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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跳的舞,不卖弄性感,体现风骚,也不注重气质和品味。我穿着的衣服也不华丽,而是最朴素的白裙子。手执红扇,与红色油纸伞,来一曲樱花下的饮酒舞,只为取悦一个人。
或许,这是个非常危险的决定。
如果久千代没来,那么我就失算了,这种不合其他男人胃口的舞蹈,势必会让我和花魁的位置失之交臂,人们或许还会觉得我是个傻瓜,没有人来夜场是为了看女人装纯的。大家花钱过来是想看点劲爆的东西,而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歌舞表演。
如若那样,我就失去了一炮成名的机会,再也无法出现在久千代的视野里,而这一切都取决于久千代今天会不会来。
我在赌。
比赛的当天,我让刘姿琳负责我的妆发,她叮嘱我,记得把视线稍稍放低,这样会显得眼神比较空灵一些,我只好照做。
我的空降,可以说是对维港现有的小姐权利一次不小的打击,这次花魁大赛,谁都希望能看到我死的很惨,以便于茶余饭后来取笑我。虽然表面上都来虚伪的祝福我,说你一定要一鸣惊人啊,背地里也不知道把我诅咒成了什么样了。
当我去拿自己的表演服的时候,我猛的发现衣服上面被泼了红墨水,还被剪烂,心情一瞬间降到谷底,呼吸都是凉气。
刘姿琳看到之后气的咬紧牙关,怒骂道:“这他妈是谁干的!这群贱人!我草他吗的!”
“再骂也没用,现在这么多人看不惯我们,总不能挨个都去骂一遍。”短暂的惊愕过后我很快的保持了冷静,现在的我无异于众矢之的,有多少张弓已经箭在弦上,巴不得把我射成一个筛子。
“那怎么办,现在再去重新买也来不及了,比赛都已经开始了!”刘姿琳急的直跺脚,来回走动的生着闷气。小茹也站在一旁流着冷汗,一脸的焦灼,看的出来她是真的为我担心。
我也急,可是再急也不是办法!我冷静下来想了想,也只有那么做了:“姿琳姐,帮我拿把剪刀过来。”
“都说了多少次了,在外面你才是的姐,叫我姐算什么样子。”刘姿琳一脸无奈的向我重复一句她经常叮嘱我的话。
“知道啦。”我吐吐舌:“反正没有外人。”说真的我叫刘姿琳刘姿琳的感觉特别别扭,哪有姿琳姐叫的顺口。但是既然在外面不能叫她姐,我总不能私下里称呼她小刘吧。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会问我要干什么的人,比如我说我要剪刀,她直接二话不说的就去给我拿了过来,放到了我的手里。你让她想出一个精妙的点子她可能远不及米雪,但若是叫她办事,那雷厉风行的样子着实叫人放心,并且感动。
我抓过衣服没时间多想其他的了,直接将它剪碎,剪成一条一条的模样,宛如破布幡。
我将它换上,在刘姿琳和小茹面前转了一个圈,衣服上的碎片飘了起来,染着不规则的红色,我笑意盈盈的看着她们说:“你们看,它现在像什么?”
小茹说:“像擦鞋子用的烂布。”
刘姿琳说:“像碎了的,嗯……粘着大姨妈的卫生巾。”
我被她俩说的一阵无语:“你们别那么悲观嘛,它看起来不像沾着血的羽毛吗?”我笑笑,然而那个最悲观的人,其实是我。
这多悲伤,就像落落一样,受伤的黑天使,却只能独自舔血,满怀忧伤却流不出泪。
这三个月来,我每一天都过的特别正常,吃饭,睡觉,上厕所,高兴了就笑,不高兴了就沉默,连一滴眼泪都没有往下落,我太正常了,正常的有些反常。
刘姿琳她总是小心翼翼的,怕触及到我的那块伤疤,她以为我不哭就是快乐,其实那是我最难过的时候。
可我不能哭,又哭给谁看?
当让你流泪的那个人,却根本看不到你哭的时候,一定不要哭,因为,他什么都不知道,这只会让你自己疼到喘不过来气,像个傻子一样。可真正让我流泪的那个人,是沈煜?是霍启盛?还是落落呢?
刘姿琳以为我好不容易才求来花魁大赛的资格,是想要在维港站稳脚跟,那是她根本没有看到我的内心。她们只知道我在学习歌舞,却不知道我每天都会去射击场训练射击,练完舞蹈之后,就练臂力和腕力。
没有人知道今天的我,就像这身衣服一般,要么死——像他们说的破布卫生巾一样,要么浴血重生——成为沾着血的羽毛。
我会不回头的,勇往直前的,杀出一条血路!
久千代……我是辛薇啊……呵呵呵……
我涂抹的鲜艳的红唇逐渐勾起一个嗜血的冷笑,如他一般,如他一般的残忍至极!
当我吊着威亚,从舞台的一角,踏着腾空的脚步,扑倒在满天飞舞的樱花下时,台下躁动的气氛,忽然被抚平了,所有人的眼睛都聚焦在我的身上,聚焦在,我肮脏的衣服上。
前面还是韩国女团跪地摇着屁股卖肉,下一秒就变成了古典的东方风格,我想台下的一大半人都没有从震惊的状态中反应过来,可能以为我是个奇葩,把这当成国乐盛典了。
我没有管久千代在不在下面,只顾着按照自己所学的东西把舞跳好,摔倒,旋转,饮酒,一招一式,都跳的入骨三分,妩媚而不失骨气,迷乱而不失清高。
最后一个结尾动作,我半跪在地上,背对着观众,缓缓的解下自己的衣袋,一寸寸的将衣服轻柔的滑下,露出清透的蝴蝶骨,柔弱,不堪一击的柔弱,令人想要捏碎。
我半侧着脸下巴抵在肩头处,喘着薄气,抬起颤抖的眼皮,看向台下,红色的伞,悄然落下,扇子合实,紧握在手中,灰色的眼珠所及之处,竟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他的脸上带着万年不变的笑,所有人都在鼓掌,唯他不鼓。
我拉起衣服,捋了捋汗湿的头发,朝观众们鞠了一躬,他们都想要看我那呼之欲出的胸脯,但是大家都是文化人,总不至于抬起屁股勾着头看。
我得体的微笑,然后翩翩退场,兴许是到了年纪,近几个月,我的上围突飞猛涨,以前穿的内衣早已穿不下,每天回到家里面做的最轻松的事情就是脱下乳罩,给它透口气。
我有一个小内衣的收纳盒,里面摆着我再也穿不下的小吊带,和单薄而稚嫩的少女内衣,我把它们洗的很干净,却再也洗不干净自己的回忆。
沈煜。
这两个字,我真的不敢想。
才艺展示完了之后,接下来就是投花镖,最后谁获得的花镖最高,就能夺得花魁的称号,然后出价最高的,可以和自己投镖的那个小姐共度良宵,往往到最后,获益是场子,听说上一届的花魁,一晚上被投了好几百万的花镖。
随即,主持人一声令下,大家开始投花镖,前期,大家砸钱都砸的好猛,你比我高,我就比你更高,每个人都有份,当然,得票最高的还是上届的花魁,我虽然投镖的人少,但是一出手都是大价钱,最后起镖价都涨到了三十万!
“王先生投了三十万,还有没有比他的价格更高的?难道就要在三十万打住了吗?三十万一次,三十万两次,三十万三……”
主持人的话音还未落下,不远处便传来了一个沉沉的声音,忽然将他打断:“一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