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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浩平借着酒劲,本来就热血膨胀,这会儿被她的话轻轻一撩,根本就无法抵抗,也压根不想抵抗。
说到底,这是他们正儿八经的洞房花烛夜,良辰美景,何许珍贵?
但是当那双温热的小手急躁地想要去扒他的衣服时,他却一个翻身,仰面坐了起来,随手便碰到了热炕头旁边的小圆桌。
见他端起一个精致的琉璃酒壶,她顿时不依,皱了皱眉。
“小叔,还喝啊?我今天都快喝饱了。”
“那是和旁人喝,咱们自己还没喝。”
沈浩平笑盈盈,站起身提着那壶酒,非常讲究地拿起桌上的两只夜光杯,晶莹飘香的透明液体便抛出一个好看的弧线,落入酒杯里。
夜光杯顿时冒着青烟,就像变戏法一般。
林恩然的眼睛都看呆了,整个人坐直起来,探着脑袋往圆桌上瞅。
“小叔,这是什么酒呀?好神奇!我……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酒呢。”
她像个小土鳖般抬起那双澄澈的眸子,这会儿眼里的迷离全被那股子好起劲给填满。
沈浩平慢悠悠地倒上第二杯,动作优雅而认真,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执壶。
第二杯夜光杯如同上一杯一样,冒着一股青烟,酒香顿时撩鼻。
和小叔在一起,不仅时常有惊喜,甚至还有许多惊奇。
他将琉璃酒壶平放在圆桌上,一手一只夜光杯,递给她一只。
“合卺酒,什么意思该懂了吧?”
“……就是交杯酒的意思呗,我懂啊。”她赶紧坐直了身子,端起酒杯的时候,发现酒杯凉凉的,整个夜光杯拿在手里,发出明亮的幽绿光芒。
这哪里是酒,简直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不禁让人想到李白的一句好诗: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小叔,这酒好神奇,为什么会冒烟啊。”她仍旧愣愣地看着杯里,仿若在酒杯里能看到一轮明月,她晃一晃杯子,明月便跟着一起晃荡。
惊叹!神奇!
沈浩平却不着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坐到了她身侧,绕上了她的胳膊,和她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
砰――的清脆一声,宛若银铃轻响一般。
她眨了眨眼,跟着他的节奏,仰起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酒透心凉,带着一丝丝的甘甜,不像白天猛灌的啤酒、白酒、红酒,怎么喝都有一股涩味。
这酒刚入嘴沁凉,随之便有一股清甜湮没整个喉头,之后便整个化入心底里。
她惊奇地睁大眼睛,沈浩平却盈盈一笑,“夜光杯本身就凉,我这就提前温热过,冷热相遇,自然就是刚才你看到景象。这酒和这酒杯都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不仅是我这儿,沈俊风那小子也懂,只是他不屑于这些祖辈的东西,是以我把这些老古董都讨要了过来。”
“沈俊风啊,他就是个土鳖。”林恩然忍不住吐槽道,其实说别人土,她自己又何尝不土呢?
和小叔相处地越久
,便越会发现,他是个很内秀的男人,深藏不露,虽从戎,实则更适合做一个才子。
要是把他放在古代,他肯定更愿意做李白那种仰天大笑出门去的诗人,而不是‘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的将军。
她歪着身子,眯缝着眼,笑盈盈地看他,像是识破天机般,“小叔,其实我觉得你比我适合在外翻部工作,你适合文,我适合武。”
“是么?”沈浩平眯起眼睛笑,酒不醉人人自醉。
他将她手里的夜光杯夺去,轻轻地搁在圆桌上,一个翻身,压上了人儿。
前一秒两人还在聊古说今呢,没想到下一秒他便欺了过来。
她的心,猛地在那一刻狂乱跳动,砰砰砰完全杂乱无章了般。
要死了,她快要紧张而死了。
虽然和小叔早已坦诚相待,虽然比这更羞的场景都有过,和在暹罗庄园马上不同,以往都是她较为主动,这次换做小叔,让她顿时招架不住。
她跌入这浩瀚的眼神里,成为了芸芸众生,被其倾倒。
是谁说的,红颜祸水?男**害起来,一点不输给女人!
