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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彼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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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娘的孩子,说来话长,我们先到前方歇息片刻,边包扎我边跟你说!”

    林平之对于这个《笑傲江湖》的主角还是有些异于常人的感觉。

    令狐冲起点跟林平之大差不差,一个是华山派大弟子,有名的武林少侠;一个是福远镖局的独生子,福州富户公子哥。

    原身的林平之虽然有着纨绔子弟的作风,但是在林震南夫妇翅膀之下,变得童真不失,说难听点就是幼稚,同时也有些迂腐,前期是个典型的矛盾体。

    令狐冲在华山派岳不群的教育之下,倒是没有大门派子弟的倨傲,但此人确因岳不群正道光环影响下,常常做出跟自己往日相悖之事,同样也是一个矛盾体。

    但因二人后来路途不对,所以最后结果也是大相径庭。

    林平之对于令狐冲倒是没有太大反感,毕竟《笑傲江湖》世界里,有太多相悖地方,很多人也是犹如精分一样,遇事时常会有两种决断方法,所以林平之根本没有什么太多想法。

    不过林平之也不是三岁小孩,什么话都往外抖落,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心中有一杆秤,知道如何衡量。

    林平之语罢,令狐冲也微微颔首,二人终归受了不小的伤,身上伤口还在不停流血,的确耽搁不得,遂回答:“你说的也对,走吧!”

    二人在皎洁的明月之下,并肩前行,一直抵达林平之系坐骑之处。

    马自然已经被田伯光击毙,鲜艳的血液,染红的这片无主之地,林平之看着有些微微愣神,这匹马跟着他从福州到达衡山,虽然谈不上有多大功劳,但也是劳苦功高,期间还救过林幸儿。

    不过连太史公都说,人固有一死,马又何能不死?

    虽然非寿寝正终,还是惨死荒野,但事已至此,想得再多也是于事无补,只待日后寻得机会找田伯光算账便是。

    林平之摇摇头,掀开马鞍,将里面包裹拿出,顺势把包裹里面的瓶瓶罐罐,还有布匹拿出来,分于令狐冲:“这是金疮药,令狐大哥撒在伤口之上,不消片刻就能止血。”

    金疮药是当初那个医馆拿的,毕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林平之既然决心闯荡江湖,一应东西自是也要准备完善,以防不测之事发生。

    令狐冲本是不拘小节的江湖豪侠,对于林平之所递来的药瓶,没有半分客气直接收入囊中,喝了一口清酒之后,解开身上早已破烂不堪的衣裳,将金疮药,一一洒在伤口之上。

    皮开肉绽的伤口,被倒上药物,其中酸爽可想而知,不过终归是武林人士,这种伤痛虽谈不上家常便饭,但也想去不远,令狐冲咬牙继续。

    待到身前伤痕洒满药物,却无法治疗背后之时,林平之主动打开药瓶,将药物倒在令狐冲身后。

    “嘶……”突如其来的疼痛,让令狐冲倒吸一口凉气,良久之后,回过头来点头感谢:“多谢平之贤弟。”

    林平之显得异常豪爽,接过令狐冲手上布条,一遍给对方包扎,一边笑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如今我帮令狐大哥上药,等会儿还需令狐大哥帮我上药呢。”

    不得不说田伯光刀法精湛,每一刀都往要害之处割去,而且刀法快如闪电,故而二人身上伤口,不止胸前一处,譬如后退、大腿、后背、手肘等等平时极难攻进的地方,也有不浅的伤口。

    如果一个人想要给自己包扎,实在是宛若登天之难。

    林平之如此豪爽,那令狐冲又如何会小气?听到如此说后,令狐冲当即展颜欢笑:“平之贤弟但有所求,冲义不容辞。”

    二人在斑驳的天空,挂着满天星斗的夜幕之下,一边说笑,一边治疗着伤口,直到半夜二人换好新衣,这才相依入眠。

    期间林平之也说了一些自己的事,豪气干云的令狐冲显得义愤填膺,当场恨不得宰了两个青城山弟子,来一泄心头之恨。

    朱明之夜,璀璨的星河之下,四野荡漾着大自然的催眠曲,灌木丛中蟾蜍聒噪不安,发出点点星芒的萤火虫,也游荡寰宇之内,至于展翅蜻蜓,则是宛若蝗虫过境,一会儿落在树叶,一会落在马上,徘徊不止,振翅之音,让人颇觉烦恼不安。

