎花裙,扎羊角辫,一口一个‘楚风哥哥’叫个不停的跟屁虫小丫头,周莹。
自从,自己那晚不告而别,从军离去,至今,已经十年了吧。
“十年了,他们都老了不少吧,也该回去看看了、、、”
楚风眼眸流露出浓浓的思念追忆之情,反正云沐晴和朵朵这边暂时急不得,那就回去看看二老,尽尽孝心。
“罗刚,回一趟家吧。”
“回家?龙首,您要回京都?”罗刚微微惊讶,但话一刚出口,他马上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好。
这,是龙首的禁忌啊!
“罗刚,我只说一遍。”
“我楚风,只有江陵市这一个家。我和京都的楚家,和那位万人之上的楚王爷,没有丝毫关系。”
“你,听明白了吗?”
楚风目光平静,语气平淡至极,但却给人一种如高山一般的压迫感,让人喘不过气来。
“明,属下明白了,龙首。”罗刚心有余悸,已然惊出了满身的冷汗。
楚风点点头,只是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起来。
“开车吧,到地方叫我。”
※※※※※※※※※※
东阳镇,杏花村。
楚风养父,周烈一家定居于此。
这个地点,对于楚风来说,早就烂熟于心。
甚至于十年戎马军旅生涯中,有无数次在梦境中回到这里,回到那个温暖的小家。
十年光阴,物是人非。
楚风看着许多熟悉的面孔已经变老,而新生的面孔,又是那样的陌生。
那一片记忆中的田野地,也变成了工厂,变成了楼房,现代气息浓厚,却再也没有当初那种感觉。
曾记得,小时候自己最喜欢在田野地放风筝,捉蛐蛐,夏天偷瓜、摸鱼,冬天捕鸟,看雪。
每到初春,到处都是杏花灿烂,如同一片花海,美不胜收。
嗜酒如命的周烈每年这时候都会给自己一笔‘巨款’,去打一坛自酿的杏花酒,多余的跑腿费,则被自己和周莹换成了糖果、辣条、红头绳、弹弓等等、、、
童年,真是美好。
“十年了,我回来了。”
楚风收拾心情,哈哈一笑。
在距离周烈一家不远的路口,楚风下了车。
罗刚识趣的开车离开,不去打扰楚风一家团聚。
一路走走停停,大约半个多小时后,楚风终于来到了周家门前。
此时,周家大门敞开,大院里客人来来往往,十分热闹。
好像,在办什么宴会。
“她三姑,你们先聊着,我去迎下别的亲戚。”
“那可不,莹莹定亲,你们都得多喝点,今天酒管够,肉管够。”
这时,一个四十左右的妇人热情的招呼一声,她红光满面的走出院子,见到面前的楚风,却是微微一愣。
“你是——”
“妈。”楚风望着面前的妇人,他轻声喊了一声,有些心疼说道:“您皱纹多了,头发也白了。”
这妇人,正是养母刘明兰。
“小伙子,这,这可不能乱认啊、、、”刘明兰见状有些慌了神,连连摆手,“我哪有你这么大的儿子,我只有一个女儿。”
“妈,我这才走了几年,您就不认我这个儿子了?”
楚风轻笑着,他走上前,握住她那双布满老茧和斑驳的手腕,笑道:“我送您的玉镯子,您还带着呢,当初为了买它,我可是给人扛了半个月的货,肩膀都脱了臼。”
“你,你是小风!”
刘明兰张大嘴巴,怔怔的望了楚风好久,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臭小子,你还知道回来,一走就是十年,你去哪了。”刘明兰拍打着楚风胸膛,既爱又气,“你想死妈了。”
楚风眼角带着笑意,伟岸的身躯纹丝不动,满是幸福和满足。
“妈,我这不回来了。”
他望着热闹的院子,问道:“妈,家里怎么热闹?有喜事?”
刘明兰擦了把眼泪,激动又高兴,“当然,莹莹那丫头要嫁人了,今天是订婚宴!”
“今天我嫁女儿,儿子回家,真是双喜临门啊!”
楚风嘴角露出笑容,是嘛,莹莹那丫头,今年都二十岁了吧,都已经嫁人了啊!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
虽然,小时候周烈曾极力撮合自己和周莹,想要亲上加亲,两人的青梅竹马也被一众亲朋好友津津乐道,但楚风,一直把周莹当做妹妹而已。
明白楚风心事的周烈,也只好作罢。
“快,小风快进屋啊!”刘明兰拉着楚风,从老远就喊道:
“莹莹,快看谁回来了,你哥,你哥回来了。”
院子里一众亲朋指点议论,很快,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年轻秀丽的女孩,昔日的跟屁虫小丫头,早已亭亭玉立,即将嫁人。
“莹莹,好久不见。”楚风走向前,出声道。
“嗯。”
周莹只是点了点头,那张秀丽脸上一片冷漠,仿佛楚风只是一个陌生人一般,甚至于,她的眼中,对于楚风还有着一股警惕和厌恶。
仿佛,他这个哥哥,只是一个多余的人。
楚风心里万千句祝福的话,戛然而止。
他忽然觉得,面前的这个周莹,是那么的陌生,那样的遥远。
“莹莹,你怎么回事。”刘明兰有些不悦说道,“你哥回来了,你这是什么态度。”
“那我该怎样?”周莹不耐烦的扫过楚风一眼,冷哼一声:“十年前他一声不吭说走就走,现在又一声不吭说回就回,他把家当成什么,旅馆吗?”
“难不成我还要八抬大轿,欢天喜地的迎接他进门?”
周莹极为厌恶的瞪了楚风一眼,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她心事重重:这个混蛋,早不回晚不回,偏偏自己定亲的大好日子回来,他什么意思?
若真是衣锦还乡,给自己风光捧场也就罢了,偏偏,混成这幅穷酸样。
这不诚心给自己添堵,让自己难堪?
“你,你这孩子、、、”刘明兰很是生气。
楚风却是笑了笑,搀扶着刘明兰说道:“妈,算了,当年离开的确是我不对,莹莹怪我,情有可原。”
刘明兰只是一个劲叹息,不知该说些什么。
楚风望向不远处,周莹和一众亲朋交谈着,游刃有余,落落大方,活脱脱一个交际花。
这,还是当初那个只会怯怯躲在自己身后,和男生多说一句话就会脸红的小丫头吗?
楚风莫名感慨一声:
“物是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