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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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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朝初年,禹划九州,古豫河洛之阳,乃称洛阳。

    自建城得名以来,洛阳便一直作为中原的政治,经济,及文化枢纽,以此为核心,进而衍生出了如今的中原文明。是故,洛阳城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其地位超然,远非其余城市可比。

    作为帝国心脏,洛阳四周不但由四道铜墙铁壁般的雄关拱卫,且自身防卫能力更是首屈一指。洛阳城墙,均高八丈有余,自东而西,长约十里,自北而南,长约十四里。城墙之上,每隔四十余丈,便筑有一座向外凸出的马面墩台,每处城墙,均有五座城门,居中正门二洞,余则一门一洞。

    整座城都被宽约十七八丈的护城河所围绕,若是吊桥不放,如此宽阔的河道对通常只有五六丈的云梯而言,无异于天堑鸿沟,绝难跨越。连有效攻击距离都进不去,还谈什么攻城?自然是万无一失的。

    站在城东建春门外,秦风仰视着这座千年古都,心中满满都是震撼。

    见秦风下了马车,唐雪霁便也跟着跳了下来。因为六姐的关系,莫说这洛阳城,便是皇宫大内,她都算得上是常客,想来便来,想走便走。见多见惯了,对这异常雄伟壮观的城池,自然不会太过吃惊。“小风哥,你瞧什么呢?”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很显然,秦风算得上是一个有文化的流氓。瞧着眼前巍峨雄壮的洛阳城,不知怎的,秦风心中豪气顿生,不知不觉间,竟吟出了一首诗来。

    只见秦风负手而立,仰视洛阳城墙,俊容整肃,喃喃吟道:“端拱复垂裳,长怀御远方。股肱申教义,戈剑靖要荒。命将绥边服,雄图出庙堂。三台入武帐,八座起文昌。尽节恢时佐,输诚御寇场。三军临朔野,驷马即戎行。鼓吹威夷狄,旌轩溢洛阳。云台先著美,今日更贻芳。”

    还好,作为一个剽窃者,秦风本能地便将唐明皇李隆基这首“送张说巡边”中“宝胄匡韩主,华宗辅汉王。茂先惭博物,平子谢文章。”这两句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省略掉了。虽然短了一些,却丝毫不显突兀,搭配眼前洛阳景致,当真是豪气无限。

    “小风哥,你总能给我些惊喜。”唐雪霁瞧了秦风一眼,轻笑道:“先前瞧你那一手字,我着实不敢相信你是个有秀才功名在身的读书人。不过现在,我信了,这首诗不但大气磅礴,且字里行间,颇有一种杀伐之气,莫非小风哥你有意仕途,且要效仿那定远侯,扬名域外?”

    秦风哪里知道那什么劳子“定远侯”是什么人,毕竟历史知识有限的很,“冠军侯”他倒是听过。闻言不由摇头笑道:“仕途嘛,有机会的话自然是要走上一走的,否则我当初又何必去考取功名?至于走那武路,扬名域外,却是不曾想过。尺有所长,寸有所短,若说动个心思,出个主意与人寻些麻烦,这我倒是颇为擅长。可行军打仗,却实非儿戏,我若领军,岂不是害了麾下士卒?算喽,我等文人,抒发下情感可以,却是当不得真的。”

    秦风的脸皮不可谓不厚,也不知这厮算是哪门子的“文人”,说起这话来,倒是有那么几分意思,顿时惹得唐雪霁又是一阵轻笑。

    又闲聊了一阵,秦风这才说道:“初来洛阳,处处都透着新鲜,要不咱们就步行入城,一路闲逛下去,顺便看看洛阳风土人情,与金陵究竟有何不同。”

    其实不光是秦风,包括韩琪儿,富贵,莲七在内,都是第一次来洛阳,自然也希望到处瞧瞧。湛儿倒是陪着唐雪霁来过几次,不过也是多年之前的事了,这么久下来洛阳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变化,她也想瞧瞧。至于唐雪霁,虽是洛阳常客,自觉没什么好瞧的,不过既然秦风开口,为这点小事,唐雪霁自然也不会败了他的兴致。故而这一提议,很顺利地便全票通过了。

    众人陆续下车,唐雪霁唤过车夫,告诉了他一个地址,便让车夫自己驾车先去了。

    唐家闺女嫁入了皇宫,逢年过节的总得派人前来探望,在洛阳自然得置办宅子,故而这洛阳城内,也有一座唐府。平日里由青州唐府的管事中挑一名出来,半年为期,轮流前来照看,府中配备丫鬟,小厮等下人三十余名,也都是青州府抽调,不过相比管事而言,频率却要快一倍,三月一轮。抽调过来的下人虽没有主人需要伺候,不过这点人数,对于整座大宅的日常清理,维护来说,也算不得多轻松,只是相对自由一些,尤其是开支上面,若是碰上一些比较好讲话的管事,通常会扣下一些开支,分发给众人作为辛苦费。

