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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秦萝:瞳孔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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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沉默,是今晚的金凌浮梦桥。

    圆滚滚的大熊绒毛直立,耳朵和尾巴一并竖起,黑豆豆眼直勾勾望向窗外,漆黑瞳孔里,倒映出两道从未设想过的影子。

    云衡想,他完了。

    虽然不知道江师伯与秦萝在外边偷偷瞧了多久,但显而易见的是,他方才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都足以成为不可磨灭的黑历史,将他牢牢钉在耻辱柱上,永世不得翻身。

    秦萝如今年纪尚小,不知道食铁兽的真实长相。

    待她长大懂事,定会明白门派里身为食铁兽妖的云衡师兄,便是那只时常出现在骆明庭后院的大熊猫咩咩。

    想想那一刻,就已经足够让他窒息。

    不行。

    虽然迟早会掉下这一层马甲,但好歹熊猫咩咩一直保持着神神秘秘的世外高熊模样,勉强算是维持了云衡冷傲孤高的人设……

    他绝对不能让秦萝把此刻的自己和熊猫咩咩联系在一起!

    城主府内灯火通明,食铁兽无声扭头,与窗外的江逢月对视之际,黑色小眼珠闪烁出森幽的光。

    江师伯,如果是你的话,一定能明白他的心意。

    秦萝趴在窗口探头探脑,俄顷,嘴巴和眼睛全部张成大大的圆。

    小小的客房里安静祥和,熊猫抬起爪爪,装可爱一般揉了揉自己肥嘟嘟的脸颊,旋即眨眨豆豆似的眼睛,把脑袋往右边一偏。

    好……好可爱!

    小朋友被一举戳中心脏,条件反射捂住胸口。

    虽然苍梧仙宗里的咩咩也是大熊猫,和它长得没什么两样,可咩咩一向不喜欢与人亲近,更不可能像这样卖萌。

    这才是毛茸茸圆滚滚大球球的真谛吧!

    江逢月在她耳边轻轻咳了一下,抬起右手捂住嘴巴。

    随着客房里的熊猫捂脸偏头,一缕白光自半空中缓缓浮现。

    光芒微弱,星星点点,从熊猫妈妈跟前一点点凝聚,逐渐汇成一行龙飞凤舞的字迹。

    秦萝踮起脚尖想要看清,识海里的伏魔录用干巴巴的语气开口:

    “你好,我是金凌城的滚滚,今年三岁了,我能和你做朋友吗。”

    伏魔录嘴角一抽。

    把这种台词念出来,纯属浪费它的口舌。云衡这厮也就骗骗秦萝,除了七岁小孩,有谁猜不出眼前这只食铁兽的真实身份?

    退一万步来讲,为了掩饰身份居然装作三岁的幼童……这人脑子没问题吧?

    “这只熊猫说它三岁了,想和小狐狸做好朋友。”

    江逢月保持以手掩唇的姿势,压低声音开口。

    眼见客房里的食铁兽又一次晃了晃大脑袋,身前的字迹随之变化,女修定睛一看,继续为秦萝解释:“现在写的是:娘亲叫我回家吃饭,以后再来找你玩。”

    云衡不愧是云衡,心性之坚韧、随机应变之迅速、乃至于对自己下手之歹毒,全都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实在令人佩服。

    如此一来,就算他日后暴露,秦萝也绝不会想到这只故作可爱的三岁“滚滚”,从而保住云衡师兄这个身份的声誉。

    太厉害了!

    太厉害了。

    看着眼前的字迹慢慢散去,云衡只觉重获新生,不久前还压在心口的重量没了个一干二净,如今他要做的,只剩下一步一步走出房间。

    短胳膊短腿的大圆球眨眨眼睛,抬起手臂摸了摸小狐狸头顶,很快摆摆手,用足尖撑起整个身体,芭蕾舞一般摇摇晃晃转身。

    从此天高海阔任他行,此事天知地知他知江师伯知,除此之外,不会再有任何人知晓。

    让他想想,三岁小孩走起路来,应该——

    云衡晃了晃身后的尾巴,微微抬起两只浑圆手臂,笨拙迈开离去的第一步。

    云衡下意识抬头,在敞开的房门之后,望见另外两道一动不动的影子。

    一名身着青衫的少年眉开眼笑,秦止放下手中的留影石,朝他面无表情点了点头。

    多么似曾相识,与不久前窗边的景象如出一辙。

    云衡:=口=!!!

