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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狂风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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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香国自古只有三城,百姓从最初的几十万,增长到百万人。

    三城外荒漠包围,无法生活,于是两百年前,国主大力发展军队,开始向中原和南方的国家征战,希望扩充疆土。

    最初确实能吞并一些很小的国家,但是南国与万盛国都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相继出兵助剿百香军队。

    一时间战争焦灼,难进难退。

    当时,喻兰洲有个十分有名的武士,历来骁勇善战,便自告奋勇前往战事中心。

    国主赏识武士的勇气,直接授予武士大都统军衔。

    武士入军,起初将士们认为都他的官职不是战场厮杀得来的,便在心中暗暗不服。

    直到再一回开战,武士一人就斩杀了百余敌人,威望大振,手下的一千士兵都对他服服帖帖。

    国主知晓后,立刻将武士晋升为正将。

    但这一举动引来了其他副将的不满,尽管他能一人杀敌一百,但不见得就会领军布阵,于是各副将纷纷停帐,想要看他在帐中对着沙盘手足无措的样子。

    没想到,这武士不仅四肢发达,头脑也十分灵活,他设置的作战方案百密无疏,成功再拿下一场胜利。

    这回,军中所有人都承认了武士的能力,几场胜战后,他顺利地成为了将军,而军中将士们皆尊称他为“狂风将军”。

    狂风将军带领着百香国的上万士兵,屡战屡胜,打得中原和南方小国节节败退,筋疲力尽,眼看就能成功拿下三个小国。

    此时,国主为振奋军心,从宫内派出了几百位舞女歌姬,来到前线上为将士们助兴。

    军中载歌载舞三日整,大家的疲劳都一扫而光,但是狂风将军,却爱上了其中一位舞女。

    舞女含泪送别将军,许诺要等将军征战归来,一起卸甲归田,过普通百姓的生活。

    狂风将军应下了。

    最后一战为破釜沉舟之战,三个小国趁百香国军营休整的几日,请来了南国和万盛国的万人大军,源源不断的精良部队赶到战场,与百香国军一番又一番厮杀。

    狂风将军来不及派人请援军,便与所有在场的将士歃血起誓,与百香国共生死,不撤退。

    硝烟滚滚,刀剑无情,敌人杀之不尽,五万将士全部阵亡。

    两百年匆匆,风沙残舞,五万枯骨,无人问津。

    有人感叹,狂风将军犹如昙花一现,带领百香国走向战场的尽头,又带领将士们走向死亡的末路。

    也有人臆测,狂风将军爱上的舞女是个中原奸细,美人计诱得将军心,扰乱了最后一战的重要指挥。

    他们说得也许都有道理,只是他们没有人懂,国之重任担在肩,是种怎样痛苦的压力。

    舞女只是读懂了狂风将军,狂风将军便爱上了舞女,只是平凡的,想要圆一个执子之手的梦罢了。

    如今,梦还未破碎,却也早已远去。

    无轩这一生,活得尚短,还无法亲自体会这些爱恨情仇,家国战乱。

    但是她一路见了许多人,听了许多事,不论是断腿的男童,思亲与流宋,雪落与北元,还是今日的狂风与舞女,每一段故事都能让她看见绝望,却仍要在绝望中寻一点希望出来,方才不会觉得这世间太过冷漠无情。

    她每每回想自己的经历,若说过得幸福,她从小不受宠,豆蔻年华便远离父母独自修行。

    可若说她过得不幸,她又有师父师兄的爱护,阿婉的陪伴和先生的信任。

    想到这里,无轩也能笑着告诉自己,既然从未经历过绝望,就说明生活中还是充满着希望的。

    此刻无轩坚定地望着轻烛的眼睛,握着她的双手缓缓道:“梦既远去,就醒来吧,还有未来在等着他们。”

    轻烛没有说话,回以温柔的目光,似是在表达感激。

    这些年,她曾多次唱起这首歌,听了歌声的人都会问这个故事在讲什么,轻烛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听着人们一遍又一遍地哀叹。

    终于,到无轩这里,她听到了不一样的答案。

    “公子,”轻烛缓缓道:“夜已深了,公子也累了,就在轻烛这里歇着吧。”

    无轩摆摆手,郑重地道:“轻烛姑娘,我...我不喜欢女人,感谢姑娘今晚讲的故事,无轩还是想回去酒楼,先生还在等我。”

    轻烛点点头,“公子,可是喜欢你的那位先生?”

