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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恬回到家后就侍弄菜园,然后和韦小妹一起做点针线活。眼见着就要入冬,她得为韦仲勤和自己缝制几双厚袜,过日子得有过日子的样子,针线不拿起来是不行的。
一眨眼就快到午时了,姑嫂两人赶紧做好了午饭。因为要给韦仲勤送饭,金恬没等公婆回家就自己先吃了,然后由韦小妹帮着找出那个每到冬季必用的手提食盒子。韦小妹说这个食盒子还是她二哥自己亲手做的呢,金恬拿在手里瞧了瞧,抿嘴一笑,这个韦仲勤瞧着高大且有一身蛮力,其实手还挺巧的。
因为要给韦仲勤带够午饭和晚饭,她盛了两大碗饭和一盘子菜,这种天气饭菜多放几个时辰不会坏的。拎着食盒子正要走时,她忽然想起明早上韦仲勤不能饿着呀,从家到山上路途远,她每日只能往返送一次,若送两次那她啥也干不了,只能光做饭送饭爬山了。
她略作思虑,便从灶房里拿出一个瓦罐,再带些米,还从麦壳里翻出几个红薯,将这些全都放在了一个竹背篓里。就这样,她拎着食盒子、背着竹篓上路了。
别看就这点东西,她一走就是一个多时辰,虽然爬的是小山,等到了山顶上她也累得差不多了。远远瞧见韦仲勤蹲在小矮棚前刨木头,十分专注的样子,她走过来轻轻放下食盒和竹篓,然后蹲在他身后仔细瞧着,小声道:“喂,你干活不知道饿呀?”
韦仲勤被惊得像从梦中醒过来一般,看来他刚才干活时全神贯注,若是有猛兽扑过来他都未必有感知。
他恍了恍神,见金恬来了,便又甜甜一笑,“你给我送饭来啦?”
金恬赶紧打开食盒子,夹些菜在米饭上,“来,快吃,不知凉了没有?”
韦仲勤笑眯眯地端过来吃了一口,“没凉,温乎乎的,好吃。”他吃得很带劲,还一边吃着一边瞧金恬,感觉这日子过得挺美。
“你拿葫芦去泉眼那儿打水了么?我带了瓦罐,架起火来可以给你烧热水喝。”金恬说着便摇了摇旁边的葫芦,里面竟然还是满的。
“你一直没喝水呀?”金恬赶紧架起一些干柴火,在里面塞一些干树叶和松丛,再去棚里找出火折子,将火点上,然后把葫芦里的水倒进瓦罐里,最后把瓦罐移到火边。
韦仲勤一边吃饭一边瞧着金恬这番举止,瞧着瞧着便满脸笑意。金恬掸掸手,抬起头来,“你笑啥,只顾着干活不好好照顾自己可不行。”
“不是有你么?”韦仲勤憨厚的脸上带着几分得意,“你不仅给我送饭菜来了,连明早煮粥的米和瓦罐都带来了,还有红薯呢。”
金恬剜他一眼,又忍不住笑了,“我是指望你赶紧做出‘黄包车’,自然不能饿着你了。”
一说这车韦仲勤就兴奋起来,边吃边说自己有啥想法,轮子该怎么做,把车怎么做,要轻便又结实,这样才能拉着人跑,车夫也不至于太累。金恬托腮听着,觉得韦仲勤在做木工活这方面还挺有天赋。
“难怪你把食盒子都做得这般精致,你是天生的木匠呢。”金恬夸道。
韦仲勤见金恬夸他,一吃完饭便要接着干活,金恬忙拉开了他,“你歇会儿,等水烧开了你好好喝些再干。我陪你说说话,等会儿再走。”
待两人聊了会儿,水也开了,韦仲勤正喝着呢,发现有雨滴掉在了脸上。他摸了摸脸,“恬娘,下雨了,你怎么走?”
金恬仰头一望,雨正好滴在了她的额头上,“哎呀,我得跑回去。”
“你别跑了,指不定这雨要下大,要是淋一个多时辰的雨不生病才怪。”韦仲勤拦着。
“不会,天下都没几片乌云,下不了几滴雨。”金恬才起身,雨滴便变大了,才跑几步,一大粒一大粒水珠子落了她一头,她只好往回跑,冲进了小矮棚。
韦仲勤忙着用铲子把刚才架起的火堆往棚子里移,再把锯的木头往里扛。“恬娘,我说了吧,这雨要下大,你还不信呢。”
金恬丧气地坐在棚子里架好刚移进来的火堆,“若这雨不停,我一直在这坐着呀,啥活儿都干不了,要是来时我把做一半的针线活带来就好了,最近脚冷,厚袜还没做好呢。”
“你有活干呀。”韦仲勤拿出金恬带来的红薯,“你一边烤红薯一边看我干活,如何?”