    到底怎么回事啊你们夫妻两个!剑圣你不要被带坏了啊!!!

    这个世界,处处充斥着绝望。

    食铁兽的双眼失去高光,一点点一步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客房小屋。

    悄悄地它走了,正如它悄悄地来,它挥一挥爪爪,不带走一片云彩。

    秦萝也没想到竟会在这里见到秦止,兴高采烈挥了挥手:“爹爹!”

    “这孩子便是二位的千金吧。”

    同样站在门边的少年扬唇笑笑:“叫秦萝对不对?”

    他的相貌不过十九二十,面如白玉,生了双极风流的柳叶眼,这会儿随着笑弯起来,像是晶亮的小小月牙,很能让人心生好感。

    秦萝仰头看他:“哥哥好。”

    少年听见“哥哥”这个称呼,不知怎么笑得更欢。江逢月亦是勾了嘴角,轻声介绍:“这位是金凌城城主,明湛。”

    好年轻的城主!

    秦萝下意识惊叹一瞬,很快反应过来,修真界里人人都会驻颜术,像是她爹她娘,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上下——

    而且因为灵力滋养的原因,修士的皮肤和长相也会得到修复,放眼望去,一座城里大多全是漂漂亮亮的哥哥姐姐。

    这样想一想,修真界里的辈分真是好难分辨哦。

    江逢月停顿片刻,很快继续道:“不知城主此番前来,是为何事?”

    明湛眯眼笑笑:“不知诸位可曾听过,金凌城近日怪事频发,被画中仙折腾得够呛?”

    “城主想让我们出手,解决画中仙?”

    江逢月挑眉:“我看那画中仙不过古怪了些,应该只是寻常的妖魔作祟,要论修为,定是远远不及城主——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隐情?”

    “隐情倒说不上。”

    青衫少年摇头,含了笑的目光如风般掠过,却并未落在江逢月与秦止身边。

    “只不过,若想彻底解决这件事情,还得请一位客人相助。”

    明湛眼尾稍勾,视线沉沉落下,与秦萝的目光在半空陡然相遇,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小道友,今夜恐怕还需劳你相助了。”

    江逢月一愣:“萝萝?”

    她女儿是个什么修为,做娘亲的自是清楚。虽说画中仙不是什么毁天灭地的灾厄,但以秦萝筑基初阶的实力,定然远远不敌。

    若想彻底击溃那些邪祟,只需秦止几剑,亦或她几道音律便是。

    “诸位有所不知。”

    明湛道:“画中仙于金凌现身后,我们本想立刻将其收服,却发觉它们非妖非魔,更非通常意义上的邪祟。倘若以寻常手段,只能暂时击退,没办法全盘压制。”

    这倒是件新鲜事,江逢月闻言噤声,继续听他解释来龙去脉。

    “后来我查阅多家典籍,终于发现了些许线索。金凌城乃是群妖之都,城中妖魔汇聚、灵力冗杂,这些灵力四处分散,其中一些便落在了话本子里。”

    明湛轻轻合上手中折扇,言语中多了几分兴致:“这还不是最有趣的。有趣的是,修士看完话本子,识海里常会形成关于话本的‘印象’,这种印象受到神识影响,往往能在识海中凝聚成型——”

    江逢月恍然:“于是修士们的神识与话本里的灵力彼此融合,日积月累,就形成了这种非魔非妖的……一种灵?”

    “不错!一个修士的神识非常微弱,起不了太大作用,但话本传播极广,当全城人都有了对它们的构想,千千万万种神识汇聚在一起,就能形成超乎想象的力量。”

    明湛点头:“至于画中仙,便是这座城池里所有人的幻想集合体。”

    “可是,”秦止把方才的留影石交给自家道侣,抱剑侧头,“和萝萝有什么关系呢这件事?”

