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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拼命想问出个子丑寅卯,将案子早日敲定死,一方因为嫌丢人,死活不肯开口,审讯陷入僵局,老刘摞下一句:现在你再不说,等更多不利的证据指向你的时候,你想说都晚了!气呼呼地走了,扔下程攻耷拉着脑袋坐在那半天一头雾水。
华珊珊居然死了!挺有灵气挺可爱的女孩子啊,她是怎么死的呢?
文沫也不清楚前因后果,她只是直觉地认为程攻不会是杀人凶手,忙找负责此案的警察问了下大致情况。
时间回到程攻从排水管道爬下楼。
在程攻回房睡觉后不久,董昔家里发出尖利的叫声,然后董昔报警,说自己的女友华珊珊被人在家捅死了,语气十分惊恐。
警方赶到现场时,董昔家门窗紧闭,大门没有被撬过的痕迹。他们敲了很久的门无人应答,撬门进去,看到的就是跪坐在客厅中间神情呆滞的董昔,他一直搂着华珊珊,后者满身是血,地上已经渗出很大一片血迹,有经验的刑警根本不用检查华珊珊,只凭地上的出血量就知道华珊珊肯定必死无疑了。
满层的血腥味都掩盖不了董昔身上的酒气,他死死抱着华珊珊不松手,身上沾满了死者的血,更重要的是,那把后来被认定为凶器的菜刀是从董昔手里被刑警强硬拽出来的。
案发现场没有第三人在,门窗完好,华珊珊身中七刀。其中一刀砍在了腿部大动脉上,现场喷溅血液直达房顶,死者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董昔理所当然地被当作犯罪嫌疑人收监,只等他酒醒之后录口供,任谁都以为这是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案子:同居的男女朋友起了纷争,男的喝了不少酒,冲动之下举刀砍人,最终酿下惨剧。
没想到,等董昔酒醒。案件出现神转折。董昔一口咬定他喝多了一直在屋里睡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等他因为喝太多酒被尿憋醒出来上厕所,迷迷糊糊地觉得屋里有股怪味,他摸索地打开灯。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华珊珊倒在了血泊中。一动不动。他吓得当时就出了一身冷汗。酒也醒了不少,扑过去拔出还插在华珊珊肚子上的菜刀,喊了半天。却并点反应都没得到,惊叫之后,才想起来报警。
最后董昔当着审讯刑警声泪俱下:“警察同志,我说的可都是真的。我那么爱珊珊,原本是等着她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就要结婚的。你说我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珊珊死心塌地地跟着我,我怎么会杀她呢?你们可一定要抓住凶手,替珊珊报仇啊!”
董昔的解释也算合情合理,一般人发现亲人遇害乱动尸体也有情可原,而且鉴证人员并没有在董昔身上找到喷溅血液。
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在没有找到决定性证据之前,董昔被当作死者家属放了回去,只是叮嘱他在案件结束之前不要乱跑。
然后刑警再勘察现场时就发现了阳台外的新鲜足迹和不少指纹。顺着这溜足迹找下去,就把程攻给抓回来了,再加上程攻的指纹与案发现场内多件物品上发现的都吻合,董昔的说辞得到佐证,再加上程攻外市警察的身份,很敏感,上级领导特别指示对这件案子一定要慎重,不能给群众留下警察包庇自己的人的感觉。
因此程攻就悲剧了,可是他现在根本不明白自己什么处境,只觉得清者自清,他没有做过的事谁也没办法栽到他头上,却不知道屋内发现的大量指纹以及阳台外排水管上的足迹,这些可以利用的物证在S市的警方看来,基本已经可以盖棺定论了——绝对不能包庇自己人不是。
唯一阻止警方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的,就是作案动机。不论S市警方如何排查程攻与华珊珊的关系,都无法证明他们两个旧日有怨。案发现场又在董昔的确认下,没有遗失贵重钱物,程攻为什么要入室杀人呢?
找不到动机,案件的关键物证杀人用的菜刀又因为董昔的接触被污染,只能提取到董昔一人的指纹,在程攻的租房警方遍洒鲁米诺试剂都没能找到半丝属于受害者的血迹,而且程攻被抓时正发着高烧,同租房的人也证实他自回了屋后再没有出来过,连厕所都没上过。
以华珊珊的死状,凶手身上没沾上死者血液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程攻再是警察,身手再好,毕竟他也是人不神。所以案件也因为疑点过多和程攻的拒不交代一时陷入僵局。
“程攻,提审。”又一天天亮了,程攻一晚上没合眼,他自己就是警察,当然明白把事情交代清楚才是他最正确的选择,每耽误一天,常欢的生命就多一天危险,而且做为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他是有义务配合调查的。阻止他开口的,也许就是他心底隐隐作祟的那么点可怜的自尊吧。
他自嘲地笑笑,还不知道回去等待他的是什么处分,会不会变成全系统内的大笑话,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他现在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怎么复员回家之后特种兵该有的警惕性也降低了呢?未经允许进别人家里偷偷找东西还找成搜查了,真是笨得可以。
算了,别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了,面子值多少钱?你程攻在T市都算不上什么人物,更何况是S市?谁会去关注,庸人自扰!赶紧说清楚赶紧回家!
此时的程攻并不知道,他说清楚了前因后果,无罪释放,代价却是常欢的一条命!
在审讯室内再见到文沫,程攻有些诧异,不过转念一想,她的工作性质本来就是全国到处跑的,在S市碰上虽然意外。却也正常,眼下却不是叙旧的时候,所以他倒是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地点头示意,权当打过招呼了,然后尴尬地坐在椅子上,任由人将他铐住,开始解释前因后果。
“所以说,你是在得到你的前女友常欢的身份证在S市使用过的消息才赶来寻人,结果发现她的身份证信息被人冒用,而董昔是卖出该身份证的人。你跟踪无果之下才想起入室寻找证据。正巧赶上董昔和另外一个男人回来,被堵到阳台上的,无奈之下才会爬排水管下楼的,对吗?”
