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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十四章:卖身契 Vip

作者:| 作者:有种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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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华山庄。

    晚上六点半,施满江,贝姐,施可馨还有封一寒,小东北,何振东他们,俨然一副一家人的样子,准时在大厅用餐。

    施满江每个月花两万多块钱,请了两个阿姨二十四小时轮流照顾小可馨。帮她换尿不湿,泡奶粉,穿衣洗刷,哄她睡觉……但是自从贝姐搬到凌华山庄住后,这些活儿基本上全是她一手包办。

    并非是阿姨做的不好,人家可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只是贝姐有意要跟可馨多亲近亲近,以便日后顺其自然的当小可馨的妈妈。

    当个小妈也行呀!

    “呐!我们小可馨最乖了,大口大口吃饭,真的好棒喔!”贝姐叉了一勺子饭菜,都是稀食,递到施可馨小嘴边,先夸上一句,夸的小丫头高兴了,她菜能乖乖张嘴吃下一口饭。

    “你让她自己吃,都这么大了,不能老惯着。”

    都容易惯出毛病来。

    “可馨要乖哦!既然会说话了,就要学会**。自己吃好不好!”施满江也是为了施可馨好,自己能做的事儿,老让别人帮忙的话,很容易产生依赖性。

    想当年,施满江刚学会走路,老头就把他丢山里了。

    哪有这么好的条件,还有人喂饭给你吃,很长一段时间,施满江连饭是是满滋味他都不知道。成天在深山老林子里边捡野果子和蘑菇,蘑菇都是生吃的,跟野人一样。

    当然,暗中没把老头累坏了,一边要盯着施满江,以防他被狼崽子叼走了。一边还得提前把施满江会经过路线的毒蘑菇,全部清理干净,包括一些吃人的野兽。

    到施满江十二岁的时候,老头才轻松不少。那个时候,施满江基本能够分清楚所有蘑菇的种类,什么种类的蘑菇能吃,什么颜色的蘑菇不能碰。

    除了蘑菇和野果子之外,还有一些块茎也能吃,而且味道还不错,甜美鲜嫩,如同普小孩儿吃糖果一样,美滋滋的。

    什么虫卵啊!野兽的肉,鸟蛋,草根……哪怕什么都不带,让施满江在丛林呆上十年八年的,他都不会瘦。

    “噗!”

    贝姐忍俊不禁,一口饭喷小东北一脸。

    “咯咯!”

    “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小东北一脸无辜。

    除了无辜的表情外,更多的则是米粒和菜叶子。

    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施满江接到一个电话。

    是饶霞打来的,问他晚上有没有空,想约他出去吃个饭。

    美女邀约,施满江自然不会拒绝。

    再有一个月左右时间,马上就要开学了。

    英语口语教学,施满江完全胜任,但是华夏的教育模式,主要还是得靠考。

    笔试不行的话,再能说,好的大学也不能让你进。

    趁着寒假,施满江想跟饶霞多取取经,想想办法,下学期把高一三班学生的英语成绩再提升提升。

    是一家小饭馆。

    家常菜。

    花不了几个钱,不过味道确实不错。

    饶霞还是那套衣服,宽松的白色毛衣搭配牛仔裤,虽然穿的比较朴素,但仍旧掩盖不住她的丽质。

    “你来啦!”

    饶霞抿嘴淡淡一笑,旋即开了一瓶白酒,拿杯子给施满江倒了一杯,给自己也倒了一杯,然后举杯。“谢谢你!”

