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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命案现场直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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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去往岳府的路上。

    马车内,安盛平穿着件宝蓝色的长衫,头上别着根乌金白玉簪子,腰间系着条镶嵌着玉牌的腰带,一手端着个茶杯,一手时不时地按按仍在发痛的太阳穴。

    他很久没喝过这么多酒了,再加上昨晚那么一闹,也没休息好,所以今早难免有些宿醉的反应。

    宋慈就坐在他对面,仍旧是件青色的窄袖长衫,只是较之昨日那件,显得更加精致也更干净些。袖口和下摆绣着暗纹,比起安盛平的华贵,倒也有种不失文人之气的风雅。

    昨夜他本想验过了岳公子的尸首便离开的,谁知后来安盛平他们也去了义庄。

    他索性求了个方便,连带着把那上个月遇害的,名叫吴晋的师爷也给验了。

    吴晋死了半月有余,却一直被安盛平压着,没有下葬。虽然差人做了简单的处理,可最近的天气不好,总是时不时下上一场雨,潮湿的空气使得那尸身多少有些腐烂……不过好在基本的检验还是可以完成的。

    吴晋和那岳公子一样,十指乌黑,且手指上还有一个簪子扎破

    的小洞。

    死亡的原因也是被人掏了心,至于脸上有没有带着笑……因为时间太长,已经看不出了。

    至于更早的两位受害者,因为当时此案还没有得到重视,所以那两个人早就已经入了土,下了葬。如果还想要检验,就只能开棺验尸了。

    虽然宋慈有这个心思,可一旦涉及重新挖坟,就不是那么简简单单,只需安盛平一句话就能行得通了。

    起码,也要有对方家属的同意才行。

    所以,与其浪费时间去苦等那两家的允许,还不如抓紧时间,先去把现在还能找到的细节好好整理一番。

    于是一大早,他们便乘了马车,一起朝着刚遇害不久的岳公子的家而去。

    车厢内无聊,两人一边聊着案子,一边说着昨夜验尸时的发现。谈着谈着,许是太过沉重,话题竟又回到了那位值守老伯的身上。“所以?”“所以我就给了他二十两银子,让他压压惊,省得他以为自己见

    了鬼,而且还是深更半夜,会带着小厮去义庄敲门,上赶着吃人的饿死鬼!”

    宋慈笑了:“安公子果然是出手阔绰啊,你知不知道,一两银子就能买上一亩田了,这足足二十两,可够那老伯下半生毫无后顾之忧了。”

    他说这些话时,并无嘲讽之意,反而像是夸赞一般,并不会让人听了不舒服。

    因此,安盛平反而有些得意起来,感觉那一蹦一蹦的太阳穴,也没有刚才那么恼地的疼了,“你把人家吓着了,我这个当兄弟的,自然要给他压压惊。再说了,这义庄的值守不好找,难得有个人愿意当,不得多给些,让他高兴高兴?”

    宋慈没理会他,看似漫不经心地掀开车厢上的帘子,朝外面望了望,好似自言自语般低声道:“是啊,有了这二十两,还当什么义庄看守?这么辛苦,不如回家享清福去了。”

    他这话说完,安盛平才彻底傻了眼,万一那老伯真的不干了,让他去哪里找个肯守着一屋子死尸的人……

    再看宋慈,原本带着笑意的脸,竟也透出几分坏意。安盛平无奈地摇摇头,心里长叹一声,交友不慎啊!

    “到了。”

    正想着,马车停了下来。

    不等人来扶,宋慈先自己撩开帘子,跳出了马车。安盛平紧随其后,也从车厢里探出头来。

    岳家原本也是富贵人家,可今非昔比,这宅子俨然也成了凶宅。虽然除了那位岳家小公子外,并无他人遇害,可毕竟死过人,

    而且还不是好死,因此包括他亲爹娘在内,也没有人敢再住在这座宅子里了。

    才不过短短的三天,这里便人去楼空,只留了个四十来岁的门房守着。

    那门房皮肤黝黑,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倒是老实。

    安盛平看着他,心里默默嘀咕,万一那义庄的值守真的不干了,他就重金聘了这人过去,反正看凶宅和看死尸也没什么两样,这人

    既然可以留在这里,说明他胆子也不小。

    因为除了那门房,这岳府再无他人,所以审查起来倒是方便得多。因此宋慈也不顾忌,直接撩了下摆,跨步朝着大门前的石阶走

    了过去。

    “你信中说,那女鬼是夜半时分,被人用大红绸缎抬了棺材,放到新郎家中的?那抬棺之人,可曾有什么发现?”