    无轩闻声怔住了,她搞不懂轻烛为何突然要这样问,她也从未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的答案。

    什么才叫做喜欢?是旁人口中所说的爱慕?还是仅仅温暖相伴的依赖?

    轻烛本无意为难无轩,见她茫然的样子,立刻笑着道:“公子不必多心,轻烛从不歧视断袖,其实这样也好,无畏身份有别,无惧世俗眼光。你便是你,我喜欢的是你,不是你的样貌,亦不是你的性别,而是你的性格为人罢了。恕轻烛今日话多,既然公子要回客栈,轻烛便送你出去。对了,明日便是春华节,街上有灯会烟火,公子记得和先生一起去看。”

    轻烛送别无轩,无轩独自跑着,赶回了酒楼。

    屋内依然亮着灯,想是阿婉一定要等她回来,可无轩望着白玉的房间,房内漆黑一片,她突然有些失落,望了良久才慢慢推开自己的房门。

    翌日,无轩从床上醒来,阿婉已经起身。

    她在碗中盛了粥,似乎是有些不悦得道:“公子昨夜几时回来的?阿婉可是等到整条街都熄了灯才睡的,公子这样折腾,还不如就休息在那个什么丽苑阁。”

    无轩穿了靴子,讪笑道:“阿婉,别跟我置气了,我也是不得已。再说了,我又不是真的男人,怎么会留恋风月场所啊。”

    “公子还记着自己的身份啊?”

    阿婉埋怨着,而后给无轩整理好衣服:“今早我看隔壁的男人们都一夜没回来,我还以为公子是被他们传染了,也好上了女人。”

    “怎么,连先生也没回来?”

    阿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怒气,瞥着嘴道:“呵,是啊,连大神仙都没有回来。阿婉早上去敲门送粥,却没有人应,昨夜也是一直未点灯,可不是一夜未归!真的是小看他了,活了几百年了竟然还不知道洁身自好。不说他了,公子快吃早饭吧。“

    先生一夜未归,是去了哪里?

    无轩清楚地记得,昨夜在轻烛拉她上楼时白玉就不见了踪影,去哪里和谁去,都未曾与她说过。

    不过也是,堂堂仙君,什么时候要做什么事,哪里需要和她一介凡人汇报?或许正如青璃所说,是该想想自己是何身份了,大概想清楚,便也能放得下了吧。

    “阿婉,”无轩拿着筷子在碗中搅了几下,却又放下碗道:“听说今日是什么春华节,好像挺热闹的,一会儿我们出去逛逛吧,还有晚上,晚上有烟火,咱们去看烟火。”

    阿婉发觉无轩的表情极不自然,也好像没有什么胃口,便笑着回应:”好啊,阿婉最喜欢热闹,咱们去买一些好玩好吃的,然后晚上去桥上看烟火。”

    二人走上街头,很快融入了喻兰洲节日的喧闹氛围。

    她们路过一个卖糖葫芦的妇女,阿婉想起无轩几乎没有吃多少早饭,便赶紧上前去问:”大姐,你的糖球怎么卖呀?”

    摊位前排了许多人,都在挑着想吃哪一根,兴许是人多声杂,妇女没有听见阿婉的询问。

    阿婉有些着急,瞧见旁边的孩童放了十文钱在摊边的帽子里,阿婉便绕到妇女身边,直接拿起了两枝糖葫芦,也在帽子中放了二十文钱:“钱我放在这里,东西我就拿走了。”

    阿婉挤出来,将糖葫芦塞进无轩手中,“公子赶快吃,还好西域的春末还是有些凉的,估计天气再热,街上也没有糖葫芦卖了。”

    无轩看着阿婉心中感觉甚暖,咬了一口糖葫芦,高兴地笑着:“果然是阿婉买的最好吃。”

    阿婉拉起无轩的手,向长街另一头指着道:“公子,咱们再去那看看,围了好多人。”

    她们走进人群,向中心张望着,看见一个百香国男子身边围坐着几只小猴儿,身后置了一个有高有低的铁架子,架子一端是一个圆环,另一端下面则摆了一个竹篓。

    阿婉握紧无轩带着她努力穿过人群走到最前面,只见男子一声令下,小猴子们立刻排成一排,先是对着观众们鞠躬行礼,而后依次跳上了架子,在上面一会儿直立行走,一会儿翻身而下,用双手攀在铁架上向前荡去,最后再一跃穿过圆环,稳稳落在地面。

    “好!”

