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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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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中有法师,让他们清理野兽的速度变的很快,乔舒这一路上都在观察,发现梅贝尔的魔法恢复能力要比他强的多。

    由此可见,小侄女的基础精神很强大,这个是羡慕不来的。

    众人在天黑前返回农场,让珂拉悬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伯尼也适时的出现,询问乔舒有什么打算,是否已经回心转意。

    自己的哥哥虽然比较大男子主义,也很看重利益,但怎么说他都是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说不关心那是不可能的。

    只是,乔舒没告诉他完整的计划,只透露这几天就会搬出去,惹的这位大汉连连叹气。

    晚上没事的时候就在锻造炉旁边研究火枪制作,乔舒很快便把带回来的材料消耗一空,同时也做出6把劣质火枪。

    好好的休息,天亮后大家再次集合,杀向了杰罗德码头,同时也找到一条通往闪金镇的路。

    可惜的是,这条路已经被植物完全覆盖,乔舒带着队员重新开辟,向着闪金镇而去。

    老威廉砍掉延伸出来的枝杈,说道:“团长,这条路我感觉好像以前走过,那时候两边编织着栅栏,有些路段还会铺上石子,很宽敞很大,可惜这些都在战争中毁掉了。”

    乔舒点点头,也很惋惜的叹气。按照现有情况来看,杰罗德码头曾经应该是暴风城非常重要的港口,无论通往西部荒野还是赤脊山都很方便,可惜这么好的地方被战争给糟蹋了。

    其实暴风城本可以恢复这里的秩序,奈何曾经富饶的西部荒野被迪菲亚兄弟会搅的鸡犬不宁,人们流离失所,导致大片土地被荒废,变成游戏里那样一片荒芜,也让杰罗德码头的作用大打折扣。

    当然,暴风城的兵力很不充足,根本没有多余的人手来控制这个码头,加上道路荒废,路途遥远,那些贵族在黑龙妹妹的搅局下只知道享乐,根本无心收服这些失地,否则的话艾尔文森林里的两座矿洞也不会长期被狗头人霸占了。

    一直清理到下午,他们再次返回农场休息。

    如此连续4天,众人总算把路打通到大路边上了。

    由于距离农场实在太远,他们晚上还露营在外,与野兽们战斗到半夜,搞的身心疲惫不已。

    不过,这些天也不是没有收获,虽然衣服已经成了碎布条,但乔舒却莫名其妙领悟出虔诚光环,效果是半径50米内所有团队成员护甲增加10%,大大增强众人的生存能力。

    而布兹尔也在不停的战斗中领悟出战士职业;布蓝迪同样悟出了英勇打击,伤害极为爆炸。

    经过研究,乔舒明白不少战士职业的经验,比如布蓝迪和科比特他们,虽然很早之前便是职业者,却没有学会任何技能,这就导致他们没有产生战士和熊德独有的怒气能量。

    现在科比特和布蓝迪都有了技能,体内自然而然的就生成怒气,非常神奇。

    至于小侄女,经过这些天的锻炼,她的火球术已经非常熟练,凝聚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消耗的法力值则变的越来越少,现在梅贝尔已经能连续释放13个火球而不导致法力枯竭。

    这个结果给了乔舒一定的启发,毕竟圣光也属于魔法的一种,道理应该是相通的。

    所以,连续不断的使用圣光闪现就成了他的新锻炼方式,几天后确实有不少长进,只是没有侄女那么明显,估计是职业机制的问题。

    在回到农场精心准备一番,6人赶着两辆马车往闪金镇出发了。

    由于没装货物,路上的迪菲亚哨探并没有关注他们,乔舒等人只用4个多小时便到了闪金镇。

    一个星期没来,这里依然热闹无比,而且暗月马戏团真的到了,正在镇上南边的空地撘置帐篷。

    乔舒还特意过去看了看,发现他们的规模真的好大,员工数量至少5、600人,其中包括除了被遗忘者外的各个种族,里面还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动物。