    饶霞的继父是个赌鬼,好赌成性,又吸毒,家都给他败光了。这些年,饶霞跟她妈挣的钱,全被他输光了。

    为了朝她们母女两人要钱,汤建新还动手打人,不给就说要弄死她们母女。有的时候,饶霞连投毒的心都有。

    想归想,饶霞可没那勇气。

    而汤建新是个赌鬼,又吸毒,急眼了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被他凌辱欺负这么多年,这次可算是摆脱了。

    母亲生病,饶霞压根别指望可以依靠汤建新,他就是一颗毒瘤,一天不霍霍人就烧高香了。

    这次,汤建新能够主动离婚,完全是因为施满江的关系。饶霞大概知道一点,知道施满江是道上的大哥,所以说,恶人还需恶人磨。

    离婚手续已经办妥了,汤建新就一个要求,房子归他。

    饶霞想都没想,答应了。

    那套破房子,总共也就七十平米,值不了两个钱,还是汤建新他爸留给他的。

    饶霞没指望占他便宜,只要能够彻底断绝关系,怎么着都成。

    离开后,饶霞带着她妈在南华三中学校附近租了一套廉租房,安顿好后,第一时间给施满江打电话,约他出来吃饭。一个是出于感激,另外……

    饶霞的母亲叫饶添香,是个老实本分的妇道人家。上一个男人,也就是饶霞的生父,在饶霞十三岁那年,因为积劳成疾去世了。那时候饶添香还很年轻,再加上孩子还小,一个家不能没有男人,于是,经人介绍,饶添香嫁给了汤建新。

    那个时候饶霞已经十五岁了,大孩子,有自己的想法。

    从一开始饶霞就不喜欢汤建新,也就一直没改姓,还姓饶。

    饶霞生父跟她妈妈饶添香是同一个村的,都姓饶。

    饶添香命不好,早年因为只生了饶霞一个女儿,生不出儿子来,没少被婆婆家歧视,欺负。

    后来男人又死了,一个女人家肚子在外抚养孩子。

    再找了个男人,又是个赌鬼,一辈子没个依靠。

    索性女孩儿还算乖巧懂事。

    好不容易熬到晚年,还没等享福,又患上尿毒症。

    想起母亲坎坷的一生,为了自己这些年所受的苦,饶霞便是心如刀割般难受。

    “无论如何,一定要救妈妈!”

    她还年轻,才五十多,往后还有很长一段路。

    饶霞发誓,绝不能眼睁睁看着母亲病逝,她要救妈妈,哪怕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幸福,也在所不惜,正如妈妈为了自己,苦了一辈子。

    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饶添香突然面色苍白,额头沁出豆大个汗珠儿。转眼人就不行了,哀嚎一声直接到地上。

    饶霞都快急哭了,连忙把老人家送到医院急诊,人是保住了,不过医生把饶霞拉到一边,告诉她,饶添香的病不能再拖了,必须尽快动手术。

    已经开始恶化,要是扩散到其他脏器,到那个时候有钱都救不了。

    所以,饶霞让老板拿了一瓶白酒上来。

    小抿了一口,饶霞顿时辣的不行,喉咙就像是着火了一样,俏脸顿时爬上一缕微醺。

    “好难喝呀!”

    这还是她第一次喝白酒,真不知道男人怎么会喜欢这个东西。味道好怪,都难以下咽。

    “好难喝你还喝。”

    施满江想不通,是因为心情不好吗?不然饶霞主动要喝白酒。上次老师聚会的时候,她连啤酒都没怎么碰。

    “高兴呗!”

    饶霞自嘲的笑了笑。

    以前总抱有一线希望,期望有奇迹诞生,熬到今天,终于不再奢望。

    希望彻底泯灭,饶霞不得不做出抉择,她没有选择,只能走出最后一步。

    是眼睁睁看着母亲备受病痛折磨,直至死亡,还是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换来妈妈晚年的安康。

    饶霞已经做出决定。

    这样也好。

    菜都没夹一下,一杯喝完,饶霞又给自己倒上一杯,一口闷了干净。

    看这丫头,是有心事了。

    施满江陪着喝了一小杯,他今天也有点心神不宁,总觉得有不好的事儿要发生。

    出来散散心也好。

    “施老师,你觉得我漂亮吗?”

