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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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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煜辰怔住。

    抬头,就见穆晓婉笑盈盈看着他,“怎么样,我是第一个祝你生日快乐的吧。这碗面我可花了大力气,一根面。祝你长命百岁。”

    白煜辰看着碗里的面条。

    清汤,白面,几根绿色的小青菜,配上一勺红油辣椒。

    再简单不过的食物,此刻却让他觉得整个人都是暖的。

    “你是如何知道,明,不,今天是我生辰?”

    “小晗说的。”

    “小晗?”

    白煜辰略显失望。

    穆晓婉道:“不管我拿不拿你当丈夫,小晗是真的拿你当父亲。我知道你不会在这里常住,希望你走的时候,别让小晗太伤心。”

    白煜辰吃了口面,“你就不伤心?”

    “我?”穆晓婉像是听见了大笑话,“我伤心什么?”

    白煜辰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看着她的眼神也变得有些奇怪。

    穆晓婉觉得莫名其妙。

    难不成,她不伤心,是她有问题?

    可笑!

    一个抛妻弃子的男人,凭什么觉得别人要对他有感情?

    穆晓婉原本没打算说什么,可是瞧着白煜辰的眼神,好像她才是那个无情无义的人。

    穆晓婉心里不爽,冷笑一声,“白公子。这做人呢,不能太贪心。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机会挽回的。”

    白煜辰抬头,“此话何意?”

    穆晓婉勾了勾唇角,低下头,“没什么意思,就是方才看到个故事,有感而发。”

    “故事?”白煜辰的声音也愣了下去,“愿闻其详。”

    穆晓婉本来只是随便找个借口,想糊弄过去就算了。没想到人家认真了。

    那既然对方都诚心诚意的问了,她当然得大发慈悲的好好说说这个故事。

    穆晓婉舔舔嘴,开始编故事。

    “话说,从前有个男人,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娶了他不喜欢的女人,可即便是不喜欢,他还是和这个女人生了孩子。可有一天,他因为某些事情,忽然就离开了妻子孩子,一去不复返,从此杳无音讯。你说这个男的,他算不算人渣。”

    话道此处,白煜辰也没办法假装听不懂了。

    躲开穆晓婉的视线,“或许,有难言之隐呢?”

    “嗯。”

    穆晓婉用力点头,“理解。人嘛,总是有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世道艰难,或者他遭遇什么不测,回不来了,也不一定,对吧?”

    白煜辰没做声。

    穆晓婉接着道:“这故事若是只到这里,那这男人也算不上渣,这年头,失踪个把人,不算什么大事。可后来,他给妻子写信,说自己赚了钱,买了房,要接老婆孩子去城里过好日子。还专门派了自己的小伙计来接人。”

    “他老婆兴高采烈的带着孩子出门,可半路上遇上了山匪,孩子被那个小伙计抢走了,她自己险些丢了性命。”

    白煜辰抬头,看着穆晓婉的眼睛,“这事,不是应该怪山匪么?小伙计顾不上她,带着孩子逃走也是人之常情。怎么也不该怪到她丈夫头上吧。”

    穆晓婉失笑,“一男一女,带个孩子。衣着简陋,行为普通。白公子,你要是山匪,你会抢劫这种人么?”

    白煜辰一怔。

    穆晓婉脸上带着嘲讽的表情,“白公子如此聪明,这么简单的道理,还需要我提醒?”

    白煜辰有些难堪。他急着撇清自己和这故事的关系,却恰好暴露了自己的心虚。

    他现在已经不想听听了,可穆晓婉却并不打算放过他。

    亮晶晶的眼睛,直愣愣的盯着他,“白公子,你说,什么样的山匪,能穿鹿皮长颈靴?”

    白煜辰愣了一下。

    鹿皮长颈靴。是一种价格相对比较贵的靴子。这种靴子鞋底坚硬厚重,并不适合山地活动。

    所谓山匪,当然是选择山高林密的地方作为栖身之地,才能更好的躲避官府追查。

    况且,山匪每天在山地活动。像鹿皮长颈靴这种鞋子,又贵又不耐磨,鞋底坚硬厚重,也不方便行动。

    没有哪个山匪会蠢到穿这种鞋子开工。

    白煜辰微微皱眉,心里很不舒服。

    以前从来没有人敢这么逼问他。可今日,这么个小小女子,就弄得他这么难堪。

    穆晓婉瞧着白煜辰。她只从这男人脸上看到了尴尬,没瞧见一丝愧疚。

    果然,你不能指望抛妻弃子的人能有什么良心。

    穆晓婉冷声道:“既然当初选择了抛妻弃子,那就别指望受伤害的人能轻易原谅。人,他不能什么都要。您说是么?”

    白煜辰被逼的有些生气。抬头,正好对上穆晓婉的眼睛。

    清澈明亮,带着微薄的怒气,更多的,却是冷眼旁观的寒意。

    她是当事人,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要么怒火中烧,要么悲痛欲绝。这不才是正常人该有的反应么?

    怎么,她却像是个局外人。

    不知怎的,白煜辰忽然就不生气了。反倒觉得,穆晓婉咄咄逼人的样子,有点意思。

    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毛病。

    温言软语,百依百顺的女人,他见过的多了。可唯独面前这个离经叛道的女人,让他觉得有意思。

    人,果然都是贱骨头。

    白煜辰刚准备说些什么,穆晓婉却已经收敛起了自己略带攻击性的眼神,平静的道:“快吃吧。刚才有些烫,现在温度刚好。”

    白煜辰,“……”

    这女人,怎么变脸比翻书还快。

    瞧着她刚才的样子,像是要吃人一般。这一转眼的功夫,就换了一副表情。

    女人果然是善变的动物。

    穆晓婉道:“你先吃,我去拿样东西。”

    穆晓婉回房间拿了小晗选的那个荷包,再回到厨房的时候,白煜辰已经将一碗面吃完了。

    “看样子,你还真是饿了。吃饱了么?不够我再给你煮一碗。”

    “够了。”

    穆晓婉点点头,将荷包放在桌子上,“给你的生日礼物。”

    白煜辰拿过那香囊,闻了闻,“谢谢,这味道我很喜欢。”

    “不用谢我,这也是小晗帮你选的。”

    穆晓婉打了个哈欠,“我太困了,我就不管你了。你是睡觉还是遛弯,我就管不着了。”

    “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