    阿婉跟着人群鼓掌叫好,无轩也渐渐看得有趣,又见那男子走到竹篓边打开竹盖,一条鳞片黝黑而光滑的长蛇从竹篓里扭动着蛇身爬了出来。

    阿婉见状吓了一跳,赶忙抓住无轩的手臂,无轩抚着她的后背顺了几下,“别怕,杂耍人养的蛇不会咬人的。”

    那蛇出了竹篓并没有表现出对人群的兴趣,而是直接爬向了那几只小猴子,而猴子也没有感到害怕,反而又围成一个很大的圆圈,将黑蛇围在了正中央。

    此时男子从外衣的口袋中掏出一只小小的竹哨,缓慢地吹起了异域风情的乐曲。

    “好听!竹哨的声音真好听!”

    阿婉赞叹道:“阿婉最喜欢竹子了,以后要一片竹林,多制几个竹哨,日日吹曲儿。”

    无轩瞧着孩童般天真的阿婉,在她耳边说:“好,等回了王宫,我把母上后院里全栽满竹子,到时候你来吹哨,我来舞剑。”

    “公子快看!蛇跳舞了!”

    无轩闻声转头,瞧见那黑蛇随着哨声开始起舞,一边左左右右地跟着节奏摇摆身体,一边向外吐着信子。

    周围的猴子们随后也跟着转起圈来,一边自转着,一边围着蛇转,转半圈便停下拍一下手掌,很是整齐。

    看客们随之笑声不断,无轩与阿婉皆沉浸在这片的欢闹的氛围中。

    小猴子与黑蛇表演了很久,男子才停止吹哨,他收起铁架子,也收起人们赏的钱财,道明日再来。

    表演结束,人群散去,无轩觉得心情有些好转,便对阿婉说:“阿婉,我有些饿了,咱们去吃好吃的去吧!”

    二人寻了一家特色菜馆,十张桌子坐满九张,她们赶快走到唯一空着的那张坐了下来。

    见伙计们都忙着上菜,无轩便喊道:“老板娘,点菜啦!”

    但那老板娘似乎是在与客人结账,没有回应,阿婉就随便截下了一个刚端完菜的伙计,然后点了几道当地有名的百香焖饭、滋补羊汤、菠萝鸡块和炒杂菜。

    阿婉闻着鲜香的羊汤瞬间充满了食欲,立刻给无轩盛了一碗。

    无轩品着汤,听隔壁两位大哥闲聊起:“你还不知道吧?今年的春华节更是热闹,除了城楼的两百响烟花,还要放两百盏天灯嘞!”

    “哦?今年开始有天灯了?”另一大哥高兴地说:“那我吃完得赶快回去抱着我儿子出来,他还小,从未看过放天灯呢。”

    “是啊,我也回去带着我娘出来,再晚几年恐怕她也见不着了。”

    无轩打断二人的对话,不解得问道:“两位大哥,为何今晚还要放天灯啊?”

    “小兄弟,我看你们是外来的,应该不知道这春华节本就是纪念狂风将军诞辰的,这不,今年正好是第二百年,上头觉得只放烟花太普通了,所以新加了天灯,托狂风将军向上天祈愿,保佑我们百香和平富强。”

    “哦...原来是纪念狂风将军的。”无轩喃喃自语。

    阿婉疑惑得问:“公子,这狂风将军是什么人啊?”

    一位大哥抢着回答:“小姑娘,我来告诉你,狂风将军可是百香国的大英雄!两百年前带着我国英勇的五万将士,击败了中原和南方的近二十万人的组合军队,你说厉不厉害!”

