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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血凝
枯枝烧得很快,火已越来越小了。睍莼璩晓
丁琦尽量要自己冷静,他的心还没有冷静下来,身子却越来越冷,整个人都已快冻僵。
火已经快灭了,被点的穴道,还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开。
现在还没有到一个晚上最冷的时候,再这样冷下去,说不定,会活活冷死在这里旄。
夜里,还是很冷的!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像他这么样一个人,会有可能被冻死。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子的,未来的事,谁也没法子预料崦。
造化弄人,谁也没法子预知自己的命运。
丁琦在心里叹了口气,忽然发觉自己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值得骄傲,也根本没那么聪明。
就在这时候,那女人忽然从狐裘里伸出头来。
丁琦的气血还没有通,她的穴道反而先开了。
她用一双小老鼠般的小眼睛,像只小老鼠般东张西望了半天,才长长吐出口气,道:“想不到那胖子居然走了,想不到你居然还活着。”
这的确是件很意外的事!
无论谁都想不到,金麒麟会放过丁琦,就像是只中了箭的兔子一样忽然落荒而逃。
她站起来,穿起了丁琦的银狐裘,笑道:“这件衣服的皮毛真不错,不单轻,而且软,又很暖和,我穿着大小也正好刚合适。”
幸好丁琦还能说话,忍不住道:“只可惜这件衣服,好像是我的。”
这女人摇头道:“这不是你的,现在已经不是你的了。”
丁琦道:“为什么?”
这女人道:“因为你已经把它送给了那个死胖子,那个死胖子又转送给了我。”
她笑得更愉快:“所以现在这件衣服已经是我的了。”
丁琦并没有争辩。
他一向不是个小家子气的人,这种事他根本不在乎。
可是他实在太冷,又忍不住道:“你能不能加点火?”
这女人说道:“加火干什么?我又不冷。”
丁琦苦笑道:“你不冷,我冷啊。”
这女人说道:“我不冷,你为什么会冷呢?”
丁琦怔住了,深深怔住。
这女人实在太妙了,妙得让人哭不出来,笑也笑不出来。
他的肚子居然还没有被气破,已经是他的运气。
这女人居然又道:“年轻人一定要能够吃苦耐劳,冷一点又有什么关系?你年纪轻轻,连这点苦都不能吃,将来还能做什么大事情?”
丁琦只有闭上嘴。
他终于发觉要跟这种女人讲理,不但是白费力气,简直愚不可及。
一个男人遇见了一个这么样的女人,最好的法子就是把眼睛和嘴全都闭起来。
这女人居然放过了他,喃喃道:“不知道天是不是快亮了,我出去看看。”
她一个人自言自语走了出去,刚走出去,忽然又大叫一声,跑了回来,也像是屁股上忽然中了一箭似的。
丁琦本来不想理她的,可是这个女人虽然讨厌,对他总算不错,不但说他是个好人,而且还拼了命去抱住金麒麟叫他快走。
一个人只要还活着,就要活得问心无愧,就要恩怨分明。
所以,丁琦不能不问:“什么情况?”
这女人惊声道:“外面……外面好像有个人。”
乌漆墨黑,半夜三更,这个荒僻的破庙外面怎么会有人?
丁琦更不能不问:“是好像呢,还是肯定?外面那个人是谁?”
这女人道:“就是刚才那个胖子。”
丁琦动容道:“他还没有走?”
这女人道:“还没有。”
顿了顿,她才喃喃着道:“既然没有走,他为什么不进来?
丁琦道:“他在外面干什么?”
这女人道:“谁知道他在干什么?他一个人躺在那里,好像睡着了。”
她居然还能解释:“胖子总是喜欢懒睡觉的。”
可是不管多胖,多喜欢睡觉的人,也不会睡在满是雨水的地上的。
丁琦道:“你一定是看错了。”
这女人道:“我绝不会看错,我的眼睛不但长得漂亮,而且眼力最好。”
她的眼睛实在长得不难看,至少比老鼠的要好看着那么一点点。
的确说道:“你能不能再出去看看,看仔细些?”
这女人道:“你自己为什么不出去看看?”
丁琦又闭上了嘴。
这女人看着他,忽然笑道:“我明白了,你一定也跟我一样,也被那胖子踢了一脚,所以现在连动都不能动了。”
丁琦闭着嘴。
这女人居然说:“好,我就替你出去看看,你对我总算还不错。”
可是她刚走出去,又大叫一声,跑了回来,看样子比刚才还吃惊。
丁琦道:“他已经不在外面了么?”
这女人喘息着道:“他……他还在,他永远都走不了的。”
丁琦道:“为什么?”
这女人道:“因为,他已经死了!”
她颤抖着解释道:“他的九块大卸刀,就落在他的身畔!”
“金刀”金麒麟怎么会死?
刚才他还活得很好,而且身体健康,无病无痛,看起来比谁都要活得长些。
丁琦道:“他真的死了?”
