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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叶底藏花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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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合作的演员都合拍友善,叶乔其实很喜欢进组拍戏的日子。一是真心喜欢拍戏,二是单纯喜欢呆在剧组里。

    父母在她九岁那年双双车祸身亡,她从此归舅舅舅妈照顾。对她而言,舅舅家就是自己家。但这个“自己家”,到底还是不同的。她可以把何煦当亲弟弟,但总不可能把舅舅舅妈当爸妈。其实他们一家人都格外心疼和关照她,甚至对她的爱护超过对何煦,但总归还是有着隔膜与疏离。他们对她客气尊重、宠爱包容,几乎没有过争执,更加不会干涉。因此虽然彼此亲近,却终究无法亲密无间。

    于是叶乔格外觉得呆在剧组住宾馆的日子反而更自在轻松,当然,每次杀青后回家被一家人欢迎的时候,便会觉得更亲近一分,归属感增强一分。算得上一举两得的好事。

    《醉风尘》剧组显然就是一个挺和谐的剧组。这部戏的主演总体年龄偏小,甚至有好几个算是新人,叶乔的资历在他们中间算老的,再加上她无形中的强气场以及男主角孔子祺带头的敬重态度,叶乔都快被他们捧成剧组的大姐大了。

    “怪不得男人都喜欢后宫佳丽三千,这左拥右抱的感觉真不赖啊!”拍戏间隙,叶乔戴着墨镜坐在一旁的休闲椅上,笑眯眯地看着凑到剧组为她准备的遮阳伞下、此时正趴在她旁边的两个小姑娘。

    叶乔饰演的秦梧是千金小姐,她们俩则是戏里就跟着女主角的丫头,虽然台词不多,但跟叶乔一起拍的戏份都赶得上男主角孔子祺了。

    这时米妮拿了三瓶水过来,瞅着这光景,顿时起了玩心,捏着嗓子说:“哟,陛下,您不能这么见异思迁啊!难道就忘了当初一起看星星看月亮的我和米琪姐姐了吗?”

    “没忘呢,放心,朕肯定雨露均沾,今晚就翻你的牌子。”叶乔接过水喝了一口,摆摆手,挑眉一笑。

    “啊不行了不行了,被叶乔姐撩了!”其中一个小丫头及其捧场地嗷嗷叫起来。

    另一个正要接话,副导演叫着叶乔的名字走了过来,几个人都跟着转头。

    “叶乔啊,今天原著作者洛晴天来探班,导演中午订了旁边的海星饭店请吃饭,你没什么别的事儿吧?”

    “没有,拍完这场跟你们一起过去?”

    “好,那你再休息一会儿,开拍叫你。”

    叶乔点头,重新靠回椅子后背。而她一抬眼,见原本黏在她椅子旁的两个小姑娘已经都站直了身子,也不再像刚刚一样嬉皮笑脸,变得局促起来。副导演已经走出挺远,她俩也没再凑过来。

    这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反应。既然导演是因为原著作者来探班顺便请客,当然是小范围的,参加的除了导演副导肯定只有主演,说不定就是她和孔子祺,其他普通演员自然是和平时一样该吃盒饭吃盒饭。这种差别待遇从来就是不需要掩饰的□□裸,几乎每一个从小角色爬上来的新人都要经历。

    叶乔的第一部剧就是主演,之后一炮而红,比常人幸运得多。但这么多年下来,她见过太多这样的差别。从跑龙套的群演到女三男四,进了娱乐圈便都是想要出人头地的,但真真能被人叫得出名字、在剧组里有存在感的,只能说少之又少。这是一种一腔热血被搁置一旁、让它自己冷掉凝固的残忍吧,偏偏还无能为力,偏偏还不想放弃,偏偏还得怀着更大的热情,才走得下去。

    就像这两个小姑娘,平时被导演副导其他演员称呼,都是她们戏里饰演的丫头的名字,和叶乔被开玩笑叫阿梧不同,她们的名字,是真的没几个人知道,更没人想去记。虽然她们特别积极,甚至愿意帮着搬道具。

    而所有这些不起眼却奋力向上爬的小角色,大概做梦都希望有一天能坐在剧组配的专属休闲椅上,被副导叫着真名,被导演请客吃饭。这或许不完全是他们演戏的初衷,但绝对是永远的动力和憧憬。

