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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退去,光明降临。
这时的公园里还没有热闹起来,那一丝清净还犹在。
一年轻小伙子现在一个不起眼的大树之下。他二十出头的样子,身着白色运动服,脚上穿着一双李宁的运动鞋。短短的头发,浓眉大眼,就是一张大众脸。
脸虽大众,但起度不凡。双腿微张,弯曲着身躯站在哪里犹如木桩。一手握拳放在腰间,紧闭锋芒,犹雄狮藏于山洞之中。一手平摊在胸前,凶气外露,猛虎下山震群雄。一驰一松,一隐一显,相得益彰。
突然气流转动,年轻小伙子转动身体。“啪”的一声,银瓶破碎,鼓声初响,雄狮出洞,猛虎归山。一招接一式都是行云流水,气势汹汹,敲山震虎。
随着一招一式的变化,年轻小伙的气势也在不断变化。一时犹如雄狮,一时又像猛虎,总而言之那就是力。一掌可断流水,一拳可碎山石,一转身如神龙翻身。
清风扶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公园里锻炼的人越来越多,不过大多数都是老年人。这些老年人因退休之后无事可做,子女晚辈不是上班就是读书,孤独之时都会到公园里打发时间。到公园打打太极,下下象棋,跳跳广场舞,都是为了打发孤独的时间。
随着人流量的变多,有一些老人围在年轻小伙的身边。
一老人犹如长辈指点晚辈样子说到:“这小伙子的拳法不错~不错。行云流水,气势磅礴。我隔这么远都可以感受到他一招一式的力量。看~看这一招,要是打在那大树上,恐怕树皮都会被打下一块。”
平常人用手打在树上,不要说把树皮打下一块,恐怕是自己的手痛吧。这也说明眼前的年轻小伙并不是花架子,是有真材实料的。
“老陈,你就不要在这里装专家。谁都知道这小伙子是有真材实料的,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说完之后这老人又故弄玄虚的说到:“你是第一次看到吧,我看到过很多次了,几乎是天天都看到。”
那位被称为老陈的老人脸一红,指着这说话的老人说:“谁说的,我也看到很多次。李老头,我上次就在石像哪里看到过一次。”
“哦,我怎么不知道。石像在公园大门口,他可从来没有到哪里打过拳。他一般都是在公园比较隐蔽的地方,呵呵~~老陈你在撒谎哦。”李老头说到。
两人几番争执之后,谁都不理谁了。
年轻小伙子的动作越来越快,气势已经累积到了极点,他自己本身就像一条神龙一样要腾空而走。
之后他的动作开始缓慢,气势也在减弱。神龙没有腾空而走,而是突然消散,选择继续蛰伏。
年轻小伙停下了自己的动作,完全不在于周围围观的人,独自拿起自己所带的东西离开了。
这年轻小伙姓李名玄桢,已经二十四五了。要说起他的身世,也是一个苦命人。在他出生几年之后,他的父母便出车祸离开了。之中父母去世之后,他先是在母亲娘家生活了几年,之后他就独自一个人生活。好在外公十分喜欢他,支持他读书生活。
父亲是华国李家之人。李家,华国几大世家之一。母亲的家世虽然不像父亲的那样显赫,但也算得上是富裕之家。
父亲和母亲的家世都不一般,就算父亲母亲去世,也应该生活在家族之中。李玄桢之所以是独自一个人生活,那是因为他的父母是私奔出来的,各自都与家族脱离关系了。
越是大家族越是无情,家族中的人当然不希望李玄桢回到家族。特别是玄桢父亲家的那些人,完全没有找过他。他之后知道这些还是他外公告诉他的。
好在李玄桢有一个疼爱他的外公,在他父母去世之后便把他接回了家中。不然他就真的变成了一个小乞丐,成人之后就是大乞丐,不过这都是他能活下来的前提。
他在外公家生活了几年,虽然他的外公十分疼爱他,但他的那些舅舅姨妈都很看不起他,同辈之人也处处为难他。在他十三岁和时候他就提出了要一人生活,并且不在向家中索取一分一毫。就这样他带着外公给他的唯一一样东西离开了外公家,他还记得当时那些人的眼神。除了外公流露出的担心之外,其他的人都是满脸笑容,就好像赶走了瘟神一样。
一个十三岁和人离开之后又怎么能够生存下来,这都是因为有他外公在暗地里招抚。
李玄桢回到家中洗完澡之后,从柜子里拿去一块白布包裹着的东西,打开白布,里面放着的是一个已经泛黄和笔记本。从那泛黄和纸张可以看出这个本子和悠久历史。
