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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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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外大军开拔的日期已最终决定,就在明日。虽然闹出了一些风波,不过好在粮食的问题几乎在第一时间便解决了,出发的时间上还是与先前预计的一样,并未发生任何改变。

    胡一海显然心情不错,武将的存在就是为了打仗,如今眼瞅着捞取战功的机会近在咫尺,自是憋足了一股子的劲。只是于家中的媳妇,儿子终究多少有些不舍。瞧着还有时间,一大早便从城外大营赶了回来,准备临走之前再好好陪陪家人。只是这种陪伴多少有些少儿不宜,才回家,他猴急猴急地寻到秦牧芸,拦腰抱起便回了卧房。

    这番胡闹,足足折腾了一个多时辰,眼瞅着午膳时间到了,他才搀扶着脚下发飘的媳妇径直来到了饭厅。胡一海即将出征,这顿饭自然少不了秦风与东方靓作陪。

    秦风带着富贵来到饭厅时,众人都已坐定,他喊了声抱歉,上前在小圆桌前坐定。一抬头,便瞧见了面色冷峻,一声不吭的东方靓。秦风心中微微一叹,两人已有一整天不曾说过话了,这么些日子相处下来,好不容易缓和下来的关系,兜了个圈子似乎又回到了原点,只是。。。他好像已经没有机会再去设法改善了。

    “人既然都到齐了,那就开饭吧。”胡一海扫视了一圈,自顾自斟上了一杯水酒。

    东方靓也给自己斟上了一杯,抬手起身道:“胡大哥,小妹敬你一杯,预祝你凯旋而归。”

    “呵呵,好。”胡一海当即将杯中水酒一饮而尽。

    秦风见状,忙也给自己斟上,正欲起身敬酒,东方靓已抢先了一步,她将酒杯置于桌上,轻声道:“胡大哥,牧芸姐,我打算要回去了。”

    “哦?”秦牧芸的面上此刻还泛着些许红潮,透着股妩媚的风情。听闻这话,当即便将秀眉一挑,本能地看了秦风一眼,才道:“好端端的怎么这就要走了?不多住几日么?”

    “是啊。”胡一海夹了口菜塞入口中,有些含糊地附和道:“靓靓,你也莫急着回去。我明日便要带军出征,你姐一人留在家中,平日里连个说话的都没有,也怪孤单的。要不就多住两个月吧,权当帮我个忙,再陪陪你牧芸姐。”

    东方靓默然,半晌后微微摇头道:“我出来也有些时日了,颇为挂念家中情形。如今眼瞅着即将入秋,便想着入冬之前,能在大华边疆收些粮食一并带回去。也不知今年的寒冬,那些匈奴人还会不会再南下。”

    听了这话,秦牧芸也不便再劝。说起来这事也无奈的很,西域之地荒漠较多,并无多少良田可供种植,所用之粮几乎全靠繁荣的来往贸易。那是一块宝地,可惜却不是一块福地。匈奴人同样不会耕种,一入寒冬便注定了要铁骑四出,掠夺粮草。倒霉的不光是大华边疆,西域诸部同样饱受其害。东方靓身为月氏王族,心念部族百姓,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她也没什么立场再劝。

    胡一海见媳妇都不说话了,便也不再坚持,点了点头算是知道了。

    一顿饭才刚开始吃,性质便在东方靓的一句话后莫名其妙地转变成了送行酒。这么一来,气氛变不由地开始沉重起来,吃是吃完了,可究竟何等滋味,只有各人心中各自体会了。

    胡一海喝了不少,加之这些日子在军营操练甚是辛苦,一直也没什么机会好好休息,吃完之后便在秦牧芸的搀扶下回了卧房。

    不同于各自的主子,最近富贵和蛮儿倒是相处的不错。虽碍于身份,他不太敢去多想些不切实际的事情,但也不妨碍他将这些日子作为一段宝贵的回忆。打从听说了东方靓即将回家的消息之后,这厮便一改抠门的本性,几乎拿出了全部的家当,包括了每月节约存下的例钱与这些年下来从秦风处得到的所有打赏,去碎锦街金浦给蛮儿挑选了一副金镯子。

    月氏人是吐火罗人后裔,属于黄白人种,虽有着与大华人相差不大的面部五官,但肤色要更为白皙,蛮儿本就带了一只小银镯,由于镯子过窄,悬于她白皙手腕上并不显眼,若是能配上金镯,那才称得上相得益彰。

    得知蛮儿明日就要随主西归,富贵心知不能再耽搁了,便鼓起勇气,朝蛮儿一番挤眉弄眼,想要寻个无人之处,将礼物送出去。蛮儿见状,瞧了瞧自家小姐,见她不曾反对,便回了富贵一个眼神,两人一前一后溜达了出去。厅内,再度只剩下了相对而坐的两人。

    默不作声,秦风注视着东方靓,后者却打量着桌上的空酒杯。

    “你。。。”

    许久之后,秦风刚刚开口想说些什么,就见东方靓忽地站起身来,取过酒壶,斟了两杯水酒,一杯置于手中,一杯则放到了秦风桌前。“恭喜你。”

    “恭喜?什么?”

