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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那也帮不了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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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朗笑了。

    别看清军叫吼的那么响亮,可事实上他们并没有势如破竹的劈开阵前的肉搏兵线。

    当然,左右两翼的浙中三府乡兵民勇已经被清军追亡逐北了,这很正常。

    本来就没指望他们能成什么事。

    而阵列的最正中,在秦朗军的正面,前线十个满编的肉搏连死死的挡住了清军的冲击。

    这就很说明了一个问题了——鞑子是强弩之末了。

    要不然他可不觉得自己手下的肉搏连队会如此的牛逼。

    当然,他自己手下的肉搏连很能打能杀,那也的确是值得肯定的。

    “传令。让吕大用、丁进各集结一部分人马,向左右杀入,兜袭清军侧后。”

    秦朗下达了作战以来的第一个指令。

    这什么意思呢?那要先看眼下战场上的局势。

    清军攻势猛烈,已经轻易的击溃了两翼的乡兵民勇,然后似乎要驱赶着大量的败兵冲击秦朗军的侧后,同时他们也在向中央的秦朗军侧后包抄来。

    而现在秦朗就是叫吕大用和丁进分别率领一支人马,去击破清军伸出来的俩胳膊,对之进行反包围——如果可以的话。

    我非但不会一直挨打不动,我还会主动发起反击,而且是突破清军兵线后的反击,我看你能怎么选择。

    现在可是双方视线全都受阻的时候,别看清军追亡逐北的十分痛快,但他们做的越多,队伍本身就会越分散,组织就会越零散,这是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一种必然,人力不可能逆转。

    而已对吕大用和丁进的出击,秦朗有十足的把握两边能得手。那么一旦两边得手,让清军知道有有一支秦朗军突破了他们的包围,这个时候这些人会怎么想?

    眼下可是视线受阻的时候,左右包抄的清军一旦受到进攻,恐怕立刻就会回头反扑。

    这可情况下,谁也不敢把自己的后背亮给别人。

    这种情况下,吕大用和丁进兵力向着清军的侧后方活动,恐怕不会太顺利,因为左右包抄的清军十有八九会回击粘黏住吕大用和丁进。

    这可就是绝好的机会了。

    秦朗背后的骑兵已经磨刀霍霍了。

    连同三府民勇乡兵中凑齐的马兵,秦朗背后的骑兵拢共也才五百骑左右。

    若是正常情况下的会战,除非这五百人马都是绝对的精锐,否则在数万大军的厮杀中,这点骑兵很难起到真正的效用。

    然而眼下可是非常时期,是敌军变成睁眼瞎的时候。

    只要清军被大幅度的调动起来,他们在眼下情况中露出的破绽,足以致命。而偏偏手握雷达的秦朗,那就是最清楚这些破绽的……

    事实上,清军的破绽来的真的很快很快。

    听到背后遭到了袭击,左右包抄的清军不由自主的就折返了回来。

    然后本就分散的阵列就彻底的不成样子了。

    秦朗捻起了长枪,身后五百骑兵已经准备就绪,身边则是一脸紧张的李轩。后者实在不想秦朗亲身冒险,但怎么也阻止不了。

    “没我领着你还冲个蛋蛋!”

    秦朗才不停李轩絮叨呢。眼下这情况,消息传递手段十分匮乏,队伍撒出手后根本无法做到灵活指挥,如臂指使。

    骑兵不由秦朗亲自带着,那就是一锤子买卖。

    “跟我走——”

    举起长枪往前一引,五百余骑就缓缓的离开了秦朗军后阵,向着左侧吕大用处靠拢去了。因为这边的清兵队列比丁进那里的更加松散,破绽更大。

    完颜·马喇希也是清军中的老将了,虽然在鞑清将才频出的这一时代里一直不甚起眼,但也绝对称得上是清军中高层将领中的中坚了。

    现在他领着清军右翼部队。先是轻松的击败了对面的明军,然后驱赶着他们向目标靠拢,一切都进行的顺顺利利,就在马喇希觉得此战又将是一个轻松的胜利的时候,秦朗军的突然反击让他心中升起了一层阴霾。

    突然杀出的秦朗军,很快就撕碎了右翼防线,虽然并没有摆出一副要反兜袭清军侧后的样子,马喇希却不能视而不见。

    要不然敌人反击他的背后,那该怎么办?

