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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2. 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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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不想设置防盗的, 无奈为之,防盗时间过后,即可看到正常内容过去这么久, 还是有些气恼, 自己明明没得罪过他,突然就不当朋友了。

    不当就不当, 谁稀罕呢。

    用绳子将新木板沿屋檐吊上来, 李果用力拽着, 搬到屋顶。他一个人,也没有帮手,自己能搞定。

    把新木板盖住屋顶入口,李果想顺着桓墙滑下落地。

    他从屋顶跳上桓墙,不禁朝赵启谟的窗户张望, 知道寝室里确实无人。

    他不在呢?

    有点失落。

    随即, 窗上的一簇青葱引起李果的注意, 那是一盆芦荟,长势良好,正在舒坦晒着太阳。

    这是李果当初送赵启谟的芦荟, 长大许多,芦荟叶抽长, 肥胖,饱满。

    哼, 这是我送的芦荟, 他还养着干么。

    行动快于思考, 等李果回过神,他已经攀爬上静公宅屋檐,站在西厢窗前。

    不加思索,拿起窗上那盆芦荟,转身即走。

    李果拿人东西,并没打算藏起来,他大大方方搁放在自家屋顶上,离那西厢窗户远远的。

    本地居民,芦荟大多养在屋顶,不用浇水,有雨水,也不怕旱死。

    拿来这盆芦荟后,李果没做多想,沿着桓墙滑落。

    两天后,李果去海边找阿聪,顺便抓小螃蟹,用破网捞小虾。回到家,李果爬上屋顶,掀开木板,将小螃蟹晾晒。

    小螃蟹晾在竹匾里,大大的竹匾,十来只小螃蟹,看着实在穷酸。

    晾上小螃蟹,李果朝芦荟走去,网到十几尾小虾,自然不会浪费,随便和芦荟一起炒着吃,能吃就行。

    此地沿海,鱼虾价廉,这么一捧小虾也换不了什么钱,当然是将它吃掉。

    芦荟养这么大也没用,当然也是将它吃掉。

    就掰两根最大的芦荟叶子吧,削皮,切块,和小虾炒一炒,再加把盐,便是美味。

    李果馋着,听到身后有人喊叫,他回头,才察觉赵启谟站在西厢窗户里看他。

    “果贼儿,芦荟还来。”

    赵启谟字句很简单,他趴在窗上,手里捏着书卷,仍是以往熟悉的模样。

    “我不送你了,现儿是我的芦荟。”

    李果一个市侩小儿,才不讲什么礼仪。

    “不仅不还你,我还要把它吃掉。”

    李果说着,就蹲下身去掰芦荟叶子。芦荟叶子边沿遍布小刺,李果小心翼翼行动。他屏住呼吸掰下一叶,又去掰第二叶,赵启谟的声音已在身侧大声响起:“它何曾得罪你,你吃它做什么?”

    李果哇的一声,拇指扎在芦荟勾刺上,拔出,一滴血液在拇指指腹上晕开。

    他这是被赵启谟吓得,才不慎把手指扎伤。将拇指含口中吮吸,同时不忘怒瞪赵启谟。

    “我看看。”

    赵启谟拉出李果手指,拉到跟前,仔细察看,只是一个细小如针眼的小口子,他擦去渗出的血液,低头朝拇指喝气。

    看赵启谟模样专注,李果反倒不好意思,急忙缩回手,不肯再让赵启谟察看。

    “涂下口水就好啦。”

    李果把拇指放在唇边,用舌头舔了舔。

    “你翻墙过来,不怕被你娘发现吗?”

    歪着头看赵启谟,发觉赵启谟似乎长高不少,眉宇间也多出几分英气。

    “我娘去紫竹寺。”

    赵启谟瞥眼地上的一盆芦荟,还有一支被摘下的芦荟叶,他回头看李果,认真问:“可以食用?”

    “把皮削去,切成一块块的,下锅翻炒下就可以吃。”

    李果也不是经常吃炒芦荟,偶尔才吃上一回,这东西毕竟不是菜。

    “好吃吗?”

    “还行吧。”

    “有毒吗?”

    “没有毒。”

    李果狐疑瞅着赵启谟,这家伙该不是也想尝一尝?

    “你不能吃,你吃了要腹泻。”

    这话真是一针见血,从未幸免的赵启谟显得无所谓。

    “那你吃就一叶吧,余下的我抱回去照顾。”

    虽然说芦荟不开花不结果,可是葱绿可爱,赵启谟又喜欢花花草草,怎么舍得它被吃掉。

    “哼。”

    李果气鼓鼓的抱胸,脸撇向一旁。

    “喏,你用它去买别的吃。”

    赵启谟摸索身上的钱袋,倒出一块小碎银,放到李果手心。

    “启谟。”

    李果喊住赵启谟,又将碎银塞回去。

    “嗯?”

    “是因为你娘不许你和我好,你才不理我的吗?”

    李果觉得自己没做错什么,启谟突然就不理他,他很委屈。

    “不是。”

    赵启谟抱着盆芦荟,摇着头。

    他的衣服奢华漂亮,仪容整洁端庄,就是他的头发也一丝不苟梳起,没有一根凌乱。

    而站在他对面的李果,穿着条裤筒高挽的裤子,裤子又肥又大,还洗得发白。上衣短小,露着大半的手臂,虽然不至于蓬头垢面,头发也仍是胡乱挽起,用根木筷当发簪。穷,寒酸。

    李果没再问,他隐隐还是知道缘由,赵启谟不是第一个和他玩好,突然又不理他的小伙伴。

    他是果贼儿嘛,总遭人嫌弃的。

    “启谟,你......”

