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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7章一枚兽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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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噬息虫?!”盖王惊恐的自语。

    盖王置身在自己的府邸,很快就感知到了布罗旺达里发生的灾难。

    盖王身为布罗旺达现在的掌权者,当然知道这座城池的深处,沉睡这一头恐怖的远古异虫。

    只是也没有想到,这头噬息虫是怎么觉醒的。

    盖王后悔不跌,忽然感觉到遍体生寒,他派林翔与星若去布罗峰试探顾盼儿等人,却是给布罗旺达惹出了这么大的灾难。

    那种恐怖的肃杀气机,纵然是寒星在此,与他联手,都不能肯定,可以挡得住这种恐怖的肃杀之威

    一时之间,整个布罗旺达一片哗然。

    整个布罗峰变成了一片死绝之地,而布罗旺达的其他地方,也是满目疮痍,很多地方都变成了不妙之地,毫无生机可言。

    很显然,盖王认为林翔与星若死于了那种恐怖的肃杀气机。

    这场噬息虫的肃杀风波,席卷了整个布罗旺达,连远在鹰域圣城的银翼,都感知到了。

    布罗旺达遭此惊变,所有人都猝防不及,死伤无数。

    .......

    数日之后。

    半个月后,叶晨从青色大地的深处,悄然返回了布罗旺达,来到了剑公子所在的家族——器阁所在地。

    器阁的掌柜戬善,正在被人教训的像死狗一样。

    “废物,统统都是一群废物!”

    这个大发雷霆之怒的人,不是别人,真是器阁的主人——戬末,也就是剑公子的祖父。

    剑公子生死未卜,下落不明,已经数天之久了,器阁的阁主心急如焚。

    布罗旺达戬氏家族,数代单传,剑公子的父亲,在炼器的时候,遭遇炸炉,死于非命,而剑公子就是戬氏家族唯一的希望了。

    而现在布罗旺达遭遇远古异虫的觉醒惊变,剑阁的人手尽出,四处打探,寻找剑公子的下落,一无所获,戬末的心情可想而知了。

    这几天布罗旺达一直传出不好的消息,先是血公子死于非命,接着盖王府有传出星若公子,下落不明,生死不知,甚至有传言说星若公子被那头远古异虫说囚禁,其目的是要找到寒星留下的仙器残料。

    戬末也曾去布罗峰查看了一番,结果发现那里变成了一片死绝之地,更是担忧不已。

    剑公子与顾盼儿一向私交深厚,据戬末掌握的信息来看,噬息虫觉醒的时候,他们就在一起。

    器阁掌柜戬善一副苦逼模样,战战兢兢的解释道,“老阁主,是属下的失职,未能找到剑公子的下落!”

    “再找不到剑公子的下落,你们都不用回来了!”

    “给我滚——”

    戬末丢下了一句话,拂袖而去。

    戬善等人,面色惨白,不敢吱声。

    “掌柜的,昨天我们分号,来了个年轻的修士,非要在我们铺子里买一样材料!不知道......”

    戬善手下的一名分号负责人欲言又止。

    “都什么时候了,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戬善将一肚子的窝火,发泄在手下身上。

    “回禀掌柜的,这人要买的材料,我怀疑与那头远古异虫有关......”分号掌柜在戬善的耳边一阵低语。

    这个买材料之人,不是别人,真是一肃泽面具改头换面的叶晨。

    叶晨索要购买的材料,就是一枚金羽竹简。

    金羽竹简在布罗旺达并不多见,本不是什么绝世稀罕之物,只是器阁之人都知道,金羽竹简与乌拉寮锉里的神邸遗址,有着千丝万缕的渊源,所以,才不敢大意。

    戬末听了分好掌柜的一番说辞,沉吟了半响之后,冷哼了一声,“废物,不过是个想窥视妖神遗址的人,与寻找剑公子,有和关联?你滚吧!”

    分号掌柜暗自咕哝着:若不是这枚金羽竹简是我从外面九死一生弄回来的,属于我的私人之物,又怎么会舍不得出手?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到是有点意思,敢把注意打到本掌柜的头上了,真是不知死活,别让我看到你再出现,哼哼!

    分好掌柜在戬善哪里吃了瘪,遭遇了一顿痛骂之后,便灰溜溜的离开了器阁,转眼之间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不见了......

