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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倦了

作者:喜欢瞎编的豆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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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燕春楼后面大院里的姑娘姿色平平,连小肚腩都有,看得出来不是专业的。还有几个大妈夹杂在里面滥竽充数。

    师尊在紫茵的带领下,转了一圈之后,出来的神情很冷淡,忍不住仰天长叹。

    “唉,紫茵,我记得十多年前的时候,燕春楼可以说是百花争艳,百鸡争鸣,如今看来是后继无人喽。红颜易老啊!”

    紫茵调皮地轻轻打了师尊一下,说道:“龙大爷放心,你们是来早了。好多姑娘们并不住在这边,要晚一点才上班,刚才那些是替补的。只要龙大爷常来,自然包您满意。”

    这么一说,师尊开始露出笑脸,说道:“常来,以后一定常来!”

    就在这时,门口传来人声,四个人走了进来,正是田光和那天街头遇上的蓟城民间乐队三人。

    除了田光之外,我们五人一碰面都觉得比较尴尬,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

    田光看着我们的表情,疑惑地问道:“你们,认识?”

    师尊发窘地说道:“之前我们有点小误会。”

    荆轲却恢复了常态,豪爽地说道:“不是误会,是不打不相识。这样吧,我们到里面再细聊。”

    田光点点头,说道:“对,今天是来开心的,我们到雅间边喝边聊。请!”

    我们进去雅间之后,田光便当起了和事佬,调解我们之间的矛盾。本来也没多大事,大家聊开了之后,发现还真是有点误会在里面。

    蓟城民间乐队中喜欢击筑的叫高渐离,拉二胡的叫狗屠。他们两个和主唱荆轲在蓟城组成了个乐队,平时没事就喜欢酒后在大街玩摇滚乐。

    这在当时来说是非常罕见的。因为当时搞音乐的大多都是女的。我在南方的时候,就欣赏过女子乐队的演唱。

    那时候,公子光刚刚拜我和阿诸为上客。我常常在公子光府中,看到一帮歌姬在演唱。那曼妙的舞姿,婉转动听的歌喉,就像一群百灵鸟一样,听得我和阿诸如痴如醉。

    但是蓟城民间乐队三人与众不同,唱歌全靠用力吼,乐器全靠用力拉。特别是主唱声音忽大忽小,含糊不清,不认真听,根本不知道荆轲在唱些什么。

    而且加入击筑和拉二胡的元素后,曲风更加的诡异。我在南方听惯了琴瑟和鸣的小曲,一时难以接受他们的风格。

    所以,我当时以为蓟城民间乐队三人是卖唱乞讨,并不知道他们在开露天演唱会。于是,我扔给他们几个铜钱。

    其实,他们三人都是贵族身份,家里不是有钱,就是有矿,怎么能忍受别人的施舍。于是,我的善意之举激怒了他们,从而引发了一场决斗。

    当我们把事情讲透后,误会自然就烟飞云散了。

    正值酒菜也端上来了,我们几个开始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满嘴叭叭,互相吹捧。自从上次比武输给我后,荆轲对我就起了结交之心。

    聊着聊着,荆轲问我:“雷先生会不会玩音乐。”

    本来,我对音乐是一知半解,但在酒精的作用下,脱口而出,“会,我会拍鼓”。

    荆轲抚掌大笑,大声说道:“来人,上鼓!”

    我不知道这燕春楼居然还为客人准备了各种乐器,还真的有人给我拿来一个扁鼓。席中众人纷纷起哄。

    荆轲做了一个手势,说道:“雷先生,请开始你的表演。”

    事到如今,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脑海中,我默念了一遍听过的南方小曲。凭着记忆,我胡乱地拍,胡乱地唱。

    第一首唱的是《江南可采莲》。唱着唱着,尘封的记忆开始涌现。不知不觉,我居然唱起范桶教给阿青的那首《牵牛花》,声音中带着淡淡的忧伤。

    “好一朵美丽的牵牛花,芬芳美丽满枝丫,阿牛哥哥把你摘……”。

    本来,这是一首表达男女爱情的优美小调。结果,我硬是升高了一个调,唱出一股悲壮、苍凉的感觉,还流出伤心的眼泪。嗓音在破和不破之间摇摆。

    没想到,我的鼓声和歌声一停,获得了满场喝彩。特别是那狗屠激动地过来搂着我大腿,放声大哭。仿佛是我破锣般的沙哑歌声,勾起了他某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真不知道是我有病,还是他们有病。

    后来才知道,他们就是喜欢我这种说破就破,欲破还休的声音,独爱这一口。

    我唱完之后,高渐离还表演起击筑,荆轲引吭高歌,嗷呜嗷呜的乱唱,像一匹草原上的饿狼。宴席就在这种欢乐且古怪的氛围中进行。

    酒喝到微醺时,我师尊突然一拍大腿,说道:“田光兄,此情此景,好像少了点什么?”

