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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寻想上去,但被艾伯特拦住了:“血淋淋的,你就不要看了,女人看不好。”就差没说怀孕了。
队友们,包括斯内德都翻白眼,对着程千寻憋笑。反正时间不多了,也不要捅穿了,就继续装下去吧。
艾伯特走到前面,推开了人群:“下手也太重了点,一截截的,你们负责扔了。”
程千寻坐了下来,带着几分怨气:“我们休息,让他们扔,不能恶心活老是我们干!”
于是队友们都坐在篝火旁,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雷格尔拿起一根树枝,轻轻一掰,发出清亮的声音后折断,扔进了火里。
这无疑是提醒了很多人,他们杀个人还心惊胆战的,而这组人杀人眼皮都不眨,任何可怕的尸骸他们都能运来运去。
突然有一个人豁出去般地叫了起来:“不行,一定要去一次。老子就是要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
“那会让人发疯的。。。”也有人胆怯,事实就白在眼前,去的人要么没回来,要么就成了这样。
一下又安静了,几个人默默地将被砍成一截截并且打烂的尸块捡起,皱着眉的扔到远点的地方去。虽然他们也看到了很多事情,劫案、绑架、杀人、章鱼、蚂蚁、野猪,可现在捡的是自己打死的人,是同类,多少心有余悸的。
已经是深夜了,再过个四个小时天应该可以放亮,这一夜过得还真是丰富多彩,只剩下三天了,三天的时间。
程千寻根本不敢睡。就怕这时间内出现什么变故,以往经验就是,越是到最后越会折腾。
“还是睡吧,放心,有我们在。”斯内德将她搂过,头枕在他的大腿上,把被子往她身上盖。这里条件不大好。逃得匆忙。也幸好将被子给拿上了几条。大部分人只有躺在地上,砍下的树枝树叶当铺盖。
“嗯。”不睡是不现实的,否则还没到时间就先垮了。她闭上了眼睛。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不准动~”一声喊就让她脑子猛然炸起,眼睛挣了开来。
“别动!”身边的斯内德手中举着枪,小心应付着跟前的人。而其他队友也都严正以待,纷纷掏出枪对着。
望眼看去。原来是最外面的巴伦和戈登被钳制住了,他们脖子上都架着两把刀。而对方大约七八个人,正虎视眈眈地。
“把枪给我们,然后一起去!”紧张让对方呼吸加快,象是气喘吁吁。
戈登这几天也累了。陪着去选合适的木材,否则也不至于睡得那么死。而巴伦是一直忙东忙西,每天平均下来能睡足六小时已经不错了。也许他们两个值班时走神了。或者对方作态要商量事情才导致如此。
“快,把枪给我们。”对方简直是用吼的。而巴伦和戈登枪已经在他们手上了。两个人拿着枪也正对着。
“放开他们,饶你们不死。”鲁道夫冷冷地道。
“听到没有,把枪给我们。”对方显然是铁了心肠要去洞里找宝藏了。人就是如此,哪怕知道里面有毒蛇猛兽,只要有足够的财宝,就什么都不顾了。
看到对方作势要去割巴伦的脖子,艾伯特赶紧地举手示意:“慢着,有事好商量。”
“有什么好商量的,人都在他们手上,给枪呗。”她站了起来,掏出腰部的枪,一根手指吊着:“先说好了,我们给枪,你们放人,怎么样?而且等枪用完,还给我们。”
这说得有点太天真了吧,拿去的枪还有还的?对方相互看看。
她又继续道:“我们也是为了你们好,你们也看到了,还有好几个过去都没回来。大约野人正把他们架在火上烤着,难道你们也想去冒险?还是算了吧。。。”
还没说完,一个拿枪的就吼:“这就不用你管了,把枪给我们,快。”
“那用完会还我们吗?”她还是装着傻,一步步地慢慢靠近:“枪在这里,如果回来的话,我们不要珠宝,交易达成吗?”
“行,可以,给我们。”对方好似渐渐忘了一件事情。
“我保证把枪给你们,但你们也要做保证,以男人的名誉发誓,如果做不到就不是男人!”她举起了两根手指,煞有其事地道。
对方很不耐烦地,又气又好笑地道:“好,我们。。。”
就在这个时间,她举起了手枪,对准劫持戈登的人脑门上就是一枪,转而对着劫持巴伦的家伙脑袋也是一枪。
“你~,呯~”还没回过神,手中拿着枪的两个家伙,一个又给毙了。
“不,不要。。。”还有一个拿枪的双腿、包括全身都颤抖着,吓得脸色发白。但迎接他的还是一声毫不留情地枪响。
“呯~”程千寻放下冒着烟的枪,看着后面一群吓傻的人,淡淡地道:“我是女人,不是男人。对不起,枪不能给你们!”