    翌日,正午时分。

    叶晨在醉仙楼附近的一个杂货铺中发现的一枚兽环。

    初见此物,叶晨就觉得新奇无比。

    这枚兽环看着极为普通,实则大有来历,也是叶晨没有想到的。

    这枚兽环,漆黑如墨,坚固异常,隐隐的散发出一丝丝大罗银精的气息。

    只是这种气息十分微弱,一般之人根本就不会发现。

    叶晨现在最想的就是买点大罗银精,来加固一下绮梦的那枚岩祭,来继续豢养那头远古异虫噬息虫。

    但是,大罗银精这种罕见的炼器至宝,又怎么可能随便被人出售?

    叶晨在见了这枚兽环之后,探出一缕神识,仔细的感知了一下这枚兽环的独特之处。

    这枚兽环里面空间不是很大,只有一方左右,但是用来装一些小东西完全没有问题。

    “老板,我想要这枚兽环,多少灵石?”叶晨问道。

    杂货铺的小老板一见有人光顾,脸上笑开了话,“小哥,你真有眼光,别看这枚兽环其貌不扬,可是好东西啊,这是前些年从一个神邸遗址里出来的人手上买来了!”

    小老板得意洋洋的吹嘘自己的眼光,伸出了左手,张开五指,研究着叶晨的申请反应,然后又见风使舵的缩回了三根手指。

    那意思是说,这枚兽环最低也要买两千灵石。

    叶晨不禁好笑起来,这小小的杂货铺,怎么可能有这么高的价格。

    “两百灵石,我就要了,买回去养个灵宠,也差不多了!”叶晨笑道。

    小老板微微一愣之后,咧嘴一笑,最后同意了叶晨的加强。

    叶晨丢在了两百灵石,就把这枚兽环收入了囊中。

    叶晨已经在这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间隙里,洞悉出了其中的一些玄妙,这枚兽环居然可以用来装那头噬息虫,也是叶晨没有想过的事情。

    这么一来,他还真的捡到宝了。

    蒙代尔。

    叶晨在器阁分号,想买一枚金羽竹简的信息,不到一天的时间,就疯传了布罗旺达的交易集市。

    他所出的价格,也是相当的诱人,竟然高达一万上品灵石。

    殊不知,现在的叶晨穷的要死,别说是一万上品灵石,就算是是一千上品灵石,都没有了。

    不过,话说回来,叶晨压根就没有想买到金羽竹简或者给人家一万灵石。

    金羽竹在鹰域只有明王峰的白九妖王府里有,但是布罗旺达的深处腹地的一座雪山,曾有人发现过金羽竹,故而,无数修士,开始三五成群进雪山,去寻找金羽竹。

    一万上品灵石对于布罗旺达的原住民来说,绝对是一笔近乎天文的数字了。

    临时组队寻宝,无论是同门的师兄弟,都是志同道合之人,一起结伴去寻金羽竹,都是大有裨益。不仅可以获得一笔数量不菲的上品灵石,如果运气好的话,还会瞬间找到一些天材地宝。

    更重要的是,在寻宝的过程之中,一旦遇到什么危险,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毕竟那座叫做蒙代尔的大雪山,是极其危险的地方,谁也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要是丢了小命,得不偿失。

    叶晨混在了寻宝的队伍之中,也准备进蒙代尔雪山。

    他的肩上有一只状若叱雉的兽宠,格外引人注目。

    这头状若叱雉的兽宠,就是蜕变之后的那头远古异虫——噬息虫。

    这是属于噬息虫的种族天赋神通,一般人根本就不可知晓。

    蒙代尔雪山之下。

    三五成群的寻宝修士,在皑皑白雪里穿行。

    “咦?!那是什么兽宠啊?”

    “哇,看起来好可爱?”

    “看样子,这家伙是一个人来的,我们去拉他入伙!”

    “.......”