“简单来说。就是这样。我来S市已经半个多月了。仍然没有发现董昔有什么异常。所以着急之下,才乱了方寸。华珊珊的死与我无关。我最后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刚从外面买完菜回来。董昔当时心情不好,还跟她吵了架,然后我在外面实在冷得受不了了,才冒险从排水管爬下来的。”
也是合情合理的解释。然后华珊珊被杀案又转回起点。董昔的嫌疑陡然增大,可惜,这个时候,警方才发现董昔家里早已经人去楼空,可以看出,他走得很匆忙,家里到处被翻得乱七八糟,柜子里的衣物少了不少,八成是畏罪潜逃了。
程攻被放出来之后就听到董昔跑了的消息,他有些懊恼,懊恼这帮同行们做事不过大脑,对董昔怎么一点都不戒备,懊恼自己怎么就死要面子活受罪一直不开口,结果拖到现在,给了董昔潜逃的时间。
程攻的口供究竟都谁看过不得而知,反正也不是什么机密的案子,只要有心,口供就放在办案刑警的办公桌上,分局人来人往,谁想看都能看到,总之结果就是,当天晚上,芬姐就知道了T市有个警察大老远跑到S市来找人,寻找的目标就是一直在他们手里的常欢。
芬姐漂亮的手指不断敲打着玻璃桌面,发出的脆响动静不大,但听在对面男人的耳里,却仿佛雷霆万钧,豆大的汗珠不停从额头上冒出来,他却不敢动手去擦。
终于敲击声停止,芬姐开口问道:“消息准确吗?”
“芽姐亲自传出来的消息,绝对准确。”
“常欢真的在咱们的场子里?”
“也已经确认了。”
“除掉吧。”芬姐拿起一份资料继续看,扔出轻飘飘的几句话:“以后这样的小事不要再来烦我,养你们什么用。还有,下次再也不要出这样的事了,不然我不保证还有心情坐在这里跟你说话。”
“是是是,绝对不会再有下一次。”
“还有,那些假身份证,不要再卖了。为了点小钱暴露,你不是那么短视的人。”
“是是是,都听芬姐你的。”
“最近小心点,咱们可能被盯上了,低调才是王道,别以为S市就真的是咱们的天下。好了,出去吧。”
男人忙不迭地退了出去,这才敢长呼一口气,果然芬姐不是一般人啊,身上冷硬的气质离得近了,总是忍不住从心底感到畏惧。他甩甩头,将刚才的不适感觉挤出脑海,然后打了几通电话。
就这简单的几通电话,决定了常欢无法逆转的命运。
这一天,像平常一样,常欢等着天黑,面无表情地准备脱光衣服跟随众人上台供君挑选,没想到走出门口时,就被守门的人截住了。
然后她被带出去了。
多久了,没有看过天空。已经没有时间概念,常欢忘情地抬起头,去看深灰色的夜空。真是可惜呢,居然一个星星都没有。这些人带她出来干什么?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这样暗无天日毫无尊严的生活,她早过够了。如果不是内心深处总还怀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哪怕再绝望都不想自我了断,或许她早已经解脱。
死,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生不如死。
常欢被粗鲁地塞进一辆汽车,她毫不在意,依然不错眼珠地望着这座美丽的城市夜景,高大漂亮的建筑物,川流不息的车辆,你侬我侬的情侣。
如果不是亲眼所在,常欢很难想像出来自己真的身处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而是奴隶制下的牺牲品。
小车一路向城外开去,灯火辉煌的城市被抛在身后,连天空都感觉不再那么灰蒙蒙的,时不时有一两个星星调皮地出来眨眨眼睛,真美,她以前怎么没发现,原来夜空是如此美丽呢。
走了好久,车终于停下,常欢下车。
周围安静得像一座坟墓,只能听到送自己过来的人的脚步声。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S市是座不夜城,怎么在其近郊还有完全没有灯光的建筑?
那些人拉着她不断向前走,她脚步踉跄,因为没穿衣服只被胡乱披了一条床单的身体感觉到冷。
但很快,这些感觉她都没有了。
锋利的刀尖,刺入她的心脏,短短几秒内,她身体的鲜血争先恐后地向外涌,瞬间染红一大片地面。
她倒在地上,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就是好想好想再听听妈妈的唠叨……
从此,人世间再也没有常欢,在这个并不宁静也不祥和的夜晚,她化为一捧灰,质本洁来还洁去了。
对此一无所知的程攻刚刚痛快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衣服,坐在文沫对面,脸上带着深深的疲惫。
他压抑了太久的心极需倾吐,而在整个S市,文沫是他唯一认识的人,所以被放出来后,他第一时间找到了文沫。
手机里不算清晰的半张脸文沫也看过,但是她到S市的时候还没有程攻早,当然不可能认识。
文沫推过一杯刚倒的茶:“你不打算借用S市同行的力量帮你找到这个男人吗?”
程攻摇了摇头:“说实话,我连常欢现在是否活着,是不是真的处于危险之中都无法断定。想找她,是基于我自己的私心,在自己的老窝里干点公私不分的事也就算了,到了这里还这样,那是给T市同行抹黑呢。”
“那好吧,我想办法找找这个人吧。反正我现在在分局纯属闲人一个,利用利用他们的资源,不占用他们的时间,总可以了吧。”
程攻有些意外,文沫给他的感觉多数时间都是高冷范,没想到她居然是面冷内热型的,由是也不再矫情:“那可真得先谢谢你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