    这种心情,叶乔没有体会过,但她见得太多。

    收工以后,由导演亲自带路,一行人去了离片场不远的海星饭店,这是这一片最有特色的餐厅,当然,更重要的是隐蔽性好,要知道叶乔和孔子祺都是只要出现在人群,就绝对被里三层外三层包围围观的人。

    他们走后门进去,由老板娘直接引路到楼上最隐蔽的包厢。推门进去的时候,包厢里已经坐了两个人。一个是提前来点菜顺便接来探班的原著作者的副导,而另一个——叶乔摘下墨镜,就看到一个穿湖蓝色背心裙、长发及腰的女孩朝她微笑。

    无疑是洛晴天。

    叶乔发布会上没有夸张,她是真的在接戏之前就完完整整读过她的作品。洛晴天的文字老练又细腻,让人一时半会儿很难跟眼前这张清秀年轻的脸联系起来。

    而且这个女孩真的跟原来她在其他剧组见到的年轻圈外人不一样。嗯,特殊在哪儿呢?在于从他们进包厢到走到她面前一一打招呼的时候,这姑娘的眼神居然根本没多看红透半边天一堆女友粉追着想舔的小鲜肉孔子祺一眼,而是目光几乎没离开过叶乔。

    她和孔子祺就大方却平淡地打了个招呼,但到了叶乔这儿,握了手还问能不能拥抱。

    看来,是自己的粉丝?

    但在见惯了疯狂粉丝的叶乔看来,女孩高兴得很明显,但控制情绪得很到位,没有任何过于激动的表情。

    落座的时候照例谦让一番,最后导演自然坐了中间的主坐,叶乔和孔子祺在他左右坐下,洛晴天毫不犹豫地坐在了叶乔身边。

    吃饭的时候自然要聊拍戏的进程、剧本对原著的改编。叶乔这才知道原来洛晴天也算编剧之一,曾经对于人设和情节提出过很多要求和意见,最后的剧本也给她过目了。包括现在拍摄过程中做的小修改,导演编剧也会与她沟通。

    导演说起为了丰富情节和加强戏剧冲突,原本要加一个角色,但是无论怎么说,洛晴天就是不肯松口。最后只有作罢,又讨论了半天才加了几个梗,基本填补小说视角的不足。虽然是开玩笑,但语气难免有点遗憾和轻微不满。

    “我必须得对我的读者负责嘛。”她一言不发地听完,咬了咬筷子,笑着说。

    这句话语调很软,语气却很硬。叶乔忍不住转头,女孩察觉到后,立刻回了一个羞涩的笑,从原著版权所有者迅速转换身份为小粉丝。

    她也忍不住笑了,却问了个完全不相干的问题:“你是南方人?”

    “啊,哦,对。我是苏城人。”

    苏城。

    叶乔滞了一下才继续笑着接话:“我猜对了。江南水乡的女孩子,就该是你这个语调、这个样子。”

    这么温柔婉约,却不失气度。在座的都领会了她的意思,开始轮流夸奖洛晴天。再怎么淡定自若也终究是女孩,这么一群大老爷们儿轮番称赞,让她很快就摆手称不敢,话也不再多说。

    叶乔也没再认真听副导用这些天的拍摄小插曲编成的段子,而是不由自主想到了另一个与苏城有关的人。

    她不知道自己还认不认识其他苏城人,但提到苏城,提到苏城人,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指向。

    楚言之。

    自己心里的苏城人就是他那个样子的。为人处世不骄不矜,温润如玉,让身边人永远如沐春风。但大多数人只能感受到他恰到好处的温度,却甚至根本不曾察觉或者察觉了也没有办法触及他坚硬的内核。久而久之,这察觉也似乎成了错觉。

    她不是没有尝试过,可他这样的人,在保持着无懈可击风度的同时,也筑着密不透风的心墙。你以为和他已是并肩无阻,殊不知隔了万水千山。他在月光下寂静的街道牵着她的手走过再长的路,在瑟瑟冬日里用身子帮她挡过再多的风,却连靠近半分的机会都没给过她。

    她拍过那么多戏自然知道,海誓山盟的承诺多半是一时兴起哄人的,可若连那样的承诺都不曾给,要么是缺乏勇气的懦夫,要么是冷静理智得如同置身事外,从头到尾连哄骗人的功夫都不愿下的人。