    青衫少年长睫微动,虽然仍在笑,目光里却显出几分晦暗不明的色彩:“不知二位可曾发觉,在金凌现身的画中仙,皆是许多年之前的话本角色。”

    好像的确是这样。

    秦萝在心底悄悄回想,后知后觉张了张嘴巴。

    邪魔霍诀是千百年前的人物,像是程双、桫椤圣女和福禄寿仙,历史也全都非常久远了。

    “受城中百姓的神识影响,这些角色觉醒了独有的‘灵’。然而一年年过去,旧的话本总会被新的代替,多年前的角色被逐渐忘却,凝聚在它们身上的神识亦会慢慢模糊。”

    明湛道:“百姓们不再记得它们的名姓,它们便也忘了自己是谁,只能凭借残存着的灵力,化作虚影自话本而出——这就是我们所见到的画中仙。”

    所以画中仙才会毫无意识,自从现身以后,便只知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

    它们之中有曾被信奉的神明,有万人敬仰的英雄,也有雄霸一方的霸主。

    时代的幕布匆匆落下,当旧日古老的角色不得不退场,被绝大多数人忘却的时候,就连自己也遗忘了曾属于自己的故事。

    “我从剑圣口中听说了心魔幻境的事,在幻境中,你同它们被困在了一起对吧?”

    明湛叹了口气:“那些虚影实在难缠,但若是有你在,或许能——”

    秦萝认认真真地听,见他说到这里忽然顿了顿,又轻又快地眨了眨眼睛。

    按照常理,他或许会说“解决它们”,亦或是“消灭它们”,然而少年只是咧嘴笑笑,定定凝视她的目光。

    明湛道:“同我一起,或许能试着帮它们一把。”

    秦萝坐在凌空而起的大鸟后背,被风吹得打了个哆嗦。不过转瞬,便有一道灵力屏障横亘于身前,为她挡下夜里的寒风。

    秦萝摸摸鼻尖:“谢谢城主。”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大鸟振翅而飞,嗓音仍是清冽的少年声线:“今日是我劳烦于你,应当感谢你才对。”

    明湛城主的原型是只火红色大鸟,尾巴上燃着长长一条火光,听说名为[朱雀],是非常有名的神兽。

    秦萝小心翼翼坐在他背上,听见伏魔录的一声啧啧。

    “真看不出来,明湛这小子居然变得如此人模狗样,真是男大十八变啊。”

    “嗯?”

    秦萝晃晃脑袋,试图把乱飞的几根头发晃走:“你认识他吗?”

    “说不上认识,曾经远远见过几次。你可别叫他‘哥哥’,要论年纪,这只鸟能当你曾曾曾曾曾爷爷。”

    它一连说了不知道多少个“曾”,秦萝迎着风细细思考,伏伏和它主人出现在千年以前,这位城主既然和他们见过面,应该也有一千多岁了。

    “一千多岁的化神,不愧是他。”

    伏魔录在藏书阁憋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当年的故人,当即开始迫不及待地抖八卦:“当年金凌城主是他爹,生有五个儿子,明湛虽然天赋最高,却也是其中最为散漫、性情最古怪的一个,整天都在吃喝玩乐,没干过正经事儿。”

    “古怪?”

    秦萝一愣:“城主很好啊。”

    “他的古怪不是表现在多么讨人厌。”

    伏魔录挠头:“怎么跟你解释呢,就是不说人话,听得叫人生气。听说就因为这个,有不少人揍过他——虽然大都打不过。”

    “听说这一次,你和孤阁里的人有了往来?”

    城主府距离闹市还有一段距离,明湛一边乘风前行,一边开口道:“孤阁吧,怎么说呢,虽然是个还行的地方,就是有点烂,如果不这么烂,那它肯定是个好地方,可问题就出在它真的有点烂,但也不是里面的所有人都很烂,总体还看得过去——不管怎么说,还是少同那里的人接触才好,尤其是阁主重光。”

    秦萝:……

    秦萝两眼发直,在识海深处悄悄问伏魔录:“伏伏,他前面那么多字,都在说什么?我好像不太听得懂。”

    伏魔录:“……懂我说的话了吧。”

    “重光阁主?”