就比如此刻,她的意识已完全不受自己的脑袋控制,而是像一滩烂泥般揉进他的怀里。
红烛摇曳,粉色墙壁上,映照着两具紧贴的身影。
酒香味混杂着其他迷醉的味道,充斥着整个不大的房间,让原本温暖的房间,温度再次升腾。
一股暖昧的气味在烛台上明炽的黄色火焰上跳动,噼里啪啦地发出一阵响声。
**一刻,值千金。
夜风轻抚,却仍旧带着12月的寒气。
四合院里到处都溢满温暖,但院外,却仍旧风萧萧。
一个暗影绕过前院,来到后院的几棵大榕树下,不远不近的距离,依靠在其中一棵树上,望着发出红色光芒的房间。
外面漆黑,里面昏暗,其实她根本看不到什么,除了听到房间里偶尔传来的一声声犹如猫儿般的叫声,别无其他。
她知道,从今天开始,正式开始,林恩然会成为这个军区的一员,而他,以后日日夜夜,眼里所容下的,看到的,都只有她一人而已。
心痛么?她捂着心口,那里确实痛地厉害,痛到无法呼吸。
手轻轻抚上心口一枚坚实的东西,一行清泪滚落了下来。
她守了他十年,如今终于看到他把爱情修成正果,她应该为他高兴的……应该……
嘴角微微上扬,在她逐渐失去意识栽倒的时候,她痛苦地笑了。
没有狠狠地栽进土里,更没有摔个脸贴地。
迷迷糊糊中,叶南希睁开眼,发现自己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里,一张男人关切的脸庞出现在视线中。
他背着月光,脸部的轮廓不清晰,但是隐隐约约能够看清那双眸子,简单而干净。
他及时地抱住了她,才不至于让她摔地遍体鳞伤。
“……陆屿?”她
的嗓子有点哑。
陆屿看着她,赶紧把她横抱了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也不问,带着她大步离开。
一路上,他心跳很快,甚至快要爆出来了。可是他仍将所有的情绪藏在心底里,只是紧皱着眉头。
叶南希身体有点虚弱,她知道,累了一天没休息,方才又站在四合院外吹冷风,一定是着凉了。
“咳咳咳。”她轻咳了两声。
殊不知,她每咳嗽一下,陆屿的心便跟着颤抖一下。
他没有把她抱回女宿舍,因为叶南希是和另一名助手同住一屋的,他若把人送回去,定是那名助手照顾。
于是他擅自作者,将人带回了自己的宿舍。
单独的一间大开间,屋里收拾地干干净净。
他把叶南希放到自己的床上,为她脱掉鞋,帮她盖好被子。
叶南希迷迷糊糊看着四周,陌生的环境,“这是哪儿?”
“我宿舍,你先别动,你发烧了,告诉我,怎么给你退烧,该吃什么药?”陆屿着急地握住她的手,问道。
叶南希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可是嗓子已经哑得不行,“送我回去,有人知道怎么照顾我。”
“你告诉我怎么做,我会比小刘做得更好。”陆屿坚持着,见她仍旧执迷,于是站起身,“行,我去把小刘喊过来。”
“……不必,我教你就是。”
叶南希不想惊动大家,更不想让人知道她为什么而感冒发烧。
今天是阿平的好日子,她不想去打搅。
抬了抬手,她探了探自己的额头,“拿温度计帮我量量多少度,去找瓶酒精帮我擦一擦,如果方便,帮我找点退烧药,什么都行,你这里应该有现成的。”
“有,都有!”
见她终于肯让他照顾,他激动地在屋里转来转去,不一会儿,捧着几大盒子的医药用品来到了她跟前。
他有个坏毛病,生病不爱看医生,更不爱吃药。
以前但凡有小病,医生给他开了药他就搁一边,自己扛上个三两天就大好。所以他屋里,才会屯了这么多药。
仔细地将所有盒子翻了一遍,将保质期内的退烧药翻出,一个个拿给叶南希看,“要哪个?”
“吃这两种就行,温度计给我……”
“恩。”陆屿完全听话顺从,先给了她温度计,随后起身去倒开水。
开水烫,他就找来另外一个杯子,倒来倒去,这样能让水凉地快一些。
几分钟后,叶南希将体温计拿出,上面赫然显示39°8――是高烧!
她将体温计丢到一边,将药粒掰出,从他手里夺过水杯,也不管水烫不烫,一口把药吞了下去。
她必须赶快好,至少在明天天亮以后,她必须看上去像个没事人!
吃下药后,她的目光落在桌上的酒精瓶上,对陆屿道:“帮我擦酒精,全身上下,都擦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