    师尊此时已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田光当然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大声说道:“各位都坐开来一点,老夫已经早有了安排,人均一个,来妞!”

    田光一拍掌,雅间的门打开了。紫茵领着六个姑娘走了进来。姑娘们齐刷刷地给我们施了一个万福礼。

    “大爷们好!”

    “赶紧坐下,姑娘们。有点眼力劲,啊。”

    在田光和紫茵的张罗下,六个姑娘挨着我们,一对一坐下来。

    当时,我喝得醉眼朦胧,起初并没有注意看。等身边的姑娘坐下后,我转头一看,酒一下子醒了大半,大汗淋漓。

    “青?阿青!”我当时懵了,没想到真的会在燕赵之地遇到阿青。

    “大爷,你在说什么呀。人家不叫阿青,叫姜小白。”我眨了眨眼,仔细一看。她真的不是阿青。但她太像阿青了,唯一的区别是她的胸肌大了一些,大了得有两个码吧。

    “你,叫姜小白?哪里人啊?”

    “奴家是齐国人。”哦,齐国的,那真的不是阿青了,阿青是越国的。也许是酒精让我迷了眼。

    六位姑娘的到来,让宴会的气氛达到了高潮,而我和姜小白也渐渐熟络了起来。令我吃惊的是,姜小白她居然是一名贵族,是那种很贵很贵的贵族,绝不是师尊那种便宜货。

    她的故事要从齐、燕两国之间的战争说起。长期以来,齐、燕两国由于互相看不上眼,互撕、互殴成了常态化工作。

    虽然多数时间,都是齐国压着燕国打。但燕国也有反击的时候,特别是齐国发生内乱之时。

    那年那月,姜小白正在府邸中吃着火锅,唱着歌,燕国的军队就打了过来。姜小白和当地其他一些齐国贵族,就被俘虏到燕国。

    当时,齐国国君是姜茶。而姜小白是姜茶同父异母的妹妹,可不是一般的贵族,血统正宗的不得了。

    通常来说,像姜小白这种皇家贵族,国君姜茶肯定会派出使者,拿点钱把姜小白赎回来。

    谁能料到,还没有等到把姜小白赎回来,齐国又生乱子了。

    燕国入侵之时,国君姜茶正在外地打猎,还不知道妹妹姜小白当了俘虏。

    而生姜、连称、管至父等几个齐国大臣对姜茶怨恨已久,趁他打猎之时,发动政变,杀死了姜茶。生姜趁机自立为国君。

    作为叛臣首领的生姜上台后,哪里会管前任国君的妹妹,他正急着试图稳定国内形势。

    当得知燕国入境,只是打劫了一番,掠走姜小白等一些贵族时,新国君生姜只是朝燕国的方向啐了一口唾沫。除此之外,再无任何救援行动。

    由于新君不理旧帐,生姜不管姜茶,燕国这边迟迟不见赎金,索性就把姜小白卖给了燕春楼为奴。

    讲起自己的往事时,姜小白的眼泪一碗一碗地往下掉。席中众人闻之皆动容。

    特别是我,被姜小白的故事勾起了我那不敢回首的往事,一时悲来,纵声嗷嗷大哭,泪花飞溅如雨,淋湿了我的衣服。

    座中泣下谁最多,咸鱼宗下青衫湿。

    姜小白当时可能是误会了,以为我的眼泪是为她而流,情不自禁地依偎在我的怀里,作小鸟依人状。若只是小鸟依人也就算了,姜小白开始有点不老实。

    “喂,姜姑娘请自重。”

    一下子,我的哭意全没了,转而惊惶不安起来。众人见状皆笑。席间的气氛一下子又热闹起来。一时间,觥筹交错,莺啼燕啭,一片狼藉。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都喝多了,我刚才还出去吐了一桶。

    这时,组局的田光就发话了。

    “我看大家都尽兴了。此时天黑路滑,酒后驾马不易。为了安全起见,老夫就替你们做主了,今晚留宿燕春楼,散席!”