    “没有,那抬棺材的一共有四人,四个人都是红衣红裤,脸上戴着个恶鬼的面具,也说不清究竟是人还是鬼。”

    “那面具我看了你画的图样,又对着书本查了查,乃是地狱第一恶鬼,名唤罗刹。”

    安盛平蹙眉:“罗刹?”“正是,”两人一起举步,迈上门槛,宋慈缓声道,“而且那罗刹

    还分男女,男的朱发绿眼,女的样貌美艳,专以食人血肉为生。”食人血肉?那岂不正是在说那方玉婷嘛!

    见安盛平低眉不语,宋慈摇摇头,又径自说道:“你想想,这深更半夜的,四个猛鬼罗刹抬着副挂满大红绸缎的棺材,棺材里又躺着个妖艳动人的美女……这架势,简直就是话本里才有的情节啊!而且……”

    而且,还是那种最香艳、最吸引人的话本才是。

    只是,这不是虚构的传说故事,却是活生生发生在现实里的情景。也难怪那些亲眼见了此番景象的人都吓得闭口不言,纷纷远离了这充满恐怖回忆的血腥之地。

    “宋公子,我问了岳家的几个人,他们说,那日原本派了十几个家丁护院守在岳小公子房门口,可不知怎么,到了差不多子时,那

    棺材就像是从天而降一般,由那四个抬棺人抬着,就这么莫名其妙地从天上飘了下来。”

    由于今日是到岳府查案的,所以徐延朔也跟了来。他今天一身常服,但腰间却挎着佩刀,是以说这些话时,左手习惯性地按在佩刀的刀柄之上,看起来好不威武。

    “待那棺材落了地,他们也不知怎么回事,就一个个全都晕了,等到再睁开眼,已经天色大亮,那岳小公子也早就死在房里了。”

    “公子,这也太吓人了吧!”

    阿乐跟在宋慈身后,忍不住小声嘀咕道。阿乐刚刚没有坐车,是跟在马车后面一起走过来的。原本从家乡出门时,他也骑了头驴,可临近长乐乡时,他在路边方便,那驴却不知是被人偷了去,还是自己跑了,所以现在他们主仆二人只剩下了“二毛”这么一个坐骑,偏那“二毛”拧得很,除了宋慈,根本不让别人骑!

    更倒霉的是,阿乐还不会骑马,所以只好忍着火,跟着几位或是骑着大马,或是坐着马车的贵人一起走了过来。

    “那棺材是从哪里降下来的?前院,还是后院?”

    “前院,而且不止那几个家丁护院,这岳府上上下下三十几口人,除了那新郎官,别人也都一并昏了,直到天亮,一个人也没醒。”

    宋慈点点头,他发现,前院大部分的区域都是铺着石子路的空地,靠近墙壁的地方,却是一块草坪。那草坪看似不起眼,可远远望去,却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草坪正中间的位置,明显有被重物压过的痕迹,观之尺寸大小,与刚好装下一人的棺材相差无几。

    他走过去,指了指脚下:“是不是这里?”

