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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5 阿鲤的名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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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鲤返回,已过半时辰,这小童路上显然奔跑过,脸色潮红,额上挂着汗水。

    “回来了,跟着他去哪里?”

    赵启谟面前一桌菜肴,没动过几次筷子。

    “公子,我跟着他一路走,走过两条街,来到一处后巷,见他往一家食肆里去。”

    阿鲤用袖子抹汗,边说边喘。

    “是怎样的食肆?”

    赵启谟搁下筷子,此地的菜肴虽然新意,味道也不错,但远远不及京城的精致、讲究。

    “就是那种下等人粗腹的食肆,卖些煎茄子、煎豆腐、菜羹。”

    阿鲤做为大宅里的仆人,对这样的食物都不屑一顾。心想这人穿着不差,却吃着脚力、水手的食物,原来是个外富内穷的人。

    赵启谟执汤匙搅拌一碗乳糖团子,一阵沉寂,他不大爱吃甜,一口也没尝。

    “往后呢,还去了哪里?”

    赵启谟觉得如果只是跟到食肆,用不着这么久。

    “我本来思量,他不知几时才会吃完,不想他喝下一碗菜羹,就往外走。我跟上,见他进入一间店舍,我想他便住那里,急忙跑回来禀告舍人。”

    阿鲤是赵启世那边的仆人,抵达岭南后,才被安置在赵启谟身边,向来只是听话而已,也不去问,让他跟踪这么个人是要做什么。

    “是怎样的店舍?”

    赵启谟咬下一颗团子,芝麻甜馅溢满口,觉得似乎也不难吃。

    “就是那种木搭的矮房,往时不住人,专门出租给贩夫闲汉居住的店舍。”

    阿鲤想赵舍人可能不曾见过这样的房子,得是那种又挤又乱又穷的地方才有。

    赵启谟不再说什么,这委实有些出乎意料。

    却不知道,李果那日为何前去熙乐楼,还穿着一身不错的衣物。

    他从闽地前往岭南,可是将娘和妹妹遗留在刺桐?

    为何会前来广州?

    珠铺懂筹算记账的伙计,工钱不低,听李果说他来广州有八-九月之久,不至于要过着这般艰难的生活。

    赵启谟抬头,看着一桌酒菜,想着自己随意点上这么些食物,着实是铺张浪费。

    此时,才被人跟踪到住所的李果,还浑然不觉。

    后巷住户多,人杂,阿鲤又是个半大的孩子,没人会注意他。

    李果到房间里更换一套粗布衣服,走出房间,在店舍院子里伸伸腰,舒展舒展筋骨,他望着天上明月,想着,月圆云少,不用提灯照明。

    近来,几乎每晚,李果都会去妓馆跑腿,毕竟收入不错,而且近来比较穷嘛。

    他不大乐意去想起赵启谟,觉得也就那么回事,如果还有机会遇到,就把香囊还给他。

    许什么不相忘,也是年少荒唐事,赵启谟这么一位官宦子弟,根本没空搭理他这么个贫家子。

    无外乎他是穷了,身份卑微,如果他也是位官人之子,启谟,必然会和他把酒言欢,就像熙乐楼里,陪伴在启谟身边,和启谟谈笑的朋友。

    深夜,赵启谟于睡梦中再次梦见一片汪洋,他在汪洋里浮沉,李果滑动手脚,朝他游来。李果揽住他的腰,双脚踢水,竭力往上浮。他们半个身子贴在一起,李果的脸也挨得很近,却不是年幼时那张脸庞,换成了成年后的脸,他眉眼温柔,白皙的脸在阳光照耀下仿佛象牙般耀眼,他嘴角弯起,是个漂亮的笑容。他的脸庞映在赵启谟眼前,长长的发在水中张开,他启唇,似乎在诉说着什么,在海水中却静默无声。

    赵启谟从睡梦中醒来,坐在床上,捂住额头,他的长发披散在肩,四周昏暗。

    有多久,不曾再做过溺水的梦?回京之初还会频繁梦到,后来却又突然不再梦见。但就在今夜,赵启谟这梦又清晰了起来,梦中的自己躺在深海里,仿佛羽毛般轻盈,却又像磁石般沉沉的下沉,而李果总会在上方出现,朝他游来,揽住他,他便像被拴绳的风筝,缓缓被往上提,每每在心跳加速,接近水面时,赵启谟都会心悸醒来。

    这似乎不是关于死亡的恐惧,或许有着其他更深层的意义。

    如果单单只是在提醒自己这救命之恩,倒也罢了,梦中的感觉难以言语,总觉诡异陆离。

    离开闽地已有三年多,当年发生的一些事情,记忆本已淡薄,但这些日子,又逐渐被想起,浮现在眼前。

    还记得他和李果交换过信物,他给李果一件金香囊,李果给他一条拴有花钱的五彩绳。

    那条五彩绳,戴在赵启谟手腕上,直到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不久便取下来,收起来,大概是放在冬衣箱柜之中,许多不曾拿起来看过。

    起初,赵启谟也会抬起手腕,看到五彩绳,想起远在他方的李果,但渐渐便不想了,渐渐这条寒酸的手绳便被压在柜底。

    说是忘记了,这些其实都还记得,甚至离别那夜的情景又历历在目。

    还记得出城西那个平旦,在门口等待李果,没能等到。在母亲的催促下,匆匆上路,走了很远很远,李果才追过来,在高处挥舞喊叫。

    喊他的名字:启谟。

    启谟,启谟,启谟......