这女人道:“绝对死了,从头到脚都死了,死得完完全全,干干净净,彻头彻尾。”
丁琦道:“你看不看得出他是怎么会忽然死了的?”
这女人道:“我当然看得出。”
她好像在发抖。
“无论谁的脖子被砍了一刀,我都看得出他非死不可!”
丁琦更觉惊奇。
金麒麟绝对是当今武林中数一数二的刀法名家。
他的脖子怎么会被人砍了一刀?
这一刀是谁砍的?
天下还有谁的刀法比他更快,更高明?
这个人为什么要砍他一刀?
只有一种解释!
真正的凶手并不是金麒麟,主持这阴谋的还另有其人。
——连“金刀”金麒麟都一直在受这个人操纵。
现在这个人把金麒麟也杀了灭口。
这个人是谁?
他既然杀了金麒麟,为什么不进来把丁琦也杀了灭口?
这些问题除了“这个人”之外,绝没有第二个人能回答。
丁琦终于发现,这阴谋远比他想像中更复杂,更可怕。
这女人忽然道:“还是不行。”
丁琦道:“什么事情又不行了?”
这女人道:“我们绝不能够再留在这里。”
丁琦当然只有同意。
他们确实不能够再留在这里,只可惜他偏偏又没法子走。
这女人忽然又道:“你应该看得出来,我是个女人。”
丁琦道:“我看得出来,也知道。”
这女人道:“英雄好汉都是男人,君子也一定是男人,所以……”
的确道:“所以怎么样?”
这女人道:“所以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英雄好汉。”
她叹了口气,道:“所以你虽然不能走,我却要走了。”
为了她,丁琦才会在这里停下来,才会生起这堆火,遇到这种事情。
现在,她居然要一个人走了。
丁琦居然答应道:“好,你走吧。”
这女人居然又说:“可是我走不动,我一定要把外面的那匹马骑走。”
丁琦居然也答应道:“好,你骑走吧。”
这女人终于也觉得这个人有点奇怪了,她总算还有点人性。
她居然也忍不住叹了口气,道:“你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只可惜……”
丁琦道:“只可惜什么?”
这女人道:“只可惜,好人都是不长命的。”
她居然真的走了,穿着丁琦的狐裘,骑着外面那匹白马走了。
火堆已熄灭,她居然也没有替他加柴添火。
这女人做出来的事真绝,简直比金麒麟和段道人还要绝一百一千一万倍。
深夜寂寂,蹄声还没有去远,夜风中忽然又传来一阵极轻快的脚步声。
两个人的脚步声,停在破庙外。
“有个死人在这里,”一个人失声道:“死的是金刀门的掌门‘金刀’金麒麟。”
另一个人道:“还有没有救?”
第一人道:“一刀致命,神仙也救不活。”
丁琦的心沉了下去。
他听得这两个人的声音,正是段道人和瞿远征。
看见了金麒麟的尸身,再找到他,他们绝不会再给他任何机会解释。
想不到他们并没有进来,因为他们也看见了刚才疾驰而去的高头大马。
瞿远征道:“那一定是万金堂的万里追风驹。”
他们也看见了马上人穿着的狐裘。
段道人道:“一刀致命,杀了就走,好辣的手,好狠的人!”
瞿远征道:“他逃不了的。”
段道人道:“可是金麒麟……”
瞿远征道:“金麒麟会在这里等,他的九块大卸刀也会在这里等,丁琦却不会等,我们追!”
这几句话说完,脚步声和衣袂带风声都已去远。
他们都将那个穿着狐裘,骑着高头大马的女人当作了丁琦。
他们都想不到破庙里还有人。
如果那女人没有走,如果这里有火光,如果那匹高头大马,也就是那匹万里追风驹还留在这里,现在会是种什么样的情况?
丁琦当然可以想像得到。
他忽然发觉,那个女人做事不但绝,而且绝得很巧,绝得很妙。
他忽然发现她也许并不是别人想像中那种不通人情,蛮不讲理的女人。
也许她比谁都聪明得多。
无论多寒冷漫长的黑夜,总有天亮的时候。
无论被什么人点住了的穴道,总有开解的时候。
现在天已经亮了,丁琦被封闭的穴道,气血也已经通了。
金麒麟用的手法并不太重,他并不想把丁琦的穴道封闭太久。
因为,丁琦绝对活不了太久的。
想不到丁琦现在还活着,他自己的尸体却已完全冰冷僵硬。
那一刀正砍在他左颈上,是从前面砍下去的,却连后面的大血管都已砍断。
一刀致命,一刀就已得手。
这位以刀法名震武林的高手,竟似完全没有闪避招架。
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使金麒麟和他的大卸九块刀完全没有招架闪避之力,一刀就要了他的命。
除非他做梦也想不到这个人会对他下毒手,做梦也想不到这一刀会砍下来。
因为这个人是他的朋友,很接近的朋友,很信任的朋友。
他们共同计划这件事情,现在他们的计划已成功,想不到这个人竟要把他也杀了灭口。
这个人是谁?