    时炎风扫过,无数参天大树配合着摇头晃脑,甩落头上的累赘,随着清风飘扬而去,地上枯黄的树叶,也在此刻飞起,配合着黄沙,描绘出夏夜晚风。

    只可惜一番战斗,显得颇为疲倦的二人,并早已陷入深深的沉思当中,连成群结队的蚂蚁,搬着马匹的骨肉,在他们脚上欢快而过,都不曾有心去管。

    一夜过后,二人张开双眸,便见一道曙光分割昏晓,再等片刻时间,漆黑的天际云彩,此刻呈现橘黄之色,氤氲着刺眼的光芒,缓缓升起。

    未几。

    一道红光乍泄,天空豁然开朗,紧接着天边云涌翻腾,展现各种姿态,有天宫、有飞龙、有狮子、有神仙,凡人间画卷,其中无一不备,且栩栩如生,活灵活现,见之令人叹为观止。

    是时。

    一道微风拂过,云彩漂浮远去,消失在金光闪闪,层次不一的天空当中。

    二人欣赏完日出之后,令狐冲一脸骄傲说道:“日后有时间,定请平之贤弟一登华山,观看华山日出!”

    林平之也没有直接拒绝,将包裹背在身上,微微点头笑道:“有机会定当一观华山之险,不过还请令狐大哥帮我隐瞒关于我的事,免得引起其他麻烦!”

    华山之险,闻名天下,即使没有去过华山,只需读过小学,同样可一窥华山与众不同。

    平生没有登过华山的他,自然是想去一览何谓无限险峰在华山,但至于何时去,那就说不好了。

    起码得有自保之力,不然此刻前去华山,那只怕无异于狼入虎口,同时也不可让人知晓关于他的事,不然只怕麻烦不断。

    令狐冲倒是没有感觉到林平之的敷衍之意,反而自顾满口答应:“好!到时候一定带你去。”

    林平之也没有接话,而是打岔过去:“我如今要去衡阳,不知令狐大哥,这是要去往何处?”

    林平之自然是明知故问,毕竟原著写的明明白白,令狐冲去参加了,刘正风金盆洗手大会,岳不群也差不多赶到衡阳,令狐冲除了能去衡阳,别的地方也没出可去。

    但他肯定不能不问,不然什么事心里都知道,岂非徒增他人怀疑之心?

    由是林平之问话之时,显得极为随意,令狐冲也没什么怀疑,而是如实相告:“衡山派刘师叔金盆洗手大会在即,我将前往衡阳,与家师汇合。”

    林平之故作惊叹,旋即回道:“令狐大哥也去衡阳?正好你我一路,若是遇到田伯光那淫贼,也好除恶务尽。”

    “如此倒是甚好!”令狐冲也显得颇为开心,毕竟作为豪侠的他,本就不拘小节,更何况他对林平之也充满着兴趣。

    于是乎二人再次并肩而行,目标衡阳……

    末夏初秋,正是丰收好季节,虽然各自身上有伤,但却并未阻挡住二人一路跋山涉水,只不过一路步伐有些轻缓随意。

    时近正午,艳阳高照,二人不觉有些口齿干燥,令狐冲的酒壶,也早已空空如也,此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颇感心烦意燥。

    由是令狐冲一边赶路,一边左顾右探,见到前方有一处橘林,一个个圆滚滚,黄澄澄早熟的橘子,高挂在碧绿的橘子树上,绿叶承托之下,显得极为显眼,令狐冲顿时便感觉口齿生津,对着林平之道:“平之贤弟在此处稍待!”

    心无旁骛的林平之顿时愕然,旋即接话:“令狐大哥可是有甚么事?难不成想要如厕?”

    毕竟荒山野岭,又一路前行,除了上大号,林平之实在想不到,令狐冲还能干嘛。

    令狐冲憨憨一笑,一指前方橘林笑着说道:“感觉口干舌燥,前面一大片橘子,正好解渴。”

    林平之一愣,然后打量着全身上下只有一剑、一壶,连衣服发簪之类都是自己提供的令狐冲,愕然问道:“那令狐大哥可有钱?”

    “做甚么?”这回到不是林平之奇怪,而是令狐冲感觉甚是不解,平白无故问他有没有钱作甚,便是有钱,在这荒郊野外,也不过是一堆废铜,没有半点用处,遂满怀不解有此问。

    “自是买橘子去呀!”林平之俊眉一挑,回答所问。

    令狐冲摇头苦笑:“买甚么?顺手摘来便是。左近又无人家,种橘子的人一定住得很远,却向谁买去?摘他几个解解馋,有甚打紧?”

    “不告而取视为偷,这样显得不好!”

    林平之这时才释然,眼前这个人并非常人,他是有时候非常迂腐,有时候又不拘小节的矛盾体,不能以常理度之。

    不过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这橘子是别人辛辛苦苦种下,经过无数年挑粪、浇水栽培,如果不问自取多少有些无理。

    这并非迂腐,而是教育使然。

    林平之受九年义务教育长大,对待农民虽然不可能宛若佛祖一般,有割肉喂鹰的精神,但还是选择做到问心无愧。

    于是乎便道:“还是令狐大哥在此处稍待,我前去摘几个橘子,然后留下一点钱,待橘子主人来时,必然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