    徐延朔点点头:“正是此处。”“怪了……”

    宋慈弯下腰,因为他发现,那些被压倒的草木全都枯死了。而且草坪上清晰地印着两排脚印,应该属于四个人的!且这四人脚印所过之处,也是草木凋零,死得透透的。

    “你看到了吧,吴师爷的院子里,也是这么个情况。”

    因为前两起案件,第一位受害人家境一般,家中并无花园。而第二位受害人是个买办,常年不在家,见到花草枯萎,以为是疏于打理。所以,安盛平并没发现有什么不妥。

    可直到那第三位受害者,也就是师爷吴晋遇害时,他才留意起那花园里,竟是枯萎了不少花草,而且那些枯萎的花草旁边,也留下了一排排的脚印。

    “公子!”阿乐有些害怕,紧张道,“这群人……哦,不对,是这群鬼,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啊!”

    宋慈蹙着眉,没有回答他,而是专心致志地在看地上的脚印。

    “阿乐,你拿几张纸,把这几个脚印给我拓下来。”

    阿乐平时做惯了这些事,点头应了吩咐,熟练地从他那总是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掏出一沓子纸来,上前几步,小心翼翼地蹲在两排脚印旁。

    “四郎你看,这些脚印大小不一,可唯独这枚脚印,和其他脚印相比,特征十分明显。”

    安盛平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弯下了腰:“什么特征?”

    宋慈指着那脚印道:“首先,人脚的大小和身高是有一定比例的,通常情况下,脚越大的,身形越高。同样,走路时的跨度也和

    身高有关系,腿越长的,跨步时,迈开的步伐越大,腿短的,步子也小。你看这脚印的尺寸还有他每走一步时的距离……这人少说也有七尺高,而且还是个外八字。还有,你们看这脚印的深度,远比其他几个脚印都要更深,说明这人不仅高,还很壮硕。”

    安盛平对脚印不了解,所以虽然在吴晋遇害的现场也发现了四组脚印,却不知道要从何入手。现在听宋慈这么一说,他立刻觉得明朗起来,也有了可以调查的头绪。

    “不错!你的意思是,我们现在需要找一个身高七尺,体形偏胖或是偏壮硕,而且还是个走路外八字的男人?”

    宋慈点点头,如果找到这抬棺人,那离找到女鬼的本尊就更近了。

    站在一旁的徐延朔虽然没有说话,但心里却也不由得暗暗佩服,他们查了这么久都毫无头绪,想不到这位宋公子一来,只从脚印就找到了突破口!

    安盛平果然没有信错人,按照他所说的,如果这世上还有一人能破此案,就真的是这位宋公子无疑了!

    “这位大哥,麻烦你给带个路,带我们去岳公子房里看看。”看完脚印,宋慈又朝着那位门房招了招手,示意他领路去案发现场瞅瞅。

    那门房很是憨厚,点着头,应了一声,转身便走。却不知为何,突然打了一个喷嚏。

    别人还好,唯独那安广蹙了蹙眉头,不经意地往后躲了一步。宋慈知道,安广虽是安盛平的侍卫,却一直有些洁癖,对于这

    一点,宋慈这些年来一直有些好奇。不知以安广这性格,这些年刀

    光剑影的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记得当年为了保护安盛平杀那猛虎时,鲜血淋了安广一身一脸,也不知他当时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对不起,对不起,小人实在没忍住,惊扰了各位老爷。”那门房用袖口擦了擦有些泛红的鼻头,笑得有些傻呵呵的,“最近也不知是怎么了,鼻子总是痒痒,许是那鬼不干净,反正自从出事那天以后,我就一直这样。”

    那天以后?

    宋慈和安盛平忍不住对视一眼,都觉得他说的这话有些蹊跷。“大哥,我问你,你们公子出事那天,你也在这里?”“是啊,我可是出了名的胆子大,我本名叫宋天福,我家老爷平

    时都叫我宋大胆!”他眼里闪着自信,骄傲地挺了挺胸,“出事儿那天,不是派了十几个人守在少爷门口吗,其中就有我!嘿嘿,那棺材进屋前,我还瞅了一眼呢!”

