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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门被敲响了。
易小刀打开门,外面站着丁香。
“易大哥,百合姐回来了,你不去看看吗?”丁香说。
易小刀正要说话,阿娇刚好从房间出来,被丁香看到,丁香的神情马上变成零下二十度。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还有客人在。你不用去看百合姐了。”她说完,狠狠地瞪了一眼阿娇,然后重重地拉上门走了。如果她知道百合就是被阿娇绑架的话,可能反应又会不一样了。
易小刀看到丁香的神色,知道百合应该没出什么大事,碍于阿娇还在,也不好上楼去看百合,只得等到天亮再说。
但是,他的心里却一直牵挂着百合,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后来托叶小刀帮忙,才辗转打听到百合只是喝醉了。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易小刀趁阿娇还没有起来,就上了四楼。
宁小刀穿着睡衣,双眼惺忪地打开门,一看是易小刀,马上说:“易师兄,你可来得真早,百合姐才刚刚回来一个晚上而已。”
“行了,别说风凉话了。回去睡你的觉。”易小刀呵斥道。
宁小刀偏不,关上门继续说:“你这大清早的两头奔波可够忙的。那边温柔乡里才出来,这边又来讨好百合,真是有心了。”
易小刀瞪了她一眼,作势欲打。宁小刀翻个白眼,回自己房去了。
易小刀深深吸了口气,轻手轻脚地打开了百合的房门。要是平时,这样闯进一个女孩子的闺房是很冒犯的,但现在百合是喝醉了,他觉得没有关系。
没想到他一开门,就发现百合已经起来了,靠着床头坐着,眼睛看着窗外朦胧的曙光。
易小刀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百合身上的这种沁人心脾的香味对他来说已经不陌生了,但此时还是心旌摇动了一番。然后,他才闻到刺鼻的酒味。
易小刀退到客厅,从茶几上倒了一杯水,端了进去。
“咳。”他咳了一声,然后趁机走了过去,将水杯递给百合。
百合视若无睹,也不接水杯,易小刀只好放在床头柜上。
“你又喝酒了?”易小刀小心地说。
“嗯。”百合还好没有不理睬。
易小刀摇头:“为什么人不开心时总喜欢喝酒?那不是伤身体吗?”
“你是来提问的吗?”百合斜了他一眼,反问。
“哦,不是。”易小刀尴尬地说,“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百合扭头看了一眼易小刀,说:“刚好我也有事要跟你说。我先说吧。”
易小刀一愣,挤出笑脸说:“好啊,你说,什么事?”
“我明天离开纽约。”百合说。
“为什么?”易小刀急问。
“离开红花谷,我觉得很不自在。”百合说。
“这不是理由。”易小刀说,“你是不是有别的事?”
百合咬着嘴唇低下头,似乎在下决定,好一阵,她抬起头,说:“我昨天碰到纳卡了。”
“纳卡?”易小刀过了一阵才反应过来。不是他忘记了纳卡这个名字,而是,他从未想过纳卡的名字会从百合的嘴里这么轻柔地说出来。昨夜,她就是和纳卡一起喝酒的吧?她以前也从不喝酒的,现在都已经变了,还有什么不能变的?
“嗯。”百合点头,“他为了帮我们,被巴达玛将军追杀,现在逃出来了。”
“那……那……”他想说那报仇怎么办,计划怎么办,原来预定的任务怎么办,但他却说不出来。这些,关红花会什么事?关百合什么事?
“对了,你不是也有事要说吗?”百合明知故问。昨晚丁香已经把易小刀房里看到的一幕告诉她了,虽然她醉了,但这句话她记得很清楚。她睡不着,在床上坐到了天亮。这也逼得她说出了刚才的话。
“哦……其实,也没什么事……”易小刀艰难地说。他感觉自己丢了一样东西,一样非常珍贵的东西,但他现在已经来不及捡起来了。
在短短的对话后,他退出了百合房间,他听不到百合无声的眼泪,他只听到自己体内有什么东西裂开了。这种破坏,比他想像的要严重得多。
是因为那样丢了的东西,比想像中的要珍贵得多吗?