    一抹颇为惊艳的笑容在东方靓唇边绽放开来,她仿若是个京剧大师一般,只在瞬间便呈现出了一副迥然不同的表情。寒冰溶解,百花绽放,笑容之中竟然出现了从未见过的几分柔情。“自然是恭喜你心想事成,顺利踢掉了绊脚石。这么一来,苏州府是不是就算拿下了?”

    “应该算是吧。”秦风有些愕然,显然不太适应她的这种急速转变,脑袋一时有些拐不过弯来。

    眨眼的功夫,东方靓唇边的笑容再次收敛起来,整个人又变得有些严肃。“若是有可能,你还是尽早脱离白莲教吧。从古到今,造反成功的不是没有,但身首异处,毁家灭族的却是更多。”

    秦风故作轻松地咧嘴一笑。“脱离?哪有这么容易的。一入白莲深似海,莫说是脱离,只怕出现了这个想法泄露出去,活不过两日就得让人干掉了。”

    “也是。”沉默半晌,东方靓才道:“若是。。。若是将来你身份败露,走投无路之时,尽可。。。尽可来西域。旁的不说,我当能保你性命。”

    秦风闻言,愕然地望向她,心中百般滋味。“你。。。关心我?”

    “毕竟相识一场。”东方靓却很坦然。“虽然不齿你的为人秉性,不过你终究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只要看中情义,即便为恶也绝不会是大恶。”

    秦风自嘲一笑。“我可以当成是一种称赞么?”顿了顿,他也收起了笑容。“不考虑再多留几日?”

    东方靓摇摇头。

    “。。。”

    又是一阵冗长的沉默,东方靓忽地开口说道:“下午可有空闲?”

    秦风颔首道:“没什么事情,怎么?”

    “陪我出去走走,可好?”

    “你想去哪?”

    “临走前,想去寒山寺上柱香。”

    秦风呆了呆,不由开口问道:“月氏人也信佛么?”

    “嗯。”东方靓颔首道:“月氏信佛,不过却是藏传密宗。”

    密宗?秦风倒是听说过,或者说在各类电视剧中见过不少,最特别的象征似乎就是头上带顶扫把帽的喇嘛。“可有什么区别?”

    东方靓对此显然是有一番见解的,只见她略一琢磨,便道:“禅密两宗,一显一隐,前者去相,去相到心,后者护法,护而见心,可谓殊途同归。禅宗讲究无法无相,无人不可渡,只要心中有佛,人人皆能成佛,对根器并无要求。故而修行者层次不齐,有慧根极深之人短短时日便能成就大修为的,自然也不乏挂羊头,卖狗肉,曲解佛理的无耻之徒。至于密宗,则对修行之人极为挑剔,非上等根器之人绝不轻易相传,一旦入宗,便有大量的上乘法门以供参修,然修法终不如修心,故而密宗的天才极少,成就有限,同时却也避免了门徒于佛法产生邪见。两者谈不上优劣,只能说各有千秋。”

    这番话,说得秦风一头雾水,他一个混混,哪里懂什么佛法,对于佛家的基本知识都匮乏的很,本有心附和两句,奈何肚中空空,哪来什么见解。只得佯装了然,一本正经地颔首道:“看来姑娘对佛门,还是颇有见地的。”

    东方靓却摇摇头道:“对于密宗,我确实了解颇深,但禅宗,仍有太多不解。就说禅宗的入门,名为出家,出家之后无法照顾爹娘,更不能为他们养老送终。很多无有子女,年纪轻轻便出了家的,更是断绝了家族的香火,实在有违道理伦常。而禅宗又号称无人不可渡,非但对于意欲出家之人来者不拒,甚至有些还千方百计劝说作恶之人出家,久而久之,天下人不都要成了无后的和尚?如此一来,数百年之后,这些人不都得死绝了么?”

    “这个。。。”秦风实在不了解,不过听起来,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想了想,他只能反问道:“莫非密宗不用出家?”