    两杯酒下肚,饶霞就已经醉了,粉面桃花,霞飞双颊,在灯光的映射下,宛如熟透了的水蜜桃,娇娇欲滴,都能恰出一层水来。

    饶霞双眼半眯着,媚眼惺忪,像快睡着了一样,媚眼如丝,嘴角却挂着一抹惨淡的笑容。“施老师,你……咯……你喜欢我吗?”

    “如果你喜欢我,你就告诉我,哪怕只有一丁点,我……今晚我就做你的女人。”

    环顾周围,能够一口气拿出五十万的人,也只有施满江了。要去相亲的话,以饶霞的姿色,要拿到五十万的聘金并不难,但大多数能够一次性拿出五十万块钱的,基本都是过了四十岁以上的老头。

    就算要卖身,饶霞也想找个年纪相仿的,施满江算是最佳选择。

    独独有一点不好,施满江在道上混。

    当老大似乎看起来挺风光,但是风险也很大,保不定那天就喋血街头。

    饶霞虽然感激施满江,也把他当做最佳选择,同时,也抱有一定的好感。但是内心深处,饶霞对于施满江道上大哥的身份,还是很排斥。

    若非没的选择,饶霞大概是不会跟施满江产生任何的情愫。

    漂亮的女人谁不喜欢?

    微醺的饶霞,就好比出水的芙蓉,玲珑有致,精雕剔透。她的皮肤细腻,脸颊白皙娇嫩,宛如一块玻璃种的紫罗兰美玉,完美无瑕,在灯光的映射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宽松纯白色的毛衣,也盖不住她肥硕的双峰,放佛两颗多汁的椰果,清新,饱满,充斥某种令人难以抗拒的诱惑。

    最吸引施满江眼球的,还是饶霞的翘臀,硕大无比,又紧凑圆润,好似一个大磨盘。

    “这屁股,手感不用说了,关键能生娃。”

    施满江就好这一口。

    喜欢吗?谈不上,但是人天性自私,对于美好的事物,都会想占为己有。说句实在话,作为一个男人,施满江恨不得一口吞了饶霞,把她吃的干干净净。

    “咳咳!”

    面对饶霞这么直接的告白,暗示,反倒弄的施满江有点不好意思了。

    施满江摸了摸鼻子,不知道作何回应。

    小的时候跟着老头在深山老林子里边长大,周围连个人都没有,更别说女人。长大后入伍,从军,身边也都是大老爷们儿。狼巢创立以后,也不是没有女人。

    狐狼就成天跟他们呆在一块。

    另外,每次出任务回来后,他们都会在繁华的大都市呆一段时间,在酒吧混迹,喝酒,泡妞。

    身边都是顶级的大美女,一个比一个性感撩人。

    在日本,欧洲,那些国家的一线大都市,顶级俱乐部,什么样儿的女人没有?

    白领,人棋,学生妹……

    不论那个国家,种族,只要有钱,随时恭候。

    胸脯肥硕的可怕的大洋马,还有充满野蛮气息,来自亚马逊的黑妞。

    每次做完任务回来,火狼暴狼那群狼崽子都会找几个娘们儿,来自不同地域,不同种族的,战斗一宿。

    作为一名雇佣军,每天那么大压力,确实需要找个娘们儿好好发泄一下。施满江有时候也特想,毕竟是个生理正常的大老爷们儿,可转念一想,还是算了。

    骨子里施满江挺传统,好歹第一次,一点感情都没有的话,实在下不了手。

    况且,在中东那地方,大部分都是黑妞跟白妞,不对施满江口味,下不去手啊!

    回到南华后,第一次交给了贝姐,然后初恋给了刘。

    也就跟贝姐发生过一次关系。

    “如果你喜欢我,你就告诉我,哪怕只有一丁点,我……今晚我就做你的女人。”

    这话还不够明显嘛!