    李果的唤声,从童稚到成熟,声声在耳边响起。

    他在城郊的高地上拼命喊着,他在热闹的熙乐楼里深切喊着。

    赵启谟从迷茫中抬起头,发现自己坐在床上,窗外的月光正照在自己身上。

    朝天街的夜晚,阿鲤站在珍珠铺外,等待李果关好铺门,准备离开时,他才凑过去,躬身递给李果一张名帖。

    李果接过,以为是哪位牙侩家的仆人,要请他去喝个茶吃个饭什么的,也不觉得奇怪。

    “我是赵佥判宅中的仆人,奉二公子之命,给李工递送一份酒菜。”

    李果正欲打开名帖,听到阿鲤的介绍,他惊讶地抬起头。

    “你说什么?”

    李果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是赵佥判宅中的仆人。”

    阿鲤挺直腰杆重复一句,来头很牛的好嘛,为什么这人显得迷迷糊糊。

    “我未能有幸结识赵官人,小童你可是找错人?”

    佥判是个官,还是不小的官,李果知道。

    他一个珠铺的伙计,虽然也去过这家那家的豪贵宅第,可这些人,也只当他是个珠铺的仆役而已,不可能给他送礼。

    “你可是刺桐李果?”

    阿鲤想,我才不会认错。昨天才跟着你走了两条街,走得那么急促,差点没累死我。

    “正是。”

    李果拱手,出于礼貌而已。

    “无功不受禄,佥判官人若是要买珠,我改日亲自上门拜访。”

    在珠铺多时,也遇到过奇奇怪怪的顾客,想那佥判之职不亚于知州,又怎会给他这么个珠铺伙计送酒食,恐怕是设局。

    沧海珠珠铺里的珍珠,有许多是硕大的走盘珠,价值不菲。

    “你,你怎么听不懂呢?”

    阿鲤着急,扯住李果衣袖。

    “二公子,是二公子,不是赵佥判。”

    “二公子?叫谁名谁?”

    李果被纠缠着,倒也觉得有趣,他还是第一遭遇到这般奇事,他于是决定打开名帖看看,到底是何方人物,敢来此行骗。

    “二公子,名启谟。”

    阿鲤说出这个名字,终于舒口气,他眼前这人神情错愕,显然认识二公子。

    李果捏着名贴,看到上头的“启谟”二字,一时五味杂陈,竟是再说不出一句话。

    如果是五天前,李果恐怕会欣喜若狂吧。

    现在,李果却在想着,这是怎么回事?

    找隔壁住户,借张木案,摆放在房中,把本来就窄小的房间,弄得无处下脚。

    李果坐在床上,看着一桌的好菜,仍是一脸茫然。

    这是对街分茶店的酒菜,李果认识他们店内的伙计,虽然这家分茶店他吃不起,也从没去过。

    想想也是微妙,幼年经常吃赵启谟的东西,有时候是几个蜜煎,有时候是一块蜜糕。

    这就给他留下了好吃的印象吗?

    李果回忆往昔,不觉莞尔,捡起被搁放在一旁的名帖,手指摩挲上面的文字,这是赵启谟的字,他的字真好看。公文式的名帖,内容无趣,翻面,却见在上头,赵启谟用平白文字写着:“城东宪司右侧第三屋,门口有棵老树,报内知(管家)名姓,即可进入。”

    这是要李果去拜访的意思。

    李果想着似乎蛮麻烦,他去过城东,宪司也知道位置,但是城东的氛围严穆,往时前去,总觉得浑身不在,何况进入深宅大院,还不知道要被怎样盘问呢。

    搁下名帖,李果美食当前,不愿去想烦心的事。

    端起一碗蜜汁红枣团子,李果将温热的团子舀起,放入口,咬破馅,满嘴的甜美。

    这只是一份甜汤,还有肉粥、笋肉馅、香酪鹅、酒蒸羊等等,一顿显然吃不完。

    穷人家根本不这么过日子,这桌酒菜,一样便是一顿,还是极好的一顿。

    连吃数日菜羹的李果,得此改善伙食。

    其实,李果也并非只吃菜羹,他不只在一家食店就餐,不总是吃得这么粗陋,何况偶尔还有人请饭吃。

    正好阿鲤那天看到李果在吃菜羹,告诉了赵启谟。

    如果李果那日,觉得腹中油水稀少,拐头去前街,到阿棋常去的那家肉食店,吃碗插肉面,显然就没有这么一餐美食。

    这一念的举止,仿佛蝴蝶拍动的翅膀。

    李果每月的工钱不少,而且经常有跑腿费,他每每将钱攒起来,寄回家。

    果娘也曾找人代写信给李果,告知李果家里用不着这么多钱,李果寄来的,她帮着存起来,以后给李果做营生。

    李果搁下筷子,擦擦油嘴,还剩着大半桌的菜肴。想着住的这家店舍,连个热菜、煮饭的地方都没有,不说连煮饭的地方都没有,甚至没有碗碟。明早去买些碗碟,否则分茶店的伙计明日来收盘子,食物可没处倒。

    想着该换间住所,娘也一再叮嘱,不能一味省钱。

    住在这里太过寒酸,哪日启谟的小童,或者启谟本人前来,甚至没有个下脚的地方,更别谈煮茶的灶间、喝茶的桌椅这些。

    此时,平素非常抠的李果,竟是想着四合馆的房间不错,也有灶间,洗浴也方便,贵是贵了些,但物有所值。

    这一晚,李果吃撑了,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的都是赵启谟,他将金香囊握在手中,手搁在枕边,看着金香囊,思忆着当年两人曾躺在一张床上,悠然闲谈,亲密无间。

    只是,赵启谟不再是童年那个住在隔壁的伙伴,翻个墙,爬个窗就能见到的人,他变得遥远,甚至有些高不可攀。

    李果想,我要是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人,就可以住在赵启谟隔壁,和他朝夕相处,成为同进共退的友人,那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