    “你说你瞅了一眼,可瞧见了什么!”安盛平激动得握紧了拳头,急急问道。

    “其实也没瞧见啥,他们一进后院,我们就晕了,我当时站在最后面儿,也是离少爷房门儿最近的地方,我就记得闻见一股香香的,好像大姑娘身上才有的那种香粉儿的味儿,然后就觉得头有点儿晕,接着腿也不听使唤,就倒了。不过我看见那四个鬼脸的红衣人抬着棺材进了屋,很快那四个人就从屋里出来,翻墙跑了。”

    “翻墙!”

    这下连徐延朔也不淡定了,他之前明明就来问过话,虽然他们都说那棺材是从天而降,由四个戴着鬼面的红衣人抬进来的,可却从没有人说过,他们离开时是翻墙走的!

    “是啊,就从那块儿出去的,那几个人儿身手特别利索。没了棺材,飞似的就蹿出去了!不过有个又高又壮的,可能是块儿头太大了,比起其他人,要费劲了点儿。”

    他说的那个又高又壮的,应该就是宋慈说的,那个脚印是外八字的男人。

    “少主!”

    安广与安盛平之间的默契非常,安广只说了这两个字,安盛平便明白了。

    安广是在自动请缨,想要去墙外看看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去吧,”安盛平点点头,他又看了看那刚刚拓完鞋印,正站起

    身擦汗的阿乐,“带上阿乐一起,有什么事,你俩一起商量。”

    安广眉头微微皱起,似乎有些不情愿,但终究没有说什么,招呼也未打,径直走到刚刚宋天福所指的地方,施展轻功,飞上了墙。阿乐看看他,又回头看了看自家公子,跺着脚,转身从大门追

    了出去。

    宋慈、安盛平和徐延朔跟着宋天福一起去了岳公子的房间。

    这房间自出事后,几乎没有动过,里面所有的摆设都和“大婚”那夜一样。

    龛前的红烛已经燃烧殆尽,只留下烛泪堆积起的残骸,那婚床上,大红的锦被已经被掀起,床铺上一摊血迹,血量大得惊人。据悉,那岳公子被人挖了心后,脸朝下倒在了床上。

    屋里还停着副棺材,上好的乌木,上面刻着暗纹,看得出做工十分讲究。

    宋慈弯腰,用手围着棺身仔细摸索了一圈,一些细细的泥土黏

    上指尖。他抬起手,定睛看了看,一边轻轻捻着,一边思考着什么。“这棺材还真是从地里挖出来的啊!”安盛平以前并没有特别注

    意过这些,此刻看到宋慈用手擦起了土,这才忍不住皱了皱眉,感叹道。

    宋慈微微一笑:“不好说。”

    这棺材究竟是地里挖出来的,还是被人做好抬过来的,确实不好说。这木头看上去很新,要知道,再好的木材埋在地下十年之久,也会有些腐烂的。至于这泥土……倒是用心良苦了。

    棺盖已经被掀开,扔在了一旁,大红色的内衬绣着金丝,看起来华丽非凡。宋慈走过去,俯身在那棺材外闻了闻,有股幽幽的,栀子花的香味。

    按理说岳公子出事已经几天了,但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这花香却仍旧这般浓烈。

    宋慈突然想起,前一晚,他在义庄验尸时,从岳公子的手里找到了几根头发,也有着同样的味道……

    “我听说,那位方玉婷方小姐生前最喜欢的,就是栀子花。”

    安盛平想起去法源寺找释空那日,释空门前就种着大片的栀子花。安盛平邀他一起回府的路上,还曾笑问此事,他虽未正面回答,却说这栀子花是一位故人所爱。

    想来,他口中这位故人,除了那方玉婷,还能是谁?

    宋慈不知道释空的事,不过却在那棺材的内衬上找到了几根与昨夜在岳公子手中发现的有同样味道的长发,应该是出自同一个人才对。

    可令他不解的是,那棺材的一角,莫名有一片方形的湿痕。几

    条浅浅的直线中间有一摊类似水渍的东西……“奇怪了,这棺材里,是不是装了什么东西?”“装东西?”

    “是啊,”他伸手指了指,示意安盛平来看,“你瞧这痕迹的形状,说明棺材里应该是放了个方形的盒子,难道你们收尸的时候没有发现?”