    马喇希唯一的选择就是回头扑杀,黏住秦朗军。然后把希望寄托在阿济格亲自带领的中军上。

    只要中军能够击溃秦朗军正面,那一切就自然而然的不在话下了。

    而对此,马喇希还是很有信心的。

    大雨遮盖了很多信息,尤其是双边还在激烈拼杀的时候——要知道人都精神是有限的,而且在感觉到自身危险的情况下,往往会对之投入进更大更多的精力。

    所以秦朗带着队伍都慢慢的靠近到百十丈距离了,清军还没有察觉。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杀——”

    一声爆响,身边的亲卫立刻吹响了脖子上挂着的营哨。

    尖锐的哨声非常的具有穿透力,不光骑兵上下都听得明明白白,就连清军与他们厮杀中的秦朗军都听得清清楚楚。

    然后战马的疾驰声就突然的响动起来,从漫步加速到慢跑,从慢跑加速到快跑,然后是疾驰。

    百十丈的距离足够战马把自己的速度提升至最高。

    “杀!”

    秦朗大喝着,他此刻的精神非常之振奋。

    穿越这么长时间,他骑马射箭,舞刀弄枪,凭着超乎寻常的强健身体已经非常非常之娴熟了,跟李轩他们交手,虽然命知道李轩等必不敢放手来战,但也真的是轻轻松松就把人拿下了的。

    所以秦朗一直有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慨。

    毕竟他脑子没残疾,不可能在没必要的时候非要亲自上阵,这种没事儿找事的行为,非脑残之人是做不出来的。

    所以这真正上战场冲杀,他还是第一次。

    而且这次秦朗一点也不脑残,反而是觉得很有必要。

    秦朗手中的长枪是非常标准的骑枪,一丈五尺,也就是接近五米长。

    别人持这种长枪,那都要左腋挟枪,作新月上天势。右手执前,左手执后,高举过额。

    可秦朗凭着自身超强的体质,却能把长枪当做短枪来用。

    不。是拿长枪当大锤来用。

    胯下是系统出品的优质马,身高速度负重,都达到最拔尖的水准,而如此的一综合,这种战马的品质可不就轻轻松松的吊打现实中所有的优秀战马了。

    秦朗跨着宝马,都还要控制着速度,以免跟后头的人马脱节,但马速依旧疾快。

    飞快的冲到清军跟前,那一根根高高竖起的避雷针,十丈外视力极佳的他就看的清清楚楚了。

    快五米长的长枪被他稍微一使力,偌大的枪头顿时摆了起来,在长长的枪杆的作用力下,这可不就是一个巨大的铁锤么。

    轻松的就荡开了清兵朝秦朗战马砍来的大刀,枪头借着打那鞑子胸口,宛如铁锤重重砸下。

    身躯粗壮披着甲衣的八旗兵,仰头喷着鲜血,视力优秀的秦朗都能看得到献血中夹杂的内脏碎块,八旗兵整个人都被打的飞起。

    像是一根粗壮的木头把身后几名鞑子全都撞倒。

    然后秦朗才调转长枪,亦向着另一侧重重一击。

    整个过程,战马速度丝毫不减,仿佛利刃一样切入了清军群中。

    下一秒,枪头就重重的刺入一人的胸膛,然后单臂发力,骑枪在马前横着一扫,不知道多少清兵被巨力扫的滚落一地,而骑枪本身也来到自我寿命的终点,咔嚓一声断做了两截。

    秦朗反手把手中剩下的枪杆插入了一鞑子的脖颈,随手从马鞍上摘下来一口长柄大刀,几有三尺长的雪亮刀身,特意加厚的刀背刀刃,让这口重量超过了十五斤的大刀极具杀伤力。

    “杀——”

    运转刀柄,大刀往斜处里一劈,三尺刀锋看似轻轻的从一名披挂着铁甲的八旗胸膛掠过,却已然将人斩做两段了。

    然后来不及再调回刀刃,厚重的刀背就借着马力直直的打在另一个冲来鞑子的腰间,就跟打马球一样,把那鞑子整个人都击的横飞出去。

    秦朗面上涌起一股股血红,亲自冲杀马踏敌阵的快感,真不是坐镇中军指挥调度所能比的。

    可惜就是他机会不多。

    双腿控制着战马微微调动方向,五百许骑兵可不是不管不顾的就一头猛扎下去的。开着‘天眼’的秦朗,时刻都留神着清军的动向呢,那是专门往薄弱处捅刀子。

    战马的疾驰下,刀锋轻轻一掠,哪怕是披挂着甲衣的鞑子都也顶不了。

    轻轻松松就被收割了不少性命。

    很快秦朗身甲和坐下的战马上,就沾满了鲜血的血迹。

    大雨都一时间不能松冲刷干净。

    百十丈的距离,骑兵哪怕需要加速,那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清军散乱的队列,听闻骑兵的动静之后,如何来得及组成阵列?

