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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攻打老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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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了十章了,才发现章节编号错了。所以这次跳到原来的顺序。

    这个世界总会有些不识相的人,程千寻的心情够糟的,以利亚还嘟囔了一句:“尼古拉斯至少力气大,这下好了。”

    说说也罢了,可眼睛却瞟着程千寻,这算什么意思?程千寻敏感地认为,是不是最没用的没死,死的是还有用的?火气终于上来了,但此时还不是说话的时候,说了一定吵架,此时吵架有什么意思,最多浪费精力而已。

    马车终于达到了山顶,城堡五米高的大门紧闭,但任何门都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鲁道夫只用了一把小刀,花了二十几秒,就将这种老式的门锁给撬开了。

    马车放在旁边稍微栓了一下,随后大家开始往箱子里拿武器。搬个东西都觉得累的以利亚,现在东西却拿得最多,脖子上挂,肩膀上扛,恨不得全身上下都武装起来。

    程千寻也往箱子里找东西,她拿了一把份量较轻的弓弩、又将一把有着皮套的匕首插在靴子里,还拿了一瓶圣水。

    “你在外面等着吧。”鲁道夫选择着武器,找那些比较趁手的:“外面的马车需要有人看着。”

    “不,我跟着你们一起进去。”程千寻将从休息区带过来的银链子套在手上,准备就绪了。

    以利亚立即道:“那我就留下来看马车吧。”

    大卫先一步翻了翻眼,那是为了照顾程千寻,象她这样的女孩子,心肠太软了。

    “随便!”程千寻平静而淡漠地回答:“反正要死就和你们一起死,要活就一起活。如果你们死了,我在这里干什么,早晚也是个死。”

    菲利克斯试探也是提醒:“你下得了手吗?”

    “那就挑该杀的杀,或者直接我去当活靶子吧。”程千寻将一支箭架在了轻弓弩上,头对着城堡一甩:“走吧!”

    原本要往马车上蹭、想留下的以利亚,这下也站直了。是呀,如果队友全死了,留在这里保住一条命有什么用,都是个死。

    推开了大门,大门只是围墙,要走过院子后,才能到城堡门口,大家紧握着各种对付血族的武器,慢慢往内部进发。

    此时太阳当空,可以说艳阳高照。不要说是血族了。普通人多晒了也会眼花。这更增加了大家的胆量。

    走到一半时。程千寻突然停了下来:“我感觉不大对劲。”

    见到鲁道夫也停了下来,其他队友也停下了脚步。

    “怎么了?”以利亚没个好气地道:“怕死的话尽管出去等着,谁叫你是女人,我们不会怪你的。”

    “你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拿泥塞你的嘴!”鲁道夫阴鸷地警告着,随后对着程千寻语气一下变得温和了:“说吧,说错了不要紧,你的感觉一向是挺灵验的。”

    “我也不知道!”程千寻上下打量着这个至少在地上上有着四五十间房间的大城堡:“如果我们进去后,不就是没有阳光了,那么我们的优势在什么地方?”

    是呀,进入到里面,阳光就被阻挡在了外面,就算有。窗帘一拉就行。

    鲁道夫想了想后回答:“有些资料说血族在白天,能力会大打折扣。”

    “能打多少折扣呢?”程千寻只感觉心中不踏实,有时勇气要有、理智也应该有。

    鲁道夫一愣,随即沉思了起来。

    菲利克斯看了看大卫,大卫于是开口问道:“难道不进去了?”

    “那么还是想好了后再进去吧。”以利亚当然是能拖就拖。现在血族的实力远在他们之上。

    大卫有点犯难了:“可是到了晚上,我们只有挨打的份。”

    白天他们不敢进入老巢,晚上血族则是能力最强的时刻,如果再每天晚上被一群猎狗和血族追赶,往猫抓老鼠的游戏,早晚人会崩溃掉。

    程千寻一咬牙:“那就想办法烧了,炸了,毁了算了!”

    这确实是个好办法,只要没有了庇身之所,那么在太阳下,血族也就没了活路。

    “炸了、烧了?”以利亚轻蔑地抬头看了下这城堡:“我们没有炸药,就连配制用的硫磺都没有,怎么炸?用烧的话,这房子墙壁都是大块的石头,根本燃烧不起来,只有进去放火。”

    “那就进去放火!”程千寻下定了决心,今天决不能冒冒然然地就进去:“我们先退出去再说吧。”

    可已经进来了,难道连血族的面都没见,甚至城堡内部都没有进去,就要退出去了吗?

    鲁道夫却支持了:“你们出去吗?我跟着程!”

