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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四场,大兵对元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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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戾身后空空如也,元恨的身形早已消失而去。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消失的,也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消失的。

    “好好好!!”元戾愣了愣,狞笑道。

    深深的看了胖子一眼,不再说话,转过身便走回了元贪等人所在的地方。

    他知道,元恨已经死了,现在纠结这些事完全没什么作用。

    与其打破规则跟我们群战,还不如继续车轮战,起码能看出一些我们的底牌。

    第三场,胖子胜!

    “还好这是分身,如果是本体,我百分百吸收不了。”胖子挠了挠头说道:“光是他分身的力量就已经很大了,若不是他先前已经被我消耗了许多,这一战还真没这么轻松。”

    “没错,湮灭那一招,消耗了他太多力量。”老爸点了点头。

    “不管是妖魔鬼怪,还是万物生灵,我都能吸收,前提是力量没有超过我。”胖子咧了咧嘴。

    老宋捂着嘴嘿嘿笑个不停,指了指胖子的下面说道:“那啥,咱们是算看现场直播吗?”

    黄三太奶已经闭上了眼,嘴里不停的念叨着:“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胡三太爷等人也是一脸的愤怒,恨不得上来揍胖子一顿,吗的,都不注意点影响?!

    “啊哈哈,大家淡定,我先穿衣服。”胖子干笑了一声,对着巨大的阿努比斯之瓶挥了挥手。

    话音刚落,整个似黄金所铸的巨型阿努比斯之瓶,突兀散成了一地黄沙,胖子的衣服正零零散散的放在地上。

    扭动着粗壮的腰肢,胖子一步一摇的跑到了战场中,捡起衣服裤子三下五除二就给穿上了。

    这过程中,我们聚精会神的看着,胡三太爷等人聚精会神的看着,元戾等人聚精会神的看着。

    在这么严肃的情景下,这么壮烈的战场之中,竟然有一个死胖子玩儿裸奔,太他吗吸引眼球了!

    “胖子,你那宝贝瓶子呢?”

    我好奇的左看右看,还是没看到胖子的阿努比斯之瓶,这孙子平常是瓶子不离手啊!啥情况啊这是?

    “融入我的身体了。”胖子笑道。

    “胖哥,你现在的实力有多强?”三子低声问道。

    闻言,胖子歪着头仔细思索了半响,憨厚一笑:“不太清楚,如果是跟元恨再打一次,不到三分钟就能收拾他。”

    听见这话,我们都是不由得有点吃味,胖子啊胖子,您这运气真是逆天了。

    得了个宝贝瓶子,没得传承实力都赶超我们了,还让不让人活啊?!

    元恨实力可是仅次于元戾的,胖子不到三分钟就能收拾他,可想而知,咱胖哥的本事有多大了。

    想当初,他还是个玩考古研究古董的知识分子,现在咋变得这么暴力了?!

    我拍了拍胖子的肩,低声笑道:“你早知道元恨要上场,按照他的心性,见你上场他不上场那才怪了,你是特意跟他打的吧?”

    “是不是怕三子他们跟元恨打有危险?”

    听见这话,胖子笑了笑没说话,转头静静的看着战场中央,不知在想什么。

    “胖叔叔沙给我好不好”小不点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轻轻扯了扯胖子的衣角。

    “小意思,拿着跟小白玩儿去。”胖子毫不在意的笑道,一挥手,半米高脸盆粗细的沙柱从地上冒了出来。

    小不点跟三目白乌看见这玩意儿,眼睛里都开始往外冒星星了。

    二话不说,两个小家伙步履蹒跚的跑到了沙柱的下方,眼冒精光的样子让人不忍直视。

    咱们先无视这两个小家伙,看看战斗。

    小不点知道咱们的实力不比那些孙子差,小不点也知道那些孙子早晚都是死,心情不免好了许多。

    白虺前辈的仇,很快就能报,这让得我们愤怒的情绪平稳了不少。

    而且,现在若是只知道一味的愤怒,急着想报仇,那么这些情绪肯定会影响我们的思考能力。

    若想赢,那么就必须要冷静,要用平常心来看待这一切。

    更何况,对手是这些比普通人还狡猾的妖魔呢?

    “诸位,下一场是由我出战,不知你们是派出谁上场?”

    场中站着一个目露贪婪之色的男人,身着一身黑袍,年龄约莫二三十左右。

    这不是元贪还能是谁?

    就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自己穿着的黑袍缓缓变色,上面也出现了一个个俗气到极点的花纹。

    也就一会儿的功夫,黑袍已经变成了彻彻底底的金袍,通体就跟用黄金做成的一般。

    金袍之上,布满了一个个拳头大小暗金色的元宝花纹,铜臭味直接是扑面而来。

    “他娘的,这孙子咋就这么爱显摆呢”老宋龇着牙花子说道:“这比古代皇帝的龙袍还黄得厉害,瞅瞅那上面的元宝,俗!真他吗俗!俗透了!”

    “得了得了,您就少说这话了成不?”我无奈的说道,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我们这群人里,最爱显摆的,莫过于老宋了。

    想当初我们刚从埃及回来的时候,可算是奔小康了,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老宋只要一有钱就得显摆,比如

    刚回国的第二天,大清早这孙子拿着钱一摇一摆就出门了,美名曰去吃早餐。

    在我们大学门口的牛肉粉店落了脚,从兜里掏出一叠红色的毛爷爷,慢悠悠的抽出一张道:“我要两碗牛肉粉,一碗吃,一碗倒。”

    当时那店老板差点没抽他,见过得瑟的,就没见过这么得瑟的,整个一暴发户!

    但是吧,这也不能怪老宋。

    我们大学时的梦想,以后抽烟得抽好烟,吃饭得点两份菜,一份吃一份倒!

    事实给了老宋一个响亮的巴掌,在牛肉粉店弄这种事儿,完完全全就是找事儿的节奏。

    正当我在回忆过去装文艺青年的时候,身后突兀传来一声大喝,将我弄回了神。

    “元贪!本座来与你一战!!”

    一个身穿黑色甲胄的人从我们身后走了出来,他手上拿着一把青铜古剑,黑铁头盔将他的五官都给遮了个严实。

    沉重平稳的步伐,以及他身上无意中散发而出的气势,都让人觉得这身穿甲胄的人曾经权势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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