    数名没有组到队伍的修士,看着叶晨肩上的那头噬息虫,人畜无害的模样,倍感好玩儿,七嘴八舌的寒暄着,就向叶晨而来。

    “兄弟,你的兽宠好可爱!我想摸摸,可以吗?”一个少女修士飘身上前,向叶晨示好。

    这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盖王之女——朵颐。

    她的身后,还有三男两女,衣着华丽,一看就不是普通之人,应该是布罗旺达里的富家子弟。

    “有什么事情吗?”叶晨故作惊讶的道。

    “哇,真的是叱雉!”朵颐笑靥如花的走进叶晨,开始逗弄那头人畜无害的“兽宠”。

    叶晨当然识得朵颐,自然不会点破。

    “我叫和绯,看兄弟也是单独行动的人,不如一起结伴而行,这样也好有个照料,如何?”朵颐身边的随从和绯,上前主动帮腔,一脸的笑容。

    叶晨根本志不在此,闻言一愣,随即解释道,“真是不好意思啊,我一向独来独往,没有和人组队的打算,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

    “这样啊,也没有什么关系!若是日后在回到布罗旺达,去醉仙楼喝杯小酒,如何?”和绯还不死心,显然是另有目的。

    “这样啊,没问题!”叶晨淡淡一笑。

    他心底跟明镜似的,朵颐这伙人根本不是去寻什么金羽竹的,应该是冲着另外的宝贝而去的。

    叶晨现在的一身修为,只要他不想暴露,谁都看不出来,感知不到其深浅高低。

    这就是肃泽面具的妙用,也是拜噬息虫之赐。

    叶晨也没有想到,朵颐与他的随从等人,并没有纠缠叶晨,组队不成,就是各走各的路了。

    叶晨走在冰雪里,脚下传来嚓嚓的碎冰声响,那头噬息虫从叶晨的肩上跳了下来,在雪地上滚来滚去,憨态可掬。

    蒙代尔的冰雪,比叶晨以前在雪月小世界里去过的那座雪山,根本就是不可同日而语。

    这才走了一一小段距离,不足数里之遥,叶晨便能感受到蒙代尔的气息,格外的阴冷,寒气刺骨。

    “好冷!果然是蕴育至宝的好地方!”叶晨在心底咕哝着。

    穿行在蒙代尔的修士,都不是普通之人,叶晨竟然发现了有好几个地仙之境的强者。

    但是,这些人没有一个人,直接选择了御空而行。

    像这种酷寒之地,任你修为再高,若是直接御空而行,随时都会被冻成一具具冰雕,这种情况之下,反而是在冰雪上直接穿行,更为妥当一些。

    这是叶晨的经验之谈。

    一人一虫,在皑皑冰雪里,宛若闲庭信步。

    “吱——吱吱——”

    忽然,噬息虫爆出了一个响鼻,冲着一片雪松呲牙咧嘴显得有些欢愉。

    紧跟在叶晨后面不远处的朵颐等人,闻声停下了脚步,纷纷展开神识,感知着那片雪松林。

    “哗啦啦——”

    一串串冰雪坠地,碎裂的声响传出。

    一头银色的豹子,惊慌逃窜了出去。

    这头银色的豹子,很显然感知到了噬息虫的危险。

    妖兽对于危险的感知,比人族修士不知道要高出多少倍。

    那头噬息虫一闪而过,笨笨的身体,却是显得无比的迅捷,向那头银色的豹子,追了过去。

    “咦?!”朵颐显得很吃惊。

    她也没有想到,叶晨的这头兽宠如此的悍勇,那么小的一只叱雉,居然和一头不知道大了它多少倍的豹子,战斗在一起。

    和绯等人也惊觉了起来,不禁对叶晨的噬息虫另眼相看了起来。

    这头银色的豹子,是蒙代尔独有的妖兽,战力噬焚彪悍,速度极快,很多人都将这种银色的豹子降服,来作为坐骑驯养。

    豹子一击未中,修长的尾巴,仿佛一根战戟,将树根雪松古木,斩断,冰凌落在一地,激射在空中。

    噬息虫似乎在逗着这头银色的豹子玩儿,一会儿上窜,一会儿下跳,牵着那头豹子,在雪松林里狂奔而去。

    和绯一见噬息虫与妖兽打缠斗起来,闪手拿出了一口长剑,就要杀掉那头银色的豹子。

    “慢着!”朵颐沉声道,示意和绯不可轻举妄动。

    朵颐究竟是盖王之女,已经感知到了不对劲儿。

    叶晨闻言,不禁高看了朵颐一眼。

    这位布罗旺达的绝色佳人,果然不凡,她之所以阻止了和绯的行动,是因为他渐渐的看出了噬息虫的危险,怕和绯有所闪失,打草惊蛇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