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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宁夕以为她这病拖着,还能再拖个三五天。
可李大爷似乎很不心安,请了当地算命先生,也叫“大仙儿”,看了个日子,非要说今天是吉时。
越是穷的地方,越是迷信。
家家户户都烧香,都拜菩萨,“大仙儿”说今天是个好日子,哪怕李大妈再觉得宁夕会过病气给她的傻儿子,也不敢多言。
当天下午,宁夕下了地,在屋子里来回走,当锻炼身体。
她昏迷的时间太长了,李家又穷,没什么营养品给她补身体,平素吃饭荤腥虽有,可做得实在难以下咽,她很多时候都是强逼着自己吃。
即便是这样,她身体恢复的依旧很慢……
门外突然传来李大妈和李大爷的对话声——
“她要是不肯听话,就找包迷药弄晕她,入了洞房,明天就是我老李家的人,还怕她不向着咱儿子?”李大爷恶狠狠的声音响起,与他憨厚的老大爷模样相差甚远。
李大妈得意洋洋:“行啦,我知道,咱村子里还没有过比她模样更俊俏的媳妇,回头咱的小金孙一定又乖巧又可爱。”
嘎吱……
李大妈拿钥匙开了门,挥退了李大爷。
门被她推开,入目便看到宁夕正虚弱地躺在床上,睫羽轻颤,脸颊苍白,没什么力气,仿佛一阵风就能吹晕过去。
“儿媳妇,你醒了么?”李大妈殷勤地喊了两句。
宁夕艰难地睁开了眼皮,看到来人是李大妈,捂着嘴咳嗽了两声:“妈?你怎么来了?”
“咱大仙儿说了,今天就是结婚的好日子,宜嫁娶,干脆你就和我儿子成了吧?看,我把新娘子的礼服都拿来了!”李大妈笑得合不拢嘴,把晕乎乎的宁夕扶起来,身上有一股煤油的怪味。
宁夕心中大惊,沿着她手里的礼服细看,大红色的款式,洗得还算干净,但在胸口处似破了个洞,后来经过缝补的。
那破洞四周的红色比其他颜色还要深一点。
仿佛是干涸变黄的血迹?
“怎么不说话,不喜欢这件礼服么?”李大妈见她没开口,眉头一拧,摆出一副长辈的嘴脸,训斥道:“你年纪轻轻的,没见过什么好东西,这红礼服可是我前两年特意去三十公里外的镇子上裁定的,花了我不少钱呢!”
宁夕心里恶心,面上却盯着那礼服,绽放笑意:“妈,你真有心了,可是我现在身体……”
“身体没事,我给你熬了补汤,待会先喝一碗,保管你晚上生龙活虎的。”李大妈凑近宁夕耳畔,窃喜道。
她一凑过来,身上的煤油味就更重了。
宁夕勉强微笑,羞赧道:“那大傻哥他……也不介意么?”
“那傻小子,知道今晚入洞房,高兴得找不到北呢!儿媳妇啊,跟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儿子虽然不是很聪明,可他是真疼媳妇,只要你安心给他生孩子,他一定恨不得把你捧到天上,这事就这么定了。”
宁夕看她虽然笑眯眯的,可眼神坚决,根本没有反悔的余地了。
她面若桃花,怯怯道:“我一切都听妈的。”
“哎,乖!”李大妈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隙:“只要你们夫妻齐心,将来大把的好日子等着你们呢!”
宁夕看到她袖口和领口斑驳的煤油,手掌心大把大把的老茧,不到五十,耳鬓两边都是白发,这样也叫好日子?
别说嫁给战勋爵,就算在慕家,她也是被十几个佣人伺候的。
她面上露出一丝局促:“其他倒是没问题,可我和未来老公没有培养过感情,要不,让他搀着我去院子里走走,说说话?”
“这……”李大妈闻言立刻变了脸色,露出警惕。
宁夕一看就是读过书的,要是脑子没摔坏,必然不肯乖乖嫁给她的傻儿子。
这要是想逃跑怎么办?