    “没,”安盛平毫不犹豫地回答道,“当时是徐大人和安广来查的,所以绝不可能私藏物证,但说来奇怪,即便是真的有什么盒子溢出水来,形成这湿痕,可已经过了多日,怎么依然如此清晰可见呢?”

    宋慈苦笑,指了指天,“这里天气如此潮湿,再加上之前棺盖是盖着的,所以没有完全干透也是有可能的,只是不知道这里面到底装了什么。若不是你们拿走的,难道是这岳家的人……”

    “两位公子,你们看!”

    七月的天气潮湿闷热,加之房门紧闭,除了窗子略微开了些缝隙,这房间几乎没有通风。

    想来,这窗户上的缝隙,也是岳家人搬离时疏漏所致,也因为这样,从那窗口飞进了几只苍蝇,落在床铺的血迹上,贪婪地吸食着死亡腐臭的味道。

    而徐延朔所指的,却不是那里。

    他指着桌上的一只白玉酒杯,不知为什么,那酒杯周围,也围了几只苍蝇,正嗡嗡地飞着。

    无瑕的白玉,杯口印着一抹嫣红,像血一样刺目。那是女人口脂的痕迹。

    方玉婷曾用这酒杯喝过酒。

    “奇怪,一杯残酒而已,怎么会如此招苍蝇?”安盛平心里生出一股奇异的感觉,难道那方玉婷真的是鬼,就连她用过的酒杯,都带着腐朽的气息?

    “不对,”宋慈戴上手套,将那酒杯拿起来,放在鼻子旁边闻了闻,“这杯中不仅是酒,还有血。”

    “血?”

    他这话说完,安盛平和徐延朔都忍不住上前,把鼻子凑过去闻了起来。

    那杯中,确实有股淡淡的血腥气。

    安盛平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词—茹毛饮血。

    看来,方玉婷不光吃人心,连人血都不放过,如此可怕的女人,简直活脱脱的罗刹鬼啊!

    一旁的宋慈却并不这样想,他突然想起了岳公子和吴师爷手指上的小洞。

    “歃血为盟。”

    他仿佛自言自语般说道。“什么?”徐延朔没听清楚,“宋公子你说什么?”

    随着线索一条条清晰起来,宋慈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一幕画面—

    洞房花烛,穿着大红嫁衣、一脸娇羞的美娇娘央求着新婚的丈夫与自己以鲜血立下誓言。她摘下头上的金簪,扎破两人的手指,血滴落到酒中,两人举杯,饮下了这带着誓言和诅咒的美酒……

    “四郎,徐大人,我在那岳公子和吴师爷的手上都发现了硬物刺破的伤痕,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发簪。那两人应该是心甘情

    愿地被女鬼哄骗,以血入酒,立誓与她永结同心。”

    宋慈这话虽然乍听之下有些离奇,可细想想,也不是没有可能。况且,那四人死的时候,脸上都还挂着笑……

    “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徐延朔见宋慈分析起案情来颇有些道理,于是忍不住问起了一直困扰着自己的问题,“为什么那四人明明被掏了心,可死的时候,脸上却还带着笑容?”

    对于这点,宋慈其实早就做好了功课:“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很多毒药都有这种效果。早年我就听闻从西域传来的一种花,好像是叫曼陀罗,花开极美,但却有剧毒,人若是服用了,早期症状是咽干舌燥,瞳仁放大,脉相急促,燥热……时间长了,便会出现幻觉,神志不清,甚至是死亡。”

    “宋公子的意思是,那几人都是中了这曼陀罗的花毒?”

    宋慈无奈地摇摇头:“学生惭愧,我也没见过那传说中的毒花,所以具体症状还不甚清楚。不过,我细细查了岳公子的尸首,他指尖乌黑,但口中却没有异味,如果真的是中毒,那毒素应不是从嘴里进入身体的。”

    “难道那簪子不仅仅是为了扎破手指滴血,而且,”安盛平一手抱肩,一手摸着下巴,沉思道,“还有毒?”

