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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到经略行辕,见到熊廷弼,曹化淳先是和熊大人一番客气,然后就说到正事。此番来到辽东公干,他的任务,基本上已经完成,抓来的活口,少不得还要审问,看看辽东境内,还有没有通敌叛国。
但是,因为主犯都死了,估计也审不出来什么太过重要的内容了。甚至都担心,那些被抓住的人胡咬乱咬。
熊廷弼象征性的恭维了曹化淳几句,然后夸赞了有功将领一番。特别是王禹,虽然是不在编,但熊廷弼对王禹的印象特别好。
论功行赏方面,李克安是记功一次,毕竟没干什么活,但是对于毛文龙,肯定是要重重奖励的,熊廷弼当场就提拔毛文龙为参将。
像李怀信这样的将领,毛文龙是没法奖励的,只能在奏折上面写明李怀信指挥有方,等朝廷嘉奖吧。
不过,熊廷弼这人做事,实在有点让人头疼,你就算是再看不起太监,人家曹化淳大老远来的,总得请人家吃顿饭吧。可是,熊廷弼压根就没提这个茬,正事办完之后,也就完事了。
其实也是,在整个辽东,谁都知道,熊蛮子没请人吃饭的爱好。
曹化淳、王禹等人出了行辕,李怀信马上笑嘻嘻地说道:“曹公公,您远道而来,现在时间不早,不如到舍下吃顿便饭。”
曹化淳满意的点点头,但随即打了个哈哈,笑道:“李将军,按理说是应该到你的府上吃,可我答应过王禹,一定要跟他不醉不归,我明天就要离开辽东,所以今天晚上打算到他家里吃一顿。我看呀,咱们不如去吃他的!”
“是是……”李怀信赶紧应承。
可以说,曹化淳在辽东,那是不缺饭吃的,熊大人不给面子,但是想请他吃饭的,却大有人在。
王禹见曹化淳这般说,那还说什么,当即邀请曹化淳到他的府上吃饭。
当天夜里,王禹的府上可谓是灯火辉煌,哪怕是院子里,也如同白昼一般。
花厅之内,直摆了一桌,能坐在这里的,都得是身份比较高的。这里有王禹、毛文龙、毛承禄、雷虎、曹化淳、李怀信、李克安、叶三娘、火龙、祝鹤扬。王禹的那些手下则是东厂的人马在院子里吃喝。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花厅里的这些人,是什么都能唠起来了,估计都是喝好了。特别是叶三娘,举着酒杯竟然和王禹斗起酒来。
曹化淳喝的也是尽兴,说道:“此番来到辽东,能够认识和诸位将军,实在是曹某的荣幸。曹某明日就要启程回京,对于这里,着实有些不舍……”
说着,他站了起来,举起了酒杯。
众人本以为他要敬酒,也都拿起酒杯,纷纷站了起来,可没想到,曹化淳竟然仰天吟道:“十月辽东寒,壮士相见晚……”
他潇潇洒洒,竟然做了一首诗,这是一首离别时,主要的内容是说王禹的,表示对王禹有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
不过这在场的大多都是粗人,包括王禹在内,对于这时,都不是特别感冒。就算是听,也不是特别懂。
但巴结奉承这种事,对于不少人来说,还是很在行的。李怀信第一个喊道:“好诗!好诗!”
其他人也都是纷纷附和,王禹的水平也是有限,顶多是跟大伙一起喊。
倒是祝鹤扬,给众人讲解了一下这首诗的境界。
紧接着,李怀信说道:“曹公公可真是性情中人,我看这首诗应该给裱起来。”
王禹也看出曹化淳的兴致很高,立刻喊道:“来人呀,取文房四宝!”
虽然王禹家里人不少,但是写字的人不多。这么大的人家,也不可能日常用品呀,文房四宝很快取来。把磨研好了,曹化淳当即提笔,将这一首诗洋洋洒洒的写了下来。
王禹的水平虽然不行,可也能看的出字写的好坏,他真的是想不到,曹化淳的字写的能这么好。跟吴大锤相比,吴大锤那可真就是狗爬了的字呀。
“尼玛呀,太监都这么有文化么……”王禹忍不住在心中嘀咕了一句。
眼瞧着曹化淳洋洋洒洒的写完了一幅字,众人都是叫好。
曹化淳笑着说道:“贤弟,愚兄也没什么东西送给你,这幅字就送给你了!”