    故而调来洛阳,大致来说,也算得上是一桩美差。

    待车夫驾着马车渐渐远去,秦风等一行人这才慢悠悠地向建春门行去。

    洛阳城内,共有东西横街3条,南北纵街3条,基本上都与城门相连。洛水以北,皇宫居于西面,北墙徽安门为界,配以安喜门,上东门所通三条主街,分割出了三十块坊市。洛水以南,以厚载门,定鼎门,长夏门为界,配以建春,水通二门所衍主街,分割出了八十余个坊市。

    因皇宫处于洛水之北,故而大多有权有势的都爱在北城置办产业,“北富南贫”便是眼下洛阳城的大致格局。

    建春门直入便是横向主道——牡丹街。

    洛阳牡丹甲天下,以花为名倒也尽显洛阳特色。只是地处南城,居住在这里的大多都是些“财权势”无一沾边的平头老百姓。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只能说大致如此。

    街道两侧,满是店铺,周边小摊见缝插针簇拥着,显得有些杂乱无章。

    街上极为热闹,行人络绎不绝。

    与小贩扯皮砍价的老大娘,与测字算命的争得面红耳赤的力巴苦哈哈,拿着书卷边走边瞧,不停摇头晃脑的小书生,还有那令秦风十分羡慕,逗鹰遛狗,动辄在身旁路过的小媳妇翘臀上轻轻一捏,引来一阵惊呼,旋即“哈哈”大笑的纨绔二世祖,可谓是应有尽有。

    见到这般“美景”,秦风不由微微一叹。他想到了夏荫儿,若是这个让他魂牵梦萦,爱到了骨子里的小寡妇不曾失踪,他秦风现在应该也过上了幸福美满,无忧无虑的败家生活了。

    什么隐宗公子,什么不夜城,什么西域秦氏,没有任何东西值得他放在心上,他根本就不在乎。秦风所向往的生活,至始至终都不曾改变过。

    一行人边走边瞧,即将行至洛阳南市时,秦风忽地留意到前方路边,一个两三岁模样的孩童。

    这娃儿头梳朝天辫,身着略显臃肿的粗布袄,脚下踩了一双虎头鞋,嫩白小脸在春风吹拂下,红扑扑的。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真死死盯着身前摊位上的红柿子,右手伸入口中,极为卖力地嘬着,哈喇子流了一手仍不自知,当真是十分可爱。

    卖柿子的小贩是个干瘪老头,五十多岁的年纪,虽一看就是个饱经风霜的穷苦人,可那满是皱纹的老脸却极为和善慈祥。许是觉得这娃馋嘴的模样十分有趣,小老头爱怜之心顿起,便挑了个又大又饱满的柿子,拿湿布擦了擦,接着递到娃儿面前,和蔼地笑道:“叫声爷爷,就给你吃。”

    娃儿一听,当即便乐开了花,奶声奶气地唤了一声,便伸手去拿。

    柿子对这娃儿来说,显然是大了一些。待老头松手之后,他便没有拿稳,柿子随之掉落在地上,略微弹了一下却不曾停下,径直向着路中间“滴溜溜”地滚了过去。

    “柿子,别跑。”一见到手的柿子竟然“想逃”,那娃儿轻呼一声,赶忙迈开一双小短腿,摇摇晃晃地追了上去。

    就在此时,秦风等人身后忽然传来一阵马鞭夹杂着滚滚车轮之声。一匹颇为雄壮的枣红色骏马,在马鞭的驱使之下,拉着马车迈开四蹄,飞也似的一路疾行而来。

    “让开!让开!”一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小厮手中马鞭不断扬起,催促着马儿继续前进,嘴里大声喊道:“我家老爷有要事在身,尔等速速让开!”

    洛阳南市本就是整个南城人流量最大的地方,可眼前的马车疾驰中不曾有丝毫减速,顿时引起了一阵骚乱,行在路上的行人惊叫着,拼命向街道两侧分散逃窜。人流一旦分开,一抹小小的身影便再也藏不住了,立刻暴露了出来,正是那追逐柿子的可爱娃儿。此刻他已捡起了柿子,傻乎乎站在那儿,瞧着向自己飞驰而来的马车,全无反应。

    见此情形,秦风不由面色一变,电光火石之间,他来不及指挥莲七救人,本能地一撩袍裾,如那发现了猎物的豹子一般,眨眼间便向前窜了出去。

    “小风哥!”