    在游戏中,马戏团搭帐篷需要3天时间,现实世界里可能要更长一些。乔舒知道自己实力财力都很薄弱,这暗月马戏团的奖励也就想想吧,好东西基本没什么希望。

    没有再继续看,他在镇中心的位置开始摆摊了。

    将狼尸熊尸等各种尸体摆放在马车上叫卖,顿时吸引来不少路人。

    如今马戏团即将开业,很多人都在筹备材料,尤其暴风城那些贵族,纷纷带着子女过来玩游戏,甚至很多有钱人都开始雇佣人手进森林里捕杀猎物。

    但雇佣兵能猎杀的野兽十分有限,还不如拿钱买成品呢。

    乔舒队伍里没有剥皮师,这些野兽就只能整体售卖,其中狼肉熊肉鹿肉猪肉都是非常值钱的,闪金镇各个酒店饭店的老板也都闻讯而来。

    “一只兔子3个银币,肉能吃,毛皮还可以换暗月奖券,多买便宜啊。”

    “一只野鸡2个银币,肉能吃,羽毛可以换暗月奖券,多买优惠啊。”

    “一只野鹿10个银币,鹿皮鹿角都可以换暗月奖券,数量有限大家抓紧时间购买了。”

    “一只赖皮狼20个银币,狼肉可以烹饪,狼尾狼皮能换奖券,毛皮受损的半价出售。”

    “这只森林熊50银喽,熊肉、熊掌、熊胆、熊皮都是好东西,平时可见不着。”

    科比特和布蓝迪等人在不停吆喝,顿时吸引不少人掏钱购买。

    乔舒靠在马车上,感觉自己运气真好,一穿越就赶上暗月马戏团,导致材料价格上涨5、6倍,否则那只兔子使使劲也只能卖个几十铜币。

    众人正卖的热火朝天,人群里突然涌进来一群铠甲军士,看他们装束应该是哪位贵族的私兵。

    随后,一位三十多岁的男子走进来了。

    他穿着干净闪亮的板甲,腰间挎着一把大剑,没有戴头盔,露出一头金色的长发。

    看到对方英俊的面容,乔舒记忆中立刻闪出一个名字——德诺·奥斯塔纳。

    奥斯塔纳家族是闪金镇最大的贵族,据说这个镇里有三分之一的店都是他们家族的产业。

    而这个德诺·奥斯塔纳是他们家族中新一代的佼佼者,职务是暴风城的防务官之一,算得上是中层军官了,前途无量。

    等手下的人隔开周围观众,德诺扶着腰间大剑,对乔舒道:“我认得你,是一名酒商吧?”

    乔舒对他行礼,微笑道:“是的,尊敬的德诺大人,我们农场曾经给您的家族提供过黑葡萄酒,后来因为产量问题没有再继续合作。”

    德诺似乎也记起来了,对着他微微点头,开始把目光投向车子上的种种野兽尸体。

    “这些兽尸你一共有多少?”

    “德诺大人,我们的魔法背包里有很多,数量非常庞大,光狼和熊就超过400头。”

    一番话让德诺很意外,仔细看看乔舒后又问道:“这些狼和熊都是你们捕杀的?”

    “不,我们没有能力捕杀这么多,有一些是以前收集的;还有些是雇佣其他队伍猎杀的;剩下大部分都是在森林边缘跟那些冒险者收购得来。”

    原来如此,德诺似乎信了。一个农场的酒商,绝对没有实力干掉这么多野兽,收购和雇佣队伍猎杀还是很靠谱的,毕竟马戏团要来,趁机赚一笔是商人的本性。

    “不错,看这些野兽身上的刀伤,应该是一个团队做的,那你们的野兽我全都要了,价格方面要优惠一些。”

    “德诺大人,鉴于我们曾经都是合作伙伴,我给您打个9折,毕竟马戏团即将开张,材料只会越来越值钱,说不定明天会更贵。”

    乔舒的建议让德诺·奥斯塔纳有些犹豫,在思考一番后还是点头同意:“可以,你把这些尸体送到我的府邸。古斯塔夫,你负责尸体毛皮的检验,如果不合格的都挑出来。”

    旁边一位战士立刻行礼:“遵命,大人。”

    对着乔舒一笑,德诺·奥斯塔纳转身带着人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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