    宋慈苦笑下,没有回答,虽然确实有这个可能,但事情没有调查清楚前,还不能妄下判断。

    三人不再多说,一起将这房间里里外外又搜索了一遍。因为徐延朔之前曾来检查过一次,所以这次并没有再发现什么其他的疑点。出了房间,宋天福还一直在外面候着,这人虽然憨直,但规矩

    也是懂的,知道没有吩咐,不能进去给三位大人添乱。

    安盛平对他印象还不错,只是不知为何,宋天福又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可看他的样子,又不像是染了病……

    宋慈心细,似乎想到了什么,特意去找了张草纸,让那宋天福再打喷嚏时接在草纸上。

    只等了没一会儿,他果然又打了一个喷嚏。

    打开草纸,黏稠但并不浑浊的鼻涕中混着一些小黑点。“这、这是什么?”

    安盛平虽觉得有些脏,可仍旧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宋慈却朝宋天福做了个“请”的手势:“宋大哥,麻烦您找个地方坐下,让我看看你的鼻子。”

    “看小人的鼻子?那怎么敢当!”宋天福羞赧地搔了搔头。“请了,”宋慈笑了,“我看完以后,保证药到病除,再也不会打

    喷嚏了!”

    “嘿嘿,那敢情好!”

    说完,宋天福在花坛边找了个位置坐下,扬起头,把鼻孔朝天,让宋慈查看。

    宋慈用草纸垫着,又从一个装了各式刀具的布包里,取出一把掏耳勺一般的工具,小心翼翼地探进宋天福的鼻孔里,轻轻拨了拨。

    即刻,便有些黑色的粉末从他鼻孔中掉出来,掉在了纸上。“四郎,徐大人,你们看!”

    宋慈难掩眼中的兴奋,就连声音也提高了几度,现在他已经完全可以证明一件事了。

    这不是鬼作祟,而是人在捣鬼!

    “这粉末就是岳府上下家丁护院全部昏过去的原因!此案必是

    有人装神弄鬼,假借十年前故去的方家小姐之名,犯下了这四起命案!”

    他虽没有解释,但安盛平和徐延朔都是脑筋灵活的人,自然明白他的意思。

    如果真的是鬼干的,那把棺材放进岳家,何必再翻墙出去?鬼怪不是应该凭空而来,又凭空消失才对吗?

    还有这种种迹象都表明,不论是受害人本身,还是那些昏倒的家属,都是被人用了药物所致。鬼有妖法,自然是不可能用什么毒药来害人的,能用毒药的,只能是人。而且,还是群装神弄鬼、毁人名节、害人性命的万恶之人!

    正在这时,刚刚外出寻找线索的安广和阿乐也适时回来了。安广看起来还和往常一样,冷冰冰的,似乎没什么变化,但阿乐看起来却很是兴奋的样子。

    “公子您看,我们……”阿乐这么说着,下意识地偷偷打量了一下旁边的安广,见他沉着脸不说话,于是又悻悻地改了口,“是安大哥发现了这个。”说着,把手往前一递。他手中,居然拿着一截红布条。

    宋慈接了过来:“这是?”

    安广仍旧不说话,似乎并不愿意邀功,倒是不介意阿乐来向众人解释。

    “这是在院子外面的一棵树上找到的布条儿,安大哥说,可能是那几个抬棺材的人翻墙出去时,不小心剐到树枝留下来的。”阿乐倒也不是个会独占功劳的人,有什么说什么,再加上刚刚见识了安广的轻功,现在心里更是对他佩服不已。

    “哦?那除此之外呢,”这一次,问话的是安盛平,他脸上带着笑,显然是看出安广对阿乐那一声声的“安大哥”很是不爽,可是又不好当着众人发作,“你们还发现了什么没有?”

    阿乐摇摇头,有些无奈:“没了,外面就是大街了,这两天又下过雨,找了半天,除了这布条,什么也没找到。”

    他一边说着,一边不知何故地皱起了眉头,将手在前襟上蹭了蹭。

    宋慈看出他的不适,问道:“阿乐,怎么了?”