    她倒宁愿他是懦夫,现在回忆起来,还能在心里嘲笑一番。

    吃过午饭,下午还得接着拍戏。洛晴天本来就是来探班的,自然跟他们一起去片场。出了饭店,一行人自然三三两两分散,叶乔特意缓了步子,身后的洛晴天只犹豫了一瞬,便自然又迅速地上来跟她并排。

    叶乔又仔细看了看她的侧面,笑着摇摇头:“简直想替老板挖你到我们公司来了。”

    “哈哈,谢谢小乔抬举,不过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哦,去你们公司当编剧还是可以的。”

    叶乔先是惯性地微笑,而后才察觉到她的称呼,不过鉴于对方算是她的粉丝,也就不再计较,转而问她:“你应该比我小不少吧?”

    “没有小多少啊,我今年25了。”

    “也是,看你的脸觉得很小,不过都是这么出名的作家了,这个年龄真是很年轻。”

    “那是因为开始得早。我大一就开始在网站上连载小说了。就跟你十七岁就开始拍戏一样啊,现在依然很年轻,但是一转眼,都红了这么多年。”

    她语气真诚认真,听得叶乔心里一软,于是刻意开了个玩笑:“你该不会也是看我的戏长大的吧?”

    “那倒不算。我读大学之前很少看电视剧。大二的时候和室友一起追《风云玫瑰》,那是我看的第一部你的戏,然后就去补了你原来所有的戏。”

    “哦?你居然不是从此迷上颜峻,去补他的剧,太让我感动了。”

    叶乔这话不全是玩笑。当年《风云玫瑰》红到连主题曲都唱遍大江南北,自然也让她进一步提高了知名度,但要说这部戏收获最大的,绝对是男主角颜峻。他不仅因为这部戏接下好几大单代言,更是从此成为无数女生的梦中情人。

    洛晴天闻言笑了:“我不痴迷男演员的,就连孔子祺都是在选定角色之后才去挑着补了一点他的剧。”

    “那可真是难得。”叶乔不置可否。

    “不过我也有最喜欢的男演员。”洛晴天说到这儿抬头看她,“楚言之。”

    叶乔觉得荒谬又神奇。自己大概是在郑林的节目上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这几天楚言之这个名字出现得实在过于频繁。

    不过视后总不至于在自己的粉丝小姑娘面前露出半点破绽,叶乔只平淡地点点头,等她继续说下去。

    “我算是他的颜粉和演技粉。”小姑娘顿了几秒才开口,“其实我的第二本小说的男主角就是以他为原型的。”

    “哦?是什么样的角色?”叶乔倒是真感兴趣了,洛晴天的小说,她还只看过《醉风尘》一部。

    “唔……说起来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女孩捋了捋长发,当真笑得腼腆,“白马银枪,翩翩少年郎。”

    叶乔笑出声来。她完全能毫不费力地想象到洛晴天心目中楚言之的形象了。

    对方被她笑得越发不好意思,好一会儿才继续说:“不过后来我知道了,那其实只是《天涯路》里他饰演的顾长安的形象而已,之后我也有关注他的其他作品,发现他的风格其实特别多样,戏路也从来不局限,但是都能诠释得很到位。即使连着看他饰演的完全不同的形象,也绝不会出戏。不过我觉得和他本人最契合的,是温润佳公子。”

    叶乔听着听着,脸上的笑意慢慢淡去,她在心里点头赞同,说出口的却仍是打趣:“还说不关注男明星,这可不是从戏路到本来的气质形象都了解了,还不算粉么?”

    面对这么个玩笑的问题,刚刚还在滔滔不绝主动提起楚言之的洛晴天,突然沉默了下来。

    叶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触了雷区,反而不好接话了。好在这时他们已经走到片场,以米妮为首的助理们迅速迎了上来,要带演员去换戏服和化妆。

    洛晴天见此情景,连忙退开一步,示意她快去。

    “那先拜拜了。”叶乔朝她点头一笑。

    “嗯,拜拜。”女孩站在原地歪了歪头,朝她摆摆手,似是下了什么决心一般,在她要转身之前开了口,“不过,小乔……姐,我真的不是他的粉。”

    叶乔被她郑重的语气弄得有些莫名其妙,不过没时间也不打算多想,只挥挥手就被簇拥着走了。

    是不是,又和她有什么关系?