“啊,也不说一声。”戈登一把推开了死在身上的男人,手拍了拍震得嗡嗡响的耳朵,子弹几乎贴着脸过去的感觉肯定不会好。
巴伦坐在地上发愣着,半响才看着她喃喃道:“这是什么女人?”
几乎在二秒内,杀了四个大男人,一点犹豫都没有。
但程千寻也知道,她不得不这样做。如果把枪给了他们,那么死的可能不是一个人了,在退潮时,他们必须离开这个岛,也许可以将这些人扔在这里,让他们再过十五天走,可游戏有时是有规律的。她感觉必须这次要走掉,不为什么,只是感觉。
所以只有先开枪,第一枪就先解决挟持戈登的人,越是后面危险就越大。
巴伦也推开尸体站立起来,从尸体上捡回自己的枪。脑子也算是清楚,过去轻声质问道:“万一脖子上的刀一划,我不是死了吗?”
“死了算倒霉。”她冷淡地回答:“风险总是有的,我的人可没你那么多抱怨,算我没救你。”
看着那些人胆怯地往后退,她想了想后喊了出来:“哎,是不是想去看看?”
那些人特别是在前面的一大半都在摇头。随后扭头就要逃。碰到这个女魔头还是算了吧。自己人都捏在手上,照样开枪,眨眼功夫四条人命没了。
“给我回来!”程千寻又气又好笑。大声地吼着:“天亮后一起去。”
没听错吧,死活不肯去,现在居然主动要求去了?所有人都转身回来,那表情是惊呆类型。
“去呀。既然不去不死心,那么就去。”她吹了吹枪管。吹得凉一点后塞在腰后:“现在把尸体扔了,睡觉,天亮吃饱后去。”
躺下后,艾伯特蹲着过来。不确定地问:“真的打算去?”
“去,反正就过去看看,未必要进去。”她也带着几分无奈。轻声道:“再下去人都快没了,难道真打算我去铲煤烧锅炉吗?”
人确实越来越少了。不是往洞里跑,就是跑回来被砍死,还有就是。。。艾伯特苦笑着:“你就不能少杀几个?那个已经求饶了。”
她转过了身,很是认真地道:“胆子那么小,留着也没用。既然他有胆子敢挑衅,就有胆子去死。不树威,就等着他们一批批过来轮流找麻烦吧。”
艾伯特想了想,也只有点头了。他也是个只注重结果,不拘泥过程的人,会理解的。
程千寻又侧身躺下,面对着那些一直不安分、梦想找到宝藏发大财的人,他们显然是睡不着了,都在轻声讨论。当然这次不是在讨论如何夺枪,如何拉拢更多的人跑过去。而是在说以前听到的海盗宝藏故事,还有拿到钱后如何花。
三天时间,如果想太太平平走的话,也只有把该做的事情全做了,那个宝藏既然设定下来了,那么就去,不会白白地放在那里的。
天终于亮了,程千寻是被烤肉的香味弄醒的。
她一看旁边还在分割的野猪肉就明白了:“新打的野猪?”如果是二天前打的,肉都有点发暗变色了。
“不是打来的。”雷格尔在火上烤着猪肉。
一旁的鲁道夫正在分割着:“是被它们同类顶死的。”
这就有点奇怪了,一看猪头,这野猪的眼睛被刺瞎了,两只眼睛被刺得成两个深窟窿,大约骨头都被大獠牙崩开了。
一起帮忙的戈登解释道:“昨天扔了一些尸体出去,几个野猪群争抢时顶死的。被顶死了二头,还踩死了二头小猪,足够分。”
也真是可笑,野猪吃人,人吃野猪,一点都不浪费。
她站了起来,去拿点材。有人就鼓起胆子问了:“还去吗?去不去藏宝洞?”
“去!”她爽快地大声喊道:“答应了就去,不会食言。”
一片欢欣鼓舞着,好象去后势在必得。她又喊道:“多吃一点,说不定是最后一顿了!”
一说气氛一下就沉静了很多,是呀,那么高兴干什么,说不定去就是送死的。
吃完后已近中午,太阳是最高的时候。
程千寻和队友们找了几块石头磨刀,将刀锋磨得锋利点。
“现在去吗?”又有人过来问了,他也不是很确定,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大太阳:“现在是最亮的时候。”
“当然去。”手小心试了试,刀磨得差不多了,她站起将刀插在了大腿的绑腿上,带着戏谑地嘲笑:“难道非要等到晚上,黑得只能看到野人白森森的牙才去?叫他们准备好,走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