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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初到哥谭

作者:九叠云锦张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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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谭的深秋很冷,每年都是这么冷,这座城市很少有晴天,和她隔壁常年晴天的大都会简直是完美又心酸的对比。这里的建筑是典型的哥特式风格,你可以说她酷炫,可以说她复古,也可以说她黑暗。哥谭就是这样的,百面千面,都离不开“黑暗”两个字。

    她是全美犯罪率榜首,是纸醉金迷,也是群魔乱舞。

    这里有臭名昭著的超级反派,有视法律为无物的黑.帮组织,也有游走在官方外围的法外之徒,更有从天空中滑翔而过的黑色魅影。

    但奇怪的是,即使是这样危险的生活环境,也没有多少人试图离开这座城市,这座城市的人还格外地排外。

    话说……

    蝙蝠侠揍起人来是越来越狠了。

    ……小丑杀死了他的罗宾。

    彩色的罗宾鸟变成黑白色了,不杀人的蝙蝠险些拧断罪犯的脖子。

    那只蓝色的小鸟回来了!

    ……哦,可怜的蝙蝠。

    有谁看见那只彩色的罗宾鸟了?

    ——他已经变成黑白色了。

    死了……

    小丑杀死了罗宾。

    ……

    接受部下建议,伪装成普通人的赫尔淮斯抱着一只黑白的小奶狗,漫无目的地走在哥谭的大街上。他在自己的真实面貌上套上了一层伪装,棕色的短发,黑色的眼睛,杏色毛衣,蓝色牛仔裤,黑色帆布鞋,是那种扔进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普通人模样。

    一进哥谭,他就听见了这里低声的细语,喃喃不可闻,轻微得仿佛是风从耳边拂过。

    ——这是这座城市的声音。

    魁梧威严还有点狰狞的刻耳柏洛斯为了和主人一起来人间,它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它变成了一只哈士奇小幼崽。

    并不知道哈士奇拆家和二属性的刻耳柏洛斯指着一只成年哈士奇亡灵,说:“只有这样的配色和样貌才勉强能做我的伪装!”

    知道了什么却不敢说话的低位死神们:“……哦。”

    赫尔淮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是错觉吗?

    死亡建议赫尔淮斯先体验一下人类的生活,虽然她的原句不是这个,但意思差不多。赫尔淮斯也挺好奇哥谭的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这个人会让天堂和地狱都束手无策,还有那个被死亡称赞的正义联盟。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他创造出来的一千个低位死神有一千张嘴,听他们说反而听得他云里雾里的,还不如他自己来看。

    赫尔淮斯对人间的第一印象还停留在刀耕火种的时代,他不需要信仰,也不需要信徒,所以人类不知道奥林匹斯神系还有一个高位死神,也不知道冥王和冥后有一个儿子。就连他那个从未见过面的表妹也是不知道的,戴安娜的母亲去不了奥林匹斯山,无论沉睡前还是沉睡后,赫拉都不会允许。

    赫拉可以当那些私生子女不存在,但她不能接受丈夫将其他女人接到奥林匹斯山来,这关乎神后的尊严和权力。

    其实……赫尔淮斯觉得,尊严这种东西,整个奥林匹斯神系都是可有可无的,毕竟这脸都已经丢到人尽可知了。说来说去也就是为了神明的体面,而且奥林匹斯山也没什么好去的。

    咳,扯远了。

    在神明信仰逐渐衰落的现代,本身对信仰这种东西持有的态度就可有可无的赫尔淮斯不准备在人间宣扬属于他的信仰,因为他的力量并不来源于这个东西。

    东方有句话说得很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亡灵进入冥界又不是马上就能轮回,他们的执念、罪恶、善行等等等都需要剥离,死亡只接受干干净净的灵魂,而剥离这些不仅仅需要时间,还需要其他的。

    赫尔淮斯不懂人类,更不懂得人类的情感,所以他需要体验。

    他懂了,冥界才会懂。

    天堂和地狱就很懂,对症下药,把亡灵们死死捏在手心里。人类前仆后继的,他们只需要坐等就可以了。

    ……这样一来,好像显得他这个冥王更难了。

    “呜呜~”变成小奶狗的刻耳柏洛斯用湿漉漉的小鼻子蹭了蹭主人的手心,用行动安慰主人不要难过,主人是最厉害的!

    赫尔淮斯被它逗笑了,伸手摸摸它的耳朵,另外两个头也蠢蠢欲动地想要伸出来,被他曲起手指敲了敲脑门,这才安静下来。

    在来人间之前,赫尔淮斯特意找来了两个哥谭本地亡灵,向他们咨询应该如何在人间……在哥谭像人类一样生活。

    男性亡灵说:“首先,您需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明,人类的。”

    这个简单,死亡帮他搞定了,一个来自纽约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柯恩·奥菲斯。

    女性亡灵说:“其次,您需要一座房子,合法的。”

    这个也简单,花钱买,不需要很大,普通的公寓就可以了。

    男性亡灵又说:“然后,您需要了解人类的正常作息和活动范围。”

    ……正常作息可以理解,白天活动晚上睡觉嘛,活动范围又是什么?哥谭还有明令禁止不许踏足的地方吗?

