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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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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很热,沈秋华见杨琼的汗顺着额头流了下来,急忙拿着纸巾去擦。

    有老婆就是好啊!杨琼心里美滋滋的。

    火车很快进站,两人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上了车。沈秋华这是第一次坐火车,看哪都觉得稀奇。不过她是个内敛的人,并没有表现出来。

    进了车厢,另外两个铺位还没有人。杨琼忙着将行李放好,折腾完了,拉着沈秋华坐到了下铺。

    “出门在外,你注意一点。”沈秋华打掉了杨琼环在自己腰上的手,叮嘱着。

    “习惯了。”杨琼委屈。平时都搂惯了,这会儿手自然而然就放在那儿了,哪里改得过来?

    “我们这样终究是不被世人允许的。你我彼此衷情就好,不要让人看出来了。”说到这种事,沈秋华也是无奈。同性相恋,即便穿越了千年时光,依旧不被世人接受。仔细想想,前世和现在并没有什么区别。

    “委屈你了。”杨琼心疼她。这种无法放到阳光下的感情,两人能够坚持到现在实属不易。

    沈秋华摇摇头,“你还不是同样委屈?你我皆是女子,就应共同承担所有风雨。”

    杨琼的手还是忍不住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她看了一眼,却没再说话。两人拿出ipad一起看电影,时不时交流上两句,倒也不觉得旅途寂寞。

    很快到了中午,另外两个铺位还是没人。杨琼估计大概就是没人了。“这样真不错,要不我还担心进来两个人咱们不自在呢。这下好,成了一个小单间,再也不怕别人打扰了。”

    沈秋华当然也很喜欢这种情况。对于陌生人,她本能地抵触。如今这样让她也松了一口气。午饭两人吃了泡面,由于平时不吃,偶尔吃一回,还觉得味道挺不错的。

    火车上空调给的足,沈秋华的身子又畏寒,所以面吃得不多,汤倒是都喝了。

    “秋华,你真能喝。”杨琼摇头,这样灌了个水饱,一会儿非得饿不可。

    果然,下午两点多,沈秋华的肚子就叫唤起来。两人这时候正在说话,突然传来的声音让沈秋华红了脸,让杨琼笑弯了腰。

    “我说什么来着?你肯定得饿。”看着沈秋华那不好意思的模样,杨琼终于忍住笑,翻着背包找出一个面包和一根火腿肠。“还好早有准备。”她没有直接递给沈秋华,自己先撕开了包装袋才递过去。

    自从知道手指经常用力会让指节变粗后,在杨琼面前,沈秋华几乎就没干活费力气的活儿。杨琼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给沈秋华前世宠妃的待遇,但是她的这份心,一定要让沈秋华知道。

    我无法给你整个世界,我只能给你我的全部。

    沈秋华吃着面包,喝着杨琼打来的开水,一脸的满足。那小模样,像只小猫在晒太阳一样,慵懒而迷人。让人只想着将她捧在手心里宠溺呵护。

    女人啊!杨琼暗自感慨。都是女人,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看看秋华,再看看自己,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软卧车厢里是相对安静的。这让杨琼觉得虽然贵了点,但是这钱没白花。到了晚上,两人轮流去洗漱。沈秋华一路走过,依旧吸引了不少惊艳的目光。洗漱完毕,她将自己的束发的发簪抽出来,一头青丝如瀑布一般散落下来,直接让旁边一起洗漱的一个女人发出了惊叹声。

    “你这头发太漂亮了!还这么长!”那女人年纪不算小,大约三十岁左右。

    沈秋华笑笑,却没说话。用梳子将长发梳顺,这是她睡觉前一定要做的事情。平时在家里都是洗完澡之后用毛巾擦干。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她是不用吹风机的,她觉得那个比较伤头发。现在出门在外,洗头就别想了,也只好这么将就一下了。

    杨琼不放心她,一直站在走廊里看着这边,将她走回来这才放心。

    “早点睡吧。”沈秋华浅眠,也不知道晚上能不能睡着。所以早点上床,能睡一会儿是一会儿。

    躺在床上,沈秋华真就睡不着。自从来到现代之后,她几乎夜夜睡在杨琼的怀里。有了身边那人,她才能睡得安稳。如今就自己一个人,虽然知道杨琼就在旁边,但是到底不在一起,她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原来自己已经这么依赖杨琼了吗?沈秋华失笑,若是前世,她定然不许自己如此任性妄为。可是现在,她所求的不就是这一份感情吗?

