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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怪人一个
他对我说这个玉镯不应该属于现在的主人,这个玉镯应该属于一个强大的神秘门派。但怎么会到了这个鬼手里,他还没有调查清楚。本来他刚才想和那个鬼谈谈,但那个鬼却不肯吐露一个字,白狐甚至暗地里施法虐了鬼一下,没想到鬼很能忍耐,宁可被法力折磨的扭曲变形,也不愿意说出一个字。
白狐无奈才暂时放弃了。
我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忽而我想起无道说要去找鬼的尸体,于是我有了一个计划,便告诉了白狐:“这样吧,你和我们一起去找鬼的尸体吧,到时候你可以再次问她,或者由我来和她沟通。但你一定要保护好我啊。”
白狐笑笑,搂紧了我,“当然了,我的妻子大人。”
我脸一红,谁是你妻子,想得美。
看看,路上的行人逐渐多了起来,天也快彻底亮了,我让白狐走,他还恋恋不舍的粘着我,最后还是他亲了我,我又还了他一口,他才慢悠悠磨磨蹭蹭的离开。直到他的影子消失在我的视线内,我才回到屋子里。
房间里,孟朝正在收拾东西,我问这是要干什么去,无道回答,已经联系到了孟朝的三舅,现在就赶过去,这件事情宜早不宜迟,越快解决越好,否则夕洛说不好那天就虚弱的醒不过来了。
于是我们几个迅速直奔陈家村。
这陈家村的名字顾名思义,一个村子差不多都姓陈。
进了村子,停都没停,水也没顾上喝一口,直接就来到陈三舅家。陈三舅正在外面晒太阳,看见我们来,也没往屋里让,而做了一个“嘘”的手势。
我往里一看,原来他家里有个人也不知在拜什么,屋内光线昏暗也看不清楚。
无道也很好奇,难道这里有道友?
无道便笑着问三舅:“他三舅,那屋子里的人是谁啊?”
陈三舅一听问话,赶紧给介绍,“他叫陈天尽,很有来头,也挺神的,盗墓这行里他小有名气。你们这个玉镯就是他偷出来的,哎,我以为是好东西,才给了我姐,没想到害了人了。”
正聊着,那人从屋内走了出来,是个男的,面相清秀,很年轻。看见我们还挺高傲,都不正眼瞧一下,我和夕洛,孟朝也就算了,凡夫俗子的,只是无道脸上极为不悦。
一个盗墓的竟然对他这个道长无视。
“年轻人,里头拜的是什么?”无道问陈天尽。
“你不会进去看?”
无道被噎的一愣,哼了一声踏步就进了屋,而后传来一阵哈哈大笑声,便又从屋内冲出来,似乎是在取笑陈天尽。
“我拜仙,凡人拜佛,原来挖坟的拜土地公。这算哪门哪派的。”
陈天尽只撇了一眼无道,边收拾东西边随口说道:“人鬼殊途,但各自有主,神仙管人,阎王管鬼,坟墓里的入了土,不人不鬼的时候,就归土地管。”
这时候年轻人从里面昏暗的灯光里走了出来。
众人一看,都吓了一跳,因为这个人的脸太白了,白的没有一丝血色,就像是一个长期不见阳光的人一样。
不过他却跟我们想象的不一样,挺有礼貌的,并不是我们以为的那般高傲,只见他伸出手,把我们请进了屋内,“我叫陈天尽,欢迎你们的到来。”
孟朝最着急,开门见山的说,“听说你是盗墓高手,我们想去找那个墓地,你能帮我找吗?”
陈天尽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我们,“听说你们是想找玉镯子的主人,然后要镯子还给她,这是真的吗?”
孟朝点头说道,“这镯子古怪得很,所以干脆还给她算了。”
陈天尽点点头,“带你们去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你们得付钱。”说完就竖起了两根手指。
孟朝张大了嘴巴,“你还要两万?”
陈天尽点头,“这镯子我卖给陈老伯是两万块,现在你们让我还回去,还得再出两万。”
孟朝有点受不住了,“要不要这么心黑啊,带个路而已,竟然要两万。”
陈天尽笑了笑,“每个人做事都有自己的规矩,你们如果不愿意出这笔钱,那就另寻高明吧,我又不勉强你们,各凭自愿,公平得很。”
孟朝转身向着陈三舅,“三舅,要不你先借我点,等我回家了再还给你,行不?”
