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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出大山,入浔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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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意正浓,田野里金黄的麦穗自然惹眼,而飘来的飒爽秋风从北海极北之地的大山深处而来,不知是不是错觉,总感觉有着北海海水的潮气,很舒服。

    一些老农正在收获稻米玉米之类的农作物,今年的收成很好,大概是这几年最好的一次收成了,除了一些要缴纳给城主的税务外,剩下的也足够他们安然的过一个冬季并且留下许多换成银两。

    天空中有大雁一字飞过,官道上有少年骑牛而来。

    少年的腰上挎着一把木剑,木剑的刃口很钝,光是看着就没有什么杀伤力,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看起来应该也是剑的长条状物被布片包裹了起来,用绳子挂在了老青牛的牛角上,伴随着老青牛的迈步而晃来晃去。

    少年的面容很俊俏秀气,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妥妥的小白脸潜质,但是很明显他并不觉得这番话很丢人,而且隐约有些沾沾自喜。

    大概在他看来,所谓风流倜傥该有的英俊颜值便是如此。

    李默兰来到了浔阳城的北门,没有取走用布片包裹起来挂在牛角上的北海龙象,而是就挎着一柄寻常木剑跳了下来,然后老青牛转身离去,大概等到出城的时候会在城南门等他。

    身上这柄木剑是他练剑三年所用之物,虽然只是很寻常的木剑,但是好歹材质是千年古木的树心,又是某个老家伙亲手削了给他的,怎么说也是有感情的,不说这三年来这坚硬如铁的木剑陪自己与多少野兽妖兽对抗,单单是枯酒诗亲手制作这个理由,就足矣让他好好珍重。

    三年前在北海之滨的断崖上,第一年的修炼是完完全全的打磨基础,修炼真气,老剑仙说他是先天灵体,也不只是哪本古籍经文上看出来的词汇,反正就是他天资卓绝的意思,李默兰也就安安稳稳的修行,吃苦虽然是不愿意的,但是也必须要吃,毕竟这等苦头省不得,懒散如他,也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道理。

    第二年主要是磨练战斗经验,与枯老头正面交手什么的,不得不说他的领悟力何其吓人,远远超出了老剑仙的预料,不愧是千年一见的卓越天分。

    至于第三年,却是以观那些剑法为主,枯酒诗将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剑法分门别类列了出来,让李默兰去学习,于是为了明悟这些各有千秋的剑法,他整整看了一年半,才略有掌握。

    武道一途,如今李默兰已经彻彻底底的登堂入室,所谓登峰造极,便是真正意义上的凡间武学的极限,再往下的返璞归真,就是某种涉及到大道至简的境界,也是武道武道,武与道相互融合的一个境界,至于更后面那以武入道,则是真正意义上的武道融合,可以窥探大道尽头,这些东西玄之又玄也不好理解,李默兰觉得这玩意太过头疼,也不愿意多想,只是这么修行下去就好了。

    若是只用木剑御敌,以这千年古木剑的质量也能承受住他的真气,李默兰猜测自己对付一般的三项境差不多,遇到厉害一点的天赋型修道者也许会平分秋色,而若是手持与自己心意相通的北海龙象,对付龙眼境也许并不是问题。

    只是他也不过刚刚登峰造极,距离返璞归真更是太过久远,现在他也没有太多去想修炼上的事情。

    因为青城派三个字,足以吸引他的全部心神。

    浔阳城和三年半之前没有太多的变化,依然是连竖一个土胚墙都欠奉,李默兰挎剑而行,走入了浔阳城内,这一次那些守门的军士没有拦住他让他交剑,估计是对这木剑委实有些看不起。

    秋日的阳光洒落在地面上,仿佛铺路的金毯,左右两侧的有市井摊贩,和商铺,也有闲暇老人四处闲逛,享受着这悠然的午后。

    青城派并不在浔阳城内,李默兰找了几位岁数较大的老人稍稍打听了一下,就得知了青城派的一些信息。

    毕竟青城派已经在浔阳城这种偏远小地方当了那么多年的地头蛇,城里的老人自然熟悉无比,不说其方位所在,就是里面一些厉害人物的名字,都耳熟能详娓娓道来。

    李默兰微笑道谢,就和这些老人这辈子见过的很多少年郎一样,文质彬彬的想要拜入青城派,成为一个修道者,超然世外,结果几年后不是曝尸荒野,就是成为了那些虎狼仙人的一员,再无知书达理的模样,甚至还不如青皮地痞来的可爱。

    这些老人却也没有劝说。

    因为对于凡人而言,任何可以拜入修道宗门的可能,都是无与伦比的机缘,甚至可能是祖上修得的福分。

    少年郎离开了那些唠唠叨叨的老头老太,沿着一个巷子往里走,然后穿过了一条街道,来到了一个小客栈的前方。今日天色已晚,不适合做很多事情,带着所剩不多盘缠的李默兰决定在这里再住一夜,顺便喝点酒吃点肉。

    之所以用“再住一夜”,是因为三年前的那一夜里头,他同样也是在这个小客栈中住了一晚上,还遇到了一个叫何醒歌的妙人,了解了很多和修道有关的事情。

    时隔三年,老板还是那个老板,冷清的画面也一点没变,少年很是怀疑这三年来这个小客栈到底是怎么支撑下来的。

    老板自然已经把三年前那个老气横秋独自一人住客栈的少年给忘记了,如今再见到他,没有他太多反应,倒是店小二热情的上来招呼,问客官需要点啥。

    “一间房,我住一晚。”李默兰平静道,“顺便来点黄酒,来点熟牛肉。”

    这个组合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过了,禁不住有些想念。

    “好嘞!”店小二热情道。

    李默兰可不会因为他很热情就打赏一些碎银什么的,他可是穷人,身上的盘缠也不过两百两,此行等解决了心腹之患,再次出行就是几千里路,两百两银子数额看似不小,对他而言根本不够花。

    没有得到小费,小二也没有失望,他本身就不指望这个少年郎能够和那些豪客一样有多余闲钱尽情挥霍,只是因为长久没客人了,过盛的热情需要发泄罢了。

    天色渐暗,等到酒肉上来的时候已经是夜幕降临,李默兰虽然的确是等上了一等,也不介意,空旷的客栈和当年一样没有客人,月明星稀的画面,倒是很容易让人感慨起来。

    少年老样子将黄酒倒入了碗中,不过不再是抿一口了,而是小撮了一口,感觉还不错,味道很是辛辣,在腹中如同火焰升腾。

    李默兰并不准备月夜提剑杀人,但是他的确是想要砍人的,生平第一次砍人自然有些紧张,故而需要喝酒,借酒醉壮人胆,三年时间是很难将一个仇恨长久的维持下来的,岁月能够冲淡一切,包括情感,但是这与其说是仇恨不如说是某种执念,一种不彻底屠灭了青城派就誓不罢休的执念。

    借着酒醉,少年眼前突然浮现了七年前,那一个穿着大红衣裳,负剑遥望自己的少女。

    那时候的棠曦笑靥如花,恰似山花红胜火。

    恰似那火红的木棉花。

    他的醉意仿佛突然就没了,但是又像是醉意更甚。

    “棠曦姐。”李默兰的嘴巴里念叨着这三个字。

    然后将碗中的酒水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