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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醒啦?”爱德华房间的门被芬恩推开。
爱德华和诺克斯看向他。
诺克斯忍不住调侃道:“咱们的大医生睡得可真香。”
芬恩确实刚从睡眠中醒来。昨晚他长时间未能入睡,结果今天却意外地睡过了头。
他之所以能安心睡下,是因为他对诺克斯的信任。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必须照顾好爱德华,而诺克斯比任何人都要细心周到。
芬恩径直走到爱德华身边,为他测量体温和血压,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又为他的伤口换了药。换药时随意说道:“你的右手伤得很重。”
爱德华微微点头,并没有隐瞒什么:“我救珍妮那天晚上,她从高处跳了下来。为了救她,我也跟着跳了下去,双手在支柱上摩擦,所以受了擦伤。”
“你真是愿意为珍妮舍弃性命。”诺克斯忍不住插嘴。
爱德华没有回应。
芬恩接着问:“你是不是又吃了那种药?”
否则,爱德华不可能有那么强大的爆发力,能够从如此高的地方跳下来还带着珍妮活下来。
此外,芬恩还特意去m地下组织了解了情况。
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一点。
“嗯。”
“那种药不能多吃,你服用得太频繁了。”芬恩提醒爱德华,“我记得两个月前你在巴尔蒂群岛的时候就吃过一次。”
爱德华并未反驳。
“最好半年吃一次,间隔不能少于三个月,你现在显然已经超量了。”芬恩指出。
当时,爱德华为了救珍妮别无选择。
当然,他并非一时冲动。
当他与金斯利一起去救珍妮时,就已经做好了服药的准备。
因此,那天晚上,爱德华提前将药物含在口中。当真正需要的时候,他就咬破胶囊吞下药物。
幸运的是,那种药物的反应时间非常短。
几乎立刻就能看到效果。
爱德华的身体会立即达到巅峰状态。
否则……
他和珍妮就会从那个高台上坠落身亡。
“不要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芬恩十分严肃地说。
他们最初研发这种药物时,就知道其副作用极其严重。普通人根本无法尝试,因为很可能承受不住药物的刺激,会出现七窍流血、心脏爆裂而死的情况。然而,斯望四少正在挑战这种药物的极限。
他现在虚弱的身体状况明显是由于这种药物所致。
“跟他说没用。”诺克斯再次打断,“为了珍妮,他还是会冒生命危险。”
爱德华瞥了诺克斯一眼。
诺克斯不高兴地说:“我说错了吗?”
爱德华抿紧嘴唇。
诺克斯并没有说错。
芬恩也非常清楚,斯望四少是个理性的人。如果做出不理性的行为,那一定是因为他无法保持理性。
他控制不了自己。
别人也无法帮他。
芬恩只能将药物的后遗症解释清楚。至于斯望四少会如何选择,就要看他自己的分寸感了。
爱德华会考虑是否应该这样做,以及这么做是否值得。
芬恩给爱德华更换完伤口上的药物,叮嘱道:“好好休息,这几天别下床,腿上的枪伤也需要恢复。”
爱德华答应了一声。
芬恩帮着他躺下。
这时,诺克斯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昨晚睡了一夜,腰背有些酸痛,他扭动了一下身体,问道:“你们吃早饭了吗?”
“还没呢。”芬恩正在整理急救包。
“我也没吃。”诺克斯说。
“四少,你吃了吗?”芬恩随口问道。
“别提了,一大早眼睛就被折磨了。”诺克斯说。
“嗯?”