“咳,妈,过了今晚,我人都是李家的,你还怕我跑了?”宁夕委屈地红了眼,扁着小嘴,啜啜泣泣的。
“大喜的日子哭什么?行吧,我这就让你老公带你去院子里转转,可晚上七点是吉时,千万别误了这个时辰!”李大妈说着,便叫来了李大爷和大傻。
大傻一看到宁夕,突然就像联想到一些不好的画面,大喊了句有鬼就躲到了李大爷的身后。
李大爷没好气地拍了大傻一巴掌:“蠢货,这活生生的人,哪里是鬼!”
“就是鬼,有鬼的……”大傻重复喊。
李大妈指着地上的影子:“你看她有影子,这就是你的老婆,今晚你还要和她生孩子的!”
“……”大傻见地上真的有影子,试探性地踩了两脚,发现宁夕也没有露出之前那样可怖的眼神,顿时胆子变得大了一点,咬着右手的食指,憨态十足地喊:“生孩子,我晚上要生孩子……”
李大爷将大傻拉到门口,叮嘱道:“记住,这女孩要是敢乱跑,你就打,往死里打,打晕了拖回家来,晚上照样能生孩子,知道么?”
大傻嘿嘿笑:“就像打老鼠那样往死里打嘛,知道知道。”
李大妈把宁夕扶起来,交到了大傻手里。
“就在院子里逛逛,别走出我们的视线。”
大傻好像从来没有闻到宁夕身上这样淡淡的栀子花香,一会就红了脸:“老婆,我要陪老婆,晚上还要生孩子,嘿嘿……”
宁夕强忍着把他踹开的冲动,笑盈盈让他扶着自己去附近逛。
她没想逃跑,只是要为逃跑以及今晚做准备……
……
焦山村。
焦山村果然名不虚传,即便有当地人带路,依旧前行艰难。
一方面,因为这里的地形实在是太复杂了。
再一方面,因为这附近有座小城,大力发展工业,导致很多有害气体超标排放,附近的空气无比糟糕。
一到晚上,天气稍有变化就起雾,浓郁且久久不散,严重影响了视线。
直升机更是无法飞行,被迫停在原地听候指令!
最终,战勋爵亲自驾车,带着凌辙先行一步,大部队稍后再跟上。
幸好当地人对这里的地形也还算熟悉,在他的指导下,哪怕数次遇险,差点翻车,但最后还是平安抵达了焦山村。
“战先生,这里就是焦山村的地界了,我找人打听了下,那位董小姐应该就是被村子里的老光棍父子买了。”当地的向导指着一眼看不清前路的村子说道。
白色缭绕的大雾中,偶有几点橘色的灯光,穿透了雾气。
稀稀落落的,只有几户人。
“知道那对老光棍父子的具体是哪家么?”战勋爵沉声问。
当地人点点头:“知道,就在在那边山上,不远……”
“前面带路!”
“您跟我来……”
由于是晚上了,村子里来往的人不多,再加雾气掩盖,直到那对光棍父子被阿澈从被窝里拎出来,摔在地上时,才后知后觉地叫嚷——
“靠,你们是什么人?竟然敢擅闯老子家,活得不耐烦了么?”
中年男人破口大骂,怒指着战勋爵,当他看清战勋爵和凌辙那满身戾气时,瞳孔又不由自主瑟缩了下。
跟着,他看到了带路的当地人:“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老六的孙小子!哟,这在外面干了几年,就回老家来欺负你老大哥了……啊!”
男人话音未落,忽然一把木椅狠狠地砸到了他的脑袋上,疼得他一声凄厉的惨叫。
“你干什么打人?孙小子,你带的这些外乡人究竟干什么的!再不滚,我就喊人了——”
战勋爵没有听他任何威胁,想到董香玉那奄奄一息的模样,抡起手里的木椅继续朝男人脑袋砸下去!
一下接着一下……
男人被打得在地上来回乱窜,爬起来又摔下去,摔下去又爬起来。
循环了几次,男人向另一名六十岁的老头求救。
“爸,快来救我——”
老头被自己儿子额头飙出来的鲜血溅脏了脸,足足呆了好几秒,才回过神来,意识到不妥,他竟不管自己儿子,拔腿就往外跑:“来人啊,救命啊,有外村人闯进来,谋杀了……唔!”