    李果看着赵启谟的身影已经跃上桓墙。

    “你好好读书,将来做大官。”

    声音越说越低,往后可能也没机会说这些话吧。

    低着头,鼻子酸楚,李果低身拣起芦荟叶子,想着自己也该走了。

    “果贼儿,一会,我让书童拿份饭给你,你在家里,别外出。”

    赵启谟腿脚便捷,已经回到西厢寝室里,他仍是站在窗口。适才李果那句话,他可能没听到。

    “不用啦,我今天网了虾。”

    李果摆手,他没仔细听清赵启谟说要送什么吃的给他。

    从屋顶滑下,李果翻进厨房。

    午后,家里只有他和果妹,果妹在厨房,照看水盆里的活虾,见李果进来,邀功:“哥,刚刚跑掉一只,被我抓回来。”

    李果煮粥,用芦荟炒小虾。他和果妹围坐在一起,正要动筷子,听到门外有声音喊着:“李果在吗?”

    李果出屋,见到一位仆役打扮的少年,捧着一件四方漆盒,正是木质饭盒。少年恭谨站着,文文静静。

    这人面生,李果问他是谁。

    “我是赵府二郎启谟的书童,名唤罄哥。”

    少年的样貌,约莫十五六岁,对李果仍不失礼貌。

    李果道谢,接过饭盒,沉沉甸甸。

    等赵启谟书童离去,李果才打开饭盒,饭菜还热气腾腾,入眼的是蒸饭,五花肉,炸鱼,还有鸡蛋炒韭黄。

    这应该也是赵启谟的一顿饭菜,只是吩咐厨房多做了李果一份吧。

    老赵家风严谨,来闽地三年,瓦肆一次也没去过。这次,也不知道是如何在老赵那边获得允许。

    李果抵达赵宅,小孙人已在,身边跟着书童阿荷。小孙说,那边混乱,让赵启谟别穿得太奢华,容易被抢。

    “若是怕遭遇歹徒,我唤上几个仆人跟随。”

    赵启谟说。

    “人越少越好,十分拥挤,一大群人没法玩。”

    小孙这是经验谈,往年元夜跟随家人过去,人多势众,无奈人潮如洪流,截断好几波,一路都在喊人寻人,枉费时间。

    五人出发,阿荷和罄哥提灯走在前,李果启谟小孙在后,一伙人说说笑笑,前往城东。

    元夜,要看灯,到处都有灯,就是商铺稀少的衙坊和衙外街,也挂着不少灯,但远远不及城东。城东商铺林立,商人们元夜为了招揽生意,从各地贩来彩灯,名头多,猎奇,特别新鲜有趣。

    元夜看灯,不只看灯,也看人。

    此时,落玑街各式高悬低挂的灯,将整条街道映得通红,人潮密密麻麻,似乎全城的人,都聚集在这里。

    此地的元夜,比起京城,从参与人数和气派上,还要差上许多,赵启谟见多识广,不觉有趣,想着元夜无外乎如此。

    他比较好奇此地的瓦肆。

    京城有各种瓦肆,赵启谟在京城时,曾跟朋友们去逛过,吹拉弹唱,相扑,杂技,无所不有。这样的地方,士庶男女混杂,杂流聚集,百无禁忌。在赵爹看来,是放浪不羁的场所。

    可是这样的地方无拘无束,逍遥自在,赵启谟平日里备受管束,表面看着顺服,内心有自个的想法。

    “快来,从这里进去就是。”

    小孙出生商人之家,生活中没那么多讲究和规矩要守,看他谙熟的样子,瓦肆显然来过数次。

    并肩接踵,小孙个矮,几乎要被人潮淹没,他用力挥着胳膊,喊着:“快进来。”

    五个人,不像是在前走,更像被人推着前进,跟随人群,挤进瓦肆。

    瓦肆的所在地,不同主街,没有高大巍峨的建筑,民房稀邻零,店铺紧凑在一块儿,也有些木棚散落,无论哪里,乌压压一片都是人。

    “那是鹧鸪棚。”

    小孙手指前方一处棚架,高棚上,一位杂耍艺人正在做表演,棚下座无虚席。

    小孙对于涂粉艳装的舞姬没兴趣,曲艺说唱对他而言又十分乏味,他喜欢看杂耍。

    两位书童,帮自家公子找寻观看的位置,不过里三重,外三重,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

    “那儿是处茶楼,我们上去。”

    赵启谟不喜欢拥挤不堪的环境,不时有人撞到他,碰到他,四周的气味也不好闻。

    “小孙,我们过去找个位置歇脚。”

    李果来过瓦肆,不过他是白日过来,夜晚还是第一遭,比白日还热闹。

    孙齐民有几分不舍,无奈来得晚,鹧鸪棚前观众爆满,只能退而求其次。

    一行人前入茶馆,要了上座,登上二楼。

    瓦肆,虽说不分男女,不分贵贱,谁都能来,并且在这里找到属于他们的乐趣。但位于茶馆上座的赵启谟五人,因钱而享有开阔的空间,观看的位置。站在栏杆前,能看到地面二三处木棚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