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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寻在雷格尔的房间里,面前放着一盆装着满满当当的食物,还有一小盆子的牛奶,这是雷格尔对她不能到外面吃饭的补偿。
其实她也不想出去,外面人很多,再加上她一身的毛,简直就象流动的大钻石那么显眼。每个人见到她,贪婪胜于惊艳和好奇。
又是生气,为什么拉斐尔把她变成这样,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天使搞起来,比撒旦还要让人头疼。
她在窗口出,抬起前肢扶着没有玻璃的窗口,往下看去。好不容易在人群中找到了鲁道夫,人实在是太多了,鲁道夫正坐在一张桌子旁,身边全是骑士,他们正在吃东西。待会儿吃完后,就会喝酒聊天,还时不时会有人过去介绍一些人或者女孩给他们认识。
鲁道夫很特别,他有着其他骑士略有不同的外貌,他的脸没有这些人种的脸长,眼睛也没那么凹陷。一看就知道是异教徒,对于那些见识不广的人还会误认中东地区的,或者犹太人。他能当上骑士,应该属于能力特别强的,否则只能去种地当农奴。
而斯内德他们应该在底层大厅里,在那里交流的都是贵族。等级划分得相当严格,王公配侯爵,皇帝和公主联姻,很少有下嫁的。雷格尔能被伯爵夫人、侯爵女儿看上,那也是他高大得有异于常人。在骑士平均身高都只有一米六五的年代,他们无疑是人中之龙。
太阳又渐渐落下,当楼下人们用完餐,开始聊天,嗡嗡的声音夹杂着被拍了屁股、揩油水的女仆尖叫、调笑声中,程千寻又变为人类。
程千寻微微叹气,转身走向放着盘子的地方。两只手,一手拿起一个盘子,走到旁边的小桌旁坐下,开始吃东西。她是故意等到变为人类后再吃东西的。狐狸的味觉比人类差一点,变为人类吃东西,味道可以更好点,而且这些营养搭配的食物,身为人类应该更好吸收吧,特别是蔬菜和谷物类。
吃完后,她就开始想,应该怎么做。
鲁道夫还是先不要去找,他见到那么好的狐皮,还不立即拔刀剥了。而且鲁道夫今晚会睡在马厩。旁边有着十多个骑士还有马夫,路上还有狗,一定会被发现。
那么就去找斯内德或者戈登吧,客房在同一层面,那里有四间。从昨天开始,就有女仆在其中两间打扫了,当然就是为了个两个贵客住的。那么就去其中一间,总会等到他们两个其中一个的。
想到这里,程千寻将房门打开一条缝,偷偷往外看有没有人。确定没有人后,飞快地从房间里出来。轻轻关上门后,蹑手蹑脚地垫着脚尖尽快到客房门口,打开其中一间,就进去了。关上门后,还喘气不已,不能被发现了。否则仆人就会叫起来,一定会抓住她带到雷格尔跟前,雷格尔就知道昨天不是梦,而她根本没变法去辩解,也许还未在雷格尔手上写字。就被当做小偷押下去了。古时对待犯罪份子的惩罚,是相当严酷的,小错挨鞭子、大错打断所有骨头挂着展览,贵族杀错平民只需要几个钱的罚款,她可不想平白的受罪。
进了房间,她可不敢躺在床上了,那样的话,这些贵族老爷一定会认为是雷格尔给他们暖床陪夜用的,就坐在了小木桌的旁边。
天越来越黑了,楼下用火把和篝火照亮着,笑声不时传了上来。程千寻有点累了,先是手托着腮瞌睡,最后趴在了桌面上。白天没睡,晚上也没什么电脑、碟片、书什么的消闲,光这样坐着,很快就想睡了。
一阵夜风吹进,她打了个寒颤,毕竟是深秋了。
站了起来,去柜子那里打开看,里面除了几件替换的衣服,什么都没有。斯内德和戈登的身材差不多,而且这个时代男人基本都是细麻的及膝短袍加裤子,贵族再加上一条类似大氅般的宽大厚实披风,也不知道是谁的衣服。
总不能穿着穿着男人的衣服,但也不能去拿床上的厚毛毯披着,这样的话显得太暧昧了。最后她还是扯出一条披风来,包住了自己,继续在桌边坐着等。
待会儿,斯内德或者戈登进来,一定会问她是谁。她一定要微笑着拿起他们的手,在他们的手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等到第二天,他们会和别人谈到这事,只要她在场,说到了她的名字,那么至少有一个会过关。
此时她担心的是,到时说出她名字的人会不会因为过关而消失,这样的话,她的名字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咒语,没人敢再念出了。。。说不定会,拉斐尔这个家伙很难再信任了,太会玩人了。
比如说现在,她感觉好冷,哪怕有披风,但还是冷。成为狐狸时的毛皮多厚呀,变成人后,毛变成的衣服却那么薄。雷格尔犹豫着,还问名字和由来的原因也是身上的衣服吧,这个年代贵族都只能穿细麻的衣服,象这种白色棉麻的衣服很少看到。飘逸是飘逸了,可冷呀!还真是美丽冻人。
将披风裹紧了自己,她最后将双脚都团缩到椅子上,还是感觉冷。可还没到冻死的程度,否则管它娘的,到床上躺着盖毛毯去。
底下的人声渐渐轻了下来,客人都在依次告别,举着火把赶夜路回去了。有些住得比较远的,正在商量在城池里有空房的地方凑合一晚上。
当脚步声由远至近的在门外响起,这次没有睡着的程千寻,心也随之提了起来,慢慢地放下缩在椅子上的双脚,站起。
门开了,不光是戈登走了进来还有个拿着油灯的仆人。
“子爵大人,请!”仆人拿着油灯,站在门口,一看到房间里有人,吓了一跳:“你是谁?”
