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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三年

作者:忘记穿马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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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三年

    岁月如梭,转眼三年。

    小黄村,陆家大宅,后厨院中。

    浓重的腥臊血气弥漫,还有凄厉的惨叫声响。

    “快,摁住它!”

    “这畜生好大的力气!”

    “摁住了,桶呢,快拿过来。”

    “青山,快来……”

    数名赤着上身的精壮汉子,将一头肥硕的黑猪摁在石板上,但那黑猪肥硕力大,数人都有些摁它不住,一时手忙脚乱,尽是猪叫惨嚎。

    就在此时,一名同样赤着上身,显出精壮肌肉的青年,提着尖刀大步来到了场中。

    只见他一手便将那猪头摁住,再一手将尖刀送出,精准无比的捅入咽喉,腥臭的猪血喷涌而出,落入下方的木桶之中,竟无一丝溅至众人。

    青年抽出尖刀,转身而去,众人也放开了黑猪,待血放完再将之吊起。

    青年也折返回来,提刀剖开猪腹,动作娴熟的解下内脏,心肝脾肺肾全数剖下,再从中将龙骨一分为二,一只整猪就这般行云流水的分成了两扇猪肉。

    青年提起一扇,丢到案板之上,再执刀进行分解,剔除龙骨,里脊,肋排,五花,前腿后腿,猪肘蹄膀……一扇猪转眼就分割了干净。

    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一扇解完,再提一扇,在青年娴熟的刀工之下,盏茶的功夫这一头大肥猪就成了泾渭分明的肉块。

    “这些精肉送到厨房去,这些腿肉送到肉铺,这块小里脊留给张管家……”

    许阳将这些猪肉一一分好,再抽出一块带着不少肉的龙骨,提刀便剁了起来,剁好之后又拿过一块猪肝,一同丢进脚下的竹篓当中。

    如此,他才放下斩刀,向众人说道:“剩下的你们自己分吧。”

    说罢,也不管众人反应如何,提起装满猪骨与猪肝的竹篓便走。

    一众屠户见此也不敢阻拦,直至他离开才有人低声议论。

    “青山哥是越来越大胆了。”

    “可不是嘛,那块龙骨起码带着斤把肉呢!”

    “这要是被张管家知道,那还不得扒人一层皮啊?”

    “张管家,得了吧,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张管家才不管呢!”

    “就是,听说青山哥每月的例钱,大半都孝敬给了张管家,张管家怎么会跟他为难。”

    “更别说青山哥这般厉害,不仅杀猪宰牛的功夫厉害,争强斗狠的本事也不差,前段时间跟李家人抢水,李老九那几个人,听说现在都没法下床呢。”

    “就凭青山哥这份狠劲,多拿几块肉怎么了,别说张管家,就是老爷知道了,恐怕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听说老爷对青山哥也看重得很,已经准备将他调过去当护院家丁了……”

    “得了吧,别乱传,这李青山就是块没良心的滚刀肉,身为李家人对同宗同姓下手都这么狠,老爷怎么可能看得上他,能在我们这混就不错了!”

    “就是就是,自己拿那么多肉,就给我们一些臭下水,打发叫花子呢?”

    众人态度,各不相同,有人敬,有人惧,有人厌恶却又无可奈何。

    但这与许阳没有多大关系。

    提着竹篓,回到家中。

    “哥!”

    已经长成半大姑娘的李红玉出门相迎,笑嘻嘻的接过许阳手中的竹篓,打开一看,顿时惊喜:“这么多,还带肉,今天杀了几头猪?”

    “一头,个大!”

    许阳一笑,走进院中。

    同样长成般大小子的李青河也迎了上来,手里还提着一只毛茸茸的兔子:“哥,今天我去砍竹子的时候,遇见了这东西,你看,肥吧?”

    “不错。”

    许阳点了点头,不吝赞赏:“中午先吃骨头,这兔子留到晚上吧。”

    “嗯嗯!”

    在旁的李红玉点了点头,将竹篓中的猪骨与猪肝倒出,用清水浸泡起来,去除当中的腥臭血水。

    这放在几年前,是绝不敢想的事情,哪怕腥臭的血水,对他们三兄妹来说也是重要的营养,保留都来不及呢。

    李红玉开始忙碌,准备一日三餐中的午饭,许阳也将目光转回到李青河身上:“怎么样,这张弓还行吧?”

    “何止还行,简直就是神弓!”

    李青河一脸兴奋,解下身上的竹弓,比划着说道:“那兔子离我起码二十步,结果我一箭就射中了。”

    “那就好。”

    许阳点了点头:“待会儿吃完饭,我们再进山一趟,晚上就一只兔子,怕是不够吃。”

    “好!”

    ……

    古人饮食,平民百姓基本都是一日两餐,只有王公贵族,豪绅大户才能一日三餐。

    但许阳来了自然不可能再按这标准执行,早在三年前他们兄妹便是一日三顿,顿顿吃饱,近两年更是发展到了顿顿有肉,油水充足的地步,如今许阳雄壮强健的体魄,还有李青河李红玉的个头就是证明。

    “吃饭了!”

    炊烟袅袅,饭菜上桌,李红玉照例给许阳盛了满满一大碗的糙米饭,再将一大锅骨头汤送到许阳面前:“哥,你的!”