    说完,田光发出不纯洁的笑声,在身边美姬的搀扶下,走出了雅间。大家会心一笑,各带各妞,先后走出雅间。

    师尊还特地在姜小白耳边低语,神情极其猥琐,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引得姜小白吱吱乱笑。我那时候其实没有醉,但是假装自己醉了。

    真的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姜小白搀扶着装醉的我,把我领到一间屋子里。她身上有股体香,撩得我意乱情迷。

    进入屋里,姜小白扶我躺到床上,把门反栓了,又用温湿的手帕给我擦脸。闭眼装醉的我躺在床上,心头砰砰直跳。但接下来的情节更刺激,我再也装不下。

    “姜姑娘,这是干嘛,好端端的,不是说好的,只聊天的吗,这是为何。”

    “雷大爷,你莫紧张。人之初,性本善。先吃东西吧。”

    姜小白突然递给我一杯豆浆,又拿来一盘荔枝。

    “不了,我实在吃不下。姜姑娘要是喜欢,就全拿去吧。”

    姜小白笑得诡异,好像图谋不轨,吃完豆浆和荔枝后,向我步步紧逼。

    “姜姑娘,你这是干什么?”

    “我只想和雷爷好好切磋一下。”

    “哦,不知姜姑娘想要和比什么?比剑?”我没想到姜小白一介女流,居然也会武功。

    “雷爷说笑了。我全身上下没有带剑,如何能比剑。我要和雷爷比摔跤。”

    姜小白居然提出来,要和我玩摔跤。这种来自匈奴的武技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不留神就被她Ko了。

    “再来!”我有点不服气,休息了十分钟,提出续战。

    “来啊,雷爷。”姜小白很嚣张。

    我堂堂咸鱼宗二弟子,岂容被一个落魄女贵族压迫。于是,我决定重振雄风,再与她展开决战。但在激战一个小时三十一分钟后,我突然爱上了这个女人。

    当然,我也不是很确定,那到底是不是爱。

    但在这个奇妙的夜晚,姜小白成了我第一个女人,也是第一个女导师。

    田光安排的这次酒宴让我终身难忘。从这之后,我们六个成了志趣相投的一群人。不是在燕春楼纵酒寻欢,就是在街头引吭高歌。

    在荆轲的极力邀请下,我也成为了蓟城民间乐队中的新成员。虽然我唱歌全靠嘶吼,击鼓全靠蒙,但肯定超过蓟城民间乐队的平均水准了。

    而且,他们就喜欢我这种鬼哭狼嚎的破噪音。

    我在蓟城和荆轲他们放浪了半年多时间后,突然有一天,我倦了。我厌倦了这种怪诞不经的生活,甚至觉得有些无聊。

    倒不是我有什么远大的志向,或者找到了什么有趣的事,这些通通没有。我只是觉得再这么烂泥般醉下去,杀猪般吼下去,身体迟早会被掏空的。

    现在,我的喉咙已经肿痛,屁股上还长了一个痔疮,坚如磐石的痔疮。嘶吼和纵酒之后,痔疮便疯狂地肿大,让我痛不欲生。

    我只想过一种平静的正常人生活。我和正常人其实只差一个老婆和少许发须。

    发须,也许今生无缘了。但找一个老婆应该不难吧,连阿诸都娶到肥皂了。他娶得,我娶不得?

    在这个时代,男人在十五岁到十八岁之间,就应该娶妻生子了。

    阿诸是十六岁时结的婚,我们村的李大麻十三岁就结婚了,而我今年已经足足二十七岁了。到了我这个年龄,李大麻都应该有孙子了,而我尚未娶妻。

    这些想法,一直在折磨着我——现任的蓟城民间乐队伴唱。那一晚,我们照旧在燕春楼纵酒,照旧留宿。

    第二天,一束阳光透过缝隙,照在我的双眼皮上。我醒了。

    拨开姜小白硕大的胸肌,我起床漱口、如厕。之后,便来到燕春楼大厅。荆轲他们三个已经在大厅了。

    狗屠一边啃着黄瓜,一边给他的二胡在做保养;高渐离正在调试筑上的弦;而荆轲在厅里走来走去,正在吊嗓子。“喔、喔、喔~啊、啊!”

    一大早就听荆轲在喔喔乱叫。我第一次觉得他的声音是如此的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