陈三舅笑着点头,“可以,自家人别说借了,你直接拿去吧,这只镯子差点害了夕洛,我这还心不安呢,这点就当是赔罪吧。”说完就进屋拿钱去了。
众人看着夕洛那么虚弱的样子,都心生怜惜。
孟朝更是柔情万种,“夕洛,你放心,等我们把镯子还给她,她就不会再折磨你了,你很快就会好的。”
夕洛的确很虚弱,此刻正紧闭着双眼,像是完全睡着了。
孟朝很是担心的看着无道,“道长,你看她这身子,能受得了吗?”
无道叹了口气,“没办法,她必须下去,否则怎么能解决她的问题呢?”
我问陈天尽,“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陈天尽看也没看我一眼,“等天黑吧。”
我心想天黑以后应该会冷,夕洛的身体更会难受,所以问道,“为何一定要天黑呢?”
陈天尽还是没有正眼瞧我,“这也是我的规矩。”
真是怪人一个,哪来那么多的规矩?
目前太阳还没有下山,我们只好全部集中在陈三舅歇息。
然后我们众人在陈三舅家里用过晚餐之后,差不多就日落西山,在过了一会儿,天就黑了下来,而我们也就开始出发了。
此时的陈天尽却像换了一个人,不再那么冷漠,不再总是“我的规矩”挂在嘴边,而是变得健谈起来。
从他的谈话中,我们了解到他是一个大学生,不像陈家村的其他村民整天就是劳作不息,他也算是个知识青年,家庭的经济条件也算不错,可惜却有一件事很奇怪。
自打他大学毕业以后就没做过正经事,整天就想着盗墓。可是他盗墓并不是为了发财,因为他每次去墓里只是拿一样东西,而且那样东西也未必是最珍贵的,至于拿哪样东西,全凭他的喜欢,这在别人眼里看里,能不奇怪吗?
而且他说他能感应到地底下的鬼魂,说他这是一种怪病。
我第一次听说得这么一种能感应鬼的怪病,在我看来,应该是一种很神奇的本领才对啊,相信很多人都会很崇拜能和鬼魂交流的人吧,问仙婆子不就靠这门手艺吃饭的嘛。
他还说其实很多的墓并没有鬼魂的,不过有鬼魂的墓绝大部分都是鬼有很深的怨气,这才一直停留在墓里,不愿去转世投胎,不过就算是有怨气的鬼魂,也只会冤有头债有主的找特定对象报复,而不是见人就折腾的凶狠恶鬼,所以大部分的人对鬼魂都有一种误解,其实大可不必那么害怕鬼。
他这种观点我倒是第一次听说。
他说他最开始很厌烦这种病,谁也不愿意感应到鬼的存在,活人哪有不怕鬼的,就算明知鬼不会伤害你,因为你看不见,所以还是会害怕。不过自从遇见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之后,他的观点就彻底变了,因为考古系的那个学生告诉他,这是一种特异功能,只要能感应到鬼魂,就能知道墓的准确位置,这样的话,盗墓岂不是很方便?
自那之后,他就真的利用起那特异功能来了,最开始选了一个很小的鬼墓,挖开之后,也只拿了其中很小的东西,他只是先试试有没有危险。
不过那次之后,他就喜欢上了盗墓,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必须去挖一次坟墓,否则就感觉浑身不自在。
我们头一次听说有这种病。
孟朝抓住了重点,问道,“这次的鬼魂是大鬼还是小鬼?厉害不厉害?”
陈天尽摇头,“说也奇怪,这次我居然感应不出这只鬼的信息。我只是听见鬼魂说她有很多的宝贝,可是当我挖开之后,就只有那只玉镯子而已。”
“本来我不想摘了她唯一的一件陪葬物,可是空手而归不合我的规矩。”
“又是规矩”我在心里说道。
孟朝打了一个寒颤,“你不害怕吗?敢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尸体?”
陈天尽摇了摇头,“我一点都不怕,相反我还有一种感觉,我觉得坟墓是我的归宿。我每次进了坟墓,就有点不太想出来的感觉,觉得躺在里面很安心,而且最近这种感觉变得越来越强烈。”
无道打趣的说道,“人的归宿都是坟墓,所以你这不算是一种病。”
陈天尽摇摇头,“不一样的,我之前都没有这种感觉。或许我要死了吧?”
然后他又连“呸”了好几声。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墓地了。
此刻的天空挂着一弯皎洁的新月,像镰刀,也像小船,照得整个大地一片朦胧。
看见这情形,我居然突然的生出一些害怕来,赶紧抓住我的玉,心里大声喊着“白狐,白狐,你快出来,我好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