丁琦非但猜不出,而且完全没有一点头绪,一点线索。
这问题根本没有任何人能回答。
另外一个比较难于解释的问题是──
这计划成功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又会对谁最有好处?
──这个人计划做这件事,当然是为了自己的好处。
这计划成功后,丁琦就会被认定是凶手。
谢倾城、慕容琼宇、容海山的亲人和朋友,都会去找丁琦算账。
如果他们找不到丁琦,就会去找万金堂。
如果他们杀了丁琦,万金堂也一定会去找他们算账。
所以这件事情的最后结果,一定是火并——
万金堂和容、谢、慕容三家的火并。
这四大家族的火并,最后一定是两败俱伤。
鹬蚌相争,得利的,当然是渔翁。
谁是这个渔翁?
又是晴天。
雨地上的马蹄印子,明显得就像是特地画出来,好让别人追上去的一样。
现在他们是不是已经追上了她?
丁琦甚至可以想像到人们发现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后,脸上那种哭笑不得的表情。
他忽然觉得这个女人很绝,很丑,很怪,却很有趣。
这是他第一次觉得她很有趣。
不管怎么样,他并没有亏欠她什么,以后她恐怕再也不会见到她的人了。
她是往西走的,他决定往东去。
现在,他不但冷得要命,而且饿得要命。
他知道东面有个很大的城镇,有家很好的客栈。
那家客栈,屋子总是收拾得很干净,床上总是铺着新换的被单,屋里总是生着很旺的火!
他们的厨房里,随时都准备着上好的羊肉涮锅,烤得又香又酥的芝麻酱烧饼。
这些正是丁琦现在最需要的。
繁华热闹的城镇,干净整齐的街道,那家客栈的店小二,正在门口拉生意。
丁琦却不敢进去了。
快走到门口时,他才想起自己身上已不名一文,连买个烧饼的钱都没有。
门口的店小二,也并没有拉这位客人进去的意思。
一个在如此天气里,光着臂膀,提着把大斧子,身上连件皮货都没有的人,绝不会是好客人。
被人冷落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这是丁琦第一次尝到这种滋味,他终于发现了金钱的价值,实在比他以前想像中高得多。
既然饥寒交迫,囊空如洗,他还是挺起胸膛,大步走了过去。
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他的脚步还是没有停。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一匹高头大马。
他认得这匹马,这匹马好像也认得他,正看着他扬蹄轻嘶,这匹马居然就是万金堂万里追风驹。
马系在一家酒楼下,楼上的窗户里忽然有个人探出头来向他招手。
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让人觉得又绝,又妙,又有趣的丑八怪。
她明明是往西去的,怎么忽然又到了这个东边的城镇里?
她大声招呼:“上来,快上来。”
丁琦还在迟疑。
她又大声道:“你是要自己走上来,还是要我下来拉你?”
丁琦只有苦笑,道:“我上去,当然是我自己上去。”
酒楼上温暖而宽敞,充满了羊肉酥鱼,茅台大曲,和芝麻酱烧饼的香气。
她一个人占据了一张可以坐得下八个人的位子,桌上摆着连八个人都吃不了的酒菜。
她身上还穿着丁琦那件狐裘,看着丁琦,道:“坐下,快坐下,赶紧坐下。”
丁琦当然只有坐下。
她又大声道:“吃,快吃,赶紧坐下。”
丁琦当然只有吃。
他不想让她过来拉他,也不想要她把羊肉塞到他嘴里。
她做事好像通常都不太给别人选择的余地。
看到丁琦把一块炖得极烂的小羊肉吞下肚,这女人眼睛里才有了笑意,却还是板着脸道:“年轻人不但要能饿,还要能吃,你不把这碗炖羊肉吃完,不管你想说什么,我都不理你。”
丁琦居然真的把一大碗炖羊肉都吃完了,还吃了两个烧饼。
这女人又倒了一大碗酒给他,才道:“吃饱了肚子,就可以喝酒了,快喝,赶紧喝。”
这次丁琦却在摇头道:“不喝。”
这女人道:“你是不是要我捏着你的鼻子灌下去?”
丁琦不理她。
他实在不相信一个女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捏住他的鼻子。
可是他想错了。
她居然真的捏住了他的鼻子。
她的脸虽然长得又丑又怪,一双手却长得很好看,而且纤秀光滑,柔若无骨。
这是丁琦第一次发现她身上,她身上居然还有个地方长得好看。
他终于把这碗酒喝了下去。
他已决心戒酒。
可是不管多有决心的人,在经过了他遇见的这些倒霉事之后,而且又被一个女人在大庭广众间捏住鼻子的时候,决心都会动摇的。
这女人终于笑了,道:“这样才像话,一个人,如果连酒都不敢喝,算什么男子汉?”
她又替他倒了一碗,道:“可是你放心,这酒里没有毒,我并不想毒死你。”
丁琦既然已开了戒,索性就喝个痛快。
他本来就想大醉一场,无论谁在他这种情况下,都会想大醉一场的,你说是么?
本来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