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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扶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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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渐渐平静了下来,在杨寄的肩上俯下头,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的味道,轻轻说:“你背着我,怎么都是走不快的,结果只能是我们俩一起被发现。你若被抓走,结局最好都好不过叱罗忽伐,到时候,我们好容易得到的江山,又会全部丢掉,好容易过上好日子的百姓,又会重新陷在水生火热里。你于心何忍呢?”

    杨寄忍着泪,不肯承认她说的是对的,摇摇头边跑边说:“胡说!我能带着你走。就是要死,和你死在一起也值得。”

    “我不要和你一起死!”沈沅说,“想想阿盼,她以后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了,像你小时候似的,多可怕!何况,我说我是杨寄的妻子,他们也不一定会杀我呢?”

    身后的马蹄声已经清晰可闻了,大约是一两名在前面探路的骑兵。杨寄发足向前奔跑,可是他背着沈沅,哪里跑得过马!

    一支箭擦着他们俩的身体飞过,身后传来喝马的声音,继而又传来胡人的哨声。他们被发现了!

    小时候孤苦伶仃的生活是杨寄不愿意回想的。他还是个男孩子,还能够厚着脸皮跟舅舅在赌场混饭吃,还能厚着脸皮蹲在沈屠户的门口讨要一碗吃的,这如果换成阿盼……

    他拐到一片矮丘下藏身,轻轻放下沈沅,直视着她的眼睛说:“我还要再试一次,若是不能成功,我就听你的。但是,如果到了最坏那一步,你也记住我的话:一、告诉他们,你是平朔将军杨寄的妻子,杨寄愿意为了你花费一切代价;二、他们若是对你不利,杨寄一定会荡平北燕,把北燕的叱罗氏一个一个架在火上活烤了吃!”

    沈沅望着他眼睛闪动的狰狞,却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深情的神色,她点了点头:“好……你给我把刀,我也要防身。”

    杨寄扯着唇角笑了笑:“不行。你不用防身,若是今日我没法护得住你,你就给他们抓去好了,挣扎比乖乖就擒危险多了。记住,人最重要!你只要能保住自己的小命,其他一切代价都可以付!我要的是人——我的妻子,阿盼的母亲,其他的什么贞洁、什么完璧、什么什么狗屁的东西,我都不在乎!记住!记住!”

    他话说完,已经开始挽弓搭箭,侧身在沙丘后等着。很快,最前面作为侦查的一骑飞驰过来,被杨寄一箭射中颈脖上甲片的缝隙,倒下马抽搐着。杨寄提刀上去,补了一下,又伸手挽住受惊的马匹,轻轻顺了顺鬃毛。另一骑在相隔数十步的地方,正诧异地勒了马张望,杨寄又是一箭过去,黑头里只听见箭头撞击到铁甲上的声音,那个骑兵身子仄了仄,没有被毙命,慌张地圈马回去报信。

    杨寄挽住的马上披着重甲,甲片都用皮条牢牢地系了一重又一重,一时解不开。他把沈沅抱上马,自己再上去,马匹就支撑不住了,一屈膝跪倒在沙砾上。沈沅摇摇头:“让我下来。马跑不起来,跑起来也快不了。”

    杨寄没有多争辩。他血液里的冷静告诉自己,这是一场必输的赌局,只有减少赌注,才能输得不那么惨烈。他把沈沅重新抱回沙丘后,听了一会儿渐近的马蹄声,说:“好,我听你的,你也要听我的。记住了吗?”