    “主人!”

    “少爷!”

    阵阵惊呼响起,瞧见了秦风的举动,再瞧见那气势如虹,飞快疾驰的马车,众人不由骇地肝胆俱裂。

    别看秦风平日里极少锻炼,毕竟仗着年轻,本钱雄厚着呢!这一动起来,速度也是极快的,眨眼之间便窜到了孩童身边,伸手一把将他捞起,护入怀中。

    方才人流散开之后,驾车青年已是瞧见了孤零零站在街道正中央的孩童,他“吁”地一声长鸣,手中缰绳猛然向后一拉,那枣红马脚下一顿,虽有意停下,奈何先前奔跑速度实在太快,加之身后马车传来的惯性,又哪里停得下来?

    眼瞅着又有一人冲了出来,护住了那孩童,唯恐祸害了两条人命,那青年急中生智之下,又将手中缰绳向右用力一扯,马脖子在他奋力拉扯之下已完全偏向了右侧。紧接着,几乎是紧贴着秦风的衣角,拉着马车径直向右侧街边的柿子摊一头撞了过去。

    一脚将那摊位掀翻,枣红马前脚双蹄高高抬起,伴随着一声响亮的嘶鸣,终于停了下来。停下之后,枣红马仍处于受惊状态,四蹄不断在原地踏来踏去,以缓解心中的不安。

    这下可把那干瘪老头给心疼坏了,费了那么大功夫,好不容易将自家柿子拉来南市售卖,原想着赚些钱给宝贝孙儿买些猪肉,补补身子,不想一笔买卖尚未做成,所有柿子已然被这该死的枣红马踏成了稀烂。回去之后,他可如何向老伴儿交代啊!

    “儿啊!”伴随着一声惊呼,路旁立刻跑出一个青衫少妇,从秦风怀中接过已被吓懵的娃儿,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不曾受伤,忙开口道:“奴家多谢公子对我儿的救命之恩。”

    方才救人全凭本能,一时冲动之下不曾细想,如今想来,秦风也不由惊出一声冷汗,心中只觉后怕。他长长吁了口气,柔声道:“这位大姐,往后可切莫让孩子离开视线了,这也太危险了。”

    “奴家知道,多谢公子。”又是一番千恩万谢,少妇这才抱着嚎啕大哭的孩童转身离去。

    “小风哥,你没事吧?”唐雪霁赶上前来,一把拉过秦风,上下打量了一番,那模样倒与方才的少妇打量自个的孩子如出一辙。

    “我没事。”

    “往后可千万莫要如此涉险了,若是当真被撞,可怎生是好。”唐雪霁回想起方才的一幕,也是一阵后怕。

    “就是就是!”富贵闻言,忙附和道:“少爷,往后再碰上这种事,您可千万别再这样亲身涉险。您叫我啊!小的愿为少爷赴汤蹈火。。。”

    “闭嘴!”没给富贵继续表忠心的机会,瞧着那辆马车,秦风心中忽然腾起一阵无名之火,当即拨开当道的富贵,黑着脸,三步两跨,气势汹汹地走了过去。

    “你个混账东西,怎么驾车的?”

    驾车青年刚从车上扶下一个须发皆白,穿着得体的老者,还未及问候,便被秦风扣着肩膀,一把拉了过去,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臭骂。

    “这条道是你家开的吗?这么多路人,你瞎了眼看不到?这对狗眼珠子若是无用,不如趁早捐了,免得祸害旁人!皇城之下,竟然这般视人命如草芥,大街之上驾车疾驰,这与草菅人命有何区别?这般横行霸道,何人给你的狗胆?”

    那青年显然是被骂愣了,一时间竟毫无反应,只呆呆看着秦风。过了一阵,这才回过了味来,不由涨红脸,怒道:“你。。。你怎的骂人?”

    “骂你?骂你是轻的,爷还没揍你呢!”一见这厮竟还敢回嘴,秦风的混混脾性便再也控制不住了,当即怒道:“你个王八羔子,有娘生没爹教的鳖孙,狗养养的杂碎。。。”

    混混最擅长的是什么?可不就是骂人爆粗口么?秦风滔滔不绝地展示自己锤炼多年的“国骂”,一股脑向对方招呼了过去。

    现代化骂人,讲究一个直白,直白了才能痛快!拐弯抹角如何能突出一个“爽”字?

    这年头的人,都是些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句“直娘贼”就是侮辱到极致的污言秽语,初闻秦风的“国骂”,无一不是呆愣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