    女性亡灵总结:“最后,您需要一个工作,建议您去韦恩企业,从各方面看,那里都比较安全。”

    赫尔淮斯:……

    他暂时不想工作。

    “阿莎雅,加上一行:继承父母遗产一千万。”

    被叫到名字的低位死神立刻在冥王的□□明上添上一行,整张人生经历全部重排,直到合理无误才重新显现。

    ——柯恩·奥菲斯,1991年3月16日出生于底特律,限年二十三岁,于今年毕业于纽约大学。父母于三年前车祸身亡,留下遗产一千万美金和纽约曼哈顿一套三层小楼,小楼报废于十天前的一场帮派械斗中,来哥谭找工作。

    暂时就这样,先套上几个空白补丁,等要用的时候再补。

    走之前,赫尔淮斯特意叮嘱留守在冥界的低位死神们:“你们不能离开冥界,但可以让其他人知道冥界苏醒的消息。所有擅闯冥界者,由亡灵骑士斩杀,一个不留。尤其是一个叫做康斯坦丁的人类,如果他闯进来了,不要听他说话,杀。”

    死亡嘱咐过他,人类中出现了一个特别能说会道,还骗了天使和恶魔无数次的施法者,那个人类叫做康斯坦丁。以他的实力,在无人带领的情况下进入冥界也不是不可能,但他进来了就别想轻易出去,亡灵骑士未必能要他的命,削他一顿狠的却是绰绰有余。

    游走在冥界各处的亡灵骑士领命:“遵从您的命令!”

    赫尔淮斯这么下令倒不是想要康斯坦丁的命,只是防患于未然。

    如果哪一天康斯坦丁来到冥界救哪个人,已经死去的亡灵在没有经得冥王允许的情况下重归人间,冥界不跟天堂和地狱一样成筛子了吗?你想来就来,想带谁走就带谁走,当他这个冥王是死的吗?

    不让银色死灵深渊一口吞了他,都是看在这个人类在不久前拯救了许多人的份上。

    这个叫康斯坦丁的人类是个典型的中立阵营,在大事上看得分明,就是……手段太脏,下手特别阴,嘴还能说,上下嘴皮一碰就能颠倒黑白,死的都能说活的那种,专业坑队友一百年。

    赫尔淮斯天然不想和这样的人打交道,说会儿话他都嫌累,他是那种擅长打直球的神明。

    顺着名片上的地址,伪装成普通人的赫尔淮斯来到了他在哥谭的住所,是钻石区的一处小区,他的公寓在九楼905号。

    据说,钻石区是哥谭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住宅区。

    看着专属哥谭的亡灵册上跳动增长的数字,赫尔淮斯深沉地想:哥谭真的是很不简单呢……以后得派三到五个死神过来,不然一个死神肯定会忙不过来。

    刻耳柏洛斯嗅了嗅这座城市的空气,随后露出陶醉的表情:“主人!这里有好多好吃的食物!”

    地狱三头犬以灵魂为食,它和银色死灵深渊的作用其实是一样的,粉碎那些彻底堕落、完全浸入罪恶,无可转圜的灵魂。但它不能吃生魂,就是未死之人因为各种原因而离体的灵魂,也不能动嘴去啃冥王盖章允许入轮回的灵魂。

    刻耳柏洛斯陶醉地嗅闻着对它而言极为甜美芬芳的空气,这空气里满满都是食物的味道,简直是梦想中的食堂!

    它此时并不饿,冥河对岸的亡灵中有很多亡灵都是得进它和银色死灵深渊肚子里的,前段时间它吃了很多灵魂,以至于现在都还是饱的。它还有好几百个灵魂吃不下了,只能暂时存在银色死灵深渊那里,等它什么时候饿了,再什么时候去吃。

    哥谭的食物气息实在是太香了,大大地勾起了它的食欲,这可不能怪它。

    刻耳柏洛斯:我就闻闻,现在不下嘴!

    赫尔淮斯摸摸它的头,变成小奶狗的刻耳柏洛斯毛都是软的,摸起来很舒服,还可以拨下来当针使,集观赏和实用于一身。

    公寓是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格局,不大不小,只有基本的家具,电路水管什么的是安装好了的,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赫尔淮斯把房子逛了一圈,发现缺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他出去买起码得搬个两三趟——像人类一样徒手搬。

    这就是做一个人类需要承受的重量。

    银发神明长叹了一口气,开始觉得做一个人类也很难。他不仅要去买各种日用品,还要买厨具锅碗,窗帘也要换一换……他看了一眼趴在飘窗上像吸了猫薄荷的猫一样一脸陶醉的刻耳柏洛斯,还要给它买一个窝,以及狗粮。

    地狱三头犬能吃狗粮吗?

    ……都是狗,应该能吧。

    赫尔淮斯走到客厅里,环视四周后,他坐到沙发上,拿出兜里的手机,不是很熟练地打开手机开始操作。

    据那些现代的年轻亡灵们说,在网络上可以求助,会有广大的网友给予帮助,但要学会筛选,因为有些回复都是废话。

    他准备先发一个帖子,求助一下广大的网友。

    求助贴:刚刚搬进新家,只有基础家具,本人男,大学刚毕业,养了一条狗,应该买些什么家电用品,在线等,急。

    上传之后,赫尔淮斯放下手机,捞起趴在他脚上呜呜叫的刻耳柏洛斯,一边撸狗毛,一边偏头看向哥谭郊外的方向。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那边有什么东西或者存在,莫名有点吸引力。

    会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