    “回公子的话,不知怎么了,这手有些刺痛的感觉。”

    别人对他这番话倒是没什么反应,可宋慈心疼自己的小厮,不由伸了手:“手拿来,我看看。”

    阿乐见自家公子如此关心自己,感觉手上的痛痒也没那么严重了,抿着笑,将双手向前,递了过去。

    可宋慈却并不这么想,他拉起阿乐的手,左右看了看,接着,又放在跟前,探身嗅了起来。

    “阿乐,你刚刚除了那红布条,可还摸过什么?”

    “没什么了,外面乱得很,几乎什么都没找到。”

    宋慈点点头,刚刚阿乐把那红布条给他时,他手上还戴着手套,所以不觉得有什么。此刻见阿乐手不舒服,他这才注意到,阿乐的手上有股奇怪的味道。他接着又低头闻了闻那布条,果然,布条上,也是这个味儿。

    “怎么了?”一旁的安盛平好奇地问道。

    “我怀疑,这布上有毒。”“啊?有毒!”

    此话一出,众人哗然。尤其是阿乐,他刚刚用手捏了那布条,此刻手又一直刺痒不舒服,难道说,自己是不知不觉间中了毒?

    “公子!”阿乐觉得头上冷汗都冒出来了,“我不会要死了吧?”

    “死不了的,这恐怕是涂在身上装神弄鬼用的。”宋慈觉得有些好笑,本想逗逗他,可看他那紧张的样子,又有些不忍,“哦,对了!既然布条是安广找到的,那你刚刚有没有用手摸过?”

    宋慈将视线转向了安广,安广虽然不太愿意和宋慈讲话,但也知道正事要紧,只得沉着一张脸低声道:“并未用手摸过,只用剑尖挑了。”

    安广有洁癖,如若不是情非得已,绝不会用手去摸任何东西。除了腰间别着的那柄软剑,他的身上也总随身携带着一柄短剑,就是为了以剑代手,去触碰那些不干净的东西。

    宋慈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说,点了点头:“看来,那些人是把毒物都涂在了衣物和鞋子上,也难怪他们踩过之处,连花草都枯死了。这么做倒是有些好处,一来,那些花草枯死,会让人先入为主,以为他们鬼气重;二来,虽然我不知道这毒物到底有何功效,可搞不好,人闻了也能产生幻觉。”

    “这么说来……”徐延朔联想到了那岳公子乌黑的手指,“那假冒方玉婷之名的女鬼身上也有毒?所以岳家小公子碰了她,毒素才从手指侵入皮肤,使得他到死都在微笑!”

    “极有可能就是这个原因了。”

    徐延朔看着宋慈,心想,从外表看,宋慈就是个文弱书生,内里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能量。

    如果不是他,也许日后出现第五个、第六个受害人时,他们仍

    是毫无头绪,仍然会死死地盯着方玉婷,认定了她就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耽搁了几个月的案子,居然因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就这么逐渐明朗了起来。

    也许,他们离抓到真凶的日子不远了。

    安盛平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欣慰的笑容:“好,很好!现在尸体看过了,案发现场也看过了,惠父兄,下一步我们要怎么办?”

    宋慈看看他,又看看徐延朔,嘴角也牵出了一抹神秘的笑容。

    “接下来,我们去酒馆。”“酒馆?”

    “是啊,不要酒楼,不要路边的小摊位,要去那种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的,最乱,生意也最好的酒馆!”

    “这……”徐延朔刚刚对他生出一些好感,谁知道,这宋公子居然口口声声要去最好的酒馆,他看起来不像好大喜功之人啊。

    安盛平搔了搔头,倒是没有问原因,因为他知道宋慈之所以会这么说,肯定有他自己的道理。可他来长乐乡也没多久,就算出门,也都是为了调查案情,宋慈口中那种鱼龙混杂的酒馆,还真不知道哪里有。况且就算有,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去过。

    这时,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不论什么事都能办得妥妥当当的人—福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