    施满江吞了吞口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本来以为饶霞是因为汤建新的事儿,请他吃一顿饭,聊表感激,谁知道这小妞整这么一出。

    施满江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想也有那么一点点的想,但是乘人之危的事儿,咱不能干。

    但是直接拒绝也不行,上次跟饶霞出去遛弯,施满江几句话直接把人说哭了。上次饶霞还算委婉,这次这么直接,施满江要再拒绝的话,恐怕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饶霞对自己的相貌很自信,有的时候,她甚至痛恨自己长得这么漂亮,以至于一个女性朋友都没有,而那些男人故意接近她,也大多数是带着有色眼镜。

    可是,在施满江面前,饶霞一点自信都没有,放佛变成了一只无人问津的小丑鸭,我见犹怜。

    “对不起,我……”

    饶霞心头一酸,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

    桌子底下,葱白的小指,紧紧拽着衣角。

    女人在挣扎,想起身离开,可是想到妈妈,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她也必须争取。

    饶霞的表情,让人心疼。

    施满江伸手温柔的拭去饶霞眼角的泪珠儿,柔声说道:“你真的很漂亮,哪怕那些当红明星也没你好看,真的!无论是外在美还是内在美,那些星光璀璨的女明星远远比不上你。”

    施满江并不是恭维饶霞,她真的很漂亮,不知道多少男人惦念着呢!连钱熊,一个浸淫风花雪月场所的那样一个男人,都整整追求了饶霞两年多时间。

    饶霞的美,不仅仅只是她的外表,更合乎内心。

    施满江的话,让饶霞的眼角再一次焕发神采,脸颊浮现出一抹腼腆的笑容。

    “你说的是真的吗?”

    上次在车上,跟施满江求包养,然后还被拒绝。之后,饶霞在施满江面前,总是抬不起头来,跟姿色,身段无关,跟钱也没任何关系,主要是尊严。

    饶霞已经觉得自己一点尊严都没有,居然可以说出那样的话……所以,不管她本身有多么的漂亮,出色,在施满江面前,饶霞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尊严的小丑,自惭形秽。

    没想到在施满江心目中,自己竟然那么的完美。

    希望的神采再一次焕发,饶霞喜上眉梢,两眼珠子射出光芒,直勾勾瞅着施满江,难掩激动。

    “那……”

    饶霞转过身,忙从包里边取出一份文件,还有一根笔,递到施满江面前。“你看下咯!”

    “卖身契……”

    施满江也是醉了。

    一条条,罗列的十分详细,显然,饶霞是用了心的。

    “第一条,甲方收取乙方五十万的费用,甲方饶霞无条件为乙方施满江服务五十年。”

    字里行间,写的很隐晦,太露骨的话,是没办法生效,得不到法律的认可。但是把伺候改成服务,那就不一样了。

    “第二条,甲方无权向乙方索取额外的费用,无需领证。”

    “第三条,如若以后有孩子,孩子的归属权交由乙方施满江全权处理。”

    五十年,五十万……

    一年一万。

    饶霞为了她母亲,一纸合同,以最低廉的价格要把自己卖给别人。

    如果可以分期付款的话,以饶霞的姿色,估计整个南华的男人都会排队迎娶她。

    施满江没再继续看下去,抬眼瞅着饶霞,想说,问问她有什么困难,作为同事,作为朋友,施满江肯定不会袖手旁边,没必要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可是当施满江看到饶霞那渴望的眼神时,他实在没办法开口,鬼使神差的,竟是点了点头。

    “那个,我们换个地方唠吧?”

    小餐馆那么多人,为了饶霞的尊严考虑,施满江寻思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开门见山的跟她聊聊。

    不过饶霞却是没这么想,她以为施满江想……女人俏脸一红,霞飞双颊,眼神中却是掠过一抹黯然。这么多年,终究要把自己奉献出去,而且还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男人。

    心里或多或少有点难受。

    不过想到妈妈还等着救命钱呢!饶霞收拾好心情,俏脸爬上一缕绯色的云团,低着头都不敢正视施满江的眼睛,声若蚊蝇般羞答答说道:“旁,旁边就有一家酒店,环境挺,挺好的。”

    “呃……”

    施满江顿了顿,旋即点头。“好吧!那,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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