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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人入江湖西边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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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城西去二十余里,有一片山,名为隆中,古为卧龙诸葛亮的隐居之地。此处“山不高而秀雅,水不深而澄清,地不广而平坦,林不大而茂盛。猿鹤相亲,松篁交翠。”亦在群山环抱之中,幽静安然。

    在山中一座荒庙,大唐盛世多为上山悼念卧龙之人的歇脚处。香火了了,却十分有序,其中和尚谈不上高妙,不过平和清淡,喜爱禅学与书法,在庙中墙上,多有笔墨留下。虽经乱世,叫强盗占了,庙中和尚皆去,可这些笔墨却还完整地保存了下来。

    经过此地的文人墨客,多有观赏、打尖、宿夜,可无人看管住持,时间长了难免落得个脏乱无序,渐渐入内的人也就少了。到了后来,只有江湖中人不嫌肮脏或是事端,会到里面休息。

    这天一早,一行北地来的江湖客,经过山中,见这座小庙正是个好歇脚处,便寻了过来。

    谁知庙中已经有一伙人,好似在此住了一晚,地上铺着枯草、衣袍,还未收拾,几名男子围着一堆篝火,还带了铁锅,正煮着一锅米粥,里面加了菜叶与兔肉,兔子一身灰色的皮毛血淋淋的被丢在一旁。

    在最里边一尊残破的文殊菩萨座下,唯独在枯草花茎上铺了一件白色的披风,一男一女斜卧其上。

    女子穿了一身绛紫色的贞观服,下摆百褶流苏,高开叉,两条光溜溜的腿,修长结实,赤着双足,边上摆了一双好看的绣花鞋。

    她背对着外边,看不见面目,但长发盘绕,玉颈生香,腰细臀圆,叫男人见之便浮想翩翩,难以自己。

    可再看这对男女的举动,却让人觉得无比怪异。

    男子穿了一身花花彩彩的麻衣,由许多补丁拼凑,所以并不漂亮,反而十分的别扭。他正在一面团扇上针绣,很难想象一个男人在荒庙中认认真真地做着穿针引线的活计,像个绣娘似的,偏偏神情庄严肃穆。

    而那女子托着一团细线,随着他的拉扯,小心翼翼地放动。

    “诸位江湖上的朋友,我们前往襄阳行商,途径此地,借外边的空地松一松腿脚。随身带着洛阳的美酒与肉干,若是不介意,可来取一些去。”

    从北地而来的这一行人,尽管穿了中原汉人的服饰,又是一派风尘仆仆的走商模样,但带头的中年男子一开口,便被里面这些人给听出了来路。

    坐在篝火旁的一名年轻男子,留着山羊胡,神态沧桑,脚边躺着一把半只手臂长的大剪子。他正从锅里舀出肉粥,端着碗对外边说道:“放心,我们虽然不是好人,但也非见财起意的小人,不会来抢你们的老参。”

    另一名与他差不多年纪的胖子,笑眯眯地说道:“你们是从长白山来的?可有参王?何必还要辛辛苦苦地跑去襄阳,我们大哥常年带病,缺极了北地大山里的奇珍异宝,但凡有,尽可以拿出来,我保证挑中的每样都比襄阳那儿多给一成的银子!”

    “胡吹大气,咱们带的宝贝哪一样不是千金难求,你这还……还多一成,你有那么多钱吗?”这群北地参客中的一名年轻人冒冒失失地怼了一句,带头的中年男子来不及阻拦,心里暗暗叫苦。

    这年轻人披发,身子横壮,名叫彭翼,乃是契丹人,出自室韦残部。他没有走商的经验,若是在北地深山老林中,那是一把锋利的好刀,可来到中原的江湖之中,则稍稍显得笨手笨脚,不免像个扑腾的旱鸭子。

    带头的中年男子名叫宇文成,祖上是汉人,也曾是士族,唐末惹了仇家,难以抵挡,一家人都逃去了北地,后来家族与隐世在长白山脉中的一支鲜卑遗族通婚。

    中原大城中的士族与北地深山中的部族结合,便做起了参客走商,对这边的中原习俗,江湖深浅是了如指掌。

    这次他带着两名族人,还有一班山中的参客与年轻的猎手,跑到中原来,将春天山里的收成,拿来换取金银,再回到大辽的东京道,换了物资,入山过冬。

    一路可说是南北贯通,跋山涉水,不仅路途中自然天险,疾病侵扰,更恐怖就是中原变幻莫测的江湖,动辄血雨腥风,生死一线。

    他也没有想到彭翼会如此轻易地将自己等人的底细给暴露出去。话说出门在外,财不露白。对方就算是正道中人,面对千金难求的宝贝,会不会动心,会不会见财起意,谁敢保证?

    可惜已经迟了……

    事实上宇文成不担心身上的老参、老皮子这些身外之物,他是士族的后代,所学所用岂是一般的山野蛮子能比?

    “诸位,我这位小兄弟不怎么会说话,有得罪的地方,在下向诸位赔罪。我们这些大山里的粗鄙之人,走南闯北,也只为了赚些银子。”余文成对着篝火边几人行礼,再取下包袱,没有打开,放在胸前,说道:“若是有入眼的东西,都按坊市议价,绝不敢多收一成!”

    却见那留着山羊胡的年轻男子走到里面,拿了两只灰扑扑的包裹,交给了胖子。

    胖子笑眯眯地来到阶前,与宇文成面对面,大大方方地将包裹摆在地上,并打开来。

    这两只包裹,里面放了好几条金灿灿的淳化元宝,绳吊扎住,做一捆状。另有厚厚的一叠银票,看来这胖子还真有这么多钱!

    宇文成这边的人一瞧,可以啊,足够买下身上的所有宝贝了。一时都拿眼看着宇文成。

    他心里微微一松,若是对方有歹意,何必把金子银票都拿出来摆在眼前呢?

    只见胖子解开绳头,提了一吊淳化元宝出来,递向宇文成。

    他也解开手里的包袱,里面有一层油纸,包的密不透风,细心打开之后,露出了内里的老参。

    这时候,后边一名个子矮小的伴当上前来,也将身上的一只包袱打开,却是几条柔软丝滑的貂皮。

    胖子眼睛一亮,在宇文成接过淳化元宝查看的同时,也抓了一根老参在手里掂量。

    过了片刻,胖子叹道:“真是好东西啊!”

    后边留着山羊胡的年轻人已经吃了一碗肉粥,这时出声说道:“既然是好东西,就都买了吧!”

    胖子将老参丢回宇文成的包袱里,看了眼貂皮,又看了眼拿着貂皮的人——这人明显是个女子,年纪很小,做了男人的装扮,可肤白貌美,怎掩饰得住?

    他回身从地上的包裹里又拿了几吊元宝出来,分别丢在对方几人手里,“都看看,如此成色的淳化元宝,我用这些,换你们的老参与老皮子,成吗?”

    宇文成没好气地叫大伙把元宝都还了,做生意,规矩是必须讲的。

    对方人傻钱多,可他们不能坏了规矩,生意没有谈成,就把对方的钱给分了,算什么意思?

    胖子笑眯眯地说道:“不够?还可以拿几张银票,都是五百两的。”

    “够了,足够了。这个价,若阁下觉得没有差错,我们就成交。”明明对方极好说话,又大方得体,可宇文成总觉得心惊肉跳,隐隐不安,故而不求赚多,只求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