“好啊,不过我最想做的是吃烤红薯,嘿嘿。”
韦仲勤听了也跟着一阵乐,然后就专注地干起了他的活。金恬把红薯埋在火堆里后,还真坐在旁边认认真真看着韦仲勤干活。
要说男人专注做事的样子还挺令人着迷,金恬就这么瞧着,越瞧越觉得韦仲勤帅气。他眼神澄湛,轮廓分明,鼻梁高挺,神情专注,丝毫不分心,似乎全身心沉浸在干活的乐趣当中,完全忘了身旁有人在看着他。
金恬就这么瞧着瞧着,忽然觉得,这样的男人有啥不好,她又到哪里去找比韦仲勤更中意的男人呢。平时总担心自己哪一日会爱上别人,所以她不敢把自己当成韦仲勤真正的娘子,还时不时提醒他不能把这桩婚事当真,需要长久相处再定夺。
可是现在,她觉得之前的自己太自私了,凭什么她说这桩婚事不当真就不当真。韦家花了七两银子,把她从金家抬到了韦家,两人拜了天地拜了高堂,连公婆的茶都敬了,现在婆婆还让她当家。韦仲勤和他家人都付诸了行动与感情,都把这桩婚事当真,她一人不当真能行么?
要是哪一日她想离开,韦仲勤也不会写休书的,那只能自己强行离开,到时候她走到哪里估摸着都会被人骂死,怎么可能有机会遇到心仪的男子,怕是只有自己心仪别人的份,别人把她当破鞋看待了。
还不如……好好跟他过日子,把他当自己真正的夫君,一起努力一起发家致富,嫁人不能这山望着那山高,既然她和韦仲勤现在能在一个锅里吃饭,就表明两人有缘分。跟着他这种勤奋踏实的男人过日子虽不华彩却很安稳,有何不好?
金恬想着想着内心便笑了起来,她没想到只不过躲场雨,自己内心发生这么大的变化,突然就愿意和韦仲勤当真正的夫妻了。不知为何,她越寻思越觉得自己很幸福,来到这里碰到一个安稳又爱她的男人,她应该知足的。
过了许久,金恬扒出烤好的红薯,闻着香气她禁不住嚷了起来,“仲勤,你闻见没,红薯烤得好香哦。”
韦仲勤闻声转过头,用鼻子一吸,“嗯,真的好香。你别动,我来,烫!”
金恬吃着韦仲勤为她剥好皮的红薯,一小口一小口咬着,感觉满嘴都是香香甜甜的味道。“我以前也吃过烤红薯,但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你也吃呀,好东西见者有份!”
两人乐呵呵地吃着,可是雨却一直没停下来。
一直到天黑,雨也没停下来。中午带来的饭只剩一碗了,金恬用瓦罐熬了些粥,吃晚饭时,她不禁感慨,“以前觉得烧柴火煮的粥比外面卖的粥好吃,现在发现用瓦罐熬的粥更好吃,浓浓的米汤喝着肯定很养人。”
韦仲勤见金恬吃着这般满足还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感叹道:“恬娘,成亲那日我还担心你来我家吃不好穿不好会过不惯,毕竟以前你在殷家……,现在见你喜欢吃这些,平时也乐意穿粗布衣,我心里也好受些了。”
金恬睨他一眼,“你以为我在殷家过的是什么好日子呀?吃得再好穿得再体面有啥用,最重要的是心里开心。要说以前我吃的山珍海味还真不少,但吃过也就吃过了,没觉得有多美味,也不曾回味。现在吃着你家的饭菜,每顿都很满足,就连锅巴米汤吃着也极香。”
金恬所说的山珍海味是自己前半生在大饭店吃的,韦仲勤还以为她说的是殷家。别的姑娘都是巴不得进富贵之家好好享受,金恬却乐于过农家日子,他相信像金恬这种人绝不是嫌贫爱富之人,只要自己勤奋干活,脑子不笨,金恬总有一日会爱上他的。
吃过饭后,金恬发起愁来。“仲勤,就一个铺盖咱俩咋睡呀。”
韦仲勤瞧了瞧,道:“你睡铺盖,我睡地上。”
“那哪成,这都啥天了,可别冻坏了。”
金恬为韦仲勤铺开被子,让他躺下。他却摁下金恬躺着,自己躺在旁边的地上,只不过用手握手金恬的手,金恬之前允许他握的。
金恬实在于心不忍,要说他们成亲也有好些日子了,韦仲勤在家睡破木门,在这里却要睡在地上,这山顶上气温可比山底下要低得多,哪怕旁边有火堆地上也凉。
金恬将身子往边上挪了挪,红着脸说:“你脱掉外裳过来挤一挤吧,自从成了亲你都没好好睡过觉。”
韦仲勤眼里闪烁惊喜的光芒,但又有些犹豫,支支吾吾地说:“真……真的可以么,你不怕我……我……”
“怕你什么,难不成你能吃了我?快把外裳脱了!”金恬命令道。
韦仲勤不再犹豫了,脱掉外裳钻进了被子里,与金恬面对面睡着。火堆的红光映在两人的脸上,使两人的脸庞看上去更红了,红得透着火似的。
两人可是头一回这般近距离瞧着,虽然有些朦胧,但这意境很美,两人心里都有些触动,心脏怦怦跳得厉害。就这么瞧着有些尴尬,金恬见他喉间在吞咽什么似的,小声问道:“你渴了么,我给你拿水。”
韦仲勤一把抓住她的手,急道:“不,我不口渴,我……”
他没说下去,两眼直愣愣盯着金恬,盯着她的眉、她的眼、她的脸庞,还有她那红红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