他不知道。
219 往事如烟
布鲁克林大桥横跨纽约东河,连接布鲁克林区和曼哈顿岛。1869年开工,到1883年竣工,距今已有120多年历史。大桥全长1800多米,桥身由上万根钢索吊离水面,是当年世界最长的悬索桥,也是世界上首次以钢材建造的大桥,落成时被认为是继世界古代七大奇迹之后的第八大奇迹。建成时,桥墩高达87米,是当时纽约最高建筑物之一,与帝国大厦、自由女神像同为纽约的三大市标。就算是一百多年后的今天,大桥依然是人类桥梁史上最雄伟的大桥之一。
布鲁克林大桥上的最佳景色据说是在日落时分,走在上层的木质栈道上,可以欣赏曼哈顿岛上的摩天大楼,体验国际大都市的繁华。但现在是晚上。
站在桥上,看着不夜城的璀璨灯火,闻着晚风带来的海洋气息,身边来来往往悠闲散步的游人,你可以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惬意。
这是易小刀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参观布鲁克林大桥。站在桥上来观看大桥,只见两座桥墩高耸入云,桥墩顶部还悬挂着一面美国国旗。桥墩以巨大而整齐的石块砌成,宽26米,高46米,每座桥墩都是高大的双拱门结构,从桥墩的顶部,每一侧都伸出四根巨大的钢索,形成完美的弧形,承受着桥身的主要重量。每根钢索垂下成百上千的细钢索,直接连接桥面。
主钢索坡度并不大,而且上面有密集的钢索扣,加上钢索两侧的扶手,可以轻易地沿着钢索向上攀登,每天都有工人沿着这些钢索攀登,对大桥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据说布鲁克林大桥每隔十年要重新上漆一次,以防止钢索的老化、断裂。为了防止游人攀爬,在主钢索的中间部位,加上了防护网,安装了铁锁。
现在他们就是站在上层的步道上,这是专供行人和自行车通行的,下层的两侧才是机动车道,站在步道上,可以从左右两侧看到下面的机动车道。
易小刀靠在桥栏上,极目远眺,尽量让自己心情轻松,试图找回当年在学校人工湖的桥上的那种感觉。那时,他们在清晨或黄昏,抑或晚上,站在人工湖的桥上,看着小小的人工湖碧波荡漾,晚风吹起阿娇的长发,在他的脸上拂动,拨动着他的心弦。桥上的情侣很多,但他一直坚信他们是最幸福的一对。大学时代,谁不是那么天真?
但今天,站在比人工湖的石桥不知大多少倍的世界名桥上,他却再也找不到幸福的感觉,心中涌起来的,只有深深的惋惜,和隐隐的疼痛。
“你放走了我,回去怎么交差?”易小刀扭头看了一眼阿娇。她正看着河岸的灯火,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微笑,让易小刀再次怦然心动。
然而听到易小刀的话,微笑便在她的脸上消失了。“我能解决。”她说。
易小刀看不到她有一丝慌乱,难道,她竟抱着必死的决心来救他的?他没见过夏侯,但对这位猎头公司的老板的作风,早已领教了。夏侯心胸之狭窄,目前的局势就说明了一切。从血鹰的失手,到四大金牌杀手之死,再到两大金牌杀手之死,如果不是夏侯的小肚鸡肠在推波助澜,也不至于发展到今天。
但现在,阿娇竟然将夏侯不惜代价追杀的易小刀放走,夏侯怎么可能放过她?
“你放走我,夏侯绝对不会放过你。你已经无路可退,为什么不跟我走?”易小刀说。
阿娇默不作声。
易小刀回想起再次遇到阿娇之后的种种情形,心头疑问也越来越重。“那个叫叶子的杀手,明显和你不和,但她却一直尊称你为大姐,上次在酒店,你出现将她赶走,这次,又是你从她目前救走我。她似乎并不敢得罪你,其他的杀手也对你毕恭毕敬,甚至怕因为得罪你而遭到夏侯处罚,这是为什么?”易小刀看着阿娇说。
阿娇回过头,看着易小刀的眼睛,久久没有移开。
“你想知道原因吗?”阿娇轻启朱唇说道。此时,她的语气平和,似乎在说一件非常稀松平常的事。一天时间,她已经了解了易小刀和百合的关系,她知道自己该走了,秘密也该揭晓了。
“什么原因?”易小刀当然想知道。
“很简单。”阿娇转过脸,看着纽约的夜景,说,“你还记得我的全名吗?”