    “嗯!”

    许阳点了点头,毫不客气,夹起一块带着许多肉的骨头就送入了口中。

    李青河与李红玉则勺起肉汤,淋在米饭上吃了起来。

    这些猪龙骨,原本就带着不少肉,李红玉只剔下了些许给自己与李青河,剩下全在骨头上留给许阳。

    许阳却不分什么骨肉,将骨头送入口中就咀嚼了起来,连肉带骨,连骨带髓一起嚼碎,吞咽入腹。

    很快,一顿午饭吃完,李红玉收拾碗筷,许阳则起身向李青河说道:“来,饭后消食,还是老规矩,只要能找到我,我就给你做一张更好的弓。”

    “啊?”

    听他这话,李青河却是苦起了脸:“不要了吧哥,都这么大了还玩小孩子的游戏,再说了,我们哪次能找到你,总是这样你不腻吗?”

    “不腻,来!”

    许阳却不理会他的抱怨,独断专行的走出了屋子。

    无奈,李青河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妹妹李红玉。

    李红玉却是一笑:“看我干什么,我还要收拾呢,你慢慢找吧。”

    “老天爷啊!”

    李青河欲哭无泪,但又没有办法,只能起身向外走去。

    他要和许阳玩一个游戏,一个玩了三年,每日必修的游戏——捉迷藏!

    三年前的某天,他这个大哥不知怎么了,突然拉着他们两人跟他玩起了这个游戏,之后还玩上了瘾,每天吃完饭都要玩个几次,如今已玩了整整三年。

    李青河不知道,自己这大哥是童心未泯,还是脑子抽风,但他与李红玉为此是深受折磨。

    许阳每天都要跟他们玩捉迷藏,刚开始的时候还好,兄妹玩耍还有那么一点童趣,可随着时间推移,许阳越来越难找,这个游戏也变得越来越无聊。

    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一种折磨,他们完全捉不到人,每次都是白费力气的寻找,直到游戏结束,许阳自己出现,简直无趣到了极点。

    可偏偏许阳乐此不疲,每天都拉着他们玩,甚至开出了各种奖励诱惑他们,但都是看得到吃不到的大饼,搞得他们对捉迷藏这个游戏都有心理阴影了。

    今天也一样,李青河强打精神,在院内院外找了半天,还是找不到许阳的踪影,直至中午,到了预定进山的时间,不知道躲在哪里的许阳才飘然现身,结束了这个无聊至极的游戏。

    “哥,你刚才到底躲在哪里,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了吧?”

    “没有,我没出过院子。”

    “那我怎么翻遍了都找不到你?”

    “是你不认真,下次仔细点,一定能找到。”

    “真的?”

    “真的!”

    “……”

    结束了无聊的躲猫猫游戏,许阳走进屋内,从墙挂上取下了一张竹弓。

    这张竹弓整体呈淡黄色,是青竹被火焰烤制后的结果,弯曲的弓臂贴绑着牛角与筋腱,增强整体的弹性与韧性,再加上中央紧绷的牛筋弦,整体透着一股强猛的力量感。

    这张弓,乃是许阳近来的得意之作,超出了猎弓的范畴,踏入了军械兵器的行列,价值不菲,威力更是惊人。

    这样的弓,用来狩猎,说实话有些大材小用。

    所以,许阳又将它挂了回去,取下了另一张稍次的竹弓。

    此时,李青河也背着竹篓,提着竹弓走了进来,兴致勃勃的向许阳说道:“都准备好了,走吧?”

    “嗯!”

    许阳点了点头,提着竹弓,带着小弟,离家便向小黄山而去。

    ……

    当晚,在邻里眼红的目光下,两兄弟提着大大小小的猎物回到了家中。

    “李家兄弟,又进山了。”

    “好家伙,又打到这么多东西,那篓子里装的不会是狍子吧?”

    “怎么他们进山跟进货似的,我家那死鬼连只野鸡都打不到?”

    “废话,你家那口子能和人李青山比?”

    “就是,你们是没见过他那箭法,上次山里闯出来只熊瞎子,就是他带队射死的,好家伙,三箭过去,直接穿了那熊的眼珠子和脑壳!”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这没良心的小畜生,他日子是过得红火了,我们可就惨了!”

    “就是,上次两家抢水,他一点都不顾同宗情面,把我们李家人打成什么样了,听说李老九那几个人到现在都还不能下床走动呢!”

    “这个小畜生,没良心的玩意,连祖宗都不要了,去给陆家人当家奴,做走狗,死后怎么有脸去见他们的爹娘和李家的列祖列宗?”

    “这怪得了谁,叫你们去吃人绝户,欺人弟妹,你们做初一,别怪人做十五。”

    “就是,当家奴怎么了,人家日子过得好着呢,不仅每月有主家发的例钱,平日里还能捎肉回来,租子也不算太高,甚至连猎税都比其他猎户交得少,交得轻松,你看这几天,那三兄妹长了多少个头。”

    “有靠山就是好啊,早知道我也卖身给陆家了。”

    “哼,想什么呢,李青山混得好,是因为人家有本事,不仅杀猪宰牛的功夫一流,动起手来,打起猎来也不含糊,所以才能让陆家看重,多有照顾,你有这本事吗?”

    “我听说陆员外都准备招他当上门女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