    他飞身上马,冲远处大喊:“留给你们一件宝贝!和大楚谈判吧!”用力一夹马腹,朝着原州军营的方向冲去。

    后头一片乱糟糟的声响,箭镞朝他射来的嗖嗖声,千军万马赶到的嘶鸣声,发现战利品的叫嚣声,还有一声尖锐的女声。杨寄一抖马缰,让自己跑得更快,耳畔风声大作,不觉间双颊落满了泪水。

    而沈沅的面前,地狱大门豁然打开。她恨杨寄,为什么不给她一把刀,让她干干脆脆去死,省得目睹这叫人心惊胆摇的一幕。

    火光渐渐地朝她聚拢来,沈沅紧贴着背后的沙丘,任凭沙粒掉落在她的头发上。那些火光,来自马匹上的骑手,初看有几十人,很快聚集到了几百人、上千人,竟数不过来了。那些人,身上散发着不属于中原人的气味,说着她听不懂的话,时不时爆发出一阵哄笑。有一个下马走过来,捏住沈沅的下巴一抬,然后回头惊喜地说了一串话。

    接着,这些男人们纷纷下马,围拢在沈沅周围,这个伸手过来捏捏脸,那个过来摸摸胸,沈沅护住自己,却根本是白搭,只能按着杨寄教她的话大声嚷嚷着:“别碰我,我是平朔将军的妻子!”

    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她嚷嚷了半天,却被围拢得几乎要透不过气来,浑身都被一只只肮脏而粗糙的手捏得疼痛,她几乎不敢想象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样的绝望之际,面前突然豁然开朗般洞开了一片空地。沈沅颤栗着抬起头,一匹铁骑正昂然出现在人群中,那些骚扰她的骑兵,让开了一条道,正纷纷地跟那铁骑上的人说些什么。

    那人勒着马,慢慢地走近,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的明光铁甲里隐隐透出淡淡的降香气味。沈沅无望之中,又重复地念叨着:“别碰我,我是平朔将军的妻子……”

    那人似乎在笑,背着光看不见脸,却能直觉他的笑意。他低低地吩咐了句什么,数十个人举着火炬列成两道,而那人在明亮得刺眼的火光中,缓慢下马,又顺着火光来到了沈沅的面前。

    沈沅在朦胧泪光中看见他被火光照亮的脸:蜜色、俊朗、年轻,青色的胡茬虽密布到鬓角,却不像叱罗忽伐那样显得污秽,他的眼睛像画儿上神鹰,乌珠是浅褐色,瞳仁深邃,哪怕明明露出的是得意的笑容,眼睛里还是冷冰冰的,利剑一样的目光射在她脸上,她的脸颊仿佛都会刺痛。

    而他,居然会说汉语:“你是楚国杨寄的妻子?”

    沈沅竭力控制打颤的牙关,抬头直视这个人:“是!你们若是伤到我,杨寄定会荡平北燕,把你们一个个活烤了吃!”

    她鹦鹉学舌一样的话还没有说完,面前这个人已经笑了:“杨寄又不是我阿兄忽伐,怎么会吃人?你的瞎话说得太没有水平,骗我的吧?”

    沈沅心里一冷,倔强地抬着头继续说:“那你杀我好了!”

    那人的笑颜十分勾人,鹰一样的眸子里都带着钩子似的。他在沈沅面前蹲下,慢慢脱下皮质的护手套,用指腹揉了揉沈沅的脸颊,赞叹道:“那么细腻,倒真是汉人的大家女子才会有的呢。”他十分大胆,竟然当众就凑过来在沈沅的脸颊和嘴唇啄了一下,旁边一片哄笑,他便像赢得什么一样哈哈大笑,那手也探过来,捏捏肩膀,捏捏胳膊,又朝衣领里伸进去。

    沈沅想吐口唾沫在他脸上,可是太过惊惧,口腔里一片干燥,她蓦地想起杨寄吩咐她的话还有半句没说,便张口道:“你爱信不信!平朔将军说,你可以跟他谈判,他会愿意花一切代价。”

    那人挑了挑眉,笑道:“那,倒是值得试一试的,惠而不费,不是么?”不过,也因为这句话,那不安分的手从沈沅的衣领里取了出来。他站起身,看了看远处:“离原州城不远了,骑马只需一刻钟便可到。休整一下,天明攻城。”他偏过头,好整以暇地打量着可爱的战利品,笑得胜券在握一般。

    这些北燕的骑兵大约也累了,下了马,松开马嚼,却无一解开马上的重甲。他们身上厚重的铁甲片叮叮当当碰击着,忙碌了一阵,便生起火来,篝火架子上穿着干肉,烤得“滋滋”冒油,又一个锡制的铞子上散发出奶酒的香气。

    为首的那个一下坐到了沈沅身边,好整以暇地等待着吃饭。他扭头看看沈沅,关心地问:“你冷不冷?”