    她转头看着对面床铺的杨琼,已经熄灯了,所以她看不清楚。但是她知道那人的心里也是自己。这种感觉,甜蜜中还有一点点的酸涩,那是对于未来的一点不确定。

    杨琼知道沈秋华没睡。如果自己此刻说话,她们俩大概会聊上一夜,那就都别睡了。其实身边没有了沈秋华,她也不好受。

    两人都没睡,却都不想打扰对方。熬到实在困了,也就各自睡着了。

    火车一路南下。驶过很多站点都是历史名城。沈秋华对于这些城市都很感兴趣,和杨琼约定了以后要到处去走走,逛逛这些城市。

    渡过江河,穿过隧道,火车已经开进山里。两人下了车,潮湿闷热的气候让沈秋华极不适应。

    “你没事吧?”杨琼关心道。

    沈秋华摇头。两人出了火车站,在附近找了一家饭店吃了两碗面。

    “进山还要坐很长一段汽车。你肯定受不了,先把晕车药吃了吧。一会儿能好受些。”这就是杨琼一直犹豫要不要带沈秋华回家的另一个原因。看着沈秋华纤细的身子,也不知道这次折腾一趟会不会就剩下一堆骨头了。

    坐上开往山里的汽车,沈秋华几乎是上车就开始晕车。这和平时她们坐的大巴车不同,这车里的汽油味特别大,连杨琼几年不坐,都觉得有些难受,更不用说原本就晕车的沈秋华了。

    大约坐了两个小时,总算晃悠到地方。两个人下车缓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才继续上路。杨琼家还要再往山里去,却是没有车了。所以这段山路只能依靠两人走进去。

    “这段路我小时候走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现在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再晚天就黑了。”杨琼一边说,一边背上背包,拖上行李箱,另一只手拉住沈秋华,朝着回家的路走去。

    路上看到很多沈秋华从没见过的植物。杨琼开始一种种给她讲,当然都是民间的叫法。这些植物学名叫什么她也不知道。

    这么走着聊着,倒也不觉得寂寞。两个人走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候,终于踏上了一段十分险峻的山路。

    “别害怕,我在你身边不会有事的。”一边是山壁,另一边就是悬崖。沈秋华再淡定此时也变了脸色。她是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什么时候走过这么危险的山路?

    杨琼拉着她的手紧了紧。看她的脸色实在难看,杨琼也没办法。“要不这样,我先把东西背过去,然后我回来背你过去。”这种路不光是沈秋华,有时候来个男人都不敢过。

    沈秋华摇摇头。缓缓呼出一口气,把心一横,“我跟你一同走过去。”她不想成为杨琼的负担。

    杨琼拉紧了她的手,“我不会让你出事的。”两人一前一后踏上了这段险峻的山路。

    山路其实并不算长,大约两百多米,是盘山修建,所以第一次走上来的人根本不知道前面的路还有多长。这种对于未知情况的担忧极其耗费体力。好在杨琼知道,告诉了沈秋华,所以她心里还算有底。

    二百多米的危险山路,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走过来了。前面虽然还是山路,但是明显宽阔了许多,至少两人可以并排走上去了。沈秋华的腿有些发软,杨琼见状急忙原地休息。她卸下所有的东西过来帮沈秋华按摩僵硬的腿部肌肉。

    “看你吓的,脸色这么白。”杨琼心疼地在她额上亲了一口。

    “还有多远?”沈秋华还想硬撑的,但是真的有点撑不住了。她来到现代后也很少锻炼,有时间就宅在家里,体力差得厉害。这两天火车汽车的折腾,到最后居然要靠双腿走进来,她真的有些准备不足。

    “不远了,再走十几分钟就该到了。”杨琼指着前面的山说:“你看,转过这座山就到了。”

    沈秋华听了只是心里有了底,却也没太高兴。望山跑死马,她们还有得走呢。

    两人再次启程。“为什么你家人会住在大山里面?”

    “听老人说,以前的族人为了躲避战祸迁居到这里。后来每遇到战祸就向山里迁徙。赶上那个年代烽火频年,所以就不停地迁,到最后就住得这么深了。这下战祸是波及不到了,可是出来进去的也太不方便了。”

    “就没人想着搬出大山吗?”沈秋华好奇,现在都什么社会了?哪有人一直住在大山里不问世事的?

    “有啊,可是族里有个规矩。未婚的男女出去闯荡,学习、打工什么都行。男人一旦成了家就必须回到村子里还定居。不想回来的就必须申请脱离家族关系,也不能再姓杨。女人则不受这条规矩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