    就算有军官叫嚣着集结,这种情况下又能有多少人听到他的声音呢?

    而且他们还需要的是应对骑兵最为给力的长枪。

    呵呵了,不看秦朗最初面对的那几个家伙拿的都是大砍刀么。

    可见清军调动的排布有多差了。

    如此也对,秦朗本就是选择了清军薄弱点下手的。

    虽然他冲阵的时候是专门选的人数最密集的地方切入的。

    可是长枪,他真一个都没见到。

    所以,眼前的鞑子那只多是一个西瓜,切开了不结实的瓜皮后,就全是鲜红多汁的西瓜瓤。

    “轰轰轰……”

    滚滚的马蹄声席卷而来,如同一道倾泻的洪流,不可阻挡。

    挡在面前的一个个清兵,都倒在了血泊中,倒在了马蹄下。他们的抵抗就如水嫩水嫩的水豆腐一样,不堪一击。

    哪怕这大雨天气里,战马的速度真心会受些影响。可比起穿着棉甲,在泥泞的地面上活动的清军来,那也是绝对优势。

    总之,秦朗他们在遇到最初的一点抵抗之后,在破开了最前方的一小撮人之后,真就是如入无人之境了一样。

    清军散乱的排布,没有阵型,也没有兵线,甚至都没有集结,如此情况之下被骑兵这么一冲,那是全完了。

    鲜血像廉价的染料抛洒出来,人命跟路边的野草一样一文不值。

    惨叫和骨折的声音连绵不断,却都在马蹄的轰鸣声中被掩盖了下来。

    也有骑兵马失前蹄被摔下马背的,还有骑兵被刀枪刺穿挑下战马的,但是在滚滚的浪潮之中,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儿。

    你要看的是骑兵冲杀过后凄惨的清军。

    不管是被马撞的骨断筋折,还是被刀枪劈砍后的残肢断臂,残酷血腥的场面中,骑兵可怕的冲击力显露无余。

    清兵败了。

    军队的溃败往往就是由点及面的。

    一个点被击破,那就会飞快的牵连到整条线,继而波及到整个面。

    马喇希这边就是如此。

    秦朗在他部侧后薄弱处发起猛攻,接着再顺着后门往上捅,这叫前方与秦朗军对抗正是激烈的清军如何顶得住?

    手中握着刺刀的秦朗军并不是一捏就烂的软柿子。

    秦朗军士兵本就人人都披甲,棉甲,其中正面的要害位置还都夹着铁片,反正棉甲造价便宜,岛上又有大批的水力锻锤,那锤锻棉甲就更轻松了。

    然后人人还都有雨具。

    上褂下裤,两截式的雨衣全都有帆布制作,这本身就很坚固。

    两者相加,秦朗军的防御可并不差。

    而火枪+刺刀后的‘短矛’,要长度有长度,要杀伤力有杀伤力,结合秦朗军士兵体力充裕,训练有素,身体素质强等优点,这些刚刚从山沟沟里钻出来的鞑子,哪怕白刃肉搏水准真的比秦朗军强大,也占不到什么便宜的。

    精神体力上的疲惫,状态上的疲惫,甚至是趁手兵器的缺乏,都重重影响到了八旗的战力。

    尤其是秦朗军上下士气高昂,斗志高亢,个个都英勇不怕死。

    与清军肉搏拼杀起来,根本就不落下风。

    这样的厮杀一长久,甚至是清兵反而先泄了气。

    他们本来还以为自己能轻轻松松的击垮秦朗军呢,谁知道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心理上的巨大落差,清军能不受影响吗?

    这种情况下,秦朗又率着骑兵从后门捅了进来,清军不动摇不崩溃才怪。

    毕竟他们并非走投无路啊。

    两翼的乡兵民勇已经被他们打垮了,他们完全可以从秦朗军的两侧跑路么。

    后者虽然有骑兵,但就眼下的环境,骑兵的追击堵截作用还能剩下几分?

    马喇希止都止不住手下人的溃败。

    他疯了一样领着身边的戈什哈去拦截败兵,结果却等到了秦朗的从天而降。

    马喇希要是混在人群中逃跑,秦朗是真发现不了他的。但这家伙带人拦截败兵,很快就在溃败的局势下聚集成了一小团人,那还能逃得过秦朗的眼睛吗?

    “这家伙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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