    阿婉惊奇地叹道:“这么厉害啊!”

    无轩喝下最后一口汤,眉头紧蹙,刚想要说话,那两个人便起身道:“我们吃完了,不与你们说了,你们呀下午回去休息会儿,晚上再出来逛,会更热闹呢。”

    阿婉笑着点头,等那两人走后,看着无轩好像在思索什么,担心地问:“公子,你在想什么?是在想白先生的事吗?不用担心,一会儿我们听那大哥的,回客栈休息休息,说不定就碰见他了呢。”

    无轩闻声苦笑了一下,早上确实一直在思考先生的去向,只是这会儿她已经想到别的事情上去了。

    吃完饭,她们便走回了客栈,但是依然没有见到白玉,只在楼梯碰上了宋允竹和宋允兰二人。他们似乎神清气爽,光彩焕发。

    宋允竹一瞧见无轩和阿婉,马上跑到无轩另一侧,大臂一展锁住了她的肩膀:“无轩兄弟,在下是真的真的佩服你!那轻烛姑娘可是花魁,要美貌有美貌,要身段有身段,你竟然不动心,半夜就回来找你的小娇妻,实在是太感人了。”

    被他夸赞可不是什么好事儿,无轩白眼一翻,甩开他的胳膊说:“宋兄,在下只是修炼多年,定性尚足罢了。至于你们二位,无轩还是奉劝一句,丽苑阁别每日都去,小心身子吃不消,也耽误了修行。”

    宋允竹不以为然:“诶,这有什么的,我和师弟身体都好着呢!再说了,我们都在这儿半年多了,修炼什么的根本不着急,人生得意须尽欢,别叫姑娘等太久啊。”

    无轩实在不想与他搭话,礼貌性得寒暄了几句就带着阿婉进房了。

    “这两个花贼,真是丢了修道人的脸面。”

    “不值得为他们生气,吃饱了竟然真有些困了,咱们赶紧休息休息,太阳下山就出门。”

    无轩说着便躺到了床上,她向着白玉房间的方向瞥了一眼,心道:昆仑两个懒散的弟子都回来了,先生莫不是有急事回了九重天,来不及与我说?要是这般就好了。

    兴许是心事太多,前两日又睡得不好,无轩这回很快就入了眠。

    再睁眼,已是黄昏后。

    环顾四周,阿婉没有在房间内,无轩便起身走到窗前,向外推开了窗户,一时间,沸反盈天的喧闹声扑来,各色纸包成的花灯已然挂满了每条街巷,尽是一派兴盛繁荣景象。

    突然,阿婉猛地推开门跑进房间,手中抱着两条红色的西域长裙。

    她放下裙子关上屋门,悄悄地对无轩道:“公子,今日街上人甚多,也没人认得公子,你我都换上这百香国的衣服去看烟花和天灯吧!阿婉替你梳妆,再围上面纱,不会有人知道的。你看!”

    她拿起其中一条红裙放在自己身前比划起来:“这裙子都是阿婉精挑细选,最好看的!机会如此难得,就体验一下吧。”

    无轩对阿婉的提议既震惊又心动,她知道这异域的服饰有多美丽,而且她已经有五年没有穿过正常女子的衣服了。

    就算儿时再调皮,再像男孩子,可毕竟现在人已十八岁,内心自然还是向往回归女儿身的。

    无轩仔细想着,认为阿婉说得颇对,这个机会确实难得,以后怕是不会再来西域了,况且戴上面纱混进人群,谁还认识谁啊。

    于是她嘴角不禁向上扬起,点头答应了。

    阿婉解下无轩的发带,认真给她梳着长发,而后又为她束上低髻,插了一支金钗:“叫了那么久的公子,既然今日都要穿女装,那阿婉就唤你小姐吧。好了小姐,你看,六宫粉黛无颜色,大抵形容的就是小姐这般吧!”

    无轩看见铜镜中的自己,羞涩地敛起笑意,“看起来还是觉得别扭,但阿婉的手是巧的,钗也选的好看。准备更衣吧。”

    二人换好长裙,掩上面纱,就出了门,无轩不忘回头看了一眼白玉那黑漆漆的房间,失落地回身下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