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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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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是友谊赛,双方都没有采用犯规战术。【ㄨ】

    乌西里斯依然是老一套防守策略。大郅也稳健了下来,投篮命中率有所提升。

    第一场斗牛结束了,约定是12分钟。乌西里斯只用了一招挑篮,20投14中。大郅19投7中,被乌西送了4个火锅。

    蒙克—******气势汹汹的登场了,他依仗着自己强壮的身体,玩起了背身单打。

    乌西里斯自然不会客气,贴身防守,给硬顶了回去。

    蒙克—******基本功很扎实,外线的翻身跳投也很不错,在防守端也给了乌西一定压力。

    乌西里斯对此浑然不惧,你要玩背打,我就奉陪到底。

    两个人的较力从在两个半场之间轮转着,掀起了一轮又一轮掌声风暴。

    蒙克—******最明显的缺陷,带球过场就不说了,进攻节奏太慢了,假动作也很笨拙;这两点被乌西里斯抓住了,下手快狠准,毫不留情。

    第二场斗牛结束了。

    乌西里斯19投13中;蒙克—******17投4中,被乌西送了7个大火锅。

    球迷们有点失望,却依然给自己的球员献上了掌声。【ㄨ】

    解说席上,两位老师留下了一连串精彩的语录。

    “大郅的投篮一直都是八一队的杀手锏之一,今天也不负众望,命中了开场第一球!”

    “大郅一步拉开空间,以弹跳优势来投篮,这一球命中非常合理!”

    “这你别说,还真厉害,我就是投,还进了,嘿嘿!”

    “大郅这场球虽然输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大郅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的,主要是乌西里斯这名球员太强大了,还采用了贴身防守。我们CBA联赛是严禁球员之间有过多身体接触的,很显然,大郅很不适应这种斗牛比赛的规则。”

    “霍霍,蒙克—******还真敢投…哎呦…要坏…被盖了。哎呦呦,蒙克—******这一球太不合理了!”

    “投篮,这不是蒙克—******的特长!”

    “蒙克—******要投篮了,好球!(哐…打铁声)唉呀,没进。这球稍微大了点,虽然没进,但是这种球就很合理,大郅应该继续坚持这么打下去。”

    这解说席上比球场上还热闹,京片子口音,像是二人转一样,引来了一阵阵爆笑。

    大姚第三个出场了,他的身高优势太明显了,比乌西高出一头,虽然带球比蒙克—******还笨拙,基本没啥弹跳力,但是内外投篮的手感却很火热,又懂得利用身高优势压到乌西身上秀小勾手,已经在进攻端展示出了“小巨人”的杀伤力。

    乌西里斯在防守端比较吃亏,跳不起来,想盖帽都没机会,只能用力顶回去,尽量破坏大姚的投篮节奏;在进攻端却是威力十足,背打背打再背打,突破突破再突破,还是一次次秀花式挑篮。

    在一段时间之内,乌西会频繁使用同一种球技,这个已经成了个人习惯;除非对手采用了双人包夹,来专门克制这种球技,乌西才会改变进攻手段。

    “嘭!”篮球被扇飞了。

    大姚抓住了时机,送给了乌西一个大帽,顿时嗨遍了全场。

    解说席上,两位老师顿时尖叫了起来。

    “啊呀呀,一个精彩的大帽,大姚竟然送给了乌西一个超级大火锅,这是本场比赛最精彩的时刻!”

    “大姚,盖的好,就这样盖下去。你就是未来的盖帽之王!…”

    大姚挠着后脑勺,腼腆的笑了。

    乌西里斯揉了揉酸痛的手指,上前给了有些傻头傻脑的大姚一个拥抱。挑篮使用太多了,手指有点酸痛了。

    比赛继续进行。

    12分钟过去了,乌西里斯17投10中;大姚17投8中,还送给了乌西一个大火锅。

    数据对比之后,大姚居然后来居上,已经有了超越大郅和蒙克—******的无限潜力,未来不可限量。

    至于乌西,绰号腓特烈大帝,已经表明了一切,就不用多说了。

    这三场比赛的氛围都十分友好,没有犯规,算是中规中矩,领导和球迷们都很满意。

    当然,若是正式比赛,绝对不会让你一次次轻松投篮,这个就不多讨论了。

    1个小时之后,腓特烈一家人、希尔顿姐妹等人,来到了奥体中心附近的俏江南,参加了一场宴会。

    饭后,希尔顿姐妹亲自带着投资公司的运营团队同国家男篮谈了两个小时,达成了初步协议。

    这个协议比较复杂,牵扯到3方。

    甲方包括:球员所在俱乐部、国家男篮。

    乙方是:希尔顿姐妹投资公司。

    丙方:球员本人。

    初步协议的大致内容如下所示。

    1,自球员某某进入NBA任意一只球队之后,协议开始履行;当球员正式从NBA退役之后,协议作废;(换一种说法,协议履行时间段,就是球员的NBA职业生涯。)

    2,自球员进入NBA开始,乙方自动成为丙方在国际上的唯一经纪人(除了本国之外),负责为丙方争取大合同、核心地位、商业代言、并时刻保证球员的良好形象,以及危机公关处理等等;而丙方以商业总收入15%作为佣金。

    3,乙方不干涉丙方在NBA的自由选择、个人隐私、以及NBA职业赛事期间之外的时间等等。

    4,丙方在本国之内的商业收益,由甲方分配,乙方不得干涉;丙方在本土之外的商业收益,由乙方丙方分配,甲方不得干涉,也不的征求任何费用。

    5,乙方支付每年向甲方捐献15万美金,作为丙方的教育培养费。

    6,丙方在职业生涯期间的纳税,由个人负责。

    这个合同对三方都有利,可以说谁皆大欢喜。

    甲方:获得了球员在本土商业收益,和NBA职业赛之外的赛事收益,以及每年15万美金的费用。

    乙方:获得了球员在国际上的商业活动和球员合同等方面的15%的收益,付出了每年15美金的费用。

    丙方:获得了随时进入NBA的机会,以及丙方承诺的良好形象的商业运作保证。

    反之,若是无乙方参与,作为球员的丙方即使参加了选秀,手握大权的甲方绝对不会轻易放丙方进入NBA。

    大郅,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