    秦萝决定不去思考那一大堆的弯弯绕绕:“城主认识他吗?”

    “重光阁主大忙人,成天到晚忙着杀人越货,干的都是大事,和他相比,我就是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哪敢攀高枝。”

    明湛随口应声:“像什么溶丹、孩童买卖、把人命当成货物,如此丧心病狂之事,也就他敢做。我胆子小,听一听都得抖三抖,阁主自是瞧不上的啰。”

    虽然用了非常客气的语气……但好像不大对劲?

    秦萝又不懂了:“伏伏,他是不是在骂人?”

    还是直接破口大骂人家丧心病狂的那种。

    伏魔录:“……又懂我说的话了吧。”

    它话音方落,没来得及说上更多,便见四下灯火渐渐亮起,慢慢能听到窸窸窣窣的人声。再一低头,朱雀已至闹市顶上。

    飞鸟凌空而行,赤红羽翼拂过层层云烟,穿过丝丝缕缕的月色,秦萝迎风垂下脑袋。

    这里是金凌城的中心地段,街道像密密麻麻的蛛丝一样朝着四面八方蔓延,逐渐勾勒出一张巨大的、覆盖整座城池的网。

    长街两边尽是灯火通明,悠悠烛火摇曳不定,照亮茶楼酒肆、舞坊庙堂,而在闹市中央,有肉眼可见的黑烟袅袅腾空。

    画中仙在此肆虐多时,水墨散开,凝聚出曾经只在话本里出现的身形。

    自天边遥遥望去,只见黑烟聚散不定、翻涌如潮,一道又一道影子穿梭于市井之间,撞破一张张木质牌匾、一家家街角小摊、以及一簇又一簇变幻的光影。

    烛火飞旋,暗影狂涌,被画中仙追逐的人们狼狈逃窜。

    又一团烛光灭去,不知是不是错觉,在无比嘈杂的人声里,突然响起振翅御风的响音。有人仓皇仰首,茫然的神色顿时复归清明——

    明炽如火的飞鸟自天边俯冲而下,伴随一声清唳,竟有琴筝之音徐徐奏起。音律不强亦不冗杂,宛如澄澈清透的溪水自天边而来,涤荡开浑浊墨色。

    不知是谁扬声开口:“朱雀之上……有人!”

    秦萝听不清街道上的声音,耳边只剩下呼啸的风。身边的黑气越来越多,女孩凝神屏息,指尖再一次抚上筝弦。

    朱雀振翅之际,明湛亦是默念法诀,术法生出团团金光,自羽翼流泻落下,一时间明暗交织,风声簌簌。

    眼前是一张张模糊的面孔,秦萝想起明湛城主曾对自己说过的话。

    “之所以需要你的帮忙,是因为在那场幻境里,画中仙觉醒了一些属于自己的意识。”

    比如在小小村落里卖红薯的程双,又或是自甘堕落的桫椤圣女,在幻境终末,都选择了与他们一起抵御邪魔。

    高大的男人力拔千钧、无人能挡,自树中而生的仙灵立于藤蔓之中,自有一派清隽无双的飒然。

    那些都是被许许多多人遗忘了的画面,直到幻境中再一次重现,也正是在那一刻,它们终于找回些许曾经自己的影子。

    “画中仙其实是一整团混浊的‘灵’,彼此之间能够相互感应,所以才会一直大规模地集体行动。你是破开了幻境的人,如今它们神智不清、记忆大乱,如果感知到了你的灵力,说不定能够想起在幻境中的经历。”

    明湛说:“毕竟……若是被你爹一剑除去,可就当真再也没谁记得它们了。曾经陪伴很多人长大的英雄,不该就这样被抹去痕迹,你说对吧?”