    沈沅一撇头:“不冷。”

    他便动手动脚起来,捻一捻沈沅身上的狐皮斗篷,又探手摸一摸她的双手,然后露齿笑道:“好像真是不冷,不过,不冷,为什么一直发抖呢?”然后又突然明白了似的拍拍额头笑道:“哈哈。我刚刚犯蠢了,你一定是吓的。其实,你倒不用怕,我最怜惜漂亮的女人,不会伤害你的。倒是你郎君要担心担心自己——我对男人,毫无怜惜哟。”

    沈沅腻味地避开他凑过来的脸,虽然他的身上有好闻的气味,但也散发着令人害怕的气息。

    那人很快递过来一块烤得香喷喷的羊腿肉,沈沅只觉得肚子“咕咕”直叫,那人挑衅地笑道:“不敢吃?”

    沈沅赌气一样抢过羊腿:吃!为什么不吃!吃了才有力气,才能动脑子,否则,自己就要被这帮人吃干抹净了。再说,做鬼,也要做饱死鬼,不能做饿死鬼啊!

    他们围着篝火吃吃喝喝的时候,一个士兵过来对那人叽里咕噜说了一串话,那人微微笑道:“说汉语,咱们大燕,要懂汉法,知汉制,也要说汉话。”他特意瞥了沈沅一眼,又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沈沅嚼着羊肉,避开他精锐而带着玩味的目光。而汇报事情的人,便用四声不谐的汉语道:“扶风大王,前面原州,是双重城,攻城巢车、抛车,要两日后才能送到。”

    那人原来就是北燕的扶风王。他目视沈沅问:“两重城墙,可不是易守难攻么?城里粮食足不足?”

    沈沅时有帮杨寄看账的活计,但此刻装作听不懂的样子:“我一个妇道人家,不管男人家管的军务。”

    扶风王笑道:“妇道人家怎么了?我的母亲,就是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我将来,也要娶一个很能干的妇道人家。”他大约对沈沅特别好奇,凑上去又亲了她的脸颊一下,得意地笑了许久。眼见东边的鱼肚白都出来了,他欠伸了一下身子,慵慵道:“出发吧。到前头原州城外再搭帐篷睡觉。——原州的守军,原是一万人,杨寄带的队伍,是三千人。我们这里有两万,包围起来也够了。”

    沈沅颇有毛骨悚然之感,却被这扶风王拉着手一提,身不由己地站了起来,受伤的脚腕受不住力,顿时痛得低呼了一声。这扶风王果然如他自吹的那样怜香惜玉,低头看了看沈沅点着地的脚,问道:“你受伤了?”

    “可怜的姑娘……”他一把把沈沅夹抱在腋下,轻松地上了他的马。马承担两个人的重量,腿里一仄。扶风王对手下道:“把马的面甲、当胸、身甲(重甲的马匹身上的部分披甲名称)都去掉。”他一动不动,自有手下娴熟地来解马身上的皮质甲带。随后,扶风王自己摘下头盔,解下肩上的麒麟兽肩甲,又揭除胸口两块沉重的明光护胸甲递给手下的士兵。马匹顿时站稳了。

    扶风王松快地动动肩膀,掠了掠扎成辫子的头发,然后执着马缰的双臂夹紧了沈沅的身子,探头在她脖颈上嗅了嗅,笑道:“美丽的姑娘,我们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