老头话音未落,就被阿澈一脚踹趴在地上,好半晌都没有醒过来。
见老爸昏过去了,中年男人更加恐慌了,不断向战勋爵求饶:“好汉饶命,我有眼不识泰山,你们是想要钱么?我们家的钱都在厕所后面的格子间,我……啊!”
战勋爵仿佛一具没有感情的机器,就着手里的椅子疯狂往男人身上砸。
砸到椅子完全散了架,他手里只剩下一条椅子腿……
“我问你答,如果有一句话,答得我不满意,这把椅子就是你今晚的下场。”战勋爵的声音冷得没有丝毫温度,宛若来自地狱。
男人哈八狗一样点头:“是是是。”
“抬起头来!”战勋爵冷声厉呵。
男人颤悠悠抬头,看到战勋爵手里拿着一张照片。
“认识这件衣服么?”
男人一看到这套衣服,恍然大悟,原来这些人是替董香玉报仇来了!
后背顿时一阵寒凉!
董香玉竟然没有死?
“耳朵聋了?我在问你话!”
男人鼻青脸肿,疼得蜷缩成一团,赶紧点头:“认识认识,我媳妇穿过这件衣服。”
“衣服哪来的?”战勋爵又问。
“在……在河边捡的,我看衣服还挺新,就捡回来给香玉穿了,大哥,你是香玉的什么人?她现在还好么?做我媳妇这么多年,我对她掏心掏肺的,你可千万不能听她污蔑我啊……”
战勋爵听到这里,直接一脚踹了过去,直冲男人心窝。
“你不配提她的名字,再说一个字,我现在就让你去见阎王。”
男人嘴里吐出一大口鲜血,匍匐在地,好半晌都没有缓过神来,混着满嘴污血,勉强点了点头。
战勋爵又道:“带我去那条河。”
那男人浑身是伤,提不起力气,好像肋骨都骨折了,阿澈见状,直接拎着她的领口,像拖路边被遗弃的流浪狗一样,拽出了门。
“你来指路!”
中年男人勉强指了个方向。
阿澈拖他前行。
中年男人在地上被拖出一道蜿蜒的血迹,受伤的腿脚不断碰到地上凸起的石块或杂草荆棘,中间昏过去几次,又被疼醒,冷汗涔涔,不停地求饶。
“闭嘴!再叫割了你的舌头!”阿澈同样一脚踹了过去。
男人当即混着血泪往肚子里吞,再也不敢多嘴了。
半晌,一行人抵达中年男人捡到宁夕衣服的河边。
深夜,冰冷的河面泛着幽幽的寒光,湍急往下延伸,奔腾不停,由于工业化污染,河水并不干净,隐约能闻到一股特殊的臭气。
男人指着河水:“就是在这里,捡到了那件衣服……”
战勋爵又拿着宁夕的照片问这男人,可他却坚决摇头了。
无论被怎么威胁,他都声称不认识。
在死亡的威胁面前,他依旧没有改口。
战勋爵信了。
看来宁夕不在这个村子里……
“爵少,这好像是在下游。”阿澈低声提醒。
凌辙也蹙了蹙眉,叫来了当地指路的那人:“这条河有多长,沿着这条河上去,还有几个村子?”
那人思考了一会,道:“平常灌溉都是用这条河里的水,好几十里,所以附近的村子也不少。”
“留一个人下来,等大部队集合,剩下的人跟我一起往上游的村子走。”
焦山村只有九户人家,如果宁夕在这里,这两个老光棍不可能没见过,就凭宁夕那么漂亮的长相,落到这些人的手里,他们多半也会广告亲朋,炫耀一番的。
阿澈留了个腿脚慢的保镖看守,其余人继续沿河水上游出发。
可棘手的是,不远处有个三岔口!
两边都有河水,究竟该往哪边走?
他们的人手本来就不够,对地形也不熟悉,向导更只有一个。
战勋爵望着左右两边的河流,正犹豫着要走哪条路时,突然,手电晃过去时,角落射出来一道反光,让战勋爵瞬间眯起了冷眸。
他快步走到反光的靠右河流……
一个很小的水晶坠,可能只有指甲盖的五分之一大小,搁在地上压根不起眼的那种,可战勋爵却觉得这水晶坠很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