    秦萝想,她应该是明白的。

    就像电视机里总是播放着的孙悟空和机器猫,虽然不是真正存在过的人和事物,却也陪伴她度过了很多很多独自一人的时光。

    她会跟着它们一起笑一起难过,也曾真心实意地相信过,或许在偌大世界的某一处角落,当真存在那样一只无所不能的猴子,和一只蓝色的、圆滚滚的猫。

    它们曾是秦萝最喜欢的朋友。

    等她长大之后,也会渐渐把它们忘掉吗?

    女孩的灵力随着金光蔓延,城中翻涌的影子聚拢又散开。

    光与暗浑然织缠,流泻的灯火勾连成片,一并聚作汹涌浪潮,将长街尽数淹没。

    朱雀好似凌空飞旋的火球,背上小小的人影衣袂翻飞,裙摆摇曳之间,荡开一缕又一缕金色萤光。自她所过之处,音律皆被镀上一层靡靡金影,疾风如刃,流光如波。

    与她的灵力彼此交汇,混沌的记忆悄然上涌,原本张牙舞爪的墨团,似乎出现了极为短暂的停滞。

    “时候到了。”

    朱雀温声笑笑,继续以法诀镇压画中仙,游刃有余地传音入密:“开始吧。”

    秦萝点头。

    一本空白的书册被迎风打开,寒风飒飒,吹得纸页哗哗作响。

    四周满是灯光,火光,月光,淡金色的流光。

    光影交叠,明灭不休。朱雀复而俯冲,书册与黑影相撞的一刹,光芒汇聚的水流徐徐晕开,把墨汁染成模糊不清的团。

    再一眨眼,黑影不见,唯有纸页上现出一幅黑墨勾勒的画卷。

    火红色的鸟雀循街向前,一团团暗影融入苍白纸页,一张张画卷随风而落,被仰面的人们接在手中。

    逍遥自在的仙翁,于青树翠蔓中回首的女人,顺着瑶光而落的仙灵,一张张泛黄的笑,一副副逐渐清晰的面孔。

    它们从不是混沌的暗影,亦非毫无名姓的邪祟妖魔,它们陪伴过孩子们的夜夜入眠,也途经过许许多多人的长大,衰老与死亡。

    “程……双。”

    男孩看着纸上陌生的人像,不甚熟练地念出画下小字,抬眸望向身侧的女人:“娘,你听说过这个人吗?”

    “这是娘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啦,嗯……还是我外婆同我讲的。”

    女人将纸页接在手心,画面上的男人高大魁梧,目如火炬,迎面而对的,是一片汹涌兽潮:“这是个力气很大的英雄,能举起房子那么大的石头,曾经打败过无数作祟的坏家伙。你看,即便对着这么多野兽,他也不会生出惧意。”

    “哇——”

    男孩踮起脚尖看了又看,好奇开口:“然后呢?”

    四散的黑影一点点消弭了踪迹,纸页纷纷扬扬,被遗忘的故事散落在满城街角。

    清月洒落缕缕银辉,朱雀的身形掠空而起,秦萝深吸一口气,低头看向不远处繁荣依旧的火树银花。

    “大家都在捡起画卷来看,这样的话,它们是不是又能被重新记起来了?”

    “谁知道呢。”

    明湛哈哈大笑:“你帮了金凌城这么大的忙,我定会好好感谢一番——小丫头,有什么想要的宝贝么?”

    “不用谢啦。我只是弹了首曲子,镇压画中仙全是你在出力。”

    秦萝有些不好意思,趴在朱雀背上吹着凉风,思索半晌,抬头看一眼清凌凌的月亮:“唔……你请我吃一次桂花汤圆吧,我听说金凌城的桂花汤圆特别好吃。”

    桂花汤圆顶多两块灵石。

    明湛失笑:“要说食物,还得看街头小吃——金凌城妖魔汇聚,有不少来自五湖四海的特色餐点。要说有名的大酒楼,例如百品斋和萃香居,全是二流货色,没别的话讲,就是差劲。”

    朱雀似是想起什么,用力扑腾了两下翅膀,声音里溢出几分孩子气的嘚瑟:

    “不瞒你说,我对吃的特别有研究,还写过不少美食评点。我听剑圣说了,你娘做的饭菜属于一等一水平,她也乐意做菜,倘若闲暇时间得了空,我定要去品尝一番。”

    还真是成天吃喝玩乐啊。

    伏魔录叹气:“你又又又懂我说的话了吧。”

    她娘做的饭菜……

    小朋友皱了皱脸,决定转移话题:“美食评点?”