“是乔治那个小家伙,以前一直讨厌四少斯望,今早居然来给他喂早餐,看得我都傻眼了。”
“你这是嫉妒。”芬恩一针见血。
诺克斯眼睛都要瞪出来了:“嫉妒个鬼!我只是觉得难以置信。”
芬恩笑了。
他很少笑。
他不喜欢笑。
也不喜欢说话。
很少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的表情变化极少。
如果不是看起来那么温和,他可能会显得很吓人。
尽管如此,在他人面前,芬恩始终保持着面无表情。
芬恩、诺克斯和爱德华几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在他们面前,芬恩从不掩饰自己的情感。
“说起来也是。”诺克斯突然想说什么却又停住了。
芬恩看向他。
“有个儿子好像也不是坏事。”诺克斯总结道。
他想起乔治喂爱德华吃饭的情景,
不知为何,心里感到一阵温暖,
甚至有些触动。
‘乔治知道他父母现在的情况吗?!’
出于某种原因,诺克斯对乔治竟产生了一丝怜悯之情。
“你不是有个娃娃亲吗?”芬恩提醒道。
“你是说雪莉?”诺克斯一脸厌恶,仿佛吞了只苍蝇,“我这辈子都不会跟她生孩子!我怕我的孩子长相被毁。”
“……”
“我快饿死了,你不饿吗?”诺克斯迅速转移话题。
诺克斯生活得简单明了,不会想太多,也不会过于纠结事情。他只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情,至于那些他不在乎的事情,连想都不会去想,因此活得十分洒脱。
“来,我们下去吃早饭吧。”诺克斯提议。
“让泰迪先陪斯望四少,他现在不能一个人待着。”芬恩说。
“我去叫他,你一会儿下来吃就好。”
“好。”芬恩答应。
诺克斯先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泰迪走进来。
由于是周末,乔治没去上学。
于是,他跟着泰迪进了爱德华的房间。
爱德华看着乔治,微微一笑。
他闭上眼睛,再次入睡。
他本会想到许多事,但因身体虚弱很快又陷入了沉睡。
楼下客厅里,芬恩和诺克斯正在吃早餐。
诺克斯显然是饿极了,狼吞虎咽地快速吃完食物。
相比之下,芬恩显得更为文雅。
用餐时,他说:“晚饭后我要回去收拾几件衣服。”
“你要在这儿过夜吗?”
“四少需要人照顾。”
“那我也留下来。”诺克斯不假思索地说。
他们三个已经很久没有在同一屋檐下共度时光了。
小时候,他们被送去接受训练,三人同住一处,甚至曾挤在同一床被子下睡觉。诺克斯比爱德华和芬恩小了几岁,每次都是他在中间,像一个依赖他们的小小孩。
事实上,除了体能训练外,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
三人各有不同的专业训练方向。
芬恩学医,所以训练结束后会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解剖尸体、研究药物。芬恩第一次面对死人是在12岁的时候,当时他与一具尸体一同被锁在房间整整72小时,不吃不喝,只因为不敢对尸体动手。最终他还是克服了恐惧。
人总是要被逼到绝境。
要么把自己逼向死亡,要么逼自己活下去。
芬恩选择了生存。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几乎都与尸体为伍。
不同的尸体拥有不同的器官结构。
芬恩起初对此感到恐惧、恶心和排斥,后来逐渐变得淡漠。
与其说是他对感情的冷漠是天性使然,不如说他的人生并没有给予他太多机会去亲近他人。
而诺克斯主要学习商业知识。
表面上看,斯望家族仍以商业为主导,诺克斯需要协助家族在商业领域的发展。所以诺克斯体能训练完毕后,会去另一个地方学习金融。自幼年起,他就接触各种财务知识,记忆中他曾花很长时间哭泣着背诵完全不懂的词汇。
至于爱德华,则必须学习一切。
爱德华必须面对一切挑战。
他的训练强度远超芬恩和诺克斯。
每当芬恩和诺克斯被送去训练时,爱德华早已在那里。他们离开后,爱德华仍然留在那里。
多少年如一日。
从6岁、8岁,甚至更小的时候起,爱德华就接受了各种残酷的训练。
有时那种残忍程度,即便是与爱德华一同受训的芬恩和诺克斯都无法想象。
然而,他们三人共同坚持了多年。
经过岁月的洗礼,他们一同成长、磨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