    这下菲利克斯和大卫也犹豫了起来,别看鲁道夫身材比程千寻高不了多少,可没有他相助,这次行动就很难保证成功了。原本就是心中没有底的事情!

    过了会儿,菲利克斯给了结果:“我们跟你们走。”

    “我们”当然就是指他和大卫两个人了。这下只剩下以利亚,他原本就是能拖延就拖延,一听到要走,很是乐意。

    大家刚要一步步往外退时,突然从城堡上面,一块银色的布落下,大家这才看到,在城堡三层到大门的上端,左右有两根绳子链接。而这块银布左右装着铁圈,并由绳子牵引,正从三楼如同顶棚一般一路往大门而去。

    银色的布?应该不是用银线织成的,以这里的水平,不可能会有拉出金线银线的工匠。

    菲利克斯大骇:“那是铅。”

    铅丝比金银丝成本低,而且更好的遮挡阳光,想想连辐射都能挡住,阳光更不在话下。

    血族比他们提前半年到,这半年里他们并不是坐吃等死,早就准备好了一切,甚至武装到了室外。

    看着硕大一块铅丝密集织成的布,遮天蔽日地一路铺开,将阳光全部挡在了上面,在城堡前面的院子里,一丝阳光都看不到了。

    “快退!”菲利克斯喊了出来。大家立即往大门跑去,可只有程千寻依旧站在原地。

    果然到了大门,发现大门已经又锁上了。它是外面普通锁,进来大门关上后,一根粗大的木头就落下,将卡死了。那只有搬开了,可已经来不及,血族已经从城堡里出来了。还没等到将门打开,他们一闪就到跟前了。

    程千寻拿着弓弩,就站在原地。平静地道:“我们过来是想请你们把尼古拉斯的尸体还给我们。请让我们把他埋了。”既然逃不了。索性就先谈谈。

    这次出来的并不是所有的血族,只有费恩、戈登和霍夫曼。其他三个也许正在城堡里当增援,也许三个血族已经足以对付他们五个了。

    戈登和霍夫曼没有说话,毕竟程千寻对他们还是有恩的。再者程千寻他们也一时半会逃不了。

    程千寻只能打感动牌了:“费恩,尼古拉斯是你以前的队友,他已经死了,也挂了这些时间了,效果应该达到了。请看在以前的情份上,让我们把他埋了吧。难道你想让他挂在那里发臭吗?换做是其他人,甚至轮到是你,你愿意被以前的队友这样对待吗?”

    费恩脸上依旧挂着以前友善的笑容,可这个时候就不大和适宜了。嘴角微微扬起笑意来:“好象你们不是光为了这件事吧?”

    “当然只为了这件事,否则我们为什么站在院子里不进去?”程千寻开始狡辩起来,她的队友在后面用力顶门栓,这根木头实在太重,用尽全力也只是一点点往上顶着。

    费恩目光对着程千寻手中上弦的弓弩:“那手中的是什么。礼物吗?”

    为了争取更多时间,只要费恩愿意说话,那就陪着继续唠嗑。程千寻平静而缓缓道:“为了保护自己,毕竟现在的关系很微妙,哪怕活不了,也至少可以在攻袭我的人心脏上戳个洞出来。射不中,也可以吓他一跳。本来这就是场游戏,玩的就是心跳,不是吗?”

    这样就可以提醒对方,大约也是对方还没动手的主要原因。在白天,血族有可能能力降低,速度没有晚上那么惊人,他们也不想被弓弩来个透心凉,血族的大脑和心脏是全身最大的弱点。

    看到费恩有点犹豫,程千寻继续道:“现在是大白天,我们想在夜幕降临前将尼古拉斯埋了。哪怕今晚你们还是追着我们满山转悠,至少让逝者安息。他以前一定也为团体做了些事,所以麻烦行个方便,否则我这样一个外组的人,看了也会心凉的。”

    费恩犹豫了起来,头转向了身边的戈登和霍夫曼:“你们认为呢?他们的要求并不过份。”看来尼古拉斯和费恩的关系还算是可以的,毕竟一路生死熬过来的,多少有点感情。

    戈登点了点头:“我同意。”

    霍夫曼很是纠结,他和尼古拉斯没什么交情、对于已经成了死敌的程千寻还欠着一次恩情。

    程千寻其实也知道,也是想靠交情来换取这一次的脱险。

    从城堡里冲出了汉娜,她还是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气急败坏地问:“你们干什么,为什么还没杀了他们?”

    不能让汉娜搞破坏,程千寻于是冷笑了出来:“因为他们比你聪明多了,你以为你们现在很占优势吗?别忘了,现在是大白天,太阳还好得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