    “对啊!”

    明湛兴致更盛,心下默念法诀,眨眼之间,便有一沓纸片落在秦萝面前:“我虽匿去名姓,但名望颇高,得了不少人的追捧。如今金凌城的悬赏榜第二名,便是找出写下这些文字的作者——他们太过热情,我反而不好意思暴露身份。”

    秦萝听他说得头头是道,心中不免升起好奇,随手拿起第一张纸片,定睛看去。

    [评萃香居]

    [红烧肉。

    软烂,真的软烂!也许是考虑到我们都已有千百岁高龄,萃香居的红烧肉没有肉,只有油。

    油块入口即化,无需咀嚼,谁吃了不说一句好贴心,我一千五百岁的曾奶奶赞不绝口!]

    [米饭。

    好用,真的好用!米粒颗颗饱满、口感坚实有嚼劲,某位朋友家中正在砌墙,当场要了十斤米饭,拿回家用作砖头,听说效果好极了!

    除开砌墙,用作暗器也非常不错,无论想磕掉牙,还是砸碎头,萃香居米饭都是不二之选。强烈推荐有需要的朋友大量囤货,以备不时之需。]

    [精绝糖醋小鲤鱼。

    大名鼎鼎的萃香居招牌菜,吃上一口方知何为名副其实——整条鱼巴掌大,把一个“小”字发挥得淋漓尽致,见多了挂羊头卖狗肉的黑心商家,如此诚实的萃香居值得一个好评!

    再说味道,头一回品尝到这般鲜嫩的鲤鱼,仍保持着刚从河里游出来的新鲜气息,仿佛用筷子一夹,就能甩起尾巴往我脸上拍。吃多了碳烤、红烧、清蒸,领略一回万物活着时候的味道,也挺好。]

    [铁锅炖牛腩。

    甫一上桌满堂笑,好大一锅炖八角!优秀,绝对优秀!颗颗饱满,芳香入味,色泽诱人,如今物欲横流,已经很少能有店家把八角做得如此美味,实在令人惊讶。

    更为可贵的是,为了中和八角过于强烈的香气,萃香居贴心加入了几粒牛腩作为佐料。像牛腩这种绝世罕见的稀世珍宝,成本一定不小,让我们一家人连连称道,感激涕零。]

    [群英荟萃。

    这是一盘神奇的菜,也是一盘拯救了无数人的菜,吃完以后,我与家人一并决定将其供奉在家中。

    我堂兄生来没有舌头,吃下群英荟萃第一口,竟瞬间爆发出一声怒喝:“什么玩意儿,休想害我!”

    我叔叔在正邪大战中伤了右腿,极难站起,被我喂到第二口群英荟萃,竟当场健步如飞,自厢房里狂奔而去,只留下一抹烟尘中的背影!]

    [西瓜柑橘等等水果。

    考虑到我们年岁已高,萃香居特意选用了不含糖的水果,谢谢老板的用心良苦。

    点了三份,一口下去全是水,整个厢房差点开始抗洪。像这种食而无味、空有汁水的水货,一定是纯天然生长出来的极品,绝对没有用灵力催生过。]

    [总结:

    强烈推荐!尤其适合小嘴嘴的食客、没有长嘴巴的食客、家中砌房子的食客。

    顺便补充,萃香居临河而建,位置绝佳,吃完出门就能跳河。]

    秦萝:瞳孔地震。

    伏魔录:瞳孔地震震震震震。

    救救救救命啊!

    她好像明白明湛城主为什么会被人暴打了!这简直是能让她娘当场做出一份爆炒朱雀肉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