没想到还有人带路,也只有这样了。。。程千寻微笑着将身上披风以极为性感的姿势取了下来,将身上薄薄的白色长袍露了出来,随后对着戈登侧脸,带着几分挑衅地扬了扬眉毛。
在这个男人很矮,女人更矮、物资缺乏的年代,她的身高应该属于模特儿级别了,很多拿着剑的骑士身高和她差不多。
戈登好似一下就明白了,平时有点不拘言笑的脸上,依旧微微扬起些笑容:“你大约走错了,伯爵大人的房间在另一间。”
程千寻依旧没有出去,心里打定了主意,戈登就戈登吧。戈登平时人品相当不错,没有其他男人那么色,也没有鲁道夫那么狠,也许跟他解释,他会耐心地去看她在手上一笔一划的写。
没有走就是没走错房间,确实是来等他的。。。戈登犹豫了一下,从仆人的手中接过了油灯:“出去吧。”
仆人也明白了,想着大约是主人或者总管安排的。于是微微鞠躬后,退了出去,并且还带上了门。
仆人一走,程千寻就急忙迎了上去,要拉戈登的手。
可戈登却抽出了手,上下打量了一下后,举着油灯走向木桌,声音沉稳而平静:“不要着急,夜晚还很长。”
果然没找错人,戈登真的是个正人君子。程千寻笑了起来,仿佛看到了希望。
戈登将油灯放在了木桌上,随后转身抱住了一直紧跟在身边的女人。
这下程千寻愣住了,戈登这是要干什么?
人高马大的戈登,抱着她,低头深深地看着,身上带着淡淡的酒气:“雷格尔子爵也太好客了,嗯~”
微微弯腰,在她头上吸了口气,直起身体,脸上带着几分满意地笑意:“就连礼物都送得那么特别。”
确实特别,在这里能属于异族的人,除了鲁道夫就是她了。而她一看就知道,老家比鲁道夫离得更远。
想说话,可开口就是发不出任何声音,程千寻那个急呀。这个时期不知道有没有流行初夜权,就算还没定下,这些贵族老爷碰到感觉对口的女人,不上才怪。
果然戈登也证实了她的担忧,戈登捏着她的下颚,要低头去吻。
乱套了,程千寻立即侧头并且挣脱了戈登的怀抱。她后退了一步,在戈登有点诧异的表情下,再去拉戈登的手,一定要告诉他名字,让他明天说出来。
而戈登却会错了意思,一个反手,反过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一拉就将她又抱在了怀中,笑了起来:“还挺有脾气的,不错,我喜欢。封地里的女人一个比一个难看,也不知道怎么长的,那个还没结婚就淹死的,她封地里的女人没想到更是惨不忍睹。这个雷格尔子爵一定是去打听过了。。。你好好的伺候我,高兴了就帮你赎身,跟着我回去,不会亏待你的。”
程千寻哭笑不得,她这个样子的女人,在这里反而成了好货色。
戈登的身体贴得那么紧,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酒精加上*,使得身体变得滚烫。
搂得很紧,也证明了戈登身边的女人确实一个个不怎么样,象在冥界时拿着各种食物来请领主老爷开苞的类型,或许更加不堪。就雷格尔封地里的女人,哪怕是挑选出来倒酒的,那些骑士又拍屁股、又袭击胸的、挺乐呵,雷格尔却看都不看一眼,确实这三个队友,在这个时代就如同男神一般鹤立鸡群。
“你的身体那么凉,不要紧,很快就能暖和了。”戈登一把就横抱起了她,往床那里大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