    “有啊。”东方靓似乎对他的孤陋寡闻有些奇怪,开口解释道:“密宗喇嘛和活佛分为在家修行与出家修行两种,在家修行的不能穿戴三件僧衣,可以传教佛法,有些类似大华的私塾先生,这些人是可以成婚生子的。至于选择出家的,一般都居住于各地的寺庙之中,地位要比在家修行的高出一些。而且即便是出家的喇嘛和活佛,也是可以寻找女子双修的。”

    “双修?那不是我道教才有的说法么?”这个秦风还真听说过。

    “密宗也有。”东方靓微微一笑,道:“密宗本就有欢喜佛,更是保留了一套完整的欢喜禅。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想临走前去寒山寺看看,寻个高僧一解心中之惑。”

    “好吧,那咱们现在就去?”

    “嗯。”

    秦风心中微微一叹,他对那群老和尚,小沙弥的真是不感半点兴趣,如今反而对藏传密宗充满了向往。光冲着人伦这点,秦风就打定了主意,万一哪天自己想不开要出家了,宁做喇嘛不当和尚。

    两人起身出了饭厅,却不见蛮儿和富贵,这两人也不知溜哪去说悄悄话了。东方靓知晓蛮儿对佛教不感兴趣,秦风也多少明白一些富贵的心思,两人都没有特地去寻他们的打算,便并肩而行出了府门,一路向西街而去。

    苏州城的西门名曰“金门”,出了城门继续向西约五里地便是寒山寺。从胡府出发,两人一路闲逛,花了大半个时辰才来到金门城下。

    城门虽然开着,两侧却驻守着约莫三十多个巡检,正在仔细地盘查路人,其中几人手中似乎还拿着一卷画像,在意图出城的行人脸上不断地比对着。

    秦风与东方靓对视一眼,都显得有些奇怪。先前官仓走水的案子已经破了,官府随即便解除了城禁,百姓可随意出入。可眼前这一幕,分明是又出了什么情况。瞧着这丫头眼里的不信任,秦风赶忙摆了摆手,撇清关系。“与我无关,我什么都没干。”

    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东方靓也不多想,径直便走了上去。

    两人排着队,跟着人群缓缓移动,最终在门下让巡检拦了下来。

    那两个身着轻盔布甲的巡检连瞧都没瞧东方靓一眼,目光全部投向秦风,细细地观察了一阵,似乎又显得不太放心,将手中的画卷打开,目光在画上与秦风脸上来回打量了一阵,这才点了点头,道:“走吧。”

    秦风眼见,那画已是一点不露地落入了他的眼中。画上十个人像,画师的画工相当不错,随随便便的几笔,便将一个人的五官,神韵完全呈现在了纸上。秦风只一眼便将画中人认了出来,虽不太熟,不过还是打过几次照面的,分明就是张鑫隆之子,张府的大少爷,张扬。

    “军爷,这人犯了什么案子?”秦风脚下不动,飞快地问了一声。

    手持画卷的巡检先是闪过一抹不耐之色,瞧了秦风一眼正待呵斥,旋即又注意到了那一身价格不菲的装扮,便立刻敛去了不耐,开口解释道:“此人姓张名扬,乃是先前纵火焚烧官仓的那个重犯张鑫隆之子。由于张鑫隆先前还不曾入罪,故而官府未曾将那张扬入狱。如今判决已下,这般重罪只怕张鑫隆的家人也脱不了干系。知府大人本是派人前往张府捉拿的,不想这厮竟提前跑了,让邢捕头扑了个空。如今是否还在城中,尚难确认。这位公子,若是你在城外瞧见他,还请立刻报官,若是查实消息有效,可去府衙领取宝钞二十贯作为奖励。”

    “哦,好的,我知道了,多谢军爷。”

    两人顺利出了城门,秦风便立刻又收到了一个白眼。“又怎么了?”

    “哼。”东方靓冷哼一声,不满道:“你看看,还不是因为你,人家好端端的一家人,就此家破人亡了。”

    秦风也很无奈,不由苦笑道:“那你让我怎么办?我与张家无冤无仇,难不成吃撑了去找他麻烦?凡事皆有因,张家若不曾招惹我,也不会成为那条被殃及的池鱼。此番博弈,我若是败了,从今往后便要成为一只笼中鸟,人家一个不开心,随时都能捏死我。有时候为了生存,只能做出一些违心之事。”

    “你总有理。”

    “无理的事我也不会干呐。”

    “算了,今日不谈这些。”东方靓似乎有些烦躁,立刻终止了争论,站在原地深深吸了口气,待调整好心绪之后,才开口道:“走吧。”

    这丫头,是风是雨的,情绪变化出奇的快,若是反应慢一些,还真跟不上她。

    罢了罢了,最后一日了,何苦与她相争?好好陪她半日,权当是为今后留一份回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