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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说什么腰细不细的,这种搭配紧身裤的上衣,本来就是收腰款。
而且里面还是带着层层蕾丝花边的衬衣,就连衣服的主人,穿着它吃东西的时候,都得小心一点,不然汤汁就全染在那些蕾丝袖口和领结上了。
就这么样,你还能看出人家腰粗了多少?
实在是太污了。
周围的人,眼神中全部透出了这个意思。
现在的乡下女孩,不止穿得华丽,还这么不清纯。
是因为大家白天有太阳出不了门,白天和黑夜已经是两个世界了吗?
那名明显看起来,地位就比别人高的男人在僵硬了一下后,恢复了原状。
他信步走了下来,“我是这血宴城堡的主人,血族王子,你可以直接叫我王子。
你很荣幸,将成为我的初拥,成为我们之中的一员。”
酒元子歪头想了想,“是妻子的意思吗?”
王子沉默了一下,看着她那张比吸血鬼还要美上无数倍的脸,她这样的脸非常有资格成为血族中的贵族。
于是,他说道:“是的,将成为我的妻子。”
王子没说出来,如果初拥就算是妻子的话,那自己已经拥有几十位妻子了。
这里的血族,女的一半都是被他变成吸血鬼的。而剩下的男人,又是他的初拥去外面弄回来的。
这些男人变成血族后,又会派蝙蝠使出去带回女孩,变成新的血族,最后人数越来越多,棺材都快不够用了,有的要两个血族挤一口棺材睡。
酒元子犹豫了一下说:“这倒也不是不行,但是考虑到你要养的人太多了,我们签个夫妻财产约定书吧。
把财产写清楚,只要纯洁美好的爱情,不夹带任何金钱的铜臭味,让你成为我的人。”
“夫妻财产约定书?”王子从来没听说过这种要求。
酒元子认真地说道:“对,我们俩约定,你成为我的血族王夫,没有继承王位的资格。这座城堡做为你的嫁妆,归我所有。
你的手下,日常花费由王子你负责,但人员我可以调动。
王子以前到以后,所有赚到的钱,都归我所有。
为了公平起见,每个月我会给王子零花钱,一天金……一天银,十个天铜币。”
她淡定地说道:“就按这个写吧,然后我俩签字定下来,就可以结为夫妻了。”
王子看着她,隔着面具都能感觉到他忧伤的眼神,“我可是血族王子。”
酒元子不解地说道:“所以呢?”
王子抿了一下嘴,“得加钱。”
其它血族顿时跟着喊了起来,“对,得加钱。”
“我们可是高贵,美丽的血族。”
“才十铜币,连修窗户都不够!”
“最少应该再加点,够我们点个蜡烛吧,如果没有新人入初拥,平时都省不得点灯,全是摸黑生活。”
“我的棺材破了个洞,白天阳光会照进来,我需要钱修补棺材。”
“……”酒元子看着他们,衣服几百年没换过了,又脏又破,只是表面看起来华丽,其实就这么一身。
古堡玻璃都没有的窗边,窗帘都快破成渔网了,非常的穷。
童话都是骗人的,总说吸血鬼有钱,像王子一样的优雅,整天过着华丽的生活。
也不想想,白天不能出门,只有晚上才能出去,吸血鬼怎么赚钱?
如果是在大城市还好,可以全部去夜店工作,偏偏住在这种鸟不拉屎,山下只有一个村子的悬崖上,抢劫都抢不到东西,不是纯粹挨穷吗?
也多亏他们不用吃饭,所以才没有活活饿死。
酒元子本来想找个椅子坐下来慢慢谈,但这里穷得不行,什么也没有。
她便站着说道:“加钱的话,你就不能和我签夫妻财产约定书了,我是女王,加钱你只能做我的近臣。
只有这样讨我欢心的血族,才能得到我的钱。”
王子说道:“但是你只是个乡下姑娘,你哪来的钱?”
“我拥有一个有商人会经过,种着田,72位村民的领地。他们能创造出闪闪发亮的钱币,怎么可能没有钱。”酒元子说道。
然后她伸出一根手指,“每个月给你一天银币,这可不是那种铜币,而是银光闪闪,就像你们肤色一样的银币。”
她也不知道物价,但忽悠没街逛的吸血鬼足够了。
“一银币能买很多东西,让每位血族都换一身华丽的新衣服,可以买到一幢有二十个房间的房子。
还有全套银餐具,请20位工人来装修城堡,最的还能剩些天铜币,为你们所有人做个发型。”
王子沉默了,最后说道:“你让我考虑一晚,明天晚上再告诉你。今天你就在这里,不用回去了。”
“好,我的房间在哪?”酒元子也没闹什么,爽快地说道。
王子把她领到了旁边的小会客厅,都是用来做些私密事的地方,里面有个沙发,弹簧都从破掉的坐垫中伸了出来。
整个房间又破又旧,透着一大股废墟感。
王子把酒元子关在了里面,然后锁上了生锈的大门,和其它血族商量去了。
而大厅内的蜡烛,已经被其它血族吹灭,能省一点是一点。
不从事生产,自然就没有收入,这么多血族天天挤在城堡里,当然会越来越穷。
大家都想过上传说中,其它吸血鬼那种糜烂奢侈华丽的生活,这些经过几十上百年,已经开始掉色破烂的衣服,完全配不上血族的高贵。
“王子,这是难得的机会,我们强行拐人初拥,不就是为了找个富婆。
像我们这种娇贵的血族,就应该有人养着,只要吃香喝辣的优雅美丽就行了。”
“对啊,王子。我们总不能永远这样无所事事,我们想要开宴会,想要得到别人惊艳的目光。”
“如果做血族,不能到处露脸,只能躲在阴暗的城堡中,那不就和理想是两回事了。”
“行了,明天我再提一些条件,把银币加到每个月5个才行。”王子抬手让众血族闭嘴,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先开口要天金币,她不给我们再降价。”有血族精明地说道。
王子点头道:“好。”
血族们聊着聊着,话题就变成了,有了天金币或是天银币后,大家将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这个要喝美酒,那个要买漂亮的新衣服,更有血族想要红宝石的戒指,这样更配他的瞳色。
大家摸黑开心地聊花钱,一直聊到了早上,然后才回棺材睡觉了。
酒元子等到第一股阳光从破窗中照进来后,就从破沙发上起来,打算把锁弄坏,开门出去。新
还没等她去弄锁,门把手就激烈地晃动起来,有人想要开门进来。
她站在那没动,等了一会,锁头就被晃掉了,安娜推开门,提着篮子穿着去野外的鹿皮靴子,探头进来笑道:“女王陛下,我们今天要去采浆果了,三天后就是王子的舞会,正好够时间做最美味的果酱送给他。”
“……”酒元子觉得安娜才是整个道场里,最可怕的存在。
她说道:“好,不过这里的血族要和我签个契约,签完我们就可以走了。
现在天亮了,血族应该都回棺材里睡觉,麻烦你或是你回村子里叫人,把棺材连同血族一起搬到太阳下面。
我要亲自叫他们起来签契约。”
安娜把篮子塞到了酒元子的手中,微蹲行了个礼,“女王陛下,我现在就回村叫村民过来搬棺材,请你等我一下。”
“去吧。”酒元子提着篮子说道。
安娜便像一只欢快的小鹿,跑出城堡,往村子的方向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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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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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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