“多谢曹兄。”王禹赶紧郑重地说道。
叶三娘这时瞥了王禹一眼,故意说道:“王禹,大人都给你做了一首诗,写了一幅字,你不得表示一下呀。要不然,你也给大人写一首。”
她本来是打算在大片岭截杀杨天龙,然后奚落王禹一番。结果可好,王禹抢在他们前面把事情给办了。这件事,让她十分不爽。
眼下曹化淳作诗,她能看得出,王禹是似懂非懂,于是干脆用这件事刁难王禹一下。王禹一个武夫,你让他作诗,估计是肯定白扯。
王禹一听她这么说,也是好胜心起,虽说自己真的不会写毛笔字,可作诗这种事,他还是能够应付一下。毕竟现在是明朝,只要来一首明朝之后的,估计这帮人肯定不能说老子是剽窃吧。
他现在也是喝好了,王禹随即喊道:“来人呀,把魅儿喊来!”
“是!”有在此伺候的丫鬟,立刻答应一声,前去请艳魅儿。
没过多久,丫鬟将艳魅儿请来。王禹介绍了一下,艳魅儿是一一施礼,其实在场的人中,她大多也都见过。
别人都是对艳魅儿十分客气,有的叫弟妹,有的叫王夫人,有的叫魅儿,只有叶三娘一个,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叶三娘没好气地说道:“你叫她来做什么呀,让你作诗,和她有什么事呀,你不会是让她替你作吧。”
王禹哈哈一笑,朝曹化淳一抱拳,说道:“曹兄,你送我一首诗,我送你一首词,不过我字写得不好,让拙荆代替,还请曹兄千万不要见怪。”
“怎么会。实在想不到,贤弟还会填词,愚兄洗耳恭听。”曹化淳笑着说道。
王禹让艳魅儿做好准备,然后他朗声说道:“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赫图非好汉,屈指行程二万。调兵山上高峰,旌旗漫卷西风。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好家伙,王禹将一首毛爷爷的《清平乐。六盘山》给改了,是现炒现卖,不过这改的还是不错。
当然,主要也是字比较少,还是容易改的。比如说不到长城非好汉,他给改成不到赫图非好汉。这句话什么意思,在场这些只要有点文化的也能明白,指的是鞑子的都城赫图阿拉。所谓六盘山改成调兵山,也是辽东的地名,就在铁岭,王禹当年旅游的时候还去过。“红旗漫卷西风”的红旗被改成“旌旗”,余下的基本上都没动。
当初毛爷爷何时缚住苍龙,“苍龙”的正常解释是太岁,其实也就是暗喻。在辽东的地盘上,这个苍龙自然是努尔哈赤了。
曹化淳听了这首词,当即叫道:“好!好一个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贤弟,愚兄敬你一杯!”
说完,他直接拿起酒杯。王禹也马上举起酒杯和曹化淳碰了一杯,二人是一饮而尽。
其他的人,也是纷纷叫好,都给王禹敬酒。
只有叶三娘,撅着嘴说道:“写的什么呀!”
话是这么说,叶三娘心中却道:“这家伙,竟然还会填词,真的假的呀,也看不出来呀。”
相较于叶三娘,艳魅儿简直是震撼。
旁人不知道王禹真正的水平,艳魅儿是清楚的。丈夫连字都认不全的,有书信都得她帮着读,现在可好,竟然还能填词了,这不是开玩笑吧!
毛爷爷的诗词,那水平能差了么,最要命的是,王禹改的恰到好处,简直是应时应景。连曹化淳都说话,更不要说别人了。
艳魅儿的字写的很不错,只是太过秀气,无法流露出诗词中霸气。
不过,她已经尽全力,希望能够写的苍劲一些。
而此刻,她的心已经彻彻底底的沉沦到王禹的身上。她也是大家闺秀,去做妓女,也是无计可施。王禹是一个粗人,至少先前是这样,一个只懂得打打杀杀的男人。但是今天,王禹彻底改变了他的形象,艳魅儿再也不会认为王禹只是一个粗人了。
那些让她读的书信,想来并不是王禹不认识上面的字,有可能是王禹故意这般。也许是试探,也许是没话找话。
艳魅儿将这首词写完,然后呈到王禹面前,温柔地说道:“禹哥,写完了。”
王禹看了一眼,确实比自己写的好多了,他自己从来没动过笔,如果动笔的话,一个没用过毛笔的人,写出来的字也未必就能比吴大锤强到哪去。王禹哈哈一笑,说道:“写得不错!”
跟着,他看向曹化淳,说道:“曹兄,小弟我字写的不好,就由拙荆代劳,写了这幅字,希望曹兄莫要嫌弃!”
“很好!”曹化淳夸赞了一句,随即叫人收下。
现在不仅仅是艳魅儿对王禹改观,就连曹化淳也对王禹大为改观。以前的王禹,在曹化淳的眼中就是一个有头脑的武夫,智商很高。此刻再看,竟然还能吟诗作对,显然是文武双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