翻开本子,在那泛黄的纸张上所写的字都是用毛笔写的,横平竖辙,从字体就可以看出写这字的人的品格。如此之外还画着一些小人,人虽小,但特别有神韵,好像从那些小人的身上看到了一股气势一般。先不看所写的是什么,仔细看看那些找人和动作姿势。把每一个动作与姿势连在一起,就会发现这些动作与姿势和李玄桢所练一样。
“三年马步,三年手劈树,三年招式研究,两年多实战。还只停留明劲之上,不知何时能够到达暗劲。”李玄桢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这样多愁善感。
李玄桢所学的都是笔记本上所写,这个笔记本是离家之时外公所送,并嘱咐一定要努力学习的。外公告诉他钱和地位不过是空虚的,只要把笔记本上的学好之后,想要多少钱就有多少钱,想要什么地位就有什么地位。
李玄桢从外公的眼神和话语中看到了外公对自己的期望。
三年马步练骨,骨练成之后又三年手劈树。手劈树并不只是手在劈树,而是让全身受到打击,完全是受虐,这是为了练皮。又是三年研究招式,这是学习如何运用自己的力量,这是明劲。两年多的实战是为了从明劲中悟出暗劲,可一直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冬去春来,一晃就快十二年了,不管是蜡冬酷暑李玄桢从来没有落下过一天。
李玄桢愁眉苦脸的看着笔记上所记载的:练骨,练皮,明劲,暗劲,抱丹。
骨为架,皮为衣,骨稳皮硬方为人仙。书上把人的骨头比为衣架,把人的皮比做衣服,骨架扎实衣服坚硬之后就可以称为人仙。在李玄桢看来这里的人仙并不是仙,只是比普通人厉害的人。
从这本书的历史来看,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会这么说。练骨练皮之后一般的冷兵器难以伤到自身,最多只能划破一点皮而已。这样的人在古代,普通人还不把之当为仙来拜。但到现在这个社会就不行了,一把普通的手枪就可以解决这样的人了。
学神通,用力量,开山劈路为地仙。
神通武学招式,发挥自身最大的力量,可一两拨千金。这样的人在古时候破坏力极大,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克制,那还不就和地仙没有区别。
神通成,可腾空,夜行八百日行千里名天仙。虽然李玄桢还没有到暗劲,但也有所悟。他隐隐约约感觉到暗劲的人的确可以腾空而起,大概可以腾空到两米的样子。至于夜行八百日行千里也太过于夸张,这的确让人难以置信。
至于书上所写的抱丹,打破虚空可见神。到了抱丹境界可以见到天宫,那就更加是神乎其神。李玄桢连暗劲都没有到,他有何必追究着抱丹境。至少要到暗劲之后,才有资格深入研究这神乎其神的抱丹境。
看着这本书,李玄桢总结到书上所写是可以信的。不过由于古人与现代人的世界观不同,书中所写难免有所夸张。
李玄桢仔细研究书中所写的之后,合上笔记本,小心翼翼的把笔记本包好,然后放进了柜子里。他并不是担心这笔记本被人偷走之后,有人学习这上面的东西之后比自己厉害。在李玄桢看来连这点容忍之心都没有,那又有何本事可以踏上书上所写的境界了。之所以这么小心翼翼,那是因为这是外公交给自己的。
李玄桢看着窗外的景色。
“不知要多久才能突破明劲踏入暗劲。单单的在黑市打拳不足以让自己突破明劲,哪里的压力太小,最厉害的也不过是初入明劲。看来想要突破明劲踏入暗劲,还要另寻机遇。”
李玄桢为了让自己很快的掌握明劲和突破明劲,于是找到黑市打拳。刚开始还有一定的压力,在着压力下李玄桢很快掌握了明劲。赢了千万场,哪里的人不足以让自身突破了。
想要突破,要不是受到极大的压力,要不就是有一位暗劲的高手指点自己,为自己引路。
已经没有人能够给李玄桢极大的压力了,除非他犯下滔天大罪,国家出洞军队对付他。要犯下滔天大罪,引来国家军队对付自己。在这样的压力下突破暗劲,这样的事李玄桢做不到。
并不是李玄桢怕,而是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犯罪的事李玄桢做不来,这是他的底线。
至于暗劲高手指点自己,李玄桢遇到的明劲的人都不多,又到哪里去找暗劲的高手。
李玄桢看着窗外的景色,有一股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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