“当然记得。”易小刀说着,在脑海里很快搜索到那个名字,“夏玉娇。”他突然浑身一震,“夏玉娇?你姓夏,难道?”
阿娇很平静地点了点头,说:“没错。你竟然一直都没有想到,我就是夏侯的女儿,夏侯就是我的父亲,亲生父亲!”
“什么?”易小刀彻底震惊了,呆在那里,有几秒钟几乎不能喘息。随即,他喃喃道:“不可能,不可能这么巧……”
“是啊,我也希望不要这么巧。但我不能选择父亲。”阿娇落寞地说。
“那,从我们开始在一起时,你就是猎头公司的杀手了?你就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易小刀问道。
“不,我那时并不是杀手,我也不知道你的身份。”阿娇深吸一口气,说道,“尽管自小我就接受了全套的杀手训练,但我那时也只想好好读书,然后找一个工作,嫁人。虽然父亲是杀手公司的老板,但我希望自己做一个光明正大的人。后来,由于红花会的发展,对父亲公司的冲击很大,于是,他让母亲来说服我,到公司帮他。你见过我的母亲,她很爱我,但是,她更爱父亲,对父亲言听计从。”
易小刀想起在学校时,有一段时间一个中年妇女来找过阿娇几次,还和阿娇争吵过,也曾经被他碰到,阿娇当时说是自己的一个亲戚,他竟然没有怀疑。看来,当时她们就是为阿娇去猎头公司帮忙的事而吵架。
“我没有答应母亲。”阿娇继续说,“为了躲开母亲,我曾经也玩过失踪,但很快就会被她找到。她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但父亲手下那么多人,很容易就能找到我。迫于压力,我也为父亲的公司执行过几次任务,我的双手终于也沾上了鲜血。我那时并不知道你的身份,但我知道,我的身份已经与你不配,我们不会有结果的。所以我开始疏远你,希望可以将你忘掉,我们也可以分道扬镳。”
“你那时脾气不好,就是因为这个?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实话,而要一个承受所有压力?”易小刀说。
“跟你说实话?”阿娇苦笑一声,“我只知道你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如果你知道自己的女朋友是一个杀手,而且已经杀了几个人,你会怎么做?像躲避恶魔一样躲开我?还是报警抓我?我不想吓到你,也不想死在你手里。我只能瞒着你,也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让你安全。但是就算到了那个时候,我也天真地以为,只要我帮父亲杀几个人,就可以帮父亲扭转局面,然后父亲也就不会让我再做杀手了。我那时真是好傻好天真,杀手这条路,一旦走出第一步,就没有回头之地了。”
“不,你还有退路,就算到了现在,你也还有退路。”易小刀说。
“你让我现在背叛父亲,眼睁睁看着你杀死他?或者,结果是他杀死你?”阿娇看了易小刀一眼,又转过头去,继续说,“在我们毕业没多久,一件事让我的美梦彻底破灭了。母亲死了。不是被仇家追杀,而是为了掩护父亲逃走,她被纽约的警察打死了。身中二十多枪,她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不知道她怎么能坚持那么久?从那之后,我就离开了南华,来到纽约,正式开始了我的全职杀手生涯。”
易小刀突然想到阿娇留在冰箱的那瓶饮料,说:“你走的时候,留下的橙汁是给我喝的吗?”
“是的。”阿娇承认道,“那时,因为你已经对我早有怀疑,父亲担心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所以,给了我毒药,让我杀了你。我不想杀你,但为了我自己,父亲的命令我不得不听。我知道你从不喝那些饮料,所以我就特意把毒药加到橙汁里,放在冰箱中。那时我想,让上天来决定你的命运吧,如果你喝了橙汁,那就是上天要你死,但我知道你不会喝。当然,我那时完全没有想到你不喝饮料,是因为你也是一个杀手,一个退隐的杀手,只是保持着一贯的职业习惯。”
易小刀忍住心头的怒气,说:“上天没有要我死,但你却差点害死了另一个无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