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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一章 没人陪就自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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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权宝儿家回来郑成贤无所事事,别人家都在回乡祭祖他没得去,说不惆怅是假的。人终归是群居动物具有跟随性,当周围的人都在做同一件事只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时候,难免的会感到彷徨。

    走在首尔的街头随处可见盛装出行的人,郑成贤像是走在两台相对而立的电视机中间,左右都是行色匆匆温馨幸福的行人,只有他游离在世界之外无悲无喜。

    他就那样看着、听着、想着。说不上羡慕,也说不上鄙夷只是在观察,每一个人都观察的很仔细并在心里勾勒这个人的过往,然后转眼就忘。接着再去观察勾勒下一个人,片刻之后同样抛在脑后。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干吗,总之是让脑子不停的转动以免落入失落彷徨的境地,心里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怜,他只是暂时的有些孤单罢了。

    有车、有房、又有大明星做女朋友还是两个,有什么不满意的?

    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荡着,不知不觉来到首尔最繁华的明洞。虽说韩国本地人多数都在今天关店回乡,但这里每天光顾最多的是外国游客,开店的也多是外国投资者,因此人流还是不少。至少比其他地方冷冷清清的强。

    郑成贤用帽子和墨镜遮挡住自己,一手拿着汉堡包一手拎个纸袋儿边走边吃,像个外国游客一样好奇的打量四周。

    突然一阵音乐声传来,伴随的还有个男人的声音,似乎有人在进行路演。好奇的顺着声音一路寻觅。在乐天百货商场的外墙处他见到了表演者。

    那人身材有些胖,头戴蓝底白点的碎花头巾。脸上架着翅膀状的墨镜,脸盘很宽。身上是镶着黑边的浅绿色休闲西装。脚上一双缀有亮片的尖头皮鞋。两个高大的音箱放在两边,中间一个cd机,从这人行头到器材都简直不菲。

    不同于一般的路演者,那人并没有放置盛钱的盒子,而且选择的歌曲是hip-hop风格,随着节奏强劲的音乐手舞足蹈。

    hip-hop更适合在舞台和多人合作的时候表演,单独一个人很难引起人们的共鸣,因此围观的人群不多,都是看一会就走了。

    郑成贤饶有兴趣的蹲下身子。边吃边看表演。倒不是说他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苗子,事实上那个人根本看不出长相,之所以这样实在是因为他没有什么事情急着做,也就是俗称无聊闲的!

    尽管群众不多,但那个人表演的很卖力。宽大的脑门上都是汗水,隐约还能看见热气升腾。一曲终了围观的人纷纷鼓掌表示尊重,郑成贤咬着汉堡拼命拍手,只是嘴里咬着东西双臂伸直鼓掌的样子,怎么看都有些戏弄的意味。

    “这位先生。请你尊重一下别人,你就算不喜欢我的表演,也不要戏弄吧?”那人走到郑成贤身边不满的说。

    毕竟周围只有他穿着韩服怪异的鼓掌,实在显眼。

    郑成贤一愣。这话从何说起?错愕的说道:

    “我没有戏弄你啊!”

    “你说是这么说,但是表现的却像是吃着爆米花看马戏表演的观众,你让我觉得自己是走钢索的狗熊!”

    这话有点无理取闹。郑成贤也不生气笑嘻嘻的说:

    “那你要我怎么办呢?你看到了,我手里有东西。总不能丢掉没吃完的食物鼓掌吧?”

    这话令那人哑口无言,气哼哼的转身回去。他知道是自己无事生非。不好意思继续纠缠下去。

    那人接着表演了几首慢歌,老实说能听的出来他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几首抒情歌曲唱的中规中矩。

    这一次围观的人明显多了起来,大家显然更能接受旋律比较强的歌曲。

    郑成贤却听的皱起眉头,虽然现在唱的歌曲更加动听,但是缺少之前的灵性。如果说之前是在看现场表演的话,现在顶多算是在听磁带。

    “为什么不继续表演hip-hop?”在表演的休息间隔郑成贤开口问道。

    那人没好气的看了一眼郑成贤:“你不懂,hip-hop不适合在这样的场合表演,一个人表演不出效果”显然他把郑成贤当成外行了。

    “我来给你搭把手怎么样?”郑成贤拍拍手站起来兴奋的说。

    闲着也是闲着!

    “你?”那人斜眼犹豫一下:“你会吗?”

    郑成贤没理他,兴冲冲的走过去查看cd机:“有usher的《yeah》么?”

    “你别乱动,很贵的!”那人急忙阻止,觉得眼前这个一身韩服的年轻人是不是秀逗了。

    “找到啦!”郑成贤开心的叫道,转头看向那人:“你会唱么?”

    说完不等那人反对按下播放键,顺手拿起旁边的另一支麦克风。

    节奏感强烈的电子合成音响起,听到熟悉的节奏刚想走的观众又停下脚步。郑成贤随着音乐轻轻摇摆身体,并不断示意那人开始。

    那人撇撇嘴无奈的拿起话筒。

    听得出来这个人比较喜欢唱hip-hop,声音里明显的多出些感情,周围的观众不禁随着音乐打着节拍,那人也越唱越兴奋,逐渐忽略身边的郑成贤。

    这个场面十分的怪异,那人的一身就不说了,旁边穿着韩服的郑成贤举着双手舞动身体,先不说音乐怎么样,光这个组合就成功的令路过的行人驻足观看。

    随着那人一段演唱结束,低沉略带沙哑的rap响起,充沛的感情借由穿透力十足的嗓音,传递给每一个人。

    郑成贤前世喜欢的音乐风格很杂。他不懂艺术,只是单纯的觉得好听、喜欢就行。

    亚瑟小子的这首《yeah》他非常喜欢。今生系统学习过声乐的他因为觉得这段很带劲,所以私下偷偷练过。

    那人显然没想到郑成贤能唱好这段rap,一时愣住了呆呆的看他表演。

    好的音乐能感染听众,让听到的人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或欣喜,或悲伤,或者手舞足蹈。

    抱着玩儿的轻松心态郑成贤表演的从容自如,rap唱完那人接着演唱,郑成贤就作和声配合。观看表演的游客也随着音乐开心的扭动,现场的气氛渐渐热烈起来。

    一曲结束,四周响起热情的掌声,俩人躬身致谢。观众纷纷要求再来一遍,郑成贤跟那人相视一笑,再次表演起来。

    有过一次合作之后,俩人配合的愈发默契,表演也越来越挥洒自如,那人有板有眼的跳起舞蹈,这次的表演获得比刚才更加热烈的喝彩声。

    俩人应观众的要求又合作表演了几首以后才作罢。

    “怎么样?我还是会一点的吧!”郑成贤得意的嘿嘿一笑,玩儿的很开心。

    “请原谅我之前的失礼!”那人鞠了一躬道歉,伸出手自我介绍:

    “我叫朴载相,不知道先生怎么称呼?”

    “朴载相?”郑成贤愣愣的握住他手,上下打量半天,想要确认眼前的人是不是自己想的那个人。

    朴载相拿下墨镜,露出一对仿佛被拉长的蝌蚪般的细长眼睛:“是的